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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现象学研究概述:工程事故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工程哲学的研究势头正盛,建筑现象学是对工程哲学的进一步细化研究,而从现象学视角来考察建筑工程事故、工程安全等问题则是对这一研究领域的探索与尝试。建筑现象学[2]研究大体上分为两条进路:一条以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为理论基础,侧重于建筑的理论研究。诺伯舒兹建筑现象学思想的主要继承者斯蒂文·霍尔是美国新一代建筑大师的代表,他的建筑作品以对空间与光线以及对于建筑产生的“纠结体验”等独特研究而自成一派。

建筑现象学研究概述:工程事故的理论与实践

建筑哲学是工程哲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一方面,建筑哲学以工程哲学为理论背景,其研究内容与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西方技术哲学存在着深刻的内在渊源,是工程哲学与技术哲学之间重要的接榫点,也是从实证角度对两者关系给出的理论回应;另一方面,关于建筑哲学的研究是科学哲学向实践拓展的一种有效形式。

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学者们就试图将科学的实践活动及科学共同体的行为置于特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考察,这是科学哲学走向实践的一种重要尝试,也使得科学哲学和以建筑哲学为典型的工程哲学之间有了沟通的可能性和实践路径。现象学视角的建筑哲学则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以及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具有密切的理论耦合。目前,工程哲学的研究势头正盛,建筑现象学是对工程哲学的进一步细化研究,而从现象学视角来考察建筑工程事故、工程安全等问题则是对这一研究领域的探索与尝试。

注:本章以本书作者发表在《学术研究》(2018年第11期)上的《空间、场所与生活世界——建筑现象学的哲学解读》一文为基础修改完成。(www.xing528.com)

相对于现象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的研究历史,学术界对现象学意义的建筑哲学研究可谓后来居上,“有关的著述自20世纪70年代末陆陆续续地发表和出版。到80—90年代著作和论文已达一定规模,其中绝大多数是研究论著。有关建筑现象学的研究较早开展于人文地理学对环境人地关系的研究。在人文地理研究中一批学者在地理学科中开辟出人地和环境的新领域,他们的研究逐渐将人文地理的领域开展到人文环境、区域和城市规划、景观乃至建筑领域”[1]。建筑现象学[2]研究大体上分为两条进路:一条以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为理论基础,侧重于建筑的理论研究。这条进路以建筑的场所中心化、空间形成、天地神人四位一体、层化世界等为主题,以对建筑的静态分析和反思为主要哲思方式。挪威奥斯陆大学建筑学院前任院长、著名建筑理论家诺伯舒兹(C.Norberg-Schulz,又译诺伯格·舒尔兹)的建筑现象学思想与海德格尔一脉相承。基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现象学理论以及诺伯舒兹自身深厚的建筑学专业理论与实践功底,他主要从存在主义哲学视角探讨建筑哲学,其主要成果集中于《场所精神——走向建筑的现象学》(Towards a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存在、建筑、空间》(Existence,Space and Architecture)、《居住的概念》(The Concept of Dwelling:On the Way to Eigurative Architecture)等著作;另一条进路以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为理论背景,侧重于建筑的实践分析。这条进路强调建筑与环境、社会氛围、人的感知觉(包括视觉、听觉、触摸、嗅觉、味觉以及身体为中心的复合体验)。诺伯舒兹建筑现象学思想的主要继承者斯蒂文·霍尔(Steven Holl)是美国新一代建筑大师的代表,他的建筑作品以对空间与光线以及对于建筑产生的“纠结体验”等独特研究而自成一派。另外,芬兰建筑学家帕拉斯马(Juhani Pallasmaa)等学者结合柏格森“时间绵延”理论所开展的建筑现象学研究,也使得这条研究进路日渐丰富。正如霍尔所言:“21世纪把建筑学推向了一个用历史语汇并不能完全表达出我们所想描述的语义的时代,而现象学,作为一种思维和知觉方式,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建筑学概念。”[3]本章主要基于上述两种建筑现象学研究进路,尝试从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等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分析建筑这一大类工程集成系统,并通过分析工程事故所导致的空间与场所之“失”,进一步讨论空间和场所等建筑工程要素之于生活世界的内在关联及其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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