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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品读:减轻刑罚的祸患

时间:2023-10-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患轻”,是说减轻刑罚对统治国家来说是一种祸患。凡人之取重赏罚⑧,固已足之之后也⑨;虽财用足而厚爱之,然而轻刑犹之乱也⑩。此虽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韩非子旗帜鲜明地对这种言论公开予以抨击。这就是财用富足后加以厚爱、使用轻刑造成的祸患。在攻击对手的论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之后,韩非子并没有见好就收,而是将胜利的果实继续扩大。

《韩非子》品读:减轻刑罚的祸患

【题解】

本文选自《韩非子》第四十六篇《六反》,题目为编者所加。“患轻”,是说减轻刑罚对统治国家来说是一种祸患。本文借助母亲溺爱子女的例子说明了“财用足”“厚爱”“轻刑”在齐家乃至治国方面毫无益处,从而得出治国还须依靠法,尤其是重法的结论。

【原文】

今学者皆道书策之颂语,不察当世之实事,曰:“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此以为足其财用以加爱焉,虽轻刑罚,可以治也。此言不然矣。

凡人之取重赏罚,固已足之之后也;虽财用足而厚爱之,然而轻刑犹之乱也。夫当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亲爱之则不忍,不忍则骄恣;侈泰则家贫,骄恣则行暴。此虽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选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第十八《六反》)

【注释】

①学者,这里指儒家墨家等学派之人。书策,书籍。颂,通“诵”,诵读。②爱,爱惜。③赋敛,这里指朝廷征收的赋税。④用,需用的财物。恐,当为“怨”,据卢文弨说。⑤加,增加。⑥轻,使……变轻。⑦治,这里指安定。⑧取重,这里指重视。⑨固,原本。⑩犹,还。之,至。⑪当家,这里指主持家务之人。⑫轻,轻易。⑬侈泰,挥霍无度。⑭忍,忍心。⑮骄恣,骄横放纵。⑯行暴,这里指行为狂暴。⑰利,当为“刑”,据陶鸿庆说。

【品读】

在韩非子所处的时代,法家并不是影响最大的学派。儒家和墨家并称显学,它们才是当时思想市场上的执牛耳者。因为彼此在治国思想方面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所以,如果法家想要做大做强,必然会与这两家产生冲突。孔子主张“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足食”(《论语·颜渊》);墨子讲“爱人”(《墨子·兼爱》)、“节俭”(《墨子·节用》),提出“怨结于民心则国危矣”(《墨子·亲士》)。后世儒、墨两派的学者秉承了这些说法,积极宣扬“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怨上,故天下大乱”。韩非子旗帜鲜明地对这种言论公开予以抨击。

他认为说这话的人,完全是在生搬硬套古代典籍中现成的话语,根本就没有去考察当时的实际情况。如果真的认为使百姓富足并给予仁爱,即使减轻刑罚,国家也可以治理好,那就太天真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要明白国事,我们可以先理解家事,因为国其实是由无数个家构成的,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国的缩影。

韩非子从一个家庭的教育入手,来为我们说明这个道理。中国古代传统的家庭,基本上是男主外,女主内,父亲严厉,而母亲慈爱。操持家务的母亲,出于对子女的溺爱,经常会提供给他们足够多的财物;当财物过多,子女就会滥用;一旦滥用,将会挥霍无度,但是母亲因为溺爱子女,往往又不忍心严加管束;不能严加管束,便会导致子女形成骄横放纵的恶习。挥霍无度,家境就会贫困;骄横放纵,行为就会暴虐。这就是财用富足后加以厚爱、使用轻刑造成的祸患。韩非子肯定了一定的条件下事物互相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他极为熟练地运用了辩证法,为我们描述了一个普通家庭从富有到贫困的变化过程,颇具说服力。按照他的逻辑,“财用足”“厚爱”“轻刑”三个条件都满足了,但是家境与孩子的教育两方面的发展却都失败了。一家如此,一国又如何呢?很自然,我们不禁会对“财用足”加“厚爱”再加“轻刑”的三合一治国方案产生根本性的动摇。虽然韩非子所举的是一个极端化的例子,但是因“妇人之仁”而败家的现象的确是一个不容否认的普遍事实,所以韩非子的看法不能说没有道理。(www.xing528.com)

在攻击对手的论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之后,韩非子并没有见好就收,而是将胜利的果实继续扩大。让我们收回关注家庭的目光,放眼整个社会,有一个事实同样不容置疑:按照人的本性,当财用富足后,大都就会懒于劳作;如果君主治国措施软弱了,百姓就会放肆地干坏事。我们不能说其中没有例外,但特例终归属于少数。韩非子说当财用富足后还努力劳作的,只有古代的神农氏;君主治国手段软弱而自己还能独善其身,保持操守的,只有孔子的弟子曾参和卫国的直臣史。老子说:“知道满足就不会受到侮辱,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面临危险。”但这世间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人真正懂得如何避免危险和耻辱,真正做到知足和适可而止了。韩非子认为作为普通民众,无论是智慧还是才能,都远远比不上这些古代贤人,这是毫无疑问的。而现在有人认为使民众富足就可以治理好国家,这就等于断定每一个老百姓都懂得知足,懂得适可而止。实事求是地说,这是根本不负责任的说法,这种认识的荒谬之处,就在于把普通民众都当成拥有伟大智慧的圣贤!

《老子道德经

在韩非子看来,财用的富足根本就无法解决治国的问题。他认为人性的特点是趋利避害,夏桀虽然贵为国君、富有四海,却仍然欲壑难填。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在追求利益的道路上是永远无法满足的,即便是达到君主一样的富足程度,也是无济于事。韩非子从人性的角度出发,通过论证人类欲望的无法满足,从根本上否定了儒、墨等学派高度赞赏的“财用足”的治国理念。

因此,韩非子主张治理国家要与时俱进,顺应天时和人事来获取财物,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赋税,以此调节国家的贫富差别;加大爵禄的赏赐力度,吸引人们竭尽才能;加重刑罚,以此来禁止奸伪邪恶的行为,从而在整个国家中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使民众依靠自己的力量致富,凭借自己的职事享尊处贵,民众犯罪一定会受到惩罚,立功一定会获得奖赏。对于民众,在必要的赏罚之外,君主无须再有妇人之仁,任何仁慈的恩惠赏赐,一概不予考虑。只有这样,一国之君才能逐渐成为一统天下的帝王。

一针见血地直击对手言论中的漏洞,这是“破”;同时建构自己的理论主张,这是“立”。韩非子正是以这种破中有立的方式,适时展示了自己法家理论的合理性。

【扩展阅读】

导言:老子从哲学的层面概括出了具有普遍性的规律,而韩非子则以老子思想为基础,创造性地建立了一套能够成功作用于国家政治生活的,极具操作性的理论体系。其中,“福”与“祸”作为两种相互对立的情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理论,无疑是韩非子化用老子理论最为经典的例证之一。

祸 福

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行端直,则思虑熟;思虑熟,则得事理。行端直,则无祸害;无祸害,则尽天年。得事理,则必成功;尽天年,则全而寿;必成功,则富与贵。全寿富贵之谓福,而福本于有祸。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

人有福,则富贵至;富贵至,则衣食美;衣食美,则骄心生;骄心生,则行邪僻而动弃理。行邪僻,则身死夭;动弃理,则无成功。夫内有死夭之难而外无成功之名者,大祸也。而祸本生于有福。故曰:“福兮祸之所伏。”(选自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卷第六《解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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