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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县丞衙署及望厦村研究成果

时间:2023-09-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澳门县丞衙署, 是专门管理澳门地区事务的衙署。[1]并设立香山县丞衙署,最初驻扎在前山寨, 至清乾隆八年, 清政府将县丞衙署迁往望厦村, 此后称澳门县丞衙署。乾隆八年, 清政府增设比县丞级别更高的广州府海防军务同知一职, 专责澳门事务, 同时将香山县丞衙门迁至现在已属澳门境内的望厦村, 县丞主要负责澳门当地法律诉讼事务。

澳门县丞衙署及望厦村研究成果

澳门县丞衙署(又称香山县丞衙署), 是专门管理澳门地区事务的衙署。 清雍正八年(1730 年), 两广总督郝玉麟奏请添设香山县丞一员, 专察理华人与葡萄牙人之间之事务和纠纷。 结果是清政府于1731年任命浙江海盐人朱念高为第一任澳门县丞。[1]并设立香山县丞衙署,最初驻扎在前山寨, 至清乾隆八年(1743 年), 清政府将县丞衙署迁往望厦村, 此后称澳门县丞衙署。 从1731 年至1906 年, 清政府先后派出57 任县丞。

澳门县丞衙署的设立, 归根究底是为了便于管理澳门地区事务。 澳门地属香山县, 开埠以后, 仍由香山县管辖, 葡萄牙人居澳以来, 需每年向中国政府缴交地租银更, 而这些地租则由香山县代征。 澳门重大民刑事务均由县令亲自处理, 或由县令报请总督决定。 一直以来中国政府派有提调、 备倭、 巡缉等澳官, 管理澳门。 久而久之, 葡人便产生抵触情绪, 与澳门本地华人多有矛盾。 雍正九年(1731 年), 总督郝玉麟奏请政府批准, 在澳门前山寨设立县丞衙门, 作为县政府的派驻机构,“察理民夷, 以专责成”。 乾隆八年(1743 年), 清政府增设比县丞级别更高的广州府海防军务同知一职, 专责澳门事务, 同时将香山县丞衙门迁至现在已属澳门境内的望厦村, 县丞主要负责澳门当地法律诉讼事务。

而县丞去澳门上任时, 遭到葡萄牙人的激烈反对, 他们用碎石填塞了港湾的入口, 以便进行固守。 他们还扬言, 如果广东官府派兵来攻,他们抵敌不住, 就准备放弃澳门, 撤回葡萄牙本土。 策楞接报后, 也担心葡萄牙人会说到做到, 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权衡利弊之下, 他便稍稍改变了原来的方案, 将香山县丞的衙署改设在莲花茎关闸以南、 澳门以北的望厦, 澳门城内只驻有管理中国海关总口的官员。

大约二十年后, 县丞衙署“被风塌倒”, 不得不迁往香洲的翠微书院。 1792 年, 香山县丞试图在营地街(今大三巴手信街区) 修公馆,澳葡一再要求拆毁。

汪兆镛有诗云: “怪石巉岩印浅沙, 翠微山下有官衙; 风帆阵雨催娘妈, 一片模糊写米家。” 注解: 翠微山下, 应指翠微村的所在地。 香山县丞衙署, 乾隆九年(1744 年) 由前山案移至澳门望厦村, 其后望厦县丞衙署倾圮, 一度迁至翠微村。[2](www.xing528.com)

道光七年《香山县恭常都十三乡采访册》 卷上《澳门纂略》 则称:“县丞署日久倾颓, 尚未修复, 今公馆在草堆街旧木士元铺屋。”[3]可知, 自从望厦村香山县丞衙署倾颓后, 县丞署一直是租用澳门城的居民铺屋办公的。 据相关资料载, “1800 年3 月18 日, 香山县丞吴兆晋下理事官马托斯(António Joaquim de Oliveira Matos) 谕, 前因衙署倒塌,暂移翠微书院。 至今已有30 余年, 该书院房屋亦将就倾圮, 急需修整。故在澳门暂赁民房, 权时驻足。”[4]从当年六月十五日另一份香山县丞的档可知, 在1800 年8 月6 日之前, 香山县丞又迁回翠微公署。[5]

而从上述可知, 香山县丞曾一度进入澳门办公。 澳葡此后长期向香山县方提供寓所。 龙思泰亦称: 这位地位较低的行政官员, 被中国人称为左堂, 于1800 年开始驻在澳门。[6] “左堂” 指的就是“香山县丞”,(道光) 《香山县志》 卷四《濠镜澳全图》 标明北湾芦石塘附近有“左署”, 应为左堂衙署之简称。 而左堂衙署位于芦石塘与草堆街之间(旧称显荣里), 由于县丞是佐理香山知县管澳门, 通往县丞衙署的小巷又被当地华人称“佐堂栏尾”, 如今为草堆街旁尚有一横巷, 留与后人追忆。

直至1849 年, 葡萄牙驻澳门总督亚马留封闭在澳门的海关行台,闯入望厦村, 捣毁衙门, 拆毁《澳夷善后事宜条议》 石碑, 驱逐清朝驻澳官员, 澳门县丞衙署被迫迁回前山寨。 后来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因澳门勘界问题, 张之洞等人曾提出建议, “在望厦村附近重建香山县丞衙门, 该县丞重新移驻”。[7]但因中葡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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