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社会学第三波的集体宣言与逻辑探索

历史社会学第三波的集体宣言与逻辑探索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朱丽叶·亚当斯、伊丽莎白·克莱门斯和安·欧洛芙编辑出版了《重塑现代性:政治、历史与社会学》论文集,发布了第三波历史社会学的宣言。由此,对于第三波历史社会学的集体挑战,学界也往往会把重心放在划分方法是否合适、涵括人物是否周全、议题分析是否合理等经验面向。进一步讲,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家也认为深度类比是与社会科学中的“机制语言”一致的。

历史社会学第三波的集体宣言与逻辑探索

2005年,朱丽叶·亚当斯(Julia Adams)、伊丽莎白·克莱门斯(Elisabeth Clemens)和安·欧洛芙(Ann Orloff)编辑出版了《重塑现代性政治历史社会学》(Remaking Modernity: Politics,History,and Sociology)论文集,发布了第三波历史社会学(the third wave of historical sociology)的宣言(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5)。威廉·罗伊(William G.Roy,2006) 在评论这本论文集时,不吝赞词,将之与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1984)主编的《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Vision and Method in Historical Sociology)的学科地位相媲美。

亚当斯等人对历史社会学重新定向的学术志趣,甚至可以从论文集的篇章分布上看出端倪。虽然主体部分是众人分章撰写各自擅长的专题,但是作为编辑导言的第一章和作为总结的最后一章共占到全书的五分之一,旨在以集体的声音回顾与展望历史社会学。

这种首尾章与专题章的篇幅分布不均衡而表现的集体性企图,也被一些社会学同行所留意到(Bryant,2006; Tilly,2007)。例如《国际比较社会学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parative Sociology)在2006年为这本书组织了专刊,多位评论者都聚焦在首尾两章。这不仅是因为全书共17章,规模庞大、专题分支较多,也如同狄伦·莱利(Dylan Riley,2006)所说,其首尾章不仅展现了近半个世纪以来历史社会学的思想变迁,而且其中也不乏核心的论证观点。

然而,就首章与尾章比较而言,更受关注的是首章里关于历史社会学三波的划分:第一波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以马克思(Karl Marx)、韦伯(Max Weber)等古典社会学家和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等二战后初期的历史社会学家为代表,关注从传统到现代的社会类型转换;第二波是在20世纪70—80年代,以斯考切波等人为代表,主要关注政治经济学问题,例如革命、阶级形成、民族国家建设,尤为擅长从结构决定论的角度理解历史作为物质过程,关注区域主要是欧洲(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5:3-6; Clemens,2005: 511-514)。第三波是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以该书的诸位撰稿人(如克莱门斯等人),主要关注性别、种族、殖民等问题,擅长从文化图式的角度切入,也将美国及其他区纳入区域分析对象(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5:29-31; Clemens,2005: 511-514)。

由此,对于第三波历史社会学的集体挑战,学界也往往会把重心放在划分方法是否合适、涵括人物是否周全、议题分析是否合理等经验面向(Charrad,2006)。例如,詹姆斯·马洪尼(James Mahoney,2006)努力说明第二波历史社会学的异质性,也包括文化取向的研究。威廉·休厄尔(William H.Sewell Jr.,2006)也认为以“风格”(style)而非“波”描述历史社会学中对于历史形式的不同探究而非世代继替。帕特里克·卡罗尔(Patrick Carroll,2009)同时为了说明历史社会学各世代的异质性与集中性兼顾的状态,而选用了“重心”(centers of gravity)隐喻。

但是,尾章作为结论,却受到较少的直接分析。尽管安德鲁·阿博特(Andrew Abbott,2006)严厉批评了第三波历史社会学的理论完整性:不仅没有提供关于时间性等方面的广义模式,甚至连历史哲学文献引用都十分欠缺。但是,一些学者也注意到,在上述的经验议题评估中,亦有理论潜力,例如休厄尔(Sewell,2006)认为第三波是将社会视为“组合”(assemblage)而非融贯的整体,莱利(Riley,2006)认为第三波是将行动者看作是历史与文化构成的、结构上决定不足的。

但是,由于《重塑现代性》一书的结论章在理论发展上不够清楚,尤其是无法像首章那样提出了世代划分与经验议题变迁的提法,导致这些学者在简短的评论中也无法提出理解其中重要内容的理论框架

值得关注的是,亚当斯等人(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在回应《国际比较社会学期刊》组织的评论时,更为清楚地提出了自己的分析框架。[1]

他们以突现的存在论(ontology of emergence)为立场,认为“概念不再是固定的,事体(entities)也应当被突现的(emergent)而非给定的”(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

就方法论层面来讲,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家的观点兼用了深度类比和机制解(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他们认为历史社会学家之所以不同于历史学家,在于发现跨案例的相似性(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也就是亚瑟·斯廷奇科姆(Arthur Stinchcombe)(1978)提出的“深度类比”(deep analogies)方法论。(www.xing528.com)

进一步讲,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家也认为深度类比是与社会科学中的“机制语言”(the language of mechanisms)一致的(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因此,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家在方法论上,也想通过机制去发现诸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之模式,并以此通过诸机制间的连锁(concatenations of mechanisms)去解释复杂的现象(A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6)。

但是,亚当斯等人的回应稿,却也显得突兀,因为他们在《重塑现代性》一书中并不使用这样的分析框架,尤其是首尾章都不使用“存在论”这样的字眼。因此,面对这样的事后总结,本章尝试提出以下五个问题:

第一,究竟他们的事后总结,能否合乎该书的理论主旨呢?

第二,突现存在论,在该书中如何体现?

第三,兼用深度类比和机制解释的方法论,在该书中如何体现?

第四,由于深度类比方法论来自于斯廷奇科姆,他自己的存在论承诺是什么样的?

第五,斯廷奇科姆的存在论承诺能够与第三波历史社会学衔接起来吗?

为了回答这五个问题,本章将通过文本对比分析,指出在突现存在论中包括个体和社会两个层次,而所谓的突现就是连接个体层次的行动者、行动和能动性与社会层次的图式和团体之间的“现实化”(realization);同时,本章将厘清亚当斯等人于2006年新增的机制解释方法论在《重塑现代性》文本中找不到依据,应剔除;进一步,斯廷奇科姆的深度类比方法论是对诸历史实例的谓词加以等价比较并建立因果序列的过程,其存在论承诺虽然与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在论证逻辑上一致,都是从情境-情境定义(situations and the definition of situations)这对概念入手,理解对社会结构或社会秩序的拆解与建构、解剖学生理学(dams,Clemens and Orloff,2005:514; Stinchcombe,1978: 121)。

但是,我将进一步指出,第三波历史社会学在讨论存在论时,对时间性的阐释不够充分。本章用米德(George Mead)的突现时间性(temporality of emergence)观点深化双方的理解,并进一步将情境定义理论衔接点得以时间化,指出突现的存在论和深度类比方法论都依赖于以现在(present)为基础,将限定的过去作为假设,展望可能性的未来,使得行动者在现在的思维过程中给出情境定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