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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草市的兴盛与政治经济形势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宝夤逃亡三日,戎服诣草市尉。不过,尽管唐前期草市的发展并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势头,但这一时期却为五代或宋代的草市兴盛做好了必要的准备。北宋重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后,再次建立起来的辽阔版图,为晚唐五代以来逐渐勃兴的商品经济提供了资源、市场以及政策上的保障,客观上促进了草市的兴盛。有利的政治经济形图7-1 清明上河图附城草市势,不言而喻,是宋代草市镇发展的良机。

宋代草市的兴盛与政治经济形势

“草市”一词最早见于南北朝时的记载,《水经注》肥水条下载有“草市门”。另外,在《南齐书·鄱阳王萧宝夤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宝夤至杜姥宅,日已欲暗,城门闭,城上人射之,众弃宝夤逃走。宝夤逃亡三日,戎服诣草市尉。尉驰以启帝,帝迎宝夤入宫问之。

这个故事讲的是南齐东昏侯永元三年(501年),雍州刺史张欣泰等人劫持了萧宝夤,企图废东昏侯。一行人走到杜姥宅时,因被守城的兵士发觉而溃散四逃,萧宝夤才得以脱身。杜姥宅在建康(今南京)台城南掖门外,是晋成帝杜后的母亲裴氏的府第。暗夜惊扰,萧宝夤只能在此躲避兵锋,三日后才敢出门去见草市尉以通告消息。这个故事透露出当时建康城外有草市,更重要的是还有专门的官员——草市尉对其进行管理。《太平寰宇记》也记载了东晋咸和年间(326—334年)建康七部尉中的南尉驻于“草市”以北,这些都说明草市之名至少在东晋时已出现了。

什么是草市?一般有三种说法:一是本为草场、草料堆集的地方,后来发展而成市场;另一种说法是“草”者,非正式、非常设,草创未完之义,这里是城郊临时的贸易之处,而不像城内正规的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所以称为草市;还有一种认为是取因草屋为市之义。

草市之所以在此时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是因为东晋南朝虽然偏安江南,但由于中原地区较先进的农作技术随着永嘉之乱中人口的大量南移而传播到江南地区,江南地区的区域开发得以迅速发展。而江南也正是在此时第一次被认为是超越了关中经济区的鱼米之乡。在这样的经济空间转换背景下,江南地区的农村副业生产自然获得了发展,瓜果、纻葛、陶瓦、渔猎、禽畜等各类农副产品开始成为经常交换流通的物资,“居肆”草市因而开始形成气候。

与此同时,长期战乱困扰下的黄河流域,在北魏统一后,社会经济又重新复苏。特别是均田制的实施,对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乡村社会更是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尽管当时号称“百姓殷阜,年登俗乐”可能为夸饰之语,但经济的恢复却是无疑的。这时,一个突出的现象是以“店”为名称的各种乡间小商品市场开始出现。晋人崔豹在《古今注》中就对店作过注解:“店,置也,以置货鬻之物。”这些无疑都是草市兴起与发展的历史机缘。

不过,尽管草市在南北朝时期已开始出现,但直到唐代前期草市的数量仍然很有限,这主要是李唐政府严格控制地方经济的后果,因为当时有“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的法令。也就是说,即使州、县以上的治所所在城市的市场,其置废也仍一秉于政府。不过,尽管唐前期草市的发展并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势头,但这一时期却为五代或宋代的草市兴盛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唐前期所实施的均田制或租佃制,将大量的劳动力吸收到了农业生产之中,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与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唐帝国疆域辽阔,为了统治的需要,政府对交通极为重视,在全国范围内设有驿站1639处,并在荒远险路择冲要地点配置官马,方便驿传。在水路上也设立了水驿,也备有舟楫供行旅使用。

农业生产的发展,带动了手工业商业的兴盛。而交通条件的改善又为商品的流通提供了便利。因此,中唐以后表现出来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都是前期发展的结果。其中,经济繁荣的表征之一,就是在水陆交通线上形成了大量的市店。杜佑有一段话一直被用来作为这一时期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的证词。大意是:在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东起宋、汴,西至陕西的岐、凉,南自荆、襄,北达太原、范阳,在这一广大的区域内,“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这段话确实十分形象地描绘了当时位于交通线上众多市店繁忙而又兴盛的景象。

在江南一带,则以水运为主。在水道运输线上,也有许多草市形成。诗人笔下的江淮流域,是“草市尽近水际”的情景。事实上,我们从唐及五代时期的诗作中常见到沙市、舟市、桥市、步市、津市、水市、海市等名词,就可以知道水运航线与市集之间的关系。

大约在五代十国时期,草市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特征,那就是若干经济中心城市的周围发展出一批附城草市。如成都就有东门的草市,河南滑州城外有临河草市,山西的汾州城下也有草市。不过,草市最多的还数当时最大的商业城市开封。当时开封城外草市繁多,以至于后周政府专门设立界标划定草市的设置区域。

北宋重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后,再次建立起来的辽阔版图,为晚唐五代以来逐渐勃兴的商品经济提供了资源、市场以及政策上的保障,客观上促进了草市的兴盛。宋初的劝农制度与水利措施,给当时的国民经济恢复以有力的推动。宋人曾对这一时期的经济政策有过这样的评述:“夫景德、祥符间,斯民富且庶矣。当是之时,人人乐业,庐里之中,鼓乐之音,远近相闻,熙熙然,殆不知帝力也。”有利的政治经济形

图7-1 清明上河图附城草市

势,不言而喻,是宋代草市镇发展的良机。不过,到了这时,草市基本上分为二途:一是附郭草市的兴盛,另一就是乡村草市或是称为集市的繁荣。(www.xing528.com)

附郭草市的发展,正如前文已提及的,是城市发展的副产品。由于中唐以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有城墙之内的空间已不可能将这些人户完全容纳,因此大量的城市常住人口漫溢到城墙之外,如成都当时就是“负郭而渐家者溢千数”。甚至一些地方性的城市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像宿州城也是“诸处似此城小人多,散在城外,谓之草市者甚众”。城市空间的这种变化,直接促成了宋代城厢制度的形成。

自北宋政府始,在城市的城区之外人烟稠密的地方设立城厢,行政管理体制与城墙之内的城区相一致。只是城厢不受城墙的限制,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容纳更多的人口与城市活动。最初是宋真宗时,在汴京城郊置八厢管理城外的居民:“置京新城外八厢,真宗以都门之外,居民颇多,旧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到了南宋临安时期,这种状况更为突出,绍兴十一年(1141年)临安知府俞俟奏请:“府城之外,南北相距三十里,人烟繁盛,各比一邑。乞于江涨桥、浙江置城南北左右厢。”江涨桥与浙江原是临安两个附郭市镇,自此便成为与临安城内一样的市区。而次一级的城市中也采用这一制度,如建康府南门外有城南厢,福州城郊则有六厢之数。

正因为城厢制度的发展,城市空间突破了城墙的局限。与此同时,为这些城厢提供零售服务的附城草市也就自然形成了。如北宋汴京就因为都门之外居民颇多,而形成了十二市环城的局面。明州,也是今天的宁波,也因此而“四郭皆有市……草市朝之合”。

大城市里消费者众多,每项商品的消费量自然十分可观,为专业化市场的发育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城市居民每日需要的农副产品,如蔬菜、果物、花卉很早就在北宋的东京和南宋的临安出现了专门的市场,小农户聚集在农副产品专业市场上售卖他们的货品。因为有稳固可靠的销路,很多近郊农民便逐渐走上专业化生产的道路。北宋时的汴京以及南宋时的临安郊区都有大量专门种植蔬菜、花卉和瓜果的专业农户。这在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都有记载:“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园圃,百里之内并无闲地。”而临安的米市也在城外。附郭市集多是专业市镇,这也是宋代以来中国城市经济发达的表征之一。

早期的农村集市,性质上相当单一,主要是为无法自给自足的小农户进行互通有无服务的。农民们首先要把他们的产品,主要是农副产品销售出手,然后以所得的钱款购买他们需要的日用品和副食品。宋人曾有诗形象地描述了当日的农村集市:

迤逦转谷口,悠悠见前村。农夫争道来,聒聒更笑喧。数辰竞一虚,邸店如云屯。或携布与楮,或驱鸡与豚。纵横箕蒂材,琐细难具论。

由于同一区域的小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很少有不同的种类,他们不可能从同为农户的当地其他人那里获得所需物品。所以乡村草市中自然会有到处流动的小商人出现。他们中有人是收购粮食等农产品运往城市中去销售的,也有人将城市中贩来的小手工业品和油盐等日用品在市集上出手。双方都是零星少量的交易,也就不需要与中介商打交道。

由于在乡村草市上销售的每种商品总量有限,靠经营此类物品的小商贩如果每日只在一地开市,不会获得太多的利润,难以维生。因此,早期的农村集市需要定期举行,每隔固定的日数开市一次。同时,为了方便那些辛勤的小商贩每日前往一地售货,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集市的日期相互错开,

图7-2 南宋临安城厢分布示意图

轮流开市,这样小商贩们就可以获得足够的收入以维持生计。而在中国的南方多以墟市一词称乡村市集,就是取“有人则满,无人则虚”的意思。

草市经济的日趋繁荣,必然成为中央政府觊觎的对象,欲从中猎取丰厚的赋税。大约在北宋真宗后期(1020年前后),开始对草市征收商税。到了宋仁宗时期,草市不仅要征纳赋税,而且还设有专人监管税赋的征收。据不完全统计,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府界及诸路坊场河渡等共计27607处,总收入在4203189贯石匹两左右。由此可见,草市在地方经济中的实力已十分雄厚,甚至规模也十分可观。比如位于湖北的荆州沙头市因地处水上交通要冲,而成为“商贾辐辏,舟车骈集”的大型集市。不仅如此,有些草市由于正位于农副产品生产地,或地处工矿原料产地,因此开始向专业市镇发展。如四川盐亭县雍江因产盐而成盐市。

草市既已收税,又设有监税专官,其地位自然同往常有所不同,开始升格为镇市。《宋会要·职官》中有“诸镇监官掌擎逻盗窃及烟火之禁,兼征税、榷酤,则掌其出纳会计”。一般认为,草市设监税财政官吏是提升为镇市的主要标志。确切地讲,正是在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草市升镇,并成为经常性的普遍制度。

在政治与经济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从仁宗一朝开始,封建国家经济、财政领域的商业化明显加强。神宗在位时期(1068—1085年),又由于新法的推波助澜,建置新镇市就成为宫廷行政的重要一环。据学者统计,这两朝共置镇137处,占北宋总数226处的60%。正因为如此,官方文书中开始将商业“镇市”与草市对称,有时又将二者联称为“草、镇市”。也大概正是到了这时,镇市开始成为地方经济的主体,并一直影响到明清两朝经济区域的形成与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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