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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杂家研究:历史发现与成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代的《四库全书》对于我们研究杂家的著作有很大的帮助,《全书》中的史部《崇文总目》、《千倾堂书目》、《文渊阁书目》,都能提供杂家目录学研究的一些线索。

先秦杂家研究:历史发现与成果

一、对历史上杂家研究的发现

自从《汉书·艺文志》始列“杂家”类著作于诸子“九流十家”之中,经历多次王朝更迭、学术思想研究的不断演进,先秦杂家思想的研究得到不断的推进。《汉书·艺文志》将司马谈《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论六家之要指”的“六家说”拓展为“九流十家”,罗列其著作并予杂家以清晰的界定,宋代和清代对于杂家部分著作的考证辨伪,近现代以来运用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方法从思想史、学术史、社会史及其相结合的多种角度对先秦诸子和杂家著作的研究,都是学术研究方面历史性的进步。但历史也给杂家研究蒙上了层层的迷雾,这主要是指儒家正统史学观念对历代学者的影响,使他们在研究中对杂家往往有先入之见或偏见,而历代的目录学著作在杂家著作分类方面标准的不一致,以及近现代以来部分学者对战国秦汉之际学术演变过程认识的单一,仅将黄老道家作为先秦诸子之学向汉代经学转变的唯一过渡文化载体,看不到先秦诸子百家之学和融合百家的杂家之学作为一种学术形态发展的历史惯性和规律性,对于诸子之学和杂家之学对汉代学术文化的影响认识不足。这都导致了先秦杂家研究的薄弱和混乱。什么是先秦杂家?“杂家”的意义及内涵是什么?都有必要从历史的分析中进行探讨。

历朝历代的文献中对于杂家的著作都有所著录,但不同的时期对于杂家著作的分类有很大的差别。著作的分类可以反映出著录者对于这类作品或这个学派作品界定的标准和依据。首先,让我们从目录学的角度,对先秦杂家著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归类做一番考察,以此探讨先秦杂家的“杂家”一词在历史上是何意思。《汉书·艺文志》著录杂家著作二十种四百零三篇,先秦时期的杂家著作有七种,孔甲《盘孟》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伍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其余十四种为汉代著作,最显名的就是《淮南子》。《隋书·经籍志》著录杂家著作九十七部二千七百二十卷,先秦时期的杂家著作有三部:即《尉缭子》五卷梁并录六卷,《尸子》二十卷、目一卷梁十九卷,《吕氏春秋》二十六卷。其他则包括汉代的《论衡》、《昌言》、《淮南子》等,以及魏晋南北朝的《抱朴子外篇》、《金楼子》,类书《科录》、《呈寿堂御览》,佛家《感应传》、《众僧传》、《高僧传》等。这样看来,子部杂家类其实包括了四种性质的著作。其一是先秦杂家类,其二是汉代诸子中的杂家著作,其三是类书之属,其四是佛、道之属。《唐书》和《新唐书》分别著录杂家著作七十一部凡九百九十二卷和六十四家七十五部凡一千一百三卷。新、旧《唐书》所著录的杂家著作从目录上来看大同小异,在数量上《新唐书》增加了《旧唐书》之后的一些新著作,两部唐书中对先秦和两汉的杂家著作的收录几乎一样,先秦杂家三部即《尉缭子》、《尸子》、《吕氏春秋》,两汉魏晋南北朝比较著名的如《淮南子》、《论衡》、《抱朴子外篇》、《昌言》、《刘子》、《金楼子》等《旧唐书》均有著录,《新唐书》中仅少了《昌言》和《金楼子》。先秦两汉比较著名的杂家著作如《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没有多大改变。

宋史·艺文志》第四部将子书分为十七类,杂家著作列第八类,先秦和两汉杂家著作大部分因袭前代,只是将汉、隋、唐均认为是先秦杂家的著作《尸子》列入儒家之中,《尉缭子》五卷则列入兵书类之中。杂家类共计是一百六十八部凡一千五百二十三卷、篇。《明史·艺文志》第三部将子书分为十二类,杂家位列第二,所著录杂家著作皆为明代当时之作,明之前杂家著作未涉及。至于《元史》则根本未列《艺文志》为书的内容。因此,对于宋、元、明时期杂家书目的考察,我们可以借用学术性更强的《通志》、《文献通考》、《汉书艺文志考证》等书作为参照。宋郑樵的《通志》中列杂家著作一百九十二部九百六十卷,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的杂家著作有《尸子》、《吕氏春秋》、《淮南子》、《抱朴子外篇》、《金楼子》等。杂家类著录中类书性质的书大幅增加,如《博览》(十三卷)、《杂书钞》(四十四卷)、《子钞》(三十卷)、《子林》(三十卷)等等。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之《经籍考·子·杂家》中,首先考证了自汉到宋四朝史书艺文志中关于杂家书目数量的增减变化,但在其后的考证中,对于先秦杂家仅考证了《范子计然》十五卷、《吕氏春秋》二十卷两部,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则比较多,诸如《淮南子》、《子华子》、《论衡》、《昌言》、《抱朴子外篇》、《刘子》、《金楼子》等。

清代的《四库全书》对于我们研究杂家的著作有很大的帮助,《全书》中的史部《崇文总目》、《千倾堂书目》、《文渊阁书目》,都能提供杂家目录学研究的一些线索。《崇文总目》中列杂家著作三十九部四百二十二卷,先秦及两汉魏晋南北朝杂家的主要著作有《吕氏春秋》三十六卷、《淮南子》、《昌言》、《论衡》、《抱朴子外篇》、《金楼子》、《子钞》、《刘子》等,同时后代政论性的丛书收录较多。清初黄虞稷的《千倾堂书目》,其书“所录皆明一代之书,经部分十一门。”[8]黄虞稷在杂家类卷首题录:“前代艺文志列名、法诸家,后代沿之,然寥寥无几,备数而已,今削之,总名之曰杂。”[9]从他所编的书目中可以看出,黄虞稷所著录之杂家皆为明代时人所著,诸子中的名、法等家皆称作杂家略去不录,其杂家归类法只是为了编书的方便,并未考虑思想性质的不同,但他编列书目的方法却为四库全书所袭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目录》中分杂家类著作为六类:杂学之属、杂考之属、杂说之属、杂品之属、杂纂之属、杂编之属,书中将名、墨、法、纵横家列于杂家之中。其中的“杂学之属”略相当于前朝艺文志中之杂家,先秦时期著录九本,《鬻子》、《墨子》、《子华子》、《尹文子》、《慎子》、《鹖冠子》、《公孙龙子》、《鬼谷子》、《吕氏春秋》;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列为杂学的主要有《淮南子》、《刘子》、《金楼子》,以前诸朝皆列为杂家的《论衡》、《风俗通义》被著录在杂说之属。可见,《四库全书》作为清代的官修目录学巨著,儒学正统的观念非常强烈,企图将不属于儒家的其他诸子百家之学通统归为“杂家”或“杂学”,掩盖了杂家之学的性质,也进一步混淆了杂家与诸子百家之间的区别,不能反映学术史发展的真实状况。(www.xing528.com)

通过对杂家研究的历史溯源,我们可以发现:

第一,历史上学人对于杂家的认识很混乱,常常把杂家之“杂”理解为“驳杂”,“杂凑”,有贬意,这是历史上对杂家之学研究不足的主要原因。从班固的《汉书》到清代的《四库全书》,真正对杂家的“杂”做过界定的,只有《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两家。实际上《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对于杂家的界定,影响了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对于杂家的认识。班固认为:“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无所归心。”这段话包括有四层意思。其一,根据“周室衰微、王官之学下移民间”的说法,杂家学术的源头在周室谏议之官的传授;其二,杂家学说兼摄百家,即“兼儒、墨,合名、法”,说明杂家之学是各家学派融会贯通的产物,也指出了杂家理论方法及其特点;其三,“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指出了杂家的理论宗旨之所在,杂家思想学说及思想体系正是围绕这个中心建立的;其四,班固指出真正的“杂家”和“荡者”是有区别的,荡者容易以杂家的面貌出现。“荡者”指的就是“漫羡而无所归心”的学人,他们游学于百家之门也兼摄百家之学,但他们没有自己的思想旨归,他们是“杂碎”之学或“杂凑”之学,并不是真正的杂家。对于杂家《隋书·经籍志》也有一个概括:“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家,盖出史官之职也。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无所指归。”此段界说与《汉书·艺文志》两相比较,《艺文志》说杂家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经籍志》说杂家“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也”。二者对杂家的“杂”认识是一致的。他们的不一致之处在于:第一,他们对杂家学术渊源的认识。《艺文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隋书·经籍志》说“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家,盖出史官之职也”。《经籍志》认为杂家之学源于“史官之职”,杂家是以“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为阶级统治提供思想服务的人,即杂家是以史资政的理论家。我们认为,两书对于杂家渊源的认识都是从历史根源和学术史根源两方面来说的,杂家之学和诸子百家之学都是周代“礼乐”文化生发出来的思想学术的新苗,但无论是史官还是议官,在周代之时都和王朝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史官位列公卿之下,记载王的言行、朝廷君臣之间的议政、大政时事等;谏官主要负责对王进言、出谋划策,重要言论也在史官记载之列。第二,《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都对杂家和驳杂的“杂家”做了区分。《汉书·艺文志》把不纯的杂家称为“荡者”,《隋书·经籍志》称为“放者”。对于驳杂的“杂”,《艺文志》说:“及荡者为之,则漫羡无所归心。”《经籍志》说:“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而无所指归。”“荡者”与“放者”同义。放是荡的转音,“荡”字《尔雅·释训》解其意为“废坏法度”,《辞源》释为放纵之意,“放”也有“放纵、放任”之意和“荡”字意义相近。驳杂的“杂家”也就是后世所称的“杂学”。《韩非子·显学》篇批判兼采儒墨为“杂反之学”,《尉缭子·治本》篇说:“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意思是说,野生的禽兽不能作为祭品,浏览杂学算不上博学多闻的人。最早使用“杂家”一词的也并非班固,司马迁《史记·韩长孺列传》说:“御史大夫韩安国者,……尝受《韩子》杂家说于邹田生所。”司马迁将韩非称作杂家,大概是就《韩非子》一书兼采道、法、儒、墨各家思想而言的。可见“杂学”和“杂家”两个词在最初被使用时是有一定的褒贬之意的,但也道出了杂家的一些特点。可以看出,《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对于杂家及其著作的界定和罗列,是出于儒家正统的观念。到了清代,黄虞稷首次将名、墨、法、纵横家等家著作列入子部杂家类,《四库全书》沿袭之[10]。凡是与正统儒学作对的或不相和谐的著作皆称为“杂学”,“杂学”一词已非一个完全学术意义的词,而是变成了一个带有政治和学术贬斥意味的词。杂家的学术性质和本来面目为历史的尘埃所遮掩。

第二,杂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也是新的思想学术形态诞生的母体。杂家诞生于新旧学术形态转换的过渡时期,战国是以诸子学作为其主要的学术文化形态的,汉代则是以经学为其学术文化形态的,诸子学向经学的转化是在战国秦汉之际学术大融合的过程中完成的,先秦杂家产生于这个过渡时期并成为文化思想学术大融合的主要担当者之一。从先秦杂家和汉代学术思想的关系中,我们可以说先秦杂家充当了“母体”的角色,先秦杂家是先秦诸子学向汉代经学转换过程中文化思想学术的主要载体。先秦杂家不仅孕育了《淮南子》、《春秋繁露》,而且汉代的经学、道教都不同程度地吸取了先秦杂家的思想。因此,从学术史的角度,我们可以说汉代的思想学术,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先秦杂家的基础上形成的,而非先秦诸子的学术之上。据此,我们还可以作大胆的推断,中国思想学术的每一种形态:诸子学、经学、玄学佛学理学,在转化的时期都会有“杂家”的出现,当然,此观念尚有待做进一步的学术论证。另一方面,先秦杂家兼摄了百家之学、融汇了百家的思想学术,从形式上来看,杂家就是一个学术思想的“大口袋”。无论是按照《汉书·艺文志》的诸子“九流十家”的分类法,还是《宋史》的十七类、《明史》的十二类(《千倾堂书目》子部也分为十二类,《四库全书》沿袭)的分类法,凡是杂家之外各家学派不能容纳之著作,皆入于杂家之属。例如,《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所列新出现的类书和佛教、道教类著作,在唐代时将其移出杂家类,《旧唐书·经籍志》在丙部子录设为类事类,佛教、道教所谓的释家之属在宋代时被移出《宋史·艺文志》的子部道家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杂家是一些新兴学科的母体,新学科、新学术产生而为旧学体系所不能容纳时,是杂家接纳了它们,当它们孕育成熟了并且在社会文化体系更新后,它们就从杂家中出走另立门户。这就是杂家的两大贡献。

以上的两点发现,第一点可以帮助我们对先秦杂家进行重新的界定,然后根据这种界定对先秦杂家的代表人物及其著作进行新的审视和划分,这样才能为我们下一步的研究建立起学术讨论的平台。第二点可以使我们从学术史的角度把握先秦杂家在历史上的作用和地位,并揭示出其现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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