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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式灭火系统的安装与实践

时间:2023-09-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

自动喷水式灭火系统的安装与实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能自动启动喷水灭火,并能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的灭火系统,可以用于公共建筑、工厂、仓库等一切可以用于灭火的场所。它具有工作性能稳定、适应范围广泛、灭火效率高、维修简便等优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成及分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的,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并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可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防护冷却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如图5-5所示。

图5-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1.自动喷水湿式水灭火系统

湿式系统是指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有压水的闭式系统。该系统由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自动报警组、控制阀及管路系统组成。必要时还包括与消防水泵联动控制装置和自装置动报警装置。闭式喷头分易熔合金锁闭喷头和玻璃球闭式喷头两类,喷头一般安装于受保护建筑物的天花板下,也有安装于墙上,报警器一般安设于特设的室内。如图5-6所示。

当装有喷头的房间保护区内一旦发生火警、室内空气温度上升至足以使喷头上的锁封易熔合金熔化或玻璃球喷头上的密封玻璃泡爆碎,喷头即自行喷水进行灭火,同时发出警报信号。具有控制火势或灭火迅速的特点。该系统具有结构简单、工和管理维护方便、快用可幕、灭火速度快、控火效率高等优点。主要缺点是不适应于寒冷地区,其使用环境温度为4~70℃。

图5-6 湿式系统示意图

1—消防水池;2—消防水泵;3—止回阀;4—闸阀;5—消防水泵接合器;6—高位消防水箱;7—湿式报警阀组;8—配水干管;9—水流指示器;10—配水管;11—闭式洒水喷头;12—配水支管;13—末端试水装置;14—报警控制器;15—泄水;16—压力开关;17—信号阀;18—水泵控制柜;19—流量开关

2.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

干式喷水灭火系统是为了满足寒冷和高温场所安装自动灭火系的需要,在湿式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该系统其管路和喷头内平时没有水,只处于充气状态,故称之为干式系统或干管系统。它的供水系统、喷头布置等与湿式系统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时在报警阀(此阀设在采暖房间内)前充满水而在阀后管道内充以压缩空气。当火灾发生时,喷水头开启,先排出管路内的空气,供水才能进入管网,由喷头喷水灭火。

3.自动喷水干湿两用灭火系统

这种系统亦称为水、气交换式自动喷水灭火设置。该系统报警是采用干式报和湿式报警阀串联而成,或采用干湿两用报警。该装置在冬季寒冷的季节里,管道内可充填压缩空气,即为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在温暖的季节里整个系统充满水,即为自动喷水湿式灭火系统。其喷头应向上安装。此种系统在设计和管理上都很复杂,很少采用。

4.自动喷水预作用灭火系统。

该系统具有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的特点,预作用阀后的管道系统内平时无水,呈干式,充满有压或无压的气体。火灾发生初期。火灾探测器系统动作先于喷头控制自动开启或手动开启预作用阀,使消防水进入阀后管道,系统成为湿式。当火场温度达到喷头的动作温度时,闭式喷头开启,即可出水灭火。该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闭式喷头、预作用阀、充气设备和充以有压或无压气体的钢管等组成。

该系统既克服了干式系统延迟的缺陷,又可避免湿式系统易渗水的弊病,灭火效率高于干式喷水灭火系统,但是预作用系统的系统组成较其他系统复杂,投资也要高于其他系统,因此预作用系统通常用于不能使用干式系统或湿式系统的场所。故适用于建筑装饰要求高、不允许有水损失的建筑物、构筑物。

5.重复启闭预作用灭火系统

该系统是指能在火灾后自动关阀、复燃时再次开阀喷水的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洒水喷头本身具有的自动重复启闭的功能;另一种是系统通过火灾探测控制启闭系统的控制阀,来实现系统的重复启闭的功能。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具有自动启动、自动关闭的特点,从而防止因系统自动启动灭火后,无人关闭系统而产生不必要的水渍损失。且具有多次自动启动和自动关闭的特点,在火灾复燃后能有效扑救。

6.雨淋系统

发生火灾时,由火灾探测、控制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射灭火系统。它的管网和喷淋头的布置与干式系统基本相同,但喷淋头是开式的。系统包括开式喷头,管道系统,雨淋、火灾探测器和辅助设施等。系统工作时所有喷头同时喷水,好似倾盆大雨,故称雨淋系统。雨淋系统一且动作,系统保护区域内将全面喷水,可以有效控制火势发展迅猛、蔓延迅速的火灾。

7.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的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基本相同,该系统由开式喷头或水幕喷头、雨淋报警阀以及水流报警袋置等组成,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属于防火系统。水幕系统中用开式水幕喷头,将水喷洒成水帘幕状。水幕系统不具备直接灭火的能力,而是与防火卷帘、防火幕配合使用,起到防火隔断和局部降温的作用,阻止火势扩大和蔓延。

8.防护冷却系统

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

9.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报警阀、火灾探测器、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系统

水喷雾系统通过改变水的物理状态,通过水雾喷头使水从连续的洒水状态转变成不连续的细小水雾滴,而喷射出来。它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水喷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在水雾喷射到燃烧物质表面时通常是以几种作用同时发生,并实现灭火的。

水喷雾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发现火灾后,自动或由手动打开雨淋报警阀组,同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给报警控制器,并启动消防水泵,通过供水管网到达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喷水灭火。

水喷雾灭火系统按防护目的主要分为灭火和防护冷却两大类,其适用范围随不同的防护目的而设定。

(1)灭火的适用范围

1)水喷雾系统适用于扑救固体火灾;

2)可燃液体火灾。水喷雾系统可用于扑救闪点高于60℃的可燃液体火灾,如燃油锅炉、发电机油箱、输油管道火灾等;

3)电气火灾。水喷雾系统的离心雾化喷头喷出的水雾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因此水喷雾系统可以用于扑灭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夹层等电气火灾。

(2)防护冷却的适用范围

1)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卸、使用设施和装置的防护冷却;

2)火灾危险性大的化工装置及管道,如加热器、反应器、蒸馏塔等的冷却防护。

10.消防水炮灭火系統

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由消防水炮、管路、阀门消防泵组、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适用于由于空间高度较高,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扑灭及控制火灾的大空间场所。

(二)喷水灭火系统组件

1.洒水喷头

由于热的作用,在预定的温度范围内自行启动,按设计的洒水形状和水量洒水的装置。

(1)根据热敏感元件分类

1)易熔元件洒水喷头:通过易熔元件受热熔化而开启的喷头。

2)玻璃球洒水喷头:通过玻璃球内充装的液体受热膨胀使玻璃球爆破而开启的喷头。

(2)根据安装位置分类

1)边墙型洒水喷头:靠墙安装,将水向一边(半个抛物线)喷洒分布的洒水喷头。

2)下垂型洒水喷头:下垂安装,水流向下冲向溅水盘的洒水喷头。

3)直立型洒水喷头:直立安装,水流向上冲向溅水盘的洒水喷头。

(3)按洒水喷头灵敏度分类

分为快速响应洒水喷头,特殊响应洒水喷头、标准响应洒水喷头。

其中家用喷头是适用于住宅建筑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一种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2.水幕喷头

可以持续地喷水形成水幕帘,对受火灾威胁表面进行保护并形成防火分隔,固定在水幕系统管路中的喷洒装置。

(1)根据结构形式分类

1)缝隙式水幕喷头

单隙式水幕喷头:水流通过喷头体上的一条缝隙,按设计外形喷洒的水幕喷头。

双隙式水慕喷头:水流通过喷头体上的两条缝隙,按设计外形喷洒的水幕喷头。

2)冲击式水幕喷头

挡板冲击式水幕喷头:水流通过喷头内部,冲击到外部导流挡板上,按设计外形喷洒的水幕喷头。

曲面冲击式水幕喷头:水流通过喷头内部,冲击到外部导流面上,按设计外形喷洒的水幕喷头。

(2)根据使用用途分类

1)防火分隔用水幕喷头

通过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达到阻隔火蔓延及热扩散的水幕喷头。

2)防护冷却用水幕喷头

直接喷洒到被保护对象上,达到冷却、降温目的的水幕喷头。

3.水雾喷头

在一定的压力作用下,在设定的区域内将水流分解为直径1mm以下的水滴并按设计的洒水形状喷出的喷头。

水雾喷头按结构可分为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和撞击型水雾喷头两种。

1)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

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由喷头体、涡流器组成,在较高的水压下通过喷头内部的离心旋转形成水雾喷射出来,它形成的水雾同时具有良好的电绝缘性,适合扑救电气火灾。但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的通道较小,时间长了容易堵塞。离心雾化型的水雾喷头有A型和B型两种。A型水雾喷头的进水口与出水口成一定角度角度,安装后喷头出水方向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节。B型水雾喷头的出水口和进水口在一条直线上,安装后是完全固定不可调节的。

2)撞击型水雾喷头

撞击型水雾喷头的压力水流通过撞击外置的溅水盘,在设定区域分散为均匀锥形水雾。喷头由溅水盘、分流锥、框架本体和滤网组成。撞击型水雾喷头根据需要可以水平安装,也可以下垂、斜向方向安装。

4.报警阀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不同的系统,选用不同的报警阀组。报警阀组分为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和预作用报警装置。

(1)湿式报警阀组

1)报警阀组的组成。湿式报警阀是湿式系统的专用阀门,只允许水流入系统并在规定压力、流量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一种单向阀。湿式报警阀组结构为止回阀,开启条件与入口压力及出口流量有关,与延迟器、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控制阀等组成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组中报警阀的结构有两种,即隔板座圈型和导阀型。

2)延迟器工作原理。延迟器是一个罐式容器,安装于报警阀与水力警铃(或压力开关)之间,用来防止由于水压波动、报警阀渗漏原因引起报警阀开启而导致的误报。延迟器入口前安装过滤器。

报警阀开启后,水流需经30s左右充满延迟器,然后才可冲击水力警铃。延迟器下端为进水口,与报警阀报警口连接相通;上端为出水口,接水力警铃。

当湿式报警阀因水锤或水源压力波动而使阀瓣被冲开时,水流由报警支管进入延迟器,因为波动时间短,进入延迟器的水量少,进入延迟器的水量会从延迟器底部的节流孔排出,使延迟器无法充满水,更不能从出口流向压力开关和水力警铃,压力水不会推动水力警铃的叶轮或作用到压力开关上,故能起到有效防止误报警的作用。只有当湿式报警阀开启,经报警通道进入延迟器水流将延迟器注满并由出口溢出,才能驱动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

3)水力警铃工作原理。水力警铃安装在报警阀的报警管路上,是一种水力驱动的机械装置。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灭火后,消防用水的流量等于或大于一个喷头的流量时,压力水流沿报警支管进入水力警铃驱动叶轮,带动铃锤敲击铃盖,发出报警声响。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

(2)干式报警阀组

干式报警阀组主要由干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空压机、安全阀、控制阀等组成。报警阀的阀瓣将阀门分成两部分,出口侧与系统管路相连,内充压缩空气,进口侧与水源相连,配水管道中的气压抵住阀瓣,使配水管道始终保持干管状态,通过两侧气压和水压的压力变化控制阀瓣的封闭和开启。喷头开启后,干式报警阀自动开启,其后续的一系列动作类似于湿式报警阀组。

(3)雨淋报警阀组

雨淋报警阀是通过电动、机械或其它方法开启,使水能够自动流入喷水灭火系统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按照其结构可分为隔膜式、推杆式、活塞式、蝶阀式雨淋报警阀。雨淋报警阀广泛应用于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雾系统、泡沫系统等各类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

(4)预作用报警装置

预作用报警装置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等组成,通过电动、气动、机械或者其他方式控制报警阀组开启,使水能够单向流入喷水灭火系统的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组装置。

5.水流指示器(www.xing528.com)

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报警装置。安装在各楼层或不同防火分区的配水干管或支管的起始端上,其功能是在发生火灾时,控制中心或楼层(区域)报警器能够显示发生火灾的具体楼层或区域,以便消防队员找到起火地点及时扑救。

一般用于湿式、干式、预作用、循环启闭式、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中。水流指示器的叶片与水流方向垂直,喷头开启后引起管道中的水流动,当浆片或膜片感知水流的作用力时带动传动轴动作,接通延时线路,延时器开始计时。到达延时设定时间后叶片仍向水流方向偏转无法回位,电触点闭合输出信号。当水流停止时,叶片和动作杆复位,触点断开,信号消除。

水流指示器有叶片式、阀板式等类型。目前应用得最广泛的是叶片式水流指示器。连接方式有螺纹式、焊接式、法兰式及鞍座式水流指示器。

6.压力开关

压力开关是一种压力传感器,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自动报警和自动控制装置。其作用是将系统的压力信号转化为电信号,当报警阀开启后,报警管道充水,接压力开关的管道充水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压力开关受到水压的作用后接通电触点,将水流信号转化为电信号,传递给消防控制中心或直接控制和启动消防水泵、电子报警系统或其他电气设备。

压力开关应垂直安装在水力警铃前,如果报警管路上安装了延迟器,则压力开关应安装延迟器之后。

7.通用阀门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消防闸阀、消防蝶阀、消防球阀、消防截止阀、消防电磁阀、消防信号阀、消防单向阀和消防地埋闸阀等阀门的统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使用的通用阀门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6部分:通用阀门》(GB5135.6-2018)规定。

(三)水灭火组件安装技术要求

1.管道安装

1)配水管道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铜管、不锈钢管和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当报警阀入口前管道采用不防腐的钢管时,应在报警阀前设置过滤器。

2)消防洒水软管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用于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或短立管之间的挠性金属软管,具有安装快速、简易以及具有防震防错位功能等优点,可方便调整喷头的高度和布置间距,以及防止由于建筑物等受到强大振动或冲击时使消防系统管道开裂或造成消防系统的崩溃等,主要用于办公楼以及洁净室无尘车间等。

消防洒水软管仅适用于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场所,且系统应为湿式系统,并应设置在吊顶内,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1.8m。

3)镀锌钢管、涂覆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螺纹或法兰连接,当报警阀前采用内壁不防腐钢管时,可焊接连接;铜管可采用钎焊、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和卡压等连接方式;不锈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法兰、卡压等连接方式,不宜采用焊接;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管件可采用粘接连接,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管件与其他材质管材、管件之间可采用螺纹、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铜管、不锈钢管、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应采用配套的支架、吊架。

4)为了便于检修,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有法兰。

5)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衡。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

6)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目的是为了控制配水支管的长度,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尽量均衡系统管道的水力性能,避免水头损失过大。

7)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25mm。目的为控制小管径管道的水头损失和防止杂物堵塞管道。

8)水平设置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准工作状态不充水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4‰。目的在于充水时易于排气,维修时易于排尽管内积水。

9)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1的规定。为了保证安装和日常检修时需要的操作空间,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的管道其距离顶板、墙面的安装距离不宜小于200mm。

10)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安装

①为了确保管网的强度,使其在受外界机械冲撞和自身水力冲击时也不至于损伤,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镀锌钢管道、涂覆钢管道、不锈钢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在距离各管件或阀门100mm以内应采用管卡牢固固定,特别在干管变支管处;阀门等组件应加设承重支架。

铜管道、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沟槽连接管道横管的任何两个接头之间应有支承,并不得支承在接头上。

②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③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④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⑤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m~1.8m。

11)管道横向安装宜设2‰~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12)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13)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2.喷头布置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各类洒水喷头的布置间距(跨度)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的规定。

3.报警阀组安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不同的系统型式设置相应的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对于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对于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喷头数计入湿式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水源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控制阀安装在报警阀的入口处,用于系统检修时关闭系统。控制阀应保持常开位置,保证系统时刻处于警戒状态。使用信号阀时,其启闭状态的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使用常规阀门时,必须用锁具锁定阀板位置。

4.水流指示器安装

水流指示器的功能是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的部位,每个防火分区和每个楼层均要求设有水流指示器。当一个湿式报警阀组仅控制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的喷头时,由于报警阀组的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已能发挥报告火灾部位的作用,故此种情况允许不设水流指示器。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流指示器一般安装在每层的水平分支干管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为防止管道凝结水滴入电器部位,造成损坏,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为使系统维修时关停的范围不致过大而在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阀门时,要求该阀门采用信号阀,以便显示阀门的状态,其目的是为防止因误操作而造成配水管道断水的故障。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仓库内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

5.压力开关安装

压力开关安装在延迟器出口后的报警管道上。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应采用压力开关。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采用开式喷头,平时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系统侧)没有水,系统启动后的管道充水阶段,管内水的流速较快,容易损伤水流指示器,因此采用压力开关较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能够根据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调节稳压泵的启停压力。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管网上的压力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6.减压孔板安装

减压孔板设置在管径为50mm及50mm以上的水平管道上。孔板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孔口直径不应小于安装管段直径的50%。一般在消火栓前设置减压孔板,以消除各消火栓口处剩余水压。

7.末端试水装置安装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用于监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并可检验系统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试水阀是可通过手动或电动方式控制末端试水装置开启、关闭的阀门。试水接头用于测试最不利点喷头开放1只时,系统能否可靠报警并正常启动,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洒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并应采取不被他用的措施。

末端试水装置按控制方式分为手动式末端试水装置(代号S)和电动式末端试水装置(代号D)。按反馈装置分为带信号反馈装置式末端试水装置(代号X)和不带信号反馈装置式末端试水装置(不标注)。

(四)自动灭火系统设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了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设置的情况。

1.下列高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2.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3.根据本规范要求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丙类生产车间、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4.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注: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2)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5.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1)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

(2)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

(3)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

6.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

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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