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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探索宗教哲学的道与气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在《太平经》的宗教哲学中,突出了“道”对世间万物的主宰功能以彰显其宗教属性。至此,绝对权威性、神秘性、通变性一并构成了《太平经》“道”论的本体特征。“道”之生化功能的展开必须有所凭借,在《太平经》的哲学思想中,这个凭借就是“元气”。

《太平经》:探索宗教哲学的道与气

从理论发展脉络来看,《太平经》处于道家哲学道教思想转化的过渡阶段,其在尊“道”的基础上,又融汇流行于汉代的气化思想,将“道”“气”哲学冶为一炉,最终酝酿出恢弘庞杂的神仙宗教思想。

1. 道:生物之主、大化之根

在《太平经》的思想体系之中,“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是一切宗教理论的根本依据。《太平经》之所以把“道”作为理论的起点,是因为其作者认为:

道乃主生,道绝万物不生。万物不生则无世类,无可相传,万物不相生相传则败矣。(《太平经钞壬部》)

天失道,云气乱,地失道,不能藏。(《太平经合校·王者无忧法》)

故天地不语而长存,其治独神,神灵不语而长仙,皆以内明而外暗,故为万道之端。(13)

“道”是万物能够生存的主宰,“道”的存在意味着万物的生存,“道”的灭绝则预示着万物的消亡。如果万物因为失去“道”的根本而不能生长的话,那么世界也将因此也不复存在。在这种意义上,“道”不仅是有形生命的存在根据,而且也是意义世界的存在根据。如果“道”的根基动摇了,那么人类历史、文明以及精神领域的一切价值将面临风雨飘摇的灾难。人类社会的相生相续,皆有赖于生物成物之“道”的存在。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太平经》更加具体地指出:“道者,乃天地所常行,万物所受命而生也。”(《太平经合校·附录·太平经佚文》)“道”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的存在根据,是因为包括天地在内的万物都是从“道”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因此,《太平经》指出:“道无不导,道无不生。”(《太平经合校·附录·太平经佚文》)既然没有什么是“道”不能够产生的,那么世间万有都能够从“道”那里获得存在的根据,《太平经》云:

道者,乃大化之根,大化之师长也。故天下莫不象而生者也。(《天咎四人辱道诫》)

“道”作为大化的本根,自然是生命之基。但如果从自然的角度来看的话,那么“道”无心于万物,与其说万物是“道”生,不如说万物乃自生。因此,自生之万物必须寻找生存的根据,即“道”。在这种意义上,受命于“道”的万物必须象“道”而生。所谓象“道”,即是遵从于“道”的法则。

在先秦《老子》哲学中,“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作为宇宙本原的“道”生养万物,却不成为万物的主宰。但在《太平经》的宗教哲学中,突出了“道”对世间万物的主宰功能以彰显其宗教属性。正是因为“道”的这种主宰性,所以“道”在宇宙中的处于最高的等级,《太平经》指出:

夫道者何等也?万物之元首,不可得名者,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三合相通诀》)

“道”是万物的元首,说明了由“道”生发的世界是有等级性的,且“道”处于该等级的最高端。由此可见,《太平经》不仅从“受命”的角度肯定“道”的权威性,而且从等级秩序的角度保证“道”的绝对地位。在《老子》哲学中,“道”之不可名,是因为“道”是无形的、无限的,无形无限的“道”是不可以用有限的“名”来形容的。而在《太平经》中,“不可得名”虽然也蕴含无形、无限之义,但更多地是为了说明作为元首之“道”的神秘性。如果说要用一个名号来指称作为元首的“道”的话,那么只能是“神”,《太平经》指出:“神哉为道”(《冤流灾求奇方诀》),“神者,道也”(《太平经佚文》)。“道”的神秘性,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不可测量性,“夫道,乃深远不可测商矣”(《力行博学诀》),这是因为“夫道乃洞,无上无下,无表无里,守其和气,名为神”(《戒六子诀》),“道”就像一个没有表里,没有上下,也即没有边界的洞一样,它只是一团“和气”;另一方面表现为它的变化性,《太平经》指出,“夫神,乃无形象变化无穷极之物也”(《神司人守本阴佑诀》),“道”的神秘性不仅体现在它无形无相,而且还体现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可变性。正是因为“道”是“变化无穷极之物”,所以它才能成为万物变化的根本。如果说“道”的绝对性体现在它是万物“受命”的根源的话,那么“道”的神秘性则体现在它是万物变化的根本。万物不仅因“受命”于“道”而相生,而且还要因“相传”而有“世类”,“相传”就预示着变化,变化的根源在于“道”。至此,绝对权威性、神秘性、通变性一并构成了《太平经》“道”论的本体特征。

在《老子》哲学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是地效法的对象,道是天效法的对象,自然是道效法的对象。而在《太平经》的宗教哲学中,天、道、自然的“效法”关系则被置换成“敬畏”的关系。《太平经》说:

天畏道,道畏自然。夫天畏道者,天以至行也。道废不行,则天道乱毁。……道畏自然者,天道不因自然,则不可成也。故万物皆因自然乃成,非自然悉难成。(14)

自然者,乃万物之自然也。(15)

道以毕就,便成自然。(16)

天为什么要畏“道”呢?这是因为天的本质特征是健行不已,所谓健行,即是行道,若道之不行,则天道不行。所谓天道,不是说“道”之外别有一“天道”,而是说“道者,乃天所案行也”,“道”是天所遵行的规则,天的运行以“道”为最高指导原则,即“天遵道,用道”,天遵道则行,不遵道则废;天用道则成,不用道则毁。因此,天之所以畏道,是因为遵道、用道与否决定天的行废。“道”为什么要畏“自然”呢?这是因为天之行所因之道其实就是自然之道,万物“受命”于“道”,同样是因自然之道而成。所谓自然,其实就是万物自己而然,如果作进一步揭示的话,那么就是万物皆有自性,万物顺着自性的生长与养成就是所谓的“自然者,万物之自然也”。这同样是从“道”之用的意义上说明的,“道”虽然是最高的本体,但最高本体的发用流行须以遵循万物的自性为前提,否则,“道”将无法展开。因此,《太平经》指出,“自然守道而行,万物皆得其所矣”。由此可以看出,“道畏自然”不是说“自然”高于“道”之上,而是蕴涵“道”之本与“道”之用的关系于其中。“道”是最高的本体,“自然”是其发用的根据。万物遵道而行,便成自然。

2. 元气:物之始也

在《太平经》的宇宙生成论中,作为最高本体的“道”虽然是万物“受命”的主宰,但是“道”的创生功能不能凭空产生。“道”之生化功能的展开必须有所凭借,在《太平经》的哲学思想中,这个凭借就是“元气”。

夫物始于元气。(《六罪十治诀》)

天地开辟贵本根,乃气之元也。(《修一却邪法》)

元气乃包裹天地八方,莫不受其气而生。(《分解本末法》)

“元气”是万有的开端,是天地的根本。所谓“气之元”,即元始之气。气有元起之气,又有后起之气,后起之气始于元气。在万物尚未“受命”之时,元气在宇宙八方之外,万物孕育于其中。“元气”之“元”有两层涵义,一是在时间上,元气是物之始;二是在空间上,元气在物之外。《太平经》指出:“夫气者,所以通天地万物之命也。”(《来善集三道文书诀》)着重说明“气”是天地万物的命之所系。在生成论意义上,一方面,《太平经》认为万物皆有元气,“元气归留,诸谷草木蚊行喘息蠕动,皆含元气,飞鸟步兽,水中生亦然”(《不忘诫长得福诀》);另一方面,“元气”决定天地万物的寿夭存亡,如《经》卷九八《包天裹地守气不绝诀》中说:“然天地之道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守气而不绝也”,“众星亿亿,不若一日之明也。……天道广从,无复穷极,不若一元气与天持其命纲也”。(17)

在肯定“元气”是天地之本根的基础上,《太平经》进一步规定“元气”的其他特征:

元气无形,以制有形,以舒元气,【莫】不缘道而生。(《守一明法》)

同“道”体一样,“元气”也是无形无象的,也因此是无限的。无形无限的“元气”可以宰制有形有限的世间万物。实存世界都是“元气”舒展的结果。既然如此,那么“元气”是如何展开以形成万物的呢?《太平经》指出,“一气为天,一气为地,一气为人,余气散备万物”(18) ,天、地、人各得一气,万物得余气。问题是,天地人所得之气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万物所得之余气与天地人所得之气又有何不同呢?《太平经》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和三气兴帝王法》)“元气”有“太阳”“太阴”“中和”三个名称,这三个名称的“元气”分别对应天、地、人三种形体,即“太阳”之气生成天,“太阴”之气生成地,“中和”之气生成人。尽管这三种气名称各异,但有相同之处:一方面,这三种气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纯”,“太阳”之气是纯阳之气,“太阴”之气是纯阴之气,“中和”之气是纯阳、纯阴之气的中和状态。其他非纯阳、纯阴之气的相摩相荡则生气天、地、人之外的其他形体。另一方面,这三种气都以“元气”为本,是“元气”的不同状态,《太平经》指出,“天地人本同一元气,分为三体,各有自祖始”(《三五优劣诀》),如果追本溯源的话,那么天、地、人三种形体皆始自于“元气”。

《太平经》常将“元气”与“自然”并列,如“元气自然,共为天地之性也”(《名为神诀书》),“元气怳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19) 。既然“元气”和“自然”共为天地之性,那么二者有何异同呢?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元气”是就天地之本根而言,没有“元气”作为本根,就不会有天地的产生,天地产生之后,如果没有“元气”的存在,那么天地亦将不复存在;“自然”则是就天地的运作状态或运行规则而言,天地的可大可久,一方面是因为有“元气”的存在作为其持久的元动力,另一面则因为天地各有其“自性”作为元气运行的规则。《太平经》指出:“道无所不能化,故元气守道,乃行其气,乃生天地,无柱而立,万物无动类而生,遂及其后世相传,言有类也。比若地上生草木,岂有类也,是元气守道而生如此矣。自然守道而行,万物皆得其所矣。”(《安乐王者法》)所谓“元气守道,乃行其气”,指的就是“元气”是“道”之能够产生天地万物的凭借。所谓“自然守道,万物皆得其所”,指的是“道”之舒发“元气”生养万物必须要本着天地万物的“自性”而为。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元气”与“自然”一并参与天地的造化之功,“元气自然乐,则合共生天地,悦则阴阳和合,风雨调,则共生万二千物”(《太平经合校》卷一一五至一一六《阙题》)。可见,“元气”与“自然”一开始就参与到天地的生成过程之中,而后成为天地之性。在天地生成之后,“元气”与“自然”继而又参与到万物的生成过程之中,完成万物“受命”于“道”的过程。

《太平经》把“元气”作为物之始、天地之本根,必然要解决“元气”与“道”的关系问题。从“元气守道”“自然守道”的命题来看,“道”比“元气”更为根本。然而,从治道与修养之道来看,“元气”又比“道”更为重要。在治道方面,《太平经》指出:“助帝王治,大凡有十法:一为元气治,二为自然治,三为道治,四为德治,五为仁治,六为义治,七为礼治,八为文治,九为法治,十为武治。”(《六罪十治诀》)在修养之道方面,《太平经》指出:“今善师学人也,乃使下愚贱之人成善人,善善而不止,更贤;贤而不止,乃得次圣;圣而不止,乃得深知道真;守道而不止,乃得仙不死;仙而不止,乃得成真;真而不止,乃得成神;神而不止,乃得与天比其德;天而不止,乃得与元气比其德。”(《分解本末法》)可见,在修养境界上,“与元气比其德”较“深知道真”更高、更远。(www.xing528.com)

“元气”与“道”虽然在名称与功能上各有不同,但从本质上而言,二者是相通的。架通二者的桥梁是“一”的概念。关于“一”,《太平经》云:

夫一者,乃道之根也,气之始也,命之所系属,众心之主也。(《修一却邪法》)

夫一,乃至道之喉襟也。(《守一入室知神戒》)

一者,其元气纯纯之时也。(《国不可胜数诀》)

一者,数之始也;一者,生之道也;一者,元气所起也;一者,天之纲纪也。(《五事解承负法》)

一之为本,万事皆行。(《附录·佚文》)

“道”根于“一”,“气”始于“一”,“道”与“气”统一于“一”。就“道”而言,“一”是“道”之纲领(“喉襟”即“纲领”义),“道”之赋命于万物由“一”开始。就“元气”而言,“一”是“元气纯纯之时”的存在状态。所谓“纯纯之时”,指“元气”尚未有纯阳的“太阳”、纯阴的“太阴”以及“中和”的分别之时。就“一”自身而言,“一”是开端,万有始于“一”;“一”是生成之道,生命的存在赖于“一”。“一”兼具“道”与“元气”二者的本质属性,成为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则。

3. 阴阳观念与“三合相通”

“道”是万物“受命”的根本,“元气”是“道”生化的凭借。既然如此,那么“道”与“元气”是如何成就万物的呢?《太平经》提出了“道无奇辞,一阴一阳,为其用也”(《合阴阳顺道法》)的思想,道之本通过阴阳之用而显现。《太平经》中有丰富的阴阳相变的思想,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太平经》认为阴阳之道是生养万物的具体规则,它说:“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太平经合校》卷五六至六四《阙题》)阴阳并用而为功是万物实现自然之道的先天条件。

其次,《太平经》认为阴阳之用在“道”的生化之功中不可或缺,且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它指出“天地之道,乃一阴一阳,各出半力,合为一,乃后共成一”(《太平经钞壬部》),在“道”的生化过程中,阴阳平分秋色,合二为一,以生万物,万物“受命”之后,同样是阴阳并用而成就万物之性。

再次,《太平经》指出“天地之性,阳好阴,阴好阳。故阳当变于阴,阴当变于阳。凡阴阳之道,皆如此矣”(《男女反形诀》)。阴阳相好是天地的本来属性,也是天地的存在状态。“阳变于阴,阴变于阳,阴阳相得,道乃可行。天须地乃有所生,地须天乃有所成”(《汉乐却灾法》),在天地之性中,阴阳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化。这种转化不是自性的丧失,而是自性因“相得”异己的性质而实现更高层次的完善。“当变”说明这种转化不仅有其必然性,而且还具应然性,宇宙万物无不具有阴阳之性,无不应当处于这种变化之中。

最后,《太平经》根据阴阳“当变”的原则肯定了“物极反,反则生”的思想,“夫阳极者能生阴,阴极者能生阳。此两者相传,比若寒尽反热,热尽反寒,自然之术也。故能长相生也”(《守三实法》)。阴极生阳,阳极生阴,无论是阴极,还是阳极,都不是阴阳的衰亡,而是融入到更高层次的“生”之中,正是在此意义上,“极上者当反下,极外者当反内。故阳极当反阴,极于下者当反上;故阴极反阳,极于末者当反本”(《四行本末诀》),极上者反下,是“上”在“下”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生,同理推之,极阴反阳则预示着阴在反阳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生,极末反本就表明末在反本的过程中而有了新的发展。

在继承传统阴阳观念的基础上,《太平经》创造性地提出了“凡物皆三通”的思想:

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怳怳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凡物五行刚柔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成共万物。四时气阴阳与天地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兴生天地之物利。孟仲季相通,并力同心,各共成一面。地高下平相通,并力同心,共出养天地之物。蠕动之属雄雌合,乃共生和相通,并力同心,以传其类。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家。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

所谓“三合相通”,“凡物皆三通”指天地万物的生成是三种不同性质的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三合相通”思想作为《太平经》生成论的典型特征,是在对传统阴阳观念继承基础上的推进与改造。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太平经》提出了天地人“三统共生”的思想:

元气怳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阴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阴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三统共生,长养凡物名为财。(20)

这显然是对《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解释。所谓“一”就是天,天属阳,“二”是地,地属阴,“三”指人,人属和。天地人各为一统,三统相通共生,以成就万物。由此“三统共生”的思想可以推知,《太平经》在生成论上,既主张自然,又肯定人为,自然与人为共同成为万物生长的必要条件。

其次,在“三统共生”的思想基础上,《太平经》把“和”与阴、阳并列为三,作为万物生养的总规则:

纯行阳,则地不肯尽成;纯行阴,则天不肯尽生。当合三统,阴阳相得,乃和在中也。(《名为神诀书》)

故有阳无阴,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无阳,亦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有阳而无和,不能传其类,亦灭绝。(《三合相通诀》)

阳不独生,阴不独成,阴阳相合乃生万物是传统阴阳观的主要思想。而在《太平经》的思想中,万物的生成不仅需要阴阳相“合”,而且需要阴阳相“和”。阴阳相合只能生万物,阴阳相和则能养成万物,则能传万物之类。也正是在“传类”的意义上,《太平经》在阴阳观念中更加突出“和”的思想,指出“阴阳者,要在中和”(《和三气兴帝王法》)。天地分属阴阳,中和在人,天地主生,人主成,人之合理的作为能够参赞天地之化育,助成物类之绵延。

最后,《太平经》提出了“气之法”的思想:

夫天地中和凡三气,内相与共为一家,反共治生,共养万物。(《起土出书诀》)

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气者,乃言天气悦喜下生,地气顺喜上养;气之法行于天下地上,阴阳相得,交而为和,与中和气三合,共养凡物,三气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三合相通诀》)

《太平经》认为“元气行道,以生万物”(《调神灵法》),指“元气”依据“三合相通”的原则而生天地,天地依据“三合相通”的原则而生“中和之气”,天、地、中和三气共同生养万物。所谓“三合相通”,关键在于“通”,有“通”才能“合”。在《太平经》的思想中,“气之法”保证了“通”的可能性,所谓“气之法”,指的是“气”运行的法则,天气悦下,地气悦上,天地之气相交通,从而实现阴阳相得,而有“中和气”。“和气者,相通往来”(《太平经钞戊部》),“中和气”是天、地、人互通的媒介,也是“道”生化万物,万物受命于“道”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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