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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海陆运输与驿站:配备、补偿与破产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驿站元代亦称“站赤”。陆行有陆站,水行有水站。至于驿站配备有站户,系从各所在地附近签发各族人民充当,应承差役。若驿站车马倒毙,或站户发生生活困难,通常由政府赈恤救济。但他们必须供应驿站所需车马舟船和使臣的饮食、住宿。此外车马超负荷使用,提前损坏,官府照例要求站户赔偿充补,站户破产逃亡亦不在少数。[8]2.海上运输的开辟南宋时,海上贸易已有较大发展。

元代海陆运输与驿站:配备、补偿与破产

1.驿站、急递、公验

辽、金、元疆界辽远,向西北走沙漠横亘,千里无垠;往东南行则烟波万顷,一望无际。无论公私交往,还是贸易朝贡都需要利用交通工具进行联系和沟通。官府的交通网络,自唐宋以来主要是依靠散布各地的邮驿传舍。辽金元时期仍遵前代之制。到了元代交通网络纵横交错,组织严密庞大。线路绵长辽远,超越前代。元代驿站以大都为中心,它所抵达之处,北行可至漠北和林,东北行可至大兴安岭东麓及黑龙江沿岸;西北行经河西走廊可至极北的乞儿乞思,西南经陕、甘、川大道可达吐蕃之乌思藏(今西藏地区);南行可达今闽、广以及交趾(今越南北部)可谓无远不臻。

驿站元代亦称“站赤”。战争时期可作军事联络和运输之用,和平时期则供官府及使臣往来,供给交通工具及安顿住宿膳食、酒肉招待。陆行有陆站,水行有水站。两站之间相隔里数不等。近则五六十里,远则百数十里,亦有在中途添置小站以便行旅,均视地理环境、山川河泊、人户疏密的情况而定。其交通工具陆站用马、牛、驴、车、轿等,东北辽远人迹稀少的地方则有狗站。[3]水站用舟船,有航行于江海湖泊的各种类型的大小船只,均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4]《元文类》卷41《驿传》条载给驿之制说:“陆行少马之处或给驴,闽广马少,或代以牛;水行舟,山行轿,倦者给卧轿。纲运以车马,直险则丁夫负荷,辽海以犬曳小舆载使者行冰上。”粗略地勾画出水陆出行交通供给的状况。

元代站赤之制颇为严密。管理机构中央有通政院、兵部。通政院管理北地及吐蕃地区,兵部管理传统的汉人地区。地方则由行省、州县管理。在郡邑都会及道路冲要之地,设置名为“脱脱禾孙”官,负责检查使客行旅,防止非法奸伪之事的发生。若遇有紧急要事,须派遣密使,不待有关机构发出正式公文,由典瑞院直接从御前领出金字圆符佩身,即可。其次则有银字圆符。若通常派遣官员行事,则由省部颁给御宝圣旨,金银牌符作为凭证。金银牌符所刻写的文字,开始时用回族文字书写,后来改用蒙古文字。牌面上大抵写明所给车马舟船数目,还有千篇一律的“长生天气力里”字样。若各站汉人有不识回族文字、蒙古文字,则形象地绘上图画使站官容易辨识。如给马则绘画马匹,墨印应给马匹数量多少。据统计元代中书省腹里各路及河南、江北、辽阳、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云南、甘肃等各行省所辖驿站共有1500余处,其中陆站1000余处,水站400余处,布满全国各地。[5]

元《经世大典·站赤》条载:“凡在属国皆置驿传,星罗棋布,脉络通周。朝令夕至,声闻必达。”可见其交通的迅捷和周备。至于驿站配备有站户,系从各所在地附近签发各族人民充当,应承差役。他们与普通民户不同,一经派充之后便另立户籍,分给土地,以役充税,不再向政府交纳赋税。若驿站车马倒毙,或站户发生生活困难,通常由政府赈恤救济。但他们必须供应驿站所需车马舟船和使臣的饮食、住宿。使臣官员来往各地有牌符,“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渴则有饮食”,使臣们公事完毕之后,则须将牌符缴还。

元代使用驿站数量庞大,除正常供应官员使臣往来外,诸王、公主、驸马、有官位的西番僧侣等拥有特权的人物,恃仗着手中握有金银牌符或铺马圣旨札子,利用权势超限量地向站户索要供应物品。在交通冲要和经常出入的地方,其勒索、骚扰更为厉害,有些贪官污吏甚至极无理地要求站户供应貌美妇人,站户负担沉重苦不堪言。此外车马超负荷使用,提前损坏,官府照例要求站户赔偿充补,站户破产逃亡亦不在少数。官府为维持驿站正常运转,有时对一些贫困站户作些赈恤,但杯水车薪,难挽站户的败落。

在驿站中还有一种专供紧急公事用的“急递铺”,[6]这在辽金时代就已设置。急递铺视道里险易、远近情况,大约在10至15里间设置一个站铺。元代10个站铺设置邮长一人管理,铺卒五人供劳务。邮长负责在文书到达后记录到达日期时辰和传递人姓名、编号在案,并在文书封皮上作出标记。文书置于绢囊中,外边加以夹板束扎,又在包裹上方用小漆绢封固,防止偷盗拆阅,泄密文书内容。文书发出后铺卒马不停蹄随到随送。他们腰束紧身皮带,身上悬挂着小铃,手中执着护身的武器,背负包裹、雨衣及公文上程,一路上不分昼夜奔驰,不敢停息。逢夜间天黑,则持火把而行,若逢道路狭窄及山林险恶之处,他们悬挂着的小铜铃便会远远发出清脆响亮的铃声,既可以使行人闪开通道让路,也可以惊骇虎豹豺狼逃遁,前站的铺卒听到铃声,即要做好接递出发的准备工作。因此前面铺卒一到,后面铺卒就可以立即出发,文书不会有片刻的耽搁,如此一铺一铺地急递下去直到终点,一昼夜之间可以行走四五百里。[7]

驿站不接待普通行旅。出远门的行商客旅自有馆舍待客,或赁雇车马舟船,一切照应俱有。若远途行走跨涉沙漠深山老林则行旅们成群结队、组成团伙,昼行夜宿。若单身客旅行走在僻远的游牧区,那么牧民们有一种风俗习惯,凡遇有借宿投住的人前来,不能拒绝。如金代女真族的习俗是主人见陌生人前来投止求宿,开始时婉言相拒,经客人再次相求,则具饮食招待。若行旅之人不懂世故,在初次开口遭到主人拒绝即行出走再到另一人家求宿,那么,另外人家也会按照传统习俗例不接纳。因此人们若不懂得当地习俗,就会找不到食宿之地而挨饿受冻了。

这种不拒绝行客投宿的习俗,在蒙古族中也普遍地存在着。(www.xing528.com)

凡行旅因事出远途或因经商行贩,皆须具正当理由,由基层组织如村社证明无误提出放行意见,再由当地州郡所发给的通行证件才能出门远行。此种通行证书,历代多有,称为“公凭”或“公验”。其中要详细填写明白本人的姓名、籍贯、所在乡里、面貌特征、本人或同行人数几人、携带何等物品及数量多少。若跨州出省,遇有关津渡口必须出示证件以凭检验才可放行。政府在关津渡口处设关令、津令,掌管对行人盘查诘问,若无公验,则不能离境远行。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奸人违法犯禁,亦是防范人户流失到他乡他境从而影响到税收和力役的征取。

元代南北地区差异很大。从经济条件来看,北方荒残,南方富庶。每逢发生自然灾害时,北方百姓常流徙到南方求生存的很多。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真定路发生饥荒,饥民不断移徙到江南地区就高达15万户之多。[8]

2.海上运输的开辟

南宋时,海上贸易已有较大发展。海上通路自山东江浙沿海、东向可达高丽、日本,自闽广南行,可达东南亚诸国,西南行可通达阿拉伯以及东非海岸。海上丝绸之路畅通。因此,东南沿海居民常造海船私自贩运食粮货物,走南闯北,往来于江淮岭表以及全国各地。为确保海上平安,有些私人船队,且拥有武装进行走私活动。宋元之际,上海人罗壁及其属下朱清、张瑄等人就是著名的沿海走私武装的团伙。元灭南宋后,招抚了朱清、张瑄等人替政府运输漕粮、担负南粮北运的工作,并授以官职。在经过海上试航取得成功后,元朝乃在江南设立运粮万户府和行泉府司的机构专门掌管海运及运粮工作。这是我国正式实行海运的首创。

海运每年约航行南北两次。大约自二月由长江口的刘家港起碇入海,至崇明岛北面的三沙放洋,向东航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角转向西航至刘家岛、又北行至登州沙门岛,于山东莱州大洋入界河,此后即可沿着河路至天津到大都。这一条航线如果遇到顺风顺水,行程不过数十日。运粮船制作规模巨大。大船可装载粮食八九千石,较小的船也可装载二三千石。正常情况下,每年可运粮300余万石。

用海船运粮比传统利用大运河节级转运江南漕粮到北方,既能增加运输量,又缩短了行程,可以节省运输中大量经费。据人们估计,陆运、漕运与海运三种方式运粮的比较,大体是“河漕视陆运之费省什三四,海运视陆运之费省什七八”。[9]

通过海运元朝政府把南粮北运到大都,并经过俵散到北方各州县,这对于解决都城中繁多人口食粮供应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通过官府或商人的转输,有些食粮又运送到漠南北的蒙古地区,供给那里的王公贵族们食用,这对于改善他们的饮食结构也起着不少作用。此外,为了适应南粮北运的浩繁任务,运粮万户府还广招沿海江浙闽广等地熟悉海上航途的水手人员,这也促使沿海某些城镇的兴起。如现今上海、昆山、太仓一带沿海地区,本来是潮汐起落芦苇丛生的荒村墟落,居民稀少,自海运开辟以来,这里“剪荆榛,立第宅,招徕番舶,屯聚粮艘,不数年间,湊集成市”。[10]

新兴市镇的兴起,带来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新移民,他们多来自番汉闽广诸地之人,口音不同,风俗有异,混杂相处一起,这是沿海新兴村市城镇的一个特点。杨《昆山郡志》卷1《风俗》称昆山一带“番汉间处,闽广混居,各循风土,习俗不一”。当是实景的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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