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构建多元共治打造利益共享

构建多元共治打造利益共享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所构建起来的合作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多元利益主体之间,若要实现教育利益共享,除了应有利益共享的理念作为价值引领,还应有承载利益共享的机制和制度作为保障。在多元共治模式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要培育的利益共享理念主要包括树立充分尊重多元利益诉求的价值理念,确立共同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以及培育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

构建多元共治打造利益共享

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共同治理所构建起来的合作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主体的合作通常秉持的重要原则就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所谓利益共享,就是指利益主体间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合理分配差异的基础上对共同创造的利益实现公平享有。具体而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主体的利益共享内涵有以下几点:①利益共享的主体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共同利益的创造者,而不是社会的所有群体和个人;②利益共享的对象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主体共同创造的利益;③利益共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主体间实行合理差异基础上的享有,它遵循的是责、权、利相一致的分配原则,而不是共同利益的平均占有;④利益共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主体间彼此尊重与认可基础上的互惠互利、合作共赢。[82]利益共享既是各方主体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共治的内在驱动力,也是协调和化解各方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优化人才培养主体结构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只有充分保障各方主体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共治中的利益,才有可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各方主体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多元利益主体之间,若要实现教育利益共享,除了应有利益共享的理念作为价值引领,还应有承载利益共享的机制和制度作为保障。

(一)培育利益共享的理念

在当下,利益共享已成为多元合作的广泛共识。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共享的理念要充分体现利益主体的价值需求,并要及时地输送到利益共享的运作机制中,及时地转化为利益共享的社会现实”[83]。然而,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之中,目前校企(行业)之间由于利益契合点并不明确,在共享理念上难以达成共识,合作育人中自我保护意识观念又十分强烈,这样就无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标。正如有学者研究指出,“高校大多希望通过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来实现人才培养的目的……而企业则更多考虑眼下实践岗位需求和研究生实践所带来的效益”[84]。由于高校和企业利益目标不同,双方容易产生不易协调的矛盾,难以在合作育人中形成利益共享的共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教育的深度和成效。因此,要大力激发利益相关者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的积极性,首先就需要大力培育利益共享的价值理念,实现共同分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的意愿。在多元共治模式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要培育的利益共享理念主要包括树立充分尊重多元利益诉求的价值理念,确立共同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以及培育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

(1)树立充分尊重多元利益诉求的价值理念。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不同利益相关者能否协同参与,能否共享利益,主要取决于多元利益诉求的平衡与融合程度。承认多元利益诉求的合法、正当性,并为其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这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决策者的应有之义。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教指委、学生、行业组织等都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他们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权力主体和利益主体。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大多数利益相关者都有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的意愿和实现其利益诉求的要求。由此可见,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已不再是政府和高校双方的事情,而是政府、高校、教指委、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和学生等多元利益主体合作治理的共同责任。因此,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中,只有对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正当利益诉求给予充分尊重,尤其对那些在权力结构中处于边缘地位的重要利益相关者,诸如学生、指导教师、行业等的利益诉求和重要关切给予高度重视,并与共同利益相整合,尽可能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这样才可能维系多元利益主体之间持久、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确立共同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共同利益是多元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共享的对象。所谓共同利益,实际上就是多方利益博弈的均衡,它不以挤占或牺牲对方利益为代价,而是一种互惠互利行为。只有解决好多方利益主体合作中的共同利益问题,利益相关者才有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的动力,多元合作才可能持久、深入。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的满足是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共享和利益均衡的核心要求。确立共同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就是要树立多数利益相关者特别是重要利益相关者获利的思想。根据第三章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坚持共同利益优先的价值理念首先就应尽量满足政府、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教指委和产学研合作者的利益需求。

(3)培育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如果说合作是共赢的前提,那么共赢则是合作的结果。“利益共享就是社会成员在合作基础上的共赢,在‘共建’基础上的‘共享’”[85]。合作共赢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多元共治模式追逐的重要目标之一。“‘共’表示要兼顾不同主体间利益;‘赢’表明要保证并促进利益主体各方的基本利益;共赢,就是对和谐互动关系的最佳落实,表明了处理利益主体关系的一种态度。”[8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的多元治理主体之所以愿意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就在于通过参与能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有助于实现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共赢。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很大程度上是多元治理主体实现合作共赢的必然结果。因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的进展不单是政府和高校双方的责任,也是教指委、企事业单位和学生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愿和要求。这一改革结果是建立在各方治理主体间相互尊重对方利益关切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探索出的利益共赢之道。因此,在当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多元共治模式之下,培养院校和政府应努力打破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利益的“独赢”思维方式,确立新型的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价值理念。

(二)健全利益共享的机制(www.xing528.com)

利益共享理念的确立规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主体在价值层面的追求目标或方向,而利益共享理念的实现则需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决策者提供良好的制度安排和相应的机制保障。

(1)强化利益整合机制。在多元共治模式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要实现利益共享的基本条件就是要对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进行有效的整合,使单个群体的利益与所有群体的共同利益保持一致的方向。“利益整合机制的功能在于通过讨价还价和让步妥协,使相互冲突的局部利益转化成能够互相兼容的利益”[87]。只有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多样化利益进行整合,实现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的一致与均衡,才可能形成利益主体间和谐的利益关系。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践过程中,对多元利益诉求的整合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对多元社会价值的整合。正如第四章所述,不同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行动目标和价值取向,如培养院校是以“立德树人”为行动目标,其价值取向具有公益性;企业以“盈利”为行动目标,其价值取向具有营利性;政府以维护公共权益为行动目标,其价值取向具有公益性;行业组织以维护行业整体权益为行动目标,其价值取向具有公益性;学生及其家长以个体权益为行动目标,其价值取向具有功利性。有学者研究指出,“多元社会价值是产生异质利益的思想根源,整合多元价值是利益共享的思想基础”[88]。对多元利益主体的多样社会价值取向的整合,尤其应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价值协调与凝聚功能。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共同利益理念贯穿于政策各个环节,成为各方利益主体行动的基本参照框架。二是对复杂利益关系的协调。通过构建利益整合机制,采用疏导与调控的方式化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旨在使“互相分歧和冲突的利益经过讨价还价和让步妥协被整合在了一起,局部或集团利益转化成能够互相兼容的利益,或者能够与公共利益相容的利益”[89]

图6-1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分配机制

(2)构建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公正合理地分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既是实现利益共享的根本途径,也是调动利益相关者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共同治理的重要激励手段。在实践中,政府、大学、教指委、产学研合作者和学生等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能够从中获得切实的利益,因此利益分配应尽可能使各方利益主体最后实现的分配结果与其预期利益相符合,保证公正合理。利益分配不公所引发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需求矛盾和冲突,不仅会导致多元合作难以为继,而且会影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如图6-1所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公正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主要包括多元化的利益分配主体、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多样化的利益分配手段、多种形式的利益分配对象,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目标等要素,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分配主体在遵循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的利益分配手段对不同形式的利益分配对象进行分配,以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利益共享、关系和谐等目标的过程。

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分配机制的组成要素作如下说明:①利益分配主体。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分配的主体,应是共同利益的创造者,而不是社会的所有群体和个人,根据第三章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主要包括政府、大学(包括行政管理者、教师)、教指委、学生、产学研合作者等。②利益分配原则。利益分配原则在整个利益分配机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直接影响分配依据的选择。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利益分配中,首先,坚持投入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各利益主体分配到的利益应与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投入和贡献相一致,资源投入越多,贡献越大,所获收益也应越多。其次,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尽力找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点。最后,协商主体相对最满意原则,基于主观愿望的平等协商或许能带来更大效用,实现真正的满意。[90]③利益分配手段。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所在的课题组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分配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道德手段,其中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是最主要的分配方式,行政手段和道德手段是辅助形式。④利益分配对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产生的利益可划分为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其中有形利益包括人才、利润、合作产品、物质奖励、知识产权收益等,无形利益包括品牌和声誉、技术专利、著作、教育质量等。⑤利益分配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分配机制所要实现的目标主要有利益分配公平、利益共享和利益关系和谐。在多元治理模式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存在利益需求矛盾和冲突的可能,只有在保证利益分配公平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利益共享和达成和谐的利益关系。

(3)健全利益补偿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任何调整与变革,通常意味着教育利益结构的新变化。“在不存在帕累托最优的情况下,这种调整必然是有一部分人会从中获利,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会相对受损,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对受损者给予足够的补偿”[91]。构建利益补偿机制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对利益受损的利益主体进行补偿,以协调利益分配不公所导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从而促进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和谐利益关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利益容易受损的主要是企事业单位、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者。虽然能对受损利益相关者给予补偿的主体有多种,但由于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掌握着大量政策、资金和信息等各种资源,其在利益补偿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对参与合作育人、提供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可采取财政补贴科技扶持、税收减免、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支持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以补偿企事业单位在合作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研究生和教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决策中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各种合法权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