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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不公:媒介推进社会正义运动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期的粉丝研究指出,粉丝混战的目的是推进自己基于大众媒介文本的文化创新,使之得到媒介产业的承认。媒介推进社会正义运动的作用意义重大,这一点不容置疑。美国一个社群媒介运动指向这场大范围的论辩,十分有趣;这个“媒介正义基金”发起的运动活跃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它简称有必要对“媒介和传播技术的控制进行公平合理的再分配”。

媒介不公:媒介推进社会正义运动

伦理不能彻底涵盖适用于媒介的一切规范框架。还有一个正义问题,这个问题适用于一切社会里的一切媒介(无论社会民主与否),还适用于世界各国人民的关系。基于媒介基础结构的符号资源配置是否公正,媒介运行的方式是否合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能说什么呢? 对这些困难的话题,我们能说什么呢【65】?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写媒介正义(inedia justice),应用既存的正义模式(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模式)来研究媒介所需的大量工作令我望而却步。另一个犹豫的原因是,我怀疑罗尔斯模式的可行性;换言之,我怀疑构建一个完全的、理论上强制性的框架是可行的,我怀疑借此判断我们有关正义的本能、来判定何为正义是否可行。最后一个犹豫的原因是缺乏指引,不知道如何着手去思考媒介正义。看一看标准的媒介教科书,你就会发现,找不到多少有关媒介正义的思考。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媒介研究的某些领域里却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动机,那就是对媒介正义的关心,至少是对媒介不公的关心。另类媒介(亦名“激进媒介”、“公民媒介”、“社群媒介”)研究的传统与日俱增,媒介人努力从主流媒体之外的立场发声。早期的粉丝研究指出,粉丝混战的目的是推进自己基于大众媒介文本的文化创新,使之得到媒介产业的承认。这一切努力的驱力是一种不公平的感觉: 符号资源集中在大型媒介机构的手里,它们不太尊重受众的原创性(所幸的是,粉丝和产业的关系已经远离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那种僵持不下的局面)。在此期间,在一种非常独特的方式中,出于对世纪之交的数字沟的担忧,联合国在2003年和2005年召开了两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orld Summits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其宗旨是“构建一个包容性强的信息社会”。这两届会议的结果仍在观察之中。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官方公报没有提及正义,该运动的基础更偏重长远权利的话语,焦点则是“传播的权利”。有些基于美国的组织却明明白白地把媒介正义推向前台。组织“媒介正义”提倡“媒介控制、存取和结构的新视野”;“媒介正义中心”(Center for Media Justice)的表述更泼辣: 将“媒介作为重构我们的故事”。这些原创性组织所用“媒介正义”一语有两种意思: 一是总体上和其他正义问题(种族权利和经济权利,或更广泛的社会正义)密切相关的媒介战略(亦如www.reclaimthemedia.org的宗旨);一是在本地贯彻“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实用原理。无论是哪一种意思,这些运动都把焦点放在美国【66】。(www.xing528.com)

媒介推进社会正义运动的作用意义重大,这一点不容置疑。我们获得洞见,对妨碍报道社会正义问题的力量有所了解后,我们就可以赞同罗伯特·麦克切斯尼(Robert Mc Chesney)的意见了。他说,“媒介改革和社会正义研究是互相联系的”。然而,诸如此类的论辩面对媒介正义却止步不前;除非点破有何错误,除非指出媒介资源的分配有何不公、为何不公,否则媒介正义的方法论就无法形成。美国一个社群媒介运动指向这场大范围的论辩,十分有趣;这个“媒介正义基金”(Media Justice Fund)发起的运动活跃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期,它简称有必要对“媒介和传播技术的控制进行公平合理的再分配”。这已经接近于一个重要的观点: 在数字时代,媒介和传播资源的公正分配是广泛正义的要素,而不仅仅是走向正义的工具手段。尽管如此,正如苏·卡利·詹森(Sue Curry Jansen)所言,正义(或非正义)的哲学理论和媒介伦理的联系尚未建立起来【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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