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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重证据与文献证据的批判与反思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6]叶舒宪对第四重证据的强调与对文献证据的反思是互为表里的,其实质是基于人类学立场对文字话语霸权的批判。叶舒宪认为,这确实是一种诱人的研究范式,也是相当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学术思路的变革。

第四重证据与文献证据的批判与反思

在四重证据法里,叶舒宪特别强调第四重证据所拥有的证明优势,他说:“提出第四重证据的理论依据,一方面是呼应人类学的‘物质文化’研究潮流,另一方面也是顺应着新史学走出单一的文本资料限制,在权力叙事的霸权话语之外,重构人类文化史和俗民生活史的方法潮流。”[36]叶舒宪对第四重证据的强调与对文献证据的反思是互为表里的,其实质是基于人类学立场对文字话语霸权的批判。“从人类学的立场看,文字本身就是权力支配下的文化遮蔽作用的一种实例,也是地球上千千万万的无文字社会长久以来被殖民主义权力话语完全排斥在‘世界历史’以外的根本理由。”[37]

随着后殖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世界历史是一个多元互动的过程,无文字的原住民和少数族裔开始进入历史研究的视野,历史研究从单数的历史走向复数的历史。所以,叶舒宪指出:随着西方社会科学所经历的后现代与后殖民思潮的大洗礼,深受人类学影响的新史学正方兴未艾,成为2 000多年来西方人文学术范式根本转变的一个突出范例。可是在与人类学和后殖民思潮相对隔膜的中国文史研究界,唯文字至上和文献至上主义情结远远没有得到过批判和反思。[38]

如果说杜梅齐尔关于印欧文化的假设还停留在第三重证据的阶段,约翰·V.代伊(John V.Day)所写的《印欧人的起源:人类学证据》则是多重证据相结合的知识考古典范,该书从语言、词汇、音韵、文本、古代艺术品、指纹、颅腔、基因等证据入手,尤其运用了第四重证据的实证功能对印欧文化的起源进行了翔实的论证。维克多·迈尔教授对此书的评价是:“只有通过严格的证据编组(如你在书中做了),我们就可以知道在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向你的勇气,你的决心,你的正确,你的彻底性,和你的公正致意。”[39]同样,以金芭塔丝为代表的神话考古学范式也与多重证据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实际上,叶舒宪明确提出四重证据法之说,也与受到金芭塔丝《活着的女神》[40]一书的启发有关。金芭塔丝主要立足于史前考古发掘的女性雕像及相关图像,结合人类学、民族学所提供的仪式性证据以及神话学证据,由此来探讨古欧洲文化中的女神崇拜在欧洲民族精神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功能,这一研究范式显然是对杜梅齐尔的比较神话学的一大推进。

叶舒宪在提出四重证据法时从证据的材料性质出发作了如下分类(表3—1、表3—2)[41]

表3-1 考据学与证据法学的功能对照表

表3-2 文化文本五重叙事与四重证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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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叶舒宪对证据的分类,可以看出,不同的材料具有不同的证据性质和证明力,也具有不同的叙事功能和符号意义,因而利用多重证据的互动互释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进行:我们从可以说话的第三重证据(田野作业资料),去烛照和解释不能说话的第四重证据(考古实物、图像),二者合起来就构成检验核实和重新理解第一重、第二重证据(文献记载)的文化语境。叶舒宪认为,这确实是一种诱人的研究范式,也是相当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学术思路的变革。对于国学的传统考据法来说,古代人由于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的条件而只有第一重证据,根本无法享有现代知识整合所带来的大视野之便利。[42]

相比之下,唐启翠对四重证据的证据间性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她以如下图表排列了四重证据的分类依据,比较了不同证据的性质和证明效力(图3—1)[43]

图3-1 人类学四重证据分类依据及相关描述

唐启翠指出:“由于‘过去’距离现在的时空远近不同,对‘过去’记忆符号方式的不同,在证成过程中,不同类型和来源的证据证明力也不均衡。”[44]从上图3—1可见:传世文献经历了历代流转,其人为修改痕迹最显著,但其物质铭刻性和数量众多,为人们提供了最方便的释古材料;地下文献是距离历史元文本最近的文献资料,“但往往残简断篇、释读困难,需要借助历史文献、民族志材料和实物、图像建立释读背景”。[45]人类学材料所提供的活态文化证据具有共时性和历时性的跨文化阐释力,可以拓宽文史研究的视野,“也是考古资料类比推理与解释最普遍、最具成效的材料,但民族志的整体质量参差不齐,必须考虑族群的连续性、环境的可比性和文化结构的相似性与待证事项间的联系程度”。[46]考古实物、图像是最直观、最形象的证据,可以提供文字记载所忽略的情境信息,但因其无言性可能会导致解读的歧义性和片面性。因此,对于神话历史研究而言,“每一种证据符号都有自己的‘剩余’与‘局限’,必须借助其他符号来补足自己或者帮助其他符号才能发挥其叙事功能。每一种证据符号只有彼此关联对比、互证、替代和补充,即立足于证据间性互补原则,使四重证据形成一个立体阐释的‘场’,才能更真实地逼近和呈现符号背后的‘所指’,重构失落的文化记忆”。[47]

唐启翠认为,学界对四重证据的发现与实践历程是一个由文字文献而口传而实物的被发现、凸显的认知过程。[48]然而,这个过程恰好是和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相悖的。从认知人类学来说,人最早获得的是关于身体的、触觉的、视觉的感知能力。从人类文明所呈现的形式来看,经历了从实物→口传→文献的发展阶段。研究表明,考古学所发掘的石制工具等人类物质文化可以追溯到300万年前,艺术、宗教、图画以及比较复杂的口头交际行为在10万年前已经产生,而文字—文献的历史才不过几千年。[49]按照“第四重证据→第三重证据→第二重证据→第一重证据”在人类历史中的演化过程,其实是实物、图像和口述文化形式逐渐被获得知识霸权的书写文字文化遮蔽的过程,这就是本雅明所说的“灵韵”衰竭的过程,也是神话历史逐渐被“去神圣化”的过程。如果我们再从逆向的角度来看“一重证据法→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四重证据法”的变化过程的话,正是一个解除文字遮蔽、重返神话历史语境的历程。由此,我们便不难看出其中所蕴含的“文明反思”和“文化寻根”意义了,[50]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四重证据法利用证据间性进行立体释古,进入神话历史的问答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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