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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源求实,分类编目与考论结合的编修形式-南宋史学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明源求实南宋无论在史源学还是考据学方面,在史家的积极努力下,均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此外,还有未举其名的“文集、杂著、报状”等。

明源求实,分类编目与考论结合的编修形式-南宋史学研究

一、明源求实、分类编目和考论结合的编修形式

南宋一些史家在编修史书时,不仅能够注意对所用史料的出处以及真伪加以指明,甚至还详加辩证,而且对某些具有特定需要的史书,则进行了必要的编目和门类划分,这种编修方式使得史书本身的史料利用价值得以充分地显示了出来。

1.明源求实

南宋无论在史源学还是考据学方面,在史家的积极努力下,均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

一是一些史家特意指明史著引用书目。北宋司马光在编撰成的《资治通鉴》中虽未指明征引书目,但到南宋时,高似孙便特意指明“《通鉴》参据书”共220余家,并且他还将《册府元龟》与《资治通鉴》用书状况做了比较,随后指出:“予尝穷极《通鉴》用工处,固有用史、用专传、或用他书萃成一段者,则其为功切矣,其所采取亦博矣”。为说明此点,他以唐代为例,谈到:“叙王世充李密事用《河洛记》;魏郑公谏争用《谏录》;李绛议奏用《李司空论事》;睢阳事用《张中丞传》;淮西事用《凉公平蔡录》;李泌事用《邺侯家传》;李德裕太原、泽潞、回鹘事用《两朝献替记》;大中吐蕃尚婢婢等事用林恩《后史补》;韩偓凤翔谋画用《金銮密记》;平庞勋用《彭门纪乱》;讨裘甫用《平剡录》;纪毕师铎、吕用之事用《广陵妖乱志》,皆本末粲然,则杂史、琐说、家传,岂可尽废”。最后他还说:“今录于前(按指参据书),使观者知其功力如此,不敢率于展卷也。”(1)可见高似孙并不只是简单地指明《资治通鉴》参引了哪些官、私著述,而是将《资治通鉴》中诸书被具体运用的状况加以对比验明,以探究司马光在对史料取舍编排时所用的切深“功力”,这才是他特意指明“《通鉴》参据书”的目的所在。

同样,陈均在编修《皇朝编年纲目备要》时,则直接指明“引用诸书”。其中官修史书计有《国史》、《实录》、《会要》和《续会要》。私著则有司马光的《稽古录》、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徐度的《国纪》、熊克的《九朝通略》和《中兴小历》、王称的《东都事略》、李丙的《丁未录》和《丙申录》等共17部。此外,对于“旁参互证者,不尽录”。由此我们不仅可知其主要取材状况,而且通过其自订的取材原则,即“参稽国史,出入诸书,订其异以会其同,约其详而补其略。”(2)从而可以深入了解其对史料的基本运用状况。

除高、陈二氏之外,徐梦莘在编修《三朝北朝会编》时,亦详列有“引用书目”。在其所引诸书中,宋代私家著述就达83种,如有《宣和录》、封有功的《封氏编年》和王安中的《入燕录》等;有关金国的著述共11种,如有史愿的《亡辽录》、洪皓的《金国文具录》和《松漠记闻》、张汇的《金虏节要》等等;有关疏奏达55种;行实碑志20种。此外,还有未举其名的“文集、杂著、报状”等。对于所用书的取舍原则,徐梦莘在《自序》中称:“其辞则因元本之旧,其事则集诸家之说。不敢私为去取,不敢妄立褒贬,参考折衷,其实自见”。基于此,我们对徐梦莘参据之书及其运用状况均有了深入了解。

二是一些史家在著述中特意注明史源。如由徐自明编修的《宋宰辅编年录》(20卷),主要记载北宋太祖建隆元年至南宋宁宗嘉定八年间宰相执政大臣的任免情况。对于该书的史料来源,据卷首陆德舆《序》云:“本之《长编》、《系年录》,纬之以《大诏令》、《拜罢录》与夫《玉堂制草》诸书”。陆德舆在此仅指出了主要参据书。不过,由于徐自明在著述中往往注明了史料出处,我们对其加以粗略统计,便知其注明用书已近五十种。其中陆德舆《序》中未言及的就有《东都事略》、《挥麈录》、《官制沿革》、《中兴遗史》、《中兴小历》和《高宗日历》等重要著述。同样,朱熹在编撰《五朝名臣言行录》、《三朝名臣言行录》和《伊洛渊源录》时,亦特意注明了史料来源。以上仅仅例举的是注明史源的突出史书的情况,在南宋其他史家乃至时人的著述中,还有相当多注明史源的做法。总之,这些特意注明史源的做法,说明史家具有极其负责任的修史态度以及旨在求真存实的撰史精神。

最后,史家为其著述附撰考异。北宋司马光在编修《资治通鉴》时,撰有《考异》30卷。其作用是:“参诸家异同,正其谬误而归于一。”(3)四库馆臣指出:“修史之家,未有自撰一书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实自光始。”(4)应该说,这是明确以“考异”之名形式独立撰成该类著述的开始。

受司马光做法的影响,南宋范冲在官方重修《神宗实录》时,亦撰有《神宗实录考异》5卷。对此,据范冲言:“《神宗实录》自绍圣中已命官重修,既经删改,虑他日无所质证,今为《考异》,追记绍圣重修本末。朱字系新修,黄字系删去,墨字系旧文。每条即著臣所见于后,以示去取。”(5)虽然范冲所撰《考异》早已亡佚,但我们仍可以从《长编·神宗朝》注文中略窥其貌。如《长编》卷212熙宁三年六月辛巳记冯京和谢景温奏劾薛向而被神宗寝其奏之事。其注文为:“新本《考异》云:岂有冯京、谢景温二人言薛向,而上独谓冯京疏疏谬。此王安石《日录》私意。去朱书,从旧文”。可见范冲《考异》主在表明其对史料的取舍状况。同时,范冲还撰有《哲宗实录辨诬》。(6)今七朝本《长编·哲宗朝》多引有“新录辨曰”云云,即就是范冲《辨诬》的遗存。此外,由李焘和吕祖谦于孝宗淳熙四年重订刊修成的《重修徽宗实录》200卷,亦附撰有《考异》25卷。以上是南宋官修史书重修时多附撰“考异”的状况。

对于私家著述而言,亦多附撰“考异”。如蔡幼学撰有《续百官公卿表》10卷、《质疑》10卷。对其《质疑》,陈振孙明言其为“考异也”。(7)又如李焘在编修《长编》时,对史实做了大量的考异求是工作,并且这些工作主要是以附注的形式表现出来。基于此,尤袤在《遂初堂书目》中著录《长编》时,则著录为“《续长编举要》并《考异》”。可见尤袤把重在考辨史事的《长编》注文称为“《考异》”,则是有一定道理的。对此,汪应辰在评论李焘所做的考辨工作时就明确指出;李焘对“凡经传、历代史书,以至本朝典故,皆究极本末,参考异同,归于至当”(8)。周必大亦言:“李焘于史学如嗜饮食。《长编》考证异同,罕见其比。”(9)同样,象编撰《中兴小历》的熊克,虽被陈振孙认为:著书“往往疏略多抵牾,不称良史”(10)。但通览该书,熊克不仅注明了所征引的一些私家著述,如《吕好问家传》、吕本中《杂说》、朱胜非《秀水闲居录》和《赵鼎事实》等,而且他还时而对诸书所记史实加以存异,并有所考辨。如该书卷五高宗建炎三年三月辛丑记张浚与苗傅、刘正彦通书被贬事。熊克以朱胜非《秀水闲居录》和张浚《复辟记》所记此事存异,并言:“浚自记此事,盖得其实也”。又如同书卷四建炎二年十二月己巳记黄潜善、汪伯彦二人并相事。熊克引用汪伯彦《时政记》所云:“潜善、伯彦入谢,上曰:‘潜善作左相,伯彦作右相,朕何患国事不济?更同心以副朕意’。皆稽首谢”。在该纪事之末,熊克评论说:“伯彦所记其果有之邪?若果有之,而二臣不能副所期,罪益深矣”。此类考辨性文字,则明显具有“考异”性质。最后,李心传在编修《要录》时,亦对史事进行了大量的存异考辨工作,并且通过颇具特色的“考异”注文体现了出来。

总之,诸如以上列举引用书目、注明史源和附撰考异的做法,无不表明南宋史家在编修史书时,颇为注重史料来源以及史实的真实性,从而使史书体例更加完备。受此风影响,如汪藻撰《世说新语叙录》(2卷)时,就“首为《考异》,继列人物世谱、姓氏异同,末记所引书目。”(11)

南宋史家之所以采用“明源求实”的编修做法,一方面与宋初以来的疑古惑经思潮有关。南宋陆游言:“唐及国初,学者不敢议孔安国、郑康成,况圣人乎?自庆历后,诸儒发明经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系辞》,毁《周礼》,疑《孟子》,讥《书》之《胤征》、《顾命》,黜《诗》之序,不难于议经,况传注乎?”(12)其间,“疑《孟子》”者指李觏和司马光,“讥《书》之《胤征》、《顾命》”者指苏轼,“排《系辞》”、“毁《周礼》”、“黜《诗》之序”者为欧阳修。此外,王安石“以《春秋》为残缺不可读,废其学。”(13)这种疑古思潮不仅来势极猛,而且迅速影响到史学领域,于是刘攽、刘敞及刘奉世对《汉书》“多所辩正发明。”(14)南宋吴仁杰又尽而对三刘《汉书刊误》加以辩证。正因为如此,南宋末周密指出:“著书之难尚矣!近世诸公多作《考异》、《证误》、《纠谬》等书,以雌黄前辈,该赡可喜而亦互有得失,亦安知无议其后者。”(15)此后在《通鉴考异》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考辨性史著的直接推动之下,南宋注重考异类的史著真正得以兴盛。而指明引用书目和注明史源的做法,无疑亦受到此风影响。

另一方面,自北宋中期以来,朝廷党争就异常激烈,并且一直延续到了南宋。若其中的党争一方一旦在朝得势掌权,就下令重修国史。在修史时他们往往以签贴、考异等形式标明他派之非,以标榜自己之是。这无疑使修史成了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而斗争的结果则自然使得官修史书中签贴、考异类附属品明显增多。当后来史官再据其考订是非,私家依据其编修史著时,就必然需要辨明史实,力求做到去伪存真了。

2.分类编目

南宋史家在编修一些常备翻览的史籍时,往往需要对其内容加以分门别类。此种做法在南宋编修的会要、典制、宝训、圣政、政要以及方志等史籍中均有突出体现。

会要作为供皇帝、官僚处理政务时常常翻检参考的政书,为使其详明实用,会要所的编修官往往要对官方档案材料加以分门别类地整理编排。虽然两宋会要经过多次编修、续修,并且内容多有因袭,但每部《会要》的类、门并不完全相同。据《玉海》卷51记载,北宋时由王珪负责编修成的《元丰增修国朝会要》凡21类,588门。记事自太祖建隆元年,止神宗熙宁十年。其中21类的名称和次序为:帝系、后妃、礼(分为五类)、乐、舆服、仪制、崇儒、运历、瑞异、职官、选举、道释、食货刑法、兵、方域和蕃夷。该书纪事“文简事详,纪载有法,后莫能及”。可知该书在内容和门类划分上均属宋代《会要》中的上乘之作。到南宋绍兴三十一年,高宗在要求续修会要时指出:“会要乃祖宗故事之总辖,不可阙也,宜自元丰后续为之。旧书分门有法,不必改”。随后由虞允文上进的《乾道续四朝会要》,据李焘所作的《序》记载:“断自神宗之初,迄于靖康之末,凡六十年。总三百卷,分二十一类,六百六十六门。……六十年间,业广事详,方策所记,视前倍蓰。今兹缀集于零落散亡之余,十仅得其六、七,诚不足允符神旨。然科条粗举,部类各分,礼、乐、兵、财之大原,儒术、刑法之要指,取贤敛才之品式,设官分职之制度,九州之别合,四夷之服叛,概见于斯。凡厥讨论,尚或有取。”(16)该《序》表明此书分类的确沿袭了旧例,不过门目有所增加。至宁宗朝会要所汇编已修成的三种《孝宗会要》时,编修官对原来三书的内容及门类均作了必要的调整。“盖此而同之者六百九十有二条,删而正者二千八十有七条,润色初绪凡三千八百十八条。别门析类,傅合者九,芟烦者四,增多四十有六”,从而使该书“事详文省,纪纲制度粲然有章。”(17)此外,由京镗所上的《庆元光宗会要》凡23类,364门。(www.xing528.com)

纵观以上几次《会要》的编修,均说明编修官极为重视门类的划分设置。因为只有使《会要》门类清晰,人们翻检起来才显得方便、快捷,并且才能真正达到省时、实用的目的。也正是因为门类在会要编修中具有极为特殊的作用,所以陈智超先生在破解《宋会要》之谜时,便认为:“要解开《宋会要》之谜,核心问题是恢复《宋会要》的类、门。”(18)

职官典制类著述同样重视分门别类。如北宋宋匪躬的《皇宋馆阁录》(5卷)凡8门,15卷。罗畸的《蓬山志》(5卷)凡15门。(19)南宋初蔡元道编有《祖宗官制旧典》(3卷),据其后《叙》可知,该书“追记祖宗旧典,凡设官任职、治民理财之要,与夫分别流品、谨惜名器之道,合七十七门。”(20)程俱撰有《麟台故事》5卷,分12门。陈骙在沿袭其体例的基础上,撰成《南宋馆阁录》10卷,分9门。此外,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凡348卷,共24门。这同样说明职官典制类著述十分讲求门类的划分。

宋代的宝训、圣政和政要亦很重视门类的划分。如早在北宋神宗元丰六年,林希编成《两朝宝训》,“采《实录》、《日历》、《时政记》、《起居注》诸书,自乾兴尽治平,法天圣故事,裒粹事迹,以类撰次”,凡76门,成20卷。(21)林虙则“剽闻神宗圣政,辄私记录,分一百门”,修成《神宗宝训》20卷,以续五朝《宝训》。(22)南宋时,朝廷于孝宗乾道三年编成《哲宗宝训》,凡100门,60卷。(23)从以上诸例可知,宝训的门类划分亦十分细密。

对于依据宝训体例编修成书的圣政和政要而言,其门类同样相当细密。如由李谦于光宗绍熙三年仿《贞观政要》和《仁皇训典》等书编成的《寿皇圣范》,凡10卷,共140门,1150件事,“始于圣朝盛事,终于颂声”(24)。现存《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凡64卷,15门,每门各有子目,用以检索同类史事甚便。可见该类史籍同样门类清晰,备检方便。

最后,一些方志也相当讲求门类划分。如范成大的《吴郡志》凡50卷,全志自“沿革”至“杂志”被划分成了39门。常棠的《澉水志》凡8卷,共15门。凡此等等。

总之,以上著述非常重视门类划分的做法表明,史籍编修中必要的分类已被更多的编修者所认识,并且随着南宋社会经济的日渐繁荣、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以及社会生活的逐步多样化,讲求对事物加以合理、实用的分类是当时社会进步的有力体现,而这种状况影响到史籍编修过程中,便表现为南宋史籍在门类划分上出现了涉及面广、分类合理,以及简明实用等优点。

史书有目录尽管始于西汉,但都限于纪传体的史书,至于编年史则未有目录。这是因为编年史按年纪事,头绪繁多,不如纪传体史书事有专篇,篇有定名,易为篇目。不过,缺少目录的编年史必然带来翻检阅读困难。鉴于此,宋代史家为编年史创制了以事立目的特殊目录,即大事目。当然,这些目录有的是为易于阅读原书之用,有的则是为说明修订考辨史实而设。

北宋司马光修成《资治通鉴》294卷,又有《目录》30卷,《考异》30卷。其中《目录》“仿《史记》年表,年经国纬,用刘羲叟《长历》气朔,而撮新书精要散于其中”(25)。可见该《目录》主要是以事编目。不过,司马光对《目录》并不满意。对此,陈振孙在《通鉴举要历》(80卷)解题中指出:“《通鉴》既成,尚患本书浩大难领略,而《目录》无首尾,晚著是书,以绝二累。”(26)王应麟亦言:“光编集《通鉴》既成,撮精要之语为《目录》30卷。晚病《目录》太简,更著《举要历》80卷而未成。”(27)可见司马光认为自己所撰《目录》存在首尾不完备,并且过于简略等缺憾。此外,刘恕撰有《通鉴外纪目录》3卷,“起包羲,讫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原注:起三皇,止周共和,载其世次而已。起共和庚申,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为一编)。”(28)南宋时,李焘编成《长编》980卷,又有《续资治通鉴举要》68卷,《总目》5卷和《修换事目》10卷。其间,《总目》为全书的卷第总目;《修换事目》则是依熙宁修《三经新义》例,李焘在重别写进时,损益修换四千四百余事的目录。(29)

在宋代官修的《实录》中,亦出现了《事目》。见于《玉海》卷48记载的有:北宋真宗咸平元年,因沈伦所修《实录》“事多漏略”,真宗于是命吕端、钱若水等重修。至二年成书的《重修太祖实录》凡50卷,并《事目》2卷。又乾兴元年十一月,仁宗下诏命李维和晏殊编修《真宗实录》,并谕以“一朝大典,当谨笔削之意”。至天圣二年书成,凡150卷,《事目》5卷(据《玉海》载:史官进献并被锡宴于编修院,原注:“一本无《事目》五卷”)。再如英宗时由王珪等编修的《仁宗实录》凡200卷,(《玉海》原注:“又本有《事目》十卷”)。神宗时由吕公著等编修的《英宗实录》30卷,《事目》3卷。另据范祖禹《进〈神宗皇帝实录〉表》,元祐时修成的《神宗实录》凡200卷,又《事目》10卷。(30)以上主要是北宋《实录》编有《事目》的状况。南宋《实录》中,因史籍残佚严重,已未见《事目》,而有《目录》。如李焘等重修成《徽宗实录》200卷,《考异》150卷,以及《目录》25卷。(31)

以上情况表明,两宋史家或鉴于其编年史卷帙巨大,内容繁富,往往颇难翻检之故,或出于旨在说明修订考辨之需,从而为其编年史著制作了该类目录。

归结而言;分类编目做法的广泛运用,主要是与宋代史籍的实用目的有关。其中对于会要和职官典制类史籍而言,因为需要常被用来翻检,因此门类的划分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宝训、圣政和政要而言,一则要在经筵向帝王宣读,一则要重点凸现帝王的嘉言政德,时而还要供应举弟子便于翻检择用,因此门类篇第的归类划分则相当讲究。其他如方志等类史籍,其重视划分门类的目的,则与实际内容之需有关。同时,史家为其史著编制目录,主要是为方便读者阅读及辨明史实之用。

3.考论结合

宋代一些史家在编修史书时,不仅注重对史事的考辨,而且还极为重视汇聚先儒前贤对史事的评论,并且还将其有机地融汇于一书之中。

北宋司马光在编修《资治通鉴》时,不仅撰有《考异》30卷,而且书内还随事附有许多议论。这些因事而发的议论共有218处。其中“臣光曰”119处,前人的“论”99处。(32)从总的方面来看,这些议论注重阐发儒家的君臣之道,有的甚至还针对宋代社会现实发论,其间的许多议论不乏真知灼见。

南宋王益之撰有编年体《西汉年纪》30卷,因其所征引的已有西汉史籍中存在着“史传互载,不无抵牾”等状况,于是他撰有《考异》10卷。同时,对于“诸儒之议,多所发明,因为诠次”为《鉴论》若干卷。他在谈到此种做法的好处时说:“考诸《年纪》,一代之升降著矣;求诸《考异》,一时之去取见矣;参诸《鉴论》,当时之事情得矣。虽纂辑之际,失不自保,然先汉之事大略具焉。”(33)可见该书叙事、考证和议论三者得以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与这种做法相类似,南宋末马端临编撰《文献通考》,其《自序》就明确指出:“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纪录,凡一话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其载诸史传之纪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著己意,附其后焉”。可见其考论结合的编修特点同样突出。

总之,考论结合的编修方法,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去了解史实本身的真实性,而且能使人们通过诸儒评论,对一些重大事件的利害得失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该做法弥补了史书仅有考或唯有论的编修不足,这在历史编纂学上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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