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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不适应艺术教育规律的解决方案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空间布局不平衡1.艺术人才培养的分布不均匀例如,珠江三角洲地区聚集了一大批综合类艺术院校,政府给予资助的力度很强大。反观非珠江三角洲地区,例如,粤东、粤西等地区,一方面综合类大学数量不足,艺术人才相对短缺;另一方面,文化企业、文化公司规模狭小,区域性的文化人才需求不旺,这些公司和企业难以留住高层次和艺术人才。

政府管理不适应艺术教育规律的解决方案

(一)空间布局不平衡

1.艺术人才培养的分布不均匀

例如,珠江三角洲地区聚集了一大批综合类艺术院校,政府给予资助的力度很强大。该区域在艺术人才培养上处于文化产业的前沿阵地,具备了艺术人才培养的有利条件。但是,由于学生就业心态、地区就业环境以及艺术氛围等因素的影响,该区域的艺术人才数量相对饱和,艺术人才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较为显著。反观非珠江三角洲地区,例如,粤东、粤西等地区,一方面综合类大学数量不足,艺术人才相对短缺;另一方面,文化企业、文化公司规模狭小,区域性的文化人才需求不旺,这些公司和企业难以留住高层次和艺术人才。

2.艺术人才培养的资源分散

首先是政府财政投入不均。在艺术人才培养上,办学历史较为悠久的综合类大学在文化产业园的硬件建设、设施建设上获得较多的资金,政府大力注资推动省级、行业、地区的文化产业项目工程,为老牌综合类大学的艺术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其次是政府缺乏对教育资源的统筹和协调,让多个部门多头管辖高等艺术教育,造成了政府部门间对艺术人才指导工作的无序竞争,使得艺术教育的资源利用效益大为降低。

(二)政府干预过多

1.政府对综合类大学的制度干预过于严苛

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的垂直管理体制中,政府起着领航人的作用,实施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因而,与艺术人才培养相关的配套性措施——招生规模、学费制度、专业设置等要获得政府的首肯和审批。这就决定了艺术人才的制度被框在行政许可的范围之内,限定着综合类大学围绕人才培养而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方略时效性和实效性。政府对综合类大学的制度安排过于严苛,行政职权过于强制,体现了一种粗放型的、控制式的制度管理,约束了综合类大学在培养艺术人才中的自我管理能力、自我发展空间以及自我提升潜力,压制了综合类大学在教育和教学中的动力。

2.政府对艺术人才的定位过于狭窄

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门对于艺术人才的评定还停留在传统高等教育测评的视野中,即偏重于量化指标以及推行定量的评价。在政府主导的本科院校教学水平评估中、在人才培养质量的衡量中,这种评定理念已经转化成政府指导性的、宏观性的、全局性的政策精神和政策内容。因此,政府看重综合类大学艺术人才培养的硬指标——国际大奖、国家大奖、专利数量等,并以此度量综合类大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而对于艺术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性评价缺乏合理、科学、行之有效的尺度。故而,政府人才培养方略聚集于显性的、短期的效应,忽视了艺术人才培养的整体性、长期性、和系统性。

政府对艺术人才的定位过于狭窄造就了综合类大学艺术人才培养的浮躁和功利心。综合类大学出于政府部门生杀予夺的掌控权考虑,不顾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在重大的人才量化指标上勇于角逐、投入巨大。例如,打破博士点为零的历史、大力争取政府资助的艺术科研基地、成立各式艺术人才培养实验区等。这些措施成为综合类大学研判人才培养质量的标杆,而对于人才质量的整体提升、人才培养的社会效应、人才自身的全面发展等权衡人才质量的重要标准熟视无睹、关切不够。(www.xing528.com)

3.政府对艺术人才的指导策略过于行政化

在艺术教育管理中,政府没有明确界定艺术人才的内涵,没有明晰界定人才培养主体的角色地位,因此其所制定、实施的指导策略忽视了综合类大学教师、学生的利益诉求,缺乏这些政策实施者的积极参与,使得政策的落实带有强制性、缺少人性化,而具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色彩。其结果,政府部门硬性颁行以他们的理解、主张为中心的艺术人才指标,并以此和综合类大学的经费资助挂钩。政府这种纯粹性的行政化指导,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综合类大学人才培养的主体上,会诱导综合类大学放弃自主发展的战略,主动迎合政府的政策精神,其人才培养的质量只会适得其反。

(三)政府服务缺失

1.政府的高等艺术教育价值取向缺乏明晰

在培养艺术人才上,以学历为本还是以能力为本的教育价值取向长期困扰教育行政部门,导致高等艺术教育的价值取向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政府不得不认真考量以学历为本还是以能力为本的教育价值取向,全面平衡人才培养数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关系,这种两难态度影响到综合类大学人才培养的价值目标。

由于政府的高等艺术教育价值取向缺乏明晰,综合类大学综合类大学在处置人才培养的数量以及质量关系上,其首要选择是符合本校的利益诉求,故而一些综合类大学在教育经费紧张时往往把招生数量、规模放在第一位,以保证学校的顺利运转。因此,一些综合类大学名义上是倡导艺术人才培养,实际上在搞教育产业化,大力拓展教育创收项目。

2.政府缺乏科学的艺术人才衡量指标

由于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意识、效益意识和竞争意识的影响,艺术人才的衡量指标不够科学,综合类大学对于艺术人才的衡量标准,往往追求短平快的效果。例如,有些综合类大学重奖在国家级、国际级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大力宣传学生在国际有影响力的杂志上发表文章,视之为学校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成果,并在学生“保研”、教师晋升等方面出台相关的奖励政策。不仅如此,有些综合类大学把这种影响力非凡的学生成果上升到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水平的高度上,以此向政府教育部门邀功,获取更多的政府资源资助。对于综合类大学这种片面追求人才培养的行为,政府部门并没有进行科学的干预和指导,而是主导提供政府资源资助。

3.政府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规模的扩大,艺术专业大为扩展,艺术门类越来越细化,而专门性、分科类的艺术教育使得学生的专业知识过于狭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学生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综合类大学艺术专业教育的教师首先具备多学科的知识视野,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密切结合文化产业生态、学科发展前沿,引导学生超越专业性的学科边界,增强艺术多学科门类沟通能力。对于教育变迁、经济变换带给专业教师自身能力提升的潜在需求,政府的配套措施远远达不到预期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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