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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态文化:泽及草木、恩至水土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最早的农业民族之一,中国古人对于土地的性质、种类、出产有系统和深入的认识,有符合生态原则的使用观念。辨析的项目一是土地的颜色,一是土地的特性。徐州包括现在的江苏、安徽北部、山东南部。这一地区土地的特点是“涂泥”,与扬州相同。也有对于不同土质的田地使用不同的肥田的方法,如“刚”之地,即坚硬的红土地,使用牛骨煮成的汁浸泡种子以改善土壤状况。休耕是中国古代一项保持土地肥力的重要措施。

儒家生态文化:泽及草木、恩至水土

作为最早的农业民族之一,中国古人对于土地的性质、种类、出产有系统和深入的认识,有符合生态原则的使用观念。古人的方法有“土宜之法”“土会之法”等。这两种方法,前者是判断什么样的土地适合种植什么样的植物,以便促进那里的动植物生长繁殖,人口增加,促使人和自然达到和谐共存;后者是确定贡税的办法。此外还有兴建农田水利设施、肥田、休耕等方法。这些在《尚书》《周礼》中都有记载。

九州图

周代也十分重视辨土,其目的与《禹贡》相同。从《诗经》中我们可以读到,周族的祖先后稷就懂得相地,确定各类土地适宜栽种的作物,所以后来被称为稷神。《诗·大雅·公刘》称赞周族祖先登上山冈,测定日影,察看土地的阴阳面,河水的流向,把土地开辟为粮田。《诗·大雅·绵》也记载了周人后来开辟周原的事情。《周礼·司徒》把辨土称为“土宜之法”和“土会之法”。《周礼·司徒》记载的“土宜之法”是辨别12种适合不同作物的土地,帮助和教导人民定居、繁衍、从事农业和种植树木,促使鸟兽繁殖,草木繁荣,从而充分地发挥土地的作用。“土会之法”是把地貌、地质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五类,辨别各种地质的物产和那里的人民的特点。山林适合毛皮类动物,“皂”类植物,即柞、栗一类树木。那里的百姓多体毛而样子周正。川泽适合鳞类动物如鱼,膏类植物如杨柳。那里的百姓“黑而津”,即皮肤黑而滋润。丘陵适合羽毛类动物如雉鸡之属,有核类植物如李、梅。那里的百姓“专而长”,即圆而身高。坟衍适合甲壳类动物,荚类植物,那里的百姓“皙而瘠”,即白而瘦。原隰即湿地,适合没有羽毛鳞甲类的动物,植物适合丛物,那里的百姓“丰肉而庳”,即胖而矮。辨土是一个十分普及的技术。《礼记·月令》中有孟春之月君王命令开始进行农事,要好好察识丘陵、坂险、原隰各种土地,辨别土地适宜播种的五谷,以教导百姓。《荀子》中多次提及,察识土地的高下肥瘠,确定该种什么,君子不如农人。

休耕是中国古代一项保持土地肥力的重要措施。据《周礼》记载,官府授田给百姓,不易之地一家百亩,一易之地一家二百亩,再易之地一家三百亩。“不易”即不需要休耕,“一易”即休耕一年耕种一年,“再易”即需要休耕两年才可以耕种一年。休耕也叫作爰田、辕田等。据说商鞅秦国变法,就实行了爰田制。上等田地不休耕,中等田地休耕一年耕种一年,下等田地休耕两年耕种一年。据《左传》记载,晋国也实行了爰田制。《汉书·食货志》也有古代实行休耕的纪录。又据汉代何休所说,古代实行三年一换土易居的制度,即把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每隔三年就要重新分配一次土地,以保证每个农户都能够平等地耕作肥硗不同的土地。何休特别指出,上田一年一耕作,中田两年一耕作,下田三年一耕作。这与古代的休耕制度恰好吻合。休耕换田易居的制度得到了1972在山东银雀山出土的《田法》的证实。《田法》记载,百姓三年更改田地一次,十年内土地更改一遍,百姓十年中能够把上中下三种土地耕种一遍。

《周礼》中还有保留荒野的措施。《周礼》记载有一种叫作“县师”的官员,职责是掌握国家的城市、郊区、乡村的地域和人口、牲畜、车辆、田地、草莱的数量,以此为依据考察政府官员。这里的田地是开发的可耕地,草莱据郑玄的解释是“休不耕者”,郊区内的叫作“易”,郊区外的叫作“莱”。可耕地已经有休耕制度,这里的“休不耕”显然不是可耕地的休耕,而是对未开垦的土地休而不耕,即不把草地开辟为农田。贾公彦即认为草莱是荒而不耕的草地。上一节谈到孟子反对开辟草莱为土地的话,也可以佐证草莱是保留的荒野。据《周礼》记载,官府授田给百姓,其中包括草地。上等田地,一个农夫一百亩,草地五十亩;中等田地,一个农夫一百亩,草地一百亩;下等田地,一个农夫二百亩,草地二百亩。保留草莱可能是为了做牧地,即使是这样,保留荒野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仍然是有积极意义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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