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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对体态律动的影响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于这样的发现,达尔克罗兹进行了音乐节奏与身体反应的相关训练内容,从而发掘“动觉”这一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体态律动学”。根据达尔克罗兹的理论,体态律动的目的是通过身体的运动来达到大脑、情感、音乐、思想等之间的交流,从而使得情感与思维、控制与本能反应之间的联系得以实现。

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对体态律动的影响

雅克·达尔克罗兹(Émile Jaques-Dalcroze 1865-1950),瑞士作曲家、教育家,曾在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担任教授一职。他的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创立之初,在担任和声学及视唱练耳的教学。他发现学生的演奏动作技术与内在音乐感受之间严重脱节,演奏过程中缺乏对细节的理解和表现,导致音乐创作缺乏流畅性、创造性和表现力,音乐理论的学习成为非音乐性的、公式化的抽象概念练习。为了根本消除这些弊端,达尔克罗兹开始设计各种新的练习,例如把视唱练耳、读写乐谱同身体的各项反应联系起来,通过动作表达大调音阶中各音级之间的音高、倾向和进行的关系。达尔克罗兹教学过程中发现,听力训练并不能保证学生对音乐的深刻体验,无法把握介于情感与思维、控制与本能反应等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而这些内在的联系是音乐家所必须具备的。他观察到节奏感差的学生在自然状态下能有节奏地行走,而优秀的学生在音乐伴随下会做出点足、摇头、随力度变化改变身体姿态、随乐曲终止而放松等反应。他认为音乐的节奏可以通过人体的运动来得以实现,人体其实是音乐表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身体运动与音乐之间有着密不可分联系。出于这样的发现,达尔克罗兹进行了音乐节奏与身体反应的相关训练内容,从而发掘“动觉”这一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体态律动学”。

1.体态律动的身体哲学价值观

达尔克罗兹从一个有才能的音乐家身上看到,在音乐表演过程中,有某种深层次的、神秘的东西能将心灵的震动和感觉、情感和思想、气质和自发力、想象和意志力结合起来,为什么作为一个真正音乐家特征的各种品质,在音乐课堂上却很少能被感觉到呢?他带着这些问题对学生进行更深一步的观察。于是,他发现一些容易被人忽视的,然而却很重要的现象:有些学生在音乐世界里不能按速度演奏,而在现实世界里却能按速度行走,而他们的行走是完全自发性的,不受思想的影响或意志的支配;有些优秀的学生常随着音乐做出脚打拍子、摇头和晃动身子的反应,这些反应也都是自然的、自发性的。有的学生在音乐渐强时会改变身体动作,或用身体动作对所听到的重音做出反应;还可以明显观察到他们在乐句结束时的肌肉放松状态。这无疑是学生沉浸于音乐中并感受着音乐的结果。

从人的身体对音乐的自然反应的种种现象,达尔克罗兹联想到音乐与身体的关系,他的思索不仅仅局限于音乐的教与学的范畴,还提出了许多问题。例如:音乐的起源是什么?音乐是从哪里开始的?人们如何感受到自己的情绪?人的身体如何把内心情感表现于外部世界?人类通过什么工具将内心情绪转化为音乐?在音乐学习中首先要掌握的乐器是什么?等等。随着问题的发现和深入思考,他逐渐形成了这样的观念:人类的情绪转化为表现和音乐,这就是音乐的起源。人们可以从身体的各个部分反应到情绪,例如,可以通过肌肉紧张与放松程度的感觉,感受和表达自己的情绪;可以通过姿态、手势和各种身体动作使内心情感表现于外部世界。这些动作有些是下意识的、自发的,更多的则是思想和意志支配的结果。人们也可以通过身体运动将内心情绪转化为音乐,而首先要掌握的乐器就是人的身体。只要把仔细聆听音乐和身体反应结合起来,就能够产生理解和表现音乐的巨大力量。

通过对音乐与身体关系的哲学思考,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教育既不能是单纯的技术训练,更不应该是脱离音响的理论知识和规则的传授,它首先是对音响和情感的体验。这种体验必须以音乐与身体运动结合的节奏运动为基础。因为“音乐中最强有力的要素是与生命关系最密切的节奏运动。节奏,完全依赖于运动。它的最原始的形态存在于肌肉系统中。所有的实践微差:快板、行板、渐快和渐慢;所有的能力微差:强、弱、渐强和渐弱,都能用身体动作体现。敏锐的音乐感依赖于敏锐的身体感受”[121]。因此,体态律动的身体哲学价值观强调:人的身体运动包括对音响和情感反应的一切基本要素。在大脑与活动着的身体之间必定存在某种直接反应,任何乐思都可以通过身体表演出来。通过音乐与身体结合的节奏运动,可以培养学生对音乐节奏微差、音乐内在美的细致感受和敏捷反应能力,进而使学生获得体验和表现音乐情绪及情感的能力。总之,他的价值观的出发点和宗旨是“体验音乐、体验情感”。

2.体态律动的内容与方法(www.xing528.com)

达尔克罗兹认为节奏训练是体态律动的关键点,人的身体动作可以表现情感,而情感正是通过音乐的感知而激发出来的,“因此音乐学习的起点不是钢琴长笛等乐器,而是人的体态活动”[122]。根据达尔克罗兹的理论,体态律动的目的是通过身体的运动来达到大脑、情感、音乐、思想等之间的交流,从而使得情感与思维、控制与本能反应之间的联系得以实现。为了训练、培养学生的节奏意识,达尔克罗兹归纳了30多种基本节奏因素,其中包括速度、力度、重音、节拍、休止、时值、对位曲式、赋格、复合节奏等。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即兴音乐材料,通过身体律动进行相应的学习,从而掌握身体律动的相关词汇。身体律动词汇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原地类型,一种是空间类型,这两种类型包括了拍掌、摇摆、转动、走、跑、爬、跳等各种动作形式。人们可以通过手脚的动作来代表节拍,从而使音乐节奏与身体运动结合起来。在视唱练耳教学中,运用耳、口与身体并加上语言与歌唱的形式,发展呼吸、姿态平衡和肌肉放松,以及快速读谱。具体而言,通过音乐游戏、身体律动来培养学生感知音乐和认知音乐的能力;通过身体动作的联系,遵循时间——空间——能量——只能改良——平衡的递进关系,领悟和了解音乐内在的运动规律;通过学生身体语言的有效表达,将身体和大脑建立紧密的对应关系,并且通过音乐语言和身体运动的双重记忆巩固和创造丰富的音乐素材[123]

3.体态律动的基本原则

体态律动是在听音乐的同时以身体运动来体验音乐,并将这种体验转化为感受和认知。音乐不是动作的伴奏,而动作是用来阐释说明音乐的,它不是用音乐伴奏舞蹈,也不是伴随着音乐的体育运动。达尔克罗兹在谈到体验律动和健美体操、舞蹈的区别时强调:体态律动的训练不是模仿动作,他不注重身体姿态或外表形式,而是要讲表现音乐所必需的要素“融化”于我们的身心。要发展对音响节奏和身体节奏的通感,要达到能用我们的感官直接反映情感。

体态律动有四项基本原则,每一项原则针对的年龄段不同,所以采用的活动形式也各有差异。第一,培养学生感知音乐和体会音乐的能力。在儿童时期,主要培养孩子们的音乐感知能力,可以通过节奏明快的游戏来完成。第二,触发学生内在的音乐感受,即听觉和肌肉感。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把音乐、力量等结合起来,如在对儿童的教学中,可让它们在乐曲中走路或跑步,在该曲结束时到达某一预定位置,通过这种方式儿童学会了对时间和空间的调整。同样在器乐演奏教学中,在用节奏乐器演奏音乐前,教师教会学生通过事先感觉音符时值之间的联系来为演奏做准备,学生通过迅速浏览乐谱,在心中建立起速度与节奏感念的联系,从而发展学生对于时间、空间的感知。第三,加强学生五官五感、大脑之间的交流能力。在音乐中,学生可以主动参与音乐,感知音乐,并且通过身体、五感来建立起与大脑之间的联系。使得大脑与身体的交流更加敏感。第四,让学生学会储存听觉和动觉的意向能力,由于这些意象可以转译为各种符号,并且能够根据回忆,随意地进行表演,因此对于“音乐阅读”来说至关重要,并且会使学生的知觉更加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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