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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理论

时间:2023-08-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就是指城市景观集群中各要素之间的构成关系。图4-3城市景观集群示意宏观层面本书中城市景观系统的内涵为某城市地域范围内所有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集合,那么城市景观系统结构的内涵则是城市景观系统系统要素之间构成关系的集合。通过分析本书认为,城市景观系统体系内部也存在复杂的构成关系。

城市景观系统优化理论

结合上文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分析,按照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两种类型——“实体型”和“空间型”,本书将城市景观系统划分为实体型城市景观和空间型城市景观两个子系统,将建筑、构筑物、植物环境设施、城市广场、城市公园与绿地、城市街道、城市滨水空间等不同类型的城市景观作为它们下一层面的要素,进而将城市景观系统划分为“系统——子系统——要素”三个层面组成的系统。该系统结构如图4-2所示。

图4-2 基于系统科学优化基本原理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

城市景观系统结构有着不同层面的含义,而其在不同层面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含义与子系统以及层次的划分不无关系。基于系统优化思路,按照如图4-2所示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分析,本书将城市景观系统结构概括为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

(1)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是指城市景观系统要素自身的结构关系。比如某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小、尺度、比例等结构关系;某城市广场的大小、尺度,绿化植被与硬质铺地之间的大小、形状关系,雕塑与绿化植被的关系,地形变化、座椅与广场等其他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等。这些结构关系是规划师或者景观设计师在进行景观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的方面,从微观层面结构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城市景观优化设计也成为目前大多数城市景观理论的研究基础。如现在被广泛应用于建筑美学研究的形式美的一般规律——比例、整体统一、对称均衡、节奏韵律、多样统一等,实际就是对微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的描述。

城市景观实体要素是整个城市景观系统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其结构关系在城市景观系统结构体系中占据重要基础地位,它们不仅直接影响城市景观的表现效果,而且还通过这种表现效果影响着人们的景观审美心理。我们都有这样的审美体验,有时候相似类型的城市景观场给人带来的审美愉悦感是不一样的。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结构主义关于“关系”重于“关系项”的论述并非空穴来风。从系统论角度来看,作为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城市景观实体实际也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系统,其结构关系是由更微观的要素或者因素来支撑的。虽然我们能从各个角度认识到城市景观的内部结构,而且这种结构能在人们通常审美时观察到的空间尺度里通过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由于结构终究是一个抽象概念,因此要想完全了解它的属性是非常困难的。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在有景观标本参照的情况下,城市景观借鉴、模仿、再创造却鲜有成功案例的深层次原因。

(2)中观层面(www.xing528.com)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一些规模比较庞大的城市景观。这类城市景观往往由若干“实体型城市景观系统要素”或者“空间型城市景观系统要素”通过一定方式有机组合而成,如北京故宫建筑群、巴黎长达8公里的从卢浮宫到德方斯大门的轴线、美国华盛顿中心以及荷兰阿姆斯特丹城市布局、中国平遥古城等(如图4-3所示)。本书将这类城市景观称为“城市景观集群”。在组成“城市景观集群”的系统要素中,有的要素本身就具有较好的城市景观意象,如德方斯大门、凯旋门白宫等,而有的要素不一定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如平遥古城中单看每一栋建筑也许会很平凡。但是,当这些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组合到一起后,这些城市景观整体的审美意象都能给人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从而给人带来一种单独欣赏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个体所不能产生的审美愉悦。中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就是指城市景观集群中各要素之间的构成关系。如果说微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是景观详细规划设计的核心,那么中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则是城市设计中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

图4-3 城市景观集群示意

(3)宏观层面

本书中城市景观系统的内涵为某城市地域范围内所有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集合,那么城市景观系统结构的内涵则是城市景观系统系统要素之间构成关系的集合。显然上述中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只是这一集合中的一部分,很多在地域空间上没有明显关联关系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之间的构成关系并没有被包括进来。本书中宏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即是指这部分构成关系。与微观层面的美学表现形式关系和中观层面的要素组合关系相比,这一部分构成关系由于失去了“空间”和“实体”等媒介因素而变得抽象很多。因此在大部分既有研究中,鲜有学者从这一抽象、宏观的角度对这些关系进行研究。

如果说微观、中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结构影响的是城市景观空间或者实体的表现效果,那么宏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的意义则更多体现在它对于一个良好城市景观体系的影响。目前,我们对于城市景观设计和建设往往采取的是“就景观论景观”或者“就空间论空间”的思路,这种指导思想很容易导致将目光仅仅集中于城市景观系统要素,陷入“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误区。于是,每个城市景观系统要素都变成极具表现力的个体,每个城市景观系统要素都争做最大最好,唯恐落后。如城市标志性建筑不断被刷新的建筑高度、越做越大的城市广场等现象都是这种思想的反映。另外,每个城市在进行城市景观系统建设时也有很多盲目的抄袭、跟风现象,而置本城市已有的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和景观资源条件于不顾。如一些北方缺水城市硬是要建音乐喷泉广场,一些中小城市为了形象工程不顾自身财力条件大修进口草坪等。诚然,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禀赋很重要,城市景观体系保持一定的差异性、多样性也很好,就如同雅各布的名言“多样性就是生命”,但是一个良好、和谐的城市景观体系的形成并不像数学加法那么简单,并不是参加加和的每个因子分值越高,加和因子越多,其加和结果就越高。

本书将城市景观系统视为一个复杂人工系统,与一般城市景观理论研究所不同的是,上述宏观层面的结构关系是本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分析本书认为,城市景观系统体系内部也存在复杂的构成关系。一个良好的城市景观体系不是多个城市景观系统要素的简单叠加,而是受众多复杂因素影响的有机系统,是由城市景观系统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城市中既有自然景观又有人工景观,既有静态的实体设施又有动态的人为活动。城市景观系统表现为各种城市景观的交织与并演,反映的不是各个城市景观的独立效果,而是所有城市景观组成的复合效应。

在宏观层面上,本书将“实体型城市景观系统要素”和“空间型城市景观系统要素”作为统一的实心体看待,并将这些实心体抽象为“城市景观质点”,将城市景观系统结构看做这些抽象点在空间分布上的关联特征。从系统整体性来说,宏观层面的城市景观系统结构主要是指一个城市景观系统中所有“城市景观质点”的关联方式在宏观聚集后所表现出来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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