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彝族孔姓祖茔墓园,建水史话成果

彝族孔姓祖茔墓园,建水史话成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滇南建水、石屏一带的孔姓彝族,很严格地按孔子后裔的辈分排列。有一个叫大凹子的自然村,都是孔姓。三墓规模宏大,保存完好,均有墓志铭:始祖孔厚墓有族谱;二世祖孔一德墓有族规;二世祖母赵太君墓有铭文。明清以来数百年间,建水、石屏一带的孔氏彝族都到此祭祖。自此始祖厚娶孙氏,生二世祖一德;二世祖娶赵氏,生三世祖七人,分派七房,迄今子姓蕃昌,瓜瓞联绵,采芹折桂者代不乏其人。兹为孔普两姓因辨明之。

彝族孔姓祖茔墓园,建水史话成果

滇南建水石屏一带的孔姓彝族,很严格地按孔子后裔的辈分排列。建水县官厅镇磨玉办事处,共382户1674人,全系彝族。有一个叫大凹子的自然村,都是孔姓。大凹子是崇山峻岭之中极为偏僻的一个小盆地,与建水青龙镇的业租、水塘寨接壤,靠近石屏县的牛街乡。北地方圆三千米许,地势平坦,青山环抱此处不作修改中有三尊孔氏祖茔:一为始祖孔厚(字载物)与夫人孙太君合葬墓,一为二世祖考孔一德墓,一为二世祖妣赵太君墓。三墓规模宏大,保存完好,均有墓志铭:始祖孔厚墓有族谱;二世祖孔一德墓有族规;二世祖母赵太君墓有铭文。墓立于明嘉靖元年(1522年),墓志铭为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重修时所撰。明清以来数百年间,建水、石屏一带的孔氏彝族都到此祭祖。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宗法制度为社会基础,以人的自然关系为理论起点的家国一体化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家是一切社会单位的基础,“族”“国”等都是“家”的扩大,“家”“族”“国”一体。这种结构,使得中国人十分重视对家庭的建设,重视家庭关系的调整和稳定,重视对家庭利益的维护,因而写下了无以数计的家训、家规、家教、家范、族谱、族规。大凹子村孔氏祖茔地的碑文便刻录有孔氏家族的《族谱明辨纪略》和《遵谕辟论族规》。

《族谱明辨纪略》原文:

族之有谱,犹国之有乘也,乘以纪累朝之始终,谱以传阖族之源流,二者为家国之切要焉。现夫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木本水源,物且有然,而况人乎哉?追溯始祖,原是姓孔名厚,乃山东籍贯,南京应天府人也。曾荐贤书仕于黔之普安州。奈时逢改革,岁荒民变,甚至兵火延年,于祖有碍,不得已改为姓普,由黔入滇至临潜居。孰意方出天罗旋入地网,倏值流贼作乱,吾祖仍旧逃奔。偶适此地,见山势盘桓,林木幽静,爰立官室遂家焉。自此始祖厚娶孙氏,生二世祖一德;二世祖娶赵氏,生三世祖七人,分派七房,迄今子姓蕃昌,瓜瓞联绵,采芹折桂者代不乏其人。摁因先祖积累而成者。思我始祖仕于普安州,是由建业而入黔也。避乱而出亡,由黔而入滇也。卜居大凹子,弃繁华而爱清雅也。独是祖宗事绩,难以尽详。而族谱之源,乃承先启后之要。

兹为孔普两姓因辨明之。孙宗圣于乾隆乙酉科叨蒙祖宗默佑,已登乡荐赴京会试。寓于黔中,访我宗支。见有姓孔者,相叙及族谱,其人答曰:“我族谱由海岱而入于建业,虽南京人也,本山东籍也。先祖姓孔名厚者仕于普安州,闻知避乱入滇,未审落籍何处。”试考其备细,乃一祖之孙,方知先祖姓孔,良非虚也。又知山东籍贯,洵不诬也。于感!系出一脉,居分两地;人虽散处,谊属同宗。倘非先祖之灵验,其谁能知。且先祖曾仕普安州,间有以普为姓者,又以普安州为祖之姓名者。或又曰:“普是真姓,孔乃冒姓也。”若然,真是姓普则姓之矣,又何乐而姓孔乎?要之:先祖姓普不得已也,今复姓孔不忘本也。特辨明而敬述之,俾后世知所由来矣。特叙。

乾隆乙酉科乡进士,兵部候推守备后世孙宗圣敬题。

由此碑文,孔姓彝族源流之谜可解,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以夏变夷”和“夏变于夷”的交融有了实物佐证,中华民族间血脉相连的民族融合又有了鲜活的材料。

《遵谕辟论族规》原文:

敦孝弟以重人伦,敦人伦必先于正名。凡无处取孙辈承祀,当以公孙呼唤,不得冒称父子,以致名实紊乱,伦理败坏。

笃宗族以昭雍睦,宗党九族固当友爱,同胞昆玉尤宜谨笃。奈何有因细故而手足参商者,与禽兽莫择哉。昭和乡党以息争讼,乡党且然,况属一脉?凡有不平之事,邀请族人讲和公断,不得横行斗殴,兴词构讼。(www.xing528.com)

训子弟以禁为非悖理,为非大伤风化。凡子弟有不法之徒,该父兄族长在恳指教,再若不听从,惊动大族严究。

解仇忿以重身命。惜乎!不愚之人一事逆而忿憎;一言拂,气忿竟至经年不释,永世不忘。且一朝之念而忘其身,惑之甚矣。身命重乎哉!

学校以端士书。人不学不如物,凡子弟虽愚,定要攻书,家道境况勉强支持,盖渐糜软,久从不能成名,亦足以变化气质。

重农桑以足衣食。贪玩好赌,乏食缺衣;耕种勤农,丰衣足食。凡有田有里,尚其勉旃,尚节俭以惜财用。俗云:“富由节俭起,贫从不节来。”凡事物之间,守其俭,戒其奢,则财用足矣。

戒慝者以免牵连,凡近慝之人,干系最大,切莫沾染,免遭贻累。

乃凶事也,然有时亦不得不告,而又不可以乱告,况诬告乎?宜加三等问罪矣。戒之哉,休作七世冤孽。

法律以儆愚顽。乡愚罔知法律之严。凡为父母者,宜素常教训,使之有敬畏,庶不至蹈乎罗网之咎矣。

以上条规,各宜凛遵。

这个族规是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具体体现。它虽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历史局限性,但也不乏有价值的成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