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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语言哲学之句法分析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戴震不能直接说他们讲错了,而是借助语言的分析,以说理的方式来重新解释传统哲学中的核心概念——道,从而为自己的道论思想寻找经典的与语言学的支持。除了在《绪言》《孟子私淑录》二篇论道的文字中有同样的表述之外,现存《戴震全集》中还没有发现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句法分析。由此语言分析可知,程子与朱子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戴震通过对经典命题的句法分析,对于比较准确、客观地理解经典的原初意义的确有帮助。

戴震语言哲学之句法分析

(一) 句法分析

在讨论何者为“道”的哲学形上学问题时,戴震首次引入语言学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古代汉语中两种谓语动词“之谓”与“谓之”在句子中的作用不同的分析,重新阐释了古典哲学众多命题的意义。《易传》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一著名的哲学命题。程子对此两句话的解释是:“惟此语截得上下最分明,元来止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识之。”朱子对此两句话的解释是:“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阴一阳者,理也,形而上者,道即理之谓也。”程、朱的解释可以说是一种哲学的解释,即从自己的哲学体系出发对古典哲学命题给出新的解释。戴震从自己的“气化即道”的唯气论哲学体系出发,给出了不同于程子、朱子的解释。然而在他所处的时代,程、朱哲学是官方哲学,不容置疑。戴震不能直接说他们讲错了,而是借助语言的分析,以说理的方式来重新解释传统哲学中的核心概念——道,从而为自己的道论思想寻找经典的与语言学的支持。他说:

气化之于品物,则形而上下之分也。形乃品物之谓,非气化之谓。《易》又有之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直举阴阳,不闻辨别所以阴阳而始可当道之称,岂圣人立言皆辞不备哉?……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如《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此为性、道、教言之,若曰性也者天命之谓也,道也者率性之谓也,教也者修道之谓也;《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则为天道言之,若曰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如《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此非为性教言之,以性教区别“自诚明”“自明诚”二者耳。《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本非为道器言之,以道器区别其形而上形而下耳。(68)

上述引文的主要意思是说,古代圣贤所说的“道”,即是阴阳二气,阴阳二气未成形时,谓之形而上,凝结成形之后便称之为形而下。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所以阴阳者为道”的说法。就语法而言,谓语动词“之谓”与“谓之”在句子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凡是“之谓”类型的句子,均是用主语来解释谓语宾词的,其句法可以等值的替换成“A(原宾语)也者B(原主语)之谓也”的判断句式,如“天命之谓性”可以等值的替换为“性也者天命之谓也”。所以“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意思是说:道也者,一阴一阳之谓也。而凡是“谓之”句式,则是用谓语宾词辨明主语所言的具体内容,如“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两句,不是要说明性与教二个名词或概念,而只是以性与教来区分“自诚明”与“自明诚”二者之间的不同。同理,“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句话,并不是要说明何者为道,何者为器,而只是用道和器来区分“形而上”与“形而下”两种形态而已。

除了在《绪言》《孟子私淑录》二篇论道的文字中有同样的表述之外,现存《戴震全集》中还没有发现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句法分析。戴震在此处所说“古人言辞,‘之谓’‘谓之’有异:凡曰‘之谓’,以上所称解下……凡曰‘谓之’者,以下所称之名辨上之实”的说法,究竟是得之于语言学史的归纳结论,还是一种不完全归纳后得出的逻辑结论,我们一时很难判断。因为,只有当我们通过全面的文献检索之后,对“谓之”与“之谓”句在上古汉语中的全面运用的例子进行分析之后,才可作出最后的判断。而戴震在当时的条件下,还不太可能对先秦时代古汉语作一地毯似的文献搜罗工作,然后在此基础上给出判断。此一工作可以由古代汉语语法学者去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www.xing528.com)

(二) 对戴震句法分析的形式化考察

为了进一步理解戴震的句法分析在哲学思考方面的普遍意义,在此,我们首先将戴震的两种句式分析转换成现代汉语的形式化表达式。“A之谓B”,“Y之谓X”,依等值替换原则,表述为B也者,A之谓也,X者也,Y之谓也,直译为“B就是A”,“X就是Y”。《中庸》“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以直译成“性就是天命,道就是率性,教就是修道”。因此,“一阴一阳之谓道”就可直译为:“道就是一阴一阳”。在这样的句法中,我们无法转换出“所以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说法。由此语言分析可知,程子与朱子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A谓之B,Y谓之X”,可以翻译成“A称之为B”,“Y称之为X”。《中庸》“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可以翻译成“自诚明称之为性,自明诚称之为教”。由此类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也可以直译为“形而上者称之为道,形而下者称之为器”。这样,道与器之间就不是截然的不同存在形式,而只是人对两种不同存在形式的一种方便的称谓而已。

由上的翻译转换可以看出,“之谓”句类似为定义式的判断句,而“谓之”句则为一种解释句。戴震通过对经典命题的句法分析,对于比较准确、客观地理解经典的原初意义的确有帮助。但是,哲学解释学往往有一种故意的曲解或误读,通过曲解与误解而达到一种哲学的创造。程子、朱子对《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解释,在语法上可能真的如戴震所言,是错了,不具有学术史的价值,然而具有思想史的价值。那是程子、朱子的哲学表达。也许,戴震对程子、朱子的批评并没有区分学术史与思想史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但戴震通过句法分析对经典意义进行还原,把程朱思想与原始儒家的思想分开,其学术努力的效果及其意义是多重的,一是巧妙地批判了官方树立的程朱理学;二是的确澄清了宋儒与先秦儒家思想的不同,本身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三是树立了一种“求真”“求是”的科学精神,并以语言学所具有的实证特征展示了人文学研究中的科学精神,有力地动摇了当时社会流行的权威主义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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