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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市场的市场机制由上述市场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所形成的信息商品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共同构成。信息供需双方的这种矛盾运动就形成了信息市场运行的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基本表现形式,是信息市场运行的原动力。这种定价原则成为信息市场的价格机制形成的基础。

数字信息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是在信息市场运行过程中,市场有机体内部各种构成要素之间内在的有机联系形式以及这些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各要素的功能。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机制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数字信息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市场导向,刺激信息商品生产者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生产有市场价值的信息商品;自发调节信息商品的结构,改善供需关系;自发调节信息商品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提高数字信息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配置效果;加速信息市场的培育,促进信息市场的正常、持久运行。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市场机制能有效引导信息商品的生产;市场机制促使信息经济活动主体不断创新;市场机制有利于繁荣信息产业;市场机制促进数字信息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机制可增大社会效益。[1]

市场机制与资源配置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侧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完全竞争市场机制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可以通过完全竞争市场机制来实现。信息市场的市场机制由上述市场构成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所形成的信息商品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共同构成。

(1)供求机制

信息商品的供给和需求是信息经济活动中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制约又互为条件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信息商品的供给要通过有支付能力的信息商品的需求来实现;另一方面,信息商品的需求又要通过令人满意的信息商品的供给来得到满足。信息供需双方的这种矛盾运动就形成了信息市场运行的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基本表现形式,是信息市场运行的原动力。由于信息供求双方分别有自己的营销动机和利益要求,因而一般的信息市场的商品供求表现出很大的供求弹性,即要么供过于求,要么供不应求,供给与需求经常发生错位和脱节。

自信息市场诞生以来,供求关系一直在悄然发生着配置信息资源和引导信息市场发展方向的作用。供给与需求是一对矛盾,信息商品正是在该矛盾运动的过程中被悄悄地转化或转移,从而实现价值增值。

①信息商品供给

信息商品供给是指信息提供者向其他经济行为者提供信息商品。稀缺性决定了信息商品的供给不是无限丰富的。除此以外,下列因素也会影响和制约信息商品的供给:信息商品的成本和价格,信息商品生产的效率和公平,信息商品的质量和效用,信息商品生产的实力(资金、技术、人才、储备量等),信息市场的发育状况和水平,信息提供者对未来行情的预期,信息商品交易契约的公平和合理程度,接受信息商品的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信息拥有水平和履行交易契约义务的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信息本身具有天然的共享性,而众多经济行为者也希望借助这种共享性来降低信息的拥有成本,提高信息的拥有量。因此,在信息市场中强调增加信息商品供给的数量是没有经济意义的。改善信息商品供给状况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尽量增加信息商品的品种类型和充分挖掘现有存量信息的效用,从而减少冗余和浪费,提高效率。

②信息商品需求

信息商品需求是指信息用户对信息商品内容、质量、品种类型、提供方式等方面提出的需要和要求。

信息商品需求是信息市场活动得以开展的根本动力。信息商品用户数量多、类型复杂、分布面广,信息商品需求呈现多样化、规模化、复杂化的特点。在信息商品稀缺而用户的消费欲望又无止境的情况下,共享是一种极其有效的迎合与满足用户需求的措施。影响和制约信息商品需求的因素也很多。主要包括:信息商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最终用户的收入以及消费能力和消费偏好,潜在用户的数量和对未来的预期,信息商品的质量和效用,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信息市场的发育状况和水平,信息商品交易契约内容的公平和合理程度,其他经济行为者(特别是信息提供者)的信息提供或拥有水平以及履行交易契约义务的情况。

(2)价格机制(www.xing528.com)

信息商品的定价是以信息商品的效用指标为基本定价原则的,即效用大的信息商品价格较高,效用小的信息商品价格较低。这种定价原则成为信息市场的价格机制形成的基础。在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下,信息供需双方的利益追求是相同的,即都把代价最小、效用最大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

此外,由于信息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难以计量性以及信息活动过程的双向性和反馈性,信息市场的价格作用机理十分复杂,其作用形式、作用过程和作用结果都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目前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定价模式。这种定价的随意性反映到价格机制上,就表现为信息市场的价格机制的多变性、多层次性和对市场作用的消弱性。

价格是影响信息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共同因素。早在18世纪70年代,亚当·斯密就注意到了一切市场的这一共有特点。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在竞争的市场上,供需双方会不断讨价还价直至形成一个让供需双方都乐于接受的市场均衡价格(如图3-1所示)。

图3-1 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市场均衡价格

均衡是市场运行的必然趋势。在图3-1中,D和S分别为某信息商品的市场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E为两曲线的交点,即市场均衡点。Pe为均衡价格,Qe为均衡时的用户数量。在这一状态点,市场上供需双方势均力敌。

市场上供需双方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信息商品在市场交易中的价格。当市场价格偏离(大于或小于)均衡价格时,必然引起供需双方竞争力量的失衡(主要表现为供不应求)和市场运行低效率或无效率。在信息市场上,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信息的不对称性和用户需求的多样性所导致的信息市场非对称性决定的。另外,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完备也在客观上加剧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市场失衡是一种反常的状态,市场内在的自我调节机制必然要求供需双方调整竞争力量的大小和方向,直至恢复市场均衡状态。

当供需双方的竞争达到均衡状态的时候,在现有的信息商品总供给中,效用已被配置到最合适的需求者手中,并得到最充分的体验。与此同时,用户的信息商品需求心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调整。因此,在竞争的信息市场上,信息商品供给和需求除了通过力量对比及相互作用影响市场交易外,还在更深层次上起着配置数字信息资源和引导信息市场发展方向的作用。市场供求在由失衡状态恢复到均衡状态并继续保持均衡趋势的过程中伴随着大量的对信息商品的需求。

(3)竞争机制

竞争是一切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其实质是“优胜劣汰”。信息商品的供给方、需求方和中介方在信息商品的生产、开发、经营和消费过程中,为争夺生产经营的优势地位,消费的有利条件或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进行一系列对抗活动,这些活动构成了信息市场竞争。在形式上表现为以下四种:信息生产经营者间的竞争——争夺信息资源和信息用户,信息需求者间的竞争——争夺信息商品,信息商品的供需双方的竞争——争夺经济利益,信息市场和物质商品市场之间的竞争。

完善的竞争机制在信息市场运行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发调节和控制信息市场的运行,有效地解决数字信息资源的配置问题;造成一种开放型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市场运行的效率;促使市场信息的有效流通;促进信息市场在运行机制上与国际大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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