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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校产划定及变迁:行政后勤管理综述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私立东大的经济基础基本包括两大项:校产的划定与经费的筹措。其范围东至北门街,南至翠湖,西至枇杷园,北至城墙,即今云大校本部之东南部。学校辟其为第二苗圃。事虽如此,但南城脚地产已日益缩水。早在建校初期,即拟有一庞大的开发荒山,植树造林计划。对此计划,实业司即予批准。但是好景不长,建场期间,林场与附近村民的山场产权纠纷屡有发生,及村民盗伐林木,打伤护场员工,以至酿成诉讼。至此,林场遂告结束。

云南大学校产划定及变迁:行政后勤管理综述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以雄厚的经济基础为后盾。私立东大的经济基础基本包括两大项:校产的划定与经费的筹措。私立东大至1930年改省立东大时,先后由省长公署指拨、社会各界捐赠的校产总计值180余万元,要者如次。

1.云南贡院地产

1923年,经筹备处所请,省署明令:云南贡院“作为大学永久产业”。其范围东至北门街,南至翠湖,西至枇杷园,北至城墙,即今云大校本部之东南部。所谓“北负城墙,南临翠海,居高瞰下,势若踞虎”,地势之显要,于此可见一斑。贡院地产实为云大的摇篮和发祥地,时至今日,仍为学校重要文物保护地带和重心所在,甚至可以说,惟其有此,方有今日之云大!

2.圆通山西部地产

学校开办时,省署又将圆通山西部113亩桑园划归学校,以作第一林场。其地位于北门街以东、昆明旧县署内东园后围墙外,“东至西计横宽二十五丈,直至北计直长二十二丈,地势高爆,阳光风色异常充足”。学校曾计划将来作建筑医科、农科院系之用。但是,1928年10月,昆明县署拟于该地建造北仓,遂呈省府,并函学校,请予归并。学校考虑,建盖粮仓关乎民生大计,自应照办,但校址狭窄,难期扩展,两全之计宜以地产交换。于是,1929年1月14日,学校函复县署,谓:“敝职校产业有限,校址狭窄,圆通山全部地面已计划作为将来建筑医科、农科之用,一经占用,即于将来计划有关。当经再三斟酌,北仓占用地面关系前途发展,(昆明县)管有官产甚多,请以相当地址交换,以重校产,而利发展。”对此建议,县署应允,即以地产交换。圆通山地产遂失,致有后来建云大医学院于校内、农学院呈贡之举。

3.小东门外林地

学校初创时,省署指拨小东门外(今青年路小花园以东)林地约18亩,予东大作为第一苗圃。该地位于珍珠塘与大东城之间,主要种植桑树,备供蚕桑系之用。学校曾计划“辟为街市,以补校中经常费用”。但因财力不济,迟未兴工,而长期租与市民建屋居住。

4.南城埂脚桑地

东大之初,省署曾拨南城埂脚桑地约15亩,“作为东大永久产业”。学校辟其为第二苗圃。该地东至启文楼,南至城河边,西至旧日南门月城脚,北至城墙(约今南屏街西段)。但是,才拨不久,1923年,昆明市政公所修建近日公园时,即占去该地部分地产,约计:公园东面铁栏以东马路40方丈、凤凰桥走巷等。次年5月,董泽致函公所,提出解决办法:“为维持(学校)久远计,须有恒产,以固根基,愿以马路所用之地面、凤凰桥走巷一条赠送贵公所。马路东面之铺面十七间、铺后之房屋一所请捐拨敝校,以为交换。”并请财政司居中调处。经学校、公所、财政司三方勘丈后,公园实占学校地产114方丈。后由当事双方协议,并绘成图,规定:图上所标之东部地基归学校管理,西部地基归公所管理;学校请拨之铺面因已售出,公所允助学校银1.5万元。西部地产遂失。1930年,市政府因修环城马路和建新市场,又欲占学校东部地面。为此,市府呈省府:“环城东北高峻多山,西南低洼近水,惟正南平敞,适于市场之用。”准备“划定由三市街拆道,向南直达建水会馆(又名临安会馆,位于金马坊南),转东经惠滇医院(今市儿童医院),顺石桥铺转北,又由护国门拆城辟街至正义东路,与三市街衔接成一四方形式”。复在两城门间修筑新路一条,在“该区以内逐渐兴修新屋,成为一大规模之市场(即今南屏街商业区)”。省府据此训令学校,望其允用所管东部地基。5月,学校呈复省府并函市府,谓学校原拟将护国门与正义门间地段辟为街市,“徒以迩年校中经费日益支绌,遂不果行”,若全拨归市府,“拟请准饬市政府于新市场完成之后,拨给铺面或房屋若干间,抑或就市内公有铺面或房屋可资生利者酌拨若干,作与职校地基交换”。省府对此表示允准,指令称:“所呈校中经费支绌,尚属实情,所请酌予维持,自应照办。”8月,市府也函学校:经市政会议议决,“指拨护国、正义两门间新市场铺面地基二十间,以助学校”。事虽如此,但南城脚地产已日益缩水。

5.北门外农地

学校本为青年学子聚居之区,运动场地必不可少。大学创办之初,即在贡院西北角辟有简易篮、排球场,以供学生锻炼之用。不久复拨得北门外农地40余亩,经师生辛勤劳动,略加平整后,充作田径运动场,即今东一院足球场一片。

6.西山林场

东大领导甚为重视林业生产,认为“学校造林与林业、教育、学校经济极有关系,而在私立学校尤属紧要”。早在建校初期,即拟有一庞大的开发荒山,植树造林计划。1926年6月,学校致函省实业司,谓:“敝大学草创伊始,规模粗具,欲作久远之图,宜有维持之计,切实办法,莫过于造林。”经详察后,“查得自昆明县属之筇竹寺后山起,经大鱼、碧鸡两堡后山之阴,多衣、明朗两堡前山之阳,过碧鸡关,入安宁境,沿西山、青山而西,螳螂、沙河两川以东,发华山以南、二台坡以北这一带荒山,尚堪实用”。对此计划,实业司即予批准。7月,学校即函昆明、安宁两县,请其知会地方首要,派员协商,勘定界址,订立契约,“以谋林业上之互利,而图学校经济之发展。希望各县村董、管事、实业人员等与之磋商进行,热忱赞助,以兴林业,而维学校”。此函虽得两县赞许,但因规模浩大,力不从心,最后仅定西山一区为造林之地。原来,西山普贤寺(今升庵祠北半部)东有基地一方,本属华亭寺庙产,后被该寺佃户盗卖与高峣村民。1921年,寺中和尚清理山场碑文,将其收回,复经政府出价2万元收买,作为陆军官地,划归省军饷局。1924年11月,学校致函军饷局,请将该地“由云棲寺(即华亭寺)住持原价赎回,以资应用”。此意得准,学校遂与华亭寺合作建场,营造林木,并派林场管理员专司其事。不几年,林场已是荒山披绿,郁郁葱葱,成材者约3万棵,未成者不下万棵,林场建设,初见成效。但是好景不长,建场期间,林场与附近村民的山场产权纠纷屡有发生,及村民盗伐林木,打伤护场员工,以至酿成诉讼。加之林场开支过大,经费难以为继等,学校不得不将其“收束”。1929年3月,董泽函告林场管理员:“西山林场,开支甚大,管理困难,经特别会议议决,应即从事收束。”“希即将西山林场于四月一日以前收束完毕,点交华亭寺住持接受为盼。”至此,林场遂告结束。西山林场历时五载,成绩斐然,虽如昙花一现,才始即终,但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今日驰名中外的西山森林公园参天古木,既有着东陆员生辛勤的汗水,也是云南大学披荆斩棘、艰苦创业的历史见证。

7.抚仙、星云两湖田产

1923年,省署指拨澄江抚仙、江川星云两湖湖边沼泽一区,以让学校开垦经营。两湖北距省垣百十余里,交通尚称便利,且湖水充盈,足资灌溉,土质肥沃,甚适耕作。学校特设两湖工程处,处置总办、会办、坐办、经理、稽查员、监工员等,并制定开垦章程,招工开垦。经费或由财政司拨借,或由地方富商捐赠,劳力则就地招募,工钱每名土工日给4角5分,石工5角5分,“勤奋者另加奖资”。开垦内容为开挖水沟、疏浚积水、筑埂打坝,建造良田等。工程分为两期:1923年首期工程开工,财政司拨借银1万元;次年二期工程开工,因其“浩大繁难”,学校特呈唐继尧,以借支省款2万元。又澄江、江川、黎县(今华宁)三县知事先后解缴所收捐款。工程处曾以其中1.38万元向蒙自法商佛哩洋行购获轻便铁道900丈、车兜18架,以作运输工具。工程完竣后,得湖田4000工,约合千余亩,价值32万元。其后,采取“抬租招垦”办法,进行生产。由于辛勤耕作,加强管理,故庄稼长势喜人,“均获有秋”,经营效果尚称良好。(www.xing528.com)

8.个旧房产、厂位

个旧位于昆明以南300余公里,其地盛产大锡,号为锡都。前清末年,个旧锡务公司曾欠大清银行巨额债款。辛亥光复以后,为筑川滇间铁路,特立滇蜀腾越铁路公司,总理兼协理为李正芬,省署令将锡务公司所欠拨归滇蜀公司。东大成立后,为了赞助教育,滇蜀公司复将该款转捐为公司与东大“两机关”所共有。1924年,锡务公司分别以资金、房产、厂位(矿硐)等将其所欠向两机关拨还完毕。加上其他赞助,两机关在个旧拥有相当一批产业。

据1927年初期统计,仅房地产一项即如表1-3:

表1-3 滇蜀公司、东陆大学在个旧房地产统计表

不幸的是,1927年10月,个旧突遭匪患,李绍宗、孔庆英、汤伪团长等匪部袭扰该地,纵火焚掠,两机关财产罹难甚重,房屋大部夷为平地,变成废墟瓦砾。浩劫之后,其在个旧财产有所减少,具体略如表1-4:

表1-4 滇蜀公司、东陆大学在个旧产业统计表

为了管理在个旧的产业,滇蜀公司与东陆大学专门成立了个旧两机关财产经理处,以李沛阶为经理,将其产业或自营,或出租,或竟闲置,但总的是,产业“数额至多,收入甚钜”。匪患平息后,因地方仍属不靖,加之距昆明较远,鞭长莫及,难于管理,于是两机关决定将其拍卖。1928年1月,公司李正芬、东大董泽和经理处李沛阶三方会商后,决议六项,即:“一是未毁铺面、住房分别予以出售;二是地基先行丈量,再按平方公尺出售;三是因建街道所占地基应请补还,不足之数得偿价银;四是房屋、地基同时出售;五是具体事宜由经理处商同个旧市政公所、商会办理;六是文昌宫铺面被毁事照商会议决办理。”正筹卖间,事却有变。1929年初,滇蜀公司奉命划归全省公路经费委员会,于是在个旧的产业的所有权、处理权均有变化。后经公司与学校商定:先行划分财产,以便各管各业。4月,公路经委会委员长李映川和董泽、李沛阶三方举行了处分个产会议,会议议决:先就个产斟酌情形,其投资少而收益大者保留不售,投资大而收益少者由双方拍卖;其保留部分,应体察优劣,匀分三份,采抽签方式,以二份归东大,以重教育,一份归公路经委会;其拍卖部分,所得价值仍以二份归东大,一份归公路经委会。至此,个旧的产业的处理遂告一段落。

后来,学校考虑云南多崇山峻岭,矿产资源尤为丰富,东大任务之一在于培养高级矿冶人才,因此建立实习矿山甚属必要,认为个产中的厂位不仅需要全部保留,且应全归学校。为此,1929年10月,学校致函公路经委会,其函云:“两机关在个产业,其在大夹石等处有厂位四个,因年来厂情衰落,该地匪风甚积,未曾著效,故自两机关接收后,或租与他人承办,或竟弃置。敝校为培植人才、开发云南而设,对于云南目前急需学科,莫不提前设置,拟于明年扩充采矿冶金系,造就矿冶人才,以应需求。惟扩充矿冶系,则各种实习矿山实属必要。对于本省出产最丰之锡矿,尤不能不格外注意,精心研究。惟新觅实习矿山,事非容易,今两机关既有此种厂位,与其长此废置,曷如归并敝校,拟请即将两机关所有之个旧厂位,概行保留,借供敝校采冶系学生学习之用,以期实习便利,学可致用。”关于“委员会所应得三分之一之价款,应由敝校拨还”。此议高瞻远瞩,合情合理,甚得公路经委会赞同。同月,该会委员长李映川复函表示:“贵大学为培养矿冶专才起见,不胜钦佩之至,敝会同人极端赞同。”于是,在个旧厂位即归学校。个旧产业既以其息金资助学校,又得一良好的实习场所,从而促进了东大教育事业的发展。

9.散旦钴矿

散旦位于昆明以北,富民县境内,其地藏有钴矿,过去曾以手工方法零星开采。东大成立后,即建有东大公司专门经营矿业,以求增加校中经费,散旦钴矿即为其所经营的矿山之一。起先,该矿曾办得“初见成效”,旋因蕴藏少、含量低,加之开采技术落后,效益渐次低下,故不久即以停办。

10.勘筑铁路

滇省多山,素来交通梗阻,故发展交通,尤其铁路交通乃是开发云南的重要条件之一。东大初期的东大公司,计划与曾主持修建滇越铁路的法国公司合办铁路,并曾“投入资金10万元”。后因法国公司中止进行,及客观条件所限,遂使学校筑路计划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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