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朔城历史》详尽呈现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朔城历史》详尽呈现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称魏晋南北朝。从公元220年曹丕废汉献帝,在洛阳称帝建魏,到公元589年隋统一全国的370多年里,是中国古代史上国家分裂、民族大融合的时期。朔地北部为羌胡人和鲜卑人居住地。西晋初年,朔境北部为鲜卑族领地,南部为雁门郡。其时,恒州连同各郡县在孝昌中没于战乱。北周时,于西魏恭帝三年,宇文觉代西魏称帝,国号周,史称北周。北周共存在了25年。北周在冲要诸州中,设立地方军事机构,称总管府。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朔城历史》详尽呈现

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称魏晋南北朝。从公元220年曹丕废汉献帝,在洛阳称帝建魏,到公元589年隋统一全国的370多年里,是中国古代史上国家分裂、民族大融合的时期。在此时期的朔境,随着政权的频繁更替而不断变换所隶属之国家。

三国时,朔地基本上属曹魏。其时,曹魏并州共设6郡,其中之雁门郡,郡治广武县(原郡治阴馆,魏黄初二年移治于代县古城村)。辖7县,在今朔地有阴馆(治今朔城区夏关城村)、楼烦(治今朔城区梵王寺村)、马邑(今朔城区老城)。朔地北部为羌胡人和鲜卑人居住地。

西晋初年,朔境北部为鲜卑族领地,南部为雁门郡。郡治仍在广武,辖8县,其中马邑、阴馆、楼烦3县在今朔城区境内。

永嘉四年(310),晋怀帝封拓跋猗卢为“大单于”,以代郡封其为“代公”,猗卢以“封邑去国悬远,民不相接”为由,迫使晋室将当时雁门郡所辖陉岭(句注山或雁门山)以北的楼烦、马邑、阴馆、繁畤、崞5县居民徙到雁门关以南,雁门关以北之地划归拓跋部。猗卢“乃徙十万家以充之”,故迁来这里的鲜卑族约50万人。

北魏时,平城(今大同市)既是都城,又设司州、平城县,有三级行政机构。朔地属京畿(京郊),为北魏王朝的腹心之地。

其时,司州所领7郡14县与朔地相关者:

1、桑干郡,该郡不见于《魏书·地形志》,但在献文帝时桑干郡已见记载。关于桑干郡治所,一说在今山阴县山阴城北,一据考古资料证实在今朔城区西影寺村东。只领桑乾1县。

2、平齐郡,郡治平齐(初治山西大同西北15公里,皇兴三年(469)移治阴馆故城之西),领怀宁(今朔城区东南)、归安(今朔城区南)2县。

另有梁郡,治今朔城区老城北10公里,为梁郡公封地,不辖县。

北魏太和十八年(494)迁都洛阳后,平城改为恒州,原司州所辖郡县,归恒州所辖。在平城又设代郡。

北魏末年,战乱频仍,天下混乱,给各级政区的管理和设置造成严重的干扰。其时,恒州连同各郡县在孝昌中(525—527)没于战乱。

东魏时,自高欢立元善见为孝静帝,改元天平元年(534)始,到东魏武定八年(550)五月,高洋“受禅”称帝止,前后仅历17年。东魏实际上是晋阳高氏集团的傀儡政权。(www.xing528.com)

其时,山西北部(雁门关以北)基本上为柔然(蠕蠕)所控制。恒州以及所领之7郡14县,均寄治于今忻州一带。将朔州(今内蒙古和林格尔),侨置在今寿阳县境,后又迁至介休(一说今孝义市,一说今汾阳市)称南朔州,只领军人,不领郡县,其介休仍属汾州。

东魏武定三年(545),置新城县(治今朔城区西南24公里梵王寺村),隶属武州之吐京郡。

东魏武定八年(550),高洋废东魏立齐国,史称北齐。北齐承光元年(577),北周灭北齐,北齐享国27年。

北齐天保六年(555)复置朔州,并把治所由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迁到马邑城南24公里沙河所置的新城(今朔城区西南梵王寺村)。为了与侨置于介休一带的南朔州相区别,称北朔州。天保八年(557),北朔州治又由新城迁到马邑(今朔城区老城)。同年,把马邑县改为招远县。武成帝于北朔州置北道行台,辖广安郡(治招远)、广宁郡(治今朔城区西影寺村东)、神武郡(治今朔城区东南神武村)、长宁郡(治今朔城区西神池附近)、齐德郡(治今朔城区境)。

关于神武郡、神武县之置,颇有异说。今据《北周书·地理志》北朔州广安郡神武县下注云:“北齐置……并置神武郡,实立于北齐天保六年(555),高洋破柔然取陉北之后”,“盖北齐世,别置北朔州于马邑城,又于此置神武郡并神武县,以隶北朔州也。”

北周时,于西魏恭帝三年(557),宇文觉代西魏称帝,国号周,史称北周。建德六年(577),北周灭北齐,统一北方。大定元年(581)二月,北周大丞相杨坚代周建立隋朝。北周共存在了25年。

北周在冲要诸州中,设立地方军事机构,称总管府。因朔州系北周屯戍设防的重镇,故设朔州总管府。

其时,朔州总管府治招远县(今朔州朔城区),领2郡6县。

1、广安郡,郡治同州治,领4县:招远(治同州、郡治)、神武(治今朔城区神武村)、岢岚(治今岚县岚城镇北)、蔚汾(治今兴县西北)。

2、长宁郡,郡治长宁县(今神池县),领2县:长宁(治同郡治)、云中(治今大同市西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