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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奉献精神,塑造其健全人格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她为代表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乃至家长,在长期接受国家、政府无偿关怀和资助的情况下,产生了较强的心理依赖,出现“等、靠、要”思想。这充分说明,该生缺乏奉献精神和感恩意识。此举旨在塑造受助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奉献精神。这些措施的出台,使得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为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国家资助的真正目的是: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独立、健全人格,使之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奉献精神,塑造其健全人格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张俊英

一、 案例概述

小A,女,大学二年级学生。她来自上海的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意外身故。母亲也无一技之长,靠亲友救济及政府补助将小A抚养长大。在新生报到当天,其母陪伴小A前来。母女现场向学校递交了减免学费申请。小A母亲说:“我们家囡囡从小到大都是免交学费的,我们了解过,对我们这样的低保家庭政府会资助我们读大学的。”现场有老师鼓励小A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小A说:“国家助学贷款还要还,直接减免学费就不用我还了。”在过去的一学年中,小A因符合困难学生认定资格,获得了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助学项目。学院老师为了锻炼受助学生,特意为困难学生在班级和学院安排一些工作。但对于这样的安排,小A非但不领情,还私下和同学说:“沾国家的光可真麻烦,要求这么多!”后来,她以各种理由推托工作。大二一开学,她又向学校递交了学费减免申请。鉴于她过去一学年的表现,学校没有批准她的学费减免申请。她的母亲为此事到学校来吵闹。

二、 案例分析

案例中的小A并非个案。以她为代表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乃至家长,在长期接受国家、政府无偿关怀和资助的情况下,产生了较强的心理依赖,出现“等、靠、要”思想。在这样的思想影响下,小A对国家的无偿助学措施“心安理得”,但对于需要自身劳动的,或有偿的资助项目,如国家助学贷款等却避之不及。这充分说明,该生缺乏奉献精神和感恩意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是以经济资助的形式参与到育人的过程中,且重在育人,目的是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而小A所代表的群体,需要在接受国家资助的同时加以正确教育和引导,否则很难实现国家资助的育人目的。

三、 解决方法与步骤

法律角度而言,一个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需承担对等义务。世界上无不承担义务的权利。如果我们将困难学生接受资助视作权利,那就应要求学生负担相应义务,这符合法律规定。从教育的角度而言,小A及所代表的群体出现上述问题根源在于责任意识缺乏。责任意识可细化为对自身、对家庭及对社会的几方面。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意识,以此为主旨进行制度设计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核心所在。

受助学生志愿服务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具体是指高校规定享受各类受助措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一学年内完成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这里的志愿服务必须是无偿的、公益性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的志愿服务时间与其接受的资助金额成正比。如没有完成,则不能继续接受资助。此举旨在塑造受助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奉献精神。在实践中,学校会给每位学生发放公益服务册,学生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进行登记,在学年结束时由学校进行核定。

四、 启示与思考(www.xing528.com)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帮扶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确保教育公平。这些措施的出台,使得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为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但应看到,在学生资助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校园里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随着国家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资助额度的不断增加以及资助面的不断扩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资助的依赖心理也不断增长,这主要体现在: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等、靠、要”思想严重。有些学生在调查家庭情况或申请助学金时互不相让,争先恐后。他们认为,国家、学校资助他们是理所当然的。得到资助后,他们并没有感恩之心与回报之情,反而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如果得不到资助,他们往往会闹情绪和产生负面心理问题,在学生中产生的影响比较恶劣,更助长了一些不正之风。

当前国家资助力度较大,尤其是在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资助资金相对充足。加上有些资助措施,如助学金基本上属于“发放式”,学生基本上属于被动接受,这更助长了个别学生“等、靠、要”思想。国家资助的真正目的是: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独立、健全人格,使之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而相当一部分受助学生的依赖思想及表现,使得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在资助工作中更好地育人? 尽管各方面采取诸如健全资助体系,改变原单一无偿资助为多元的奖、贷、减、补、勤等措施,但由于无偿资助仍占资助体系的较大比例,仍导致受助学生的义务与权利不对等,学生责任意识不强。

高校推行受助学生志愿服务制度,一方面改变受助学生过去认为的“国家资助无须对等义务”的想法,培养学生自我解困的决心和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搭建一系列志愿服务的平台,强制规定学生参加,更意在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感恩意识,从而实现国家资助育人的目的。这是贯彻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实践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开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新思路

部分高校已经开始试行受助学生志愿服务制度,但是因起步晚、缺乏经验及其他因素,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而使这一制度规范化和系统化。

首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在体制上,从学院到学校建设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指导教师,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困难生义工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考核机制等,以保障慈善义工活动的系统化、有序化、规范化、持续化。

其次,编制工作手册,增强活动实效性。学校设计、编制《困难生志愿服务手册》,其中包含服务宗旨、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学生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等,并配备诸如困难生志愿者登记表、信息表、志愿活动记录表、志愿服务活动考核表、鉴定表等表格,相关管理部门定期汇总、登记,并定期考核。

再次,创建新型平台,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建立受助困难生志愿服务网络平台,从困难生的自身发展和需求出发,主动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及时发布一些困难生关注的需求讯息和资助讯息,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的人和事,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开展情感体验和心理感受讨论会,让学生志愿者互相分享彼此的快乐。另外;通过志愿者网络平台,学校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真实意愿和现实诉求,尤其是困难生的家庭、心理、学习、就业等问题,积极发挥困难生义工微博在困难生中的思想引领作用,将资助工作与大学生德育工作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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