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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读》第32章:道恒天下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主旨“道恒天下”,“道”恒常无名、朴初,却存于天下、行于天下。但天下万物不敢使之为臣。以俞甘洛(露)。俾(譬)道之在天下也,使“道”永远存在于天下,帛书甲本残“天下也”,乙本残“道之”。这一章讲“道”恒无名、素朴,至于小、无形,却顺于自然,万物以遵,可以说,“道恒天下”、道行天下。第二层,言遵道则“天地相合,以降甘露”。第三层,讲“天道知止”。第四层,“道”行天下。

《老子注读》第32章:道恒天下

本章主旨“道恒天下”,“道”恒常无名、朴初,却存于天下、行于天下。这一章亦可与《第一章》:“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第十九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相互参照。

其实这一章,首句便点出“道”的特性,即无名、朴初,《第二十五章》也讲:“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素:《词源》:白色生绢;朴素,纯洁。《庄子·刻意》:“纯素之道,唯神是守。……能体纯素,谓之真人。”朴:《词源》:未经加工成器的原材料;本真,本性。在这里,素、朴是同义词,未着色谓之“素”,未成器谓之“朴”。

老子》中,“知止”出现三次,本章两次:“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第四十四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道恒无名、朴。 道是无名、朴初状态的。

帛书乙本保存完好,甲本残多。王弼本等“恒”作“常”。朴:《说文》:朴,木素也。

“道恒无名、朴”句,历来多种断句。高明、高亨、任继愈等皆断“道恒(常)无名,朴虽小”;陈鼓应断句:“道恒无名、朴”;罗尚贤断句:“道恒、无、名、朴”,认为“恒、无、名、朴”为老子道学四个特定概念。而据文意及后文“始制有名”来看,陈鼓应断似更为合理。译为:道永远是无名、朴初状态的。

河上公:道能阴能阳,能弛能张,能存能亡,故无常名也。王弼:道无形不形,常不可名,以无名为常,故曰道常无名也。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

虽小, 虽然小,

虽:帛书甲乙本作“唯”。小:微妙无形。

而天下弗敢臣。 但天下万物不敢使之为臣。

臣:使之臣服。

河上公:道朴虽小,微妙无形,天下不敢有臣使道者也。王弼: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朴之为物,愦然(音kuì,浑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

侯王若能守之, 诸侯君王如能保持(这种素朴无名的状态),

万物将自宾。 万物就将自动地归顺它。

万物:高亨:主要指万民。

自宾:宾,服从、归附。自将宾服于“道”。

河上公:侯王若能守道无为,万物将自宾,服从于德也。王弼: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矣。

天地相合, 天与地阴阳二气相结合相协调,

帛书乙本如此,甲本“合”作“谷”,抄误。

以俞甘洛(露)。 因此就胜过甘露。

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俞”作“降”。

俞:古同“愈”,窃以为“愈”字作“胜过”解。《玉篇》:胜也。《广韵》:贤也。高明:“俞”字当借为“雨”。“雨”字作动词则有“降”义。

露:帛书甲乙本作“洛”。

河上公:侯王动作能与天相应合,天即下甘露善瑞也。王弼: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不求而自降。

民莫之令, 人们没有谁去指使它,

王弼本如此。帛书甲本残“令,而自均”,乙本残“民莫之”。

而自均焉。 却能自然而然做到自我均衡。(www.xing528.com)

均:均匀、均衡。高亨:分配。陈鼓应:人们不须指使它而自然润泽均匀。

河上公:天降善瑞,则万物莫有教令之者,皆自均调若一也。王弼: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不求而自降,我守其真性无为,则民不令而自均也。

始制有名, 纯真之道开创了体制,便有了自己的名分,

始制:陈鼓应: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始”是指万物的开始。“制”,作。任继愈:有了管理,即有名分。制:高亨:创造名字。

河上公:始,道也,有名,万物也。道无名能制于有名,无形能制于有形也。王弼: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

名亦既有, 各种名分已经制定了,

帛书乙本、王弼本如此,甲本残“名,名亦既”。

夫亦将知止, 这也将知道适可而止,

河上公:人能法道行德,天亦将自知之。王弼: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始也。

知止所以不殆。 知道适可而止,因此就不会有危险。

帛书乙本如此,甲本残“亦将知止,知止”。王弼本“所以”作“可以”。

河上公:天知之则神灵佑助,不复危殆。王弼: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俾(譬)道之在天下也, 使“道”永远存在于天下,

帛书甲本残“天下也”,乙本残“道之”。

俾:帛书甲本如此,乙本作“卑”,王弼本作“譬”。甲乙本假“俾”“卑”字为“譬”。

犹小浴(谷)之与江海。 如同小溪归入江海一样。

帛书乙本如此,甲本残“犹小”。王弼本作“犹川谷之与江海”。

浴:“谷”之假借字。

河上公:譬言道之在天下,与人相应和,如川谷与江海相流通也。王弼:川谷之不求水与海,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世行道于天下者,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这一章讲“道”恒无名、素朴,至于小、无形,却顺于自然,万物以遵,可以说,“道恒天下”、道行天下。

实际上,由来已久,人类关心的往往是如何改变自然,却忘记了如何尊重自然,为一己之利,违天下大势。尤其是统治者,名天下霸业,实则贪图虚名,或索取无度,或贪得无厌,或巧取豪夺,或好大喜功,以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国无宁日,民不聊生。

分三层理解:

第一层,谓“道”恒无名、素朴,为“道”的特性、本质。

第二层,言遵道则“天地相合,以降甘露”。这里特别强调“侯王”守“朴”,则天下所归;“天地相合”,则“以降甘露”;百姓莫命,则万物自“均”。

第三层,讲“天道知止”。言“始制有名,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纯真之“道”,朴散、分离万物,成就了万物,也开创了“体制”“名分”,而其运行、运作则应“知止”。

第四层,“道”行天下。王弼云:川谷之不求水与海,非江海召之,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世行道于天下者,不令而自均,不求而自得,故曰犹川谷之与江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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