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人口调整工作成果

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人口调整工作成果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减职工城镇人口的工作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首先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恢复农业生产。1961年4月4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精简干部和安排劳动力五人小组《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简下放职工问题的报告》。196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

农村劳动力和城镇人口调整工作成果

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减职工城镇人口的工作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首先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恢复农业生产。其中一项有力的措施是从各方面精简和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一方面,尽量压缩各项事业占用的人力,挤出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另一方面,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动员一批流人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返回农村,以增加农村劳动力,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961年4月4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精简干部和安排劳动力五人小组《关于调整农村劳动力和精简下放职工问题的报告》。报告说:从去年秋天到11月底,20个省、市、自治区从各方面抽调到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共有2913万人,扣除15%的虚数,农业第一线增加的劳动力约为2500万人,农村人民公社净增的劳动力约为600万人。农村劳动力占农村人口的比重,已经由去年上半年的38.3%(人口54500万人,劳动力20900万人),增长到39%(人口55100万人,劳动力21500万人)已经接近40%。农业战线劳动力的情况已经有了改善,但是还没有达到中央规定的三条杠杠的要求。因此,必须继续精简下放职工,动员部分在外的民工和流民回乡,增加农村的劳动力。

五人小组还提出下一步的精简下放计划:以1960年8月末实有职工人数为基数,从9月底到1961年年底,全国共计划精简下放职工528万人。考虑到农村需要增加劳动力,城市需要减少人口、压缩购买力的情况,拟将精简职工指标调整到800万人左右,其中不带工资减回农村的400万人(已减约250万人,还需减少150万人);带工资下放农村的400万人(已减约150万人,还需减250万人)。关于下放干部的情况,五人小组在《报告》中反映,到去年11月底,全国已经下放干部1018000人,其中到农村的约占80%,即80万人左右。据11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已经下放的干部达干部总数的14.8%。中央同意五人小组的意见,责成各级党委抓紧当前各级整风的时机,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调整农村劳动力,尽量加强春耕第一线,进一步实行精简,克服浪费劳动力的现象。

196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九条办法》规定:(1)城镇减人,必须造成声势。(2)全国城镇只许减人,不许加人。特殊需要加人的必须得到中央和中央局的批准。减少城镇人口,必须同压缩粮食销量结合进行。在1960年底1.3亿城镇人口的基数上,三年内减少2000万以上。1961年一1962年度,城镇粮食销量争取压缩到480亿斤一490亿斤,比上年度减少30亿斤一40亿斤。(3)中央和地方共同核实城镇首先是大中城市的人口,清查黑人黑户,做到人、粮相符,严禁虚报冒领和营私舞弊。(4)为解决粮食问题并且使国家和社、队都有粮食储备,三五年内全国口粮一般仍应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5)1961年7月到1962年6月粮食的产、购、销、调、存的数字只供各地研究讨论用,待8月中央工作会议再决定。(6)职工的升级、转正和工资调整,推迟到下半年后再进行。(7)中央各部门会同有关省、市、自治区提出各部门在该地区单位的精简计划。(8)城市征兵,重点放在大中城市适龄的中等学校学生和青年职工。(9)为在今后三年达到恢复1957年粮食产量的目的,应在整风整社和贯彻《十二条))、《六十条》、中央指示信的同时,拟定工商业支农计划、粮食增产计划。(www.xing528.com)

为实现《九条办法》,1961.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1958年1月以来参加工作和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学徒和正式工),使他们回到各自家乡,参加农业生产;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职工,确实要求自愿回乡的,也可以准其回乡,原先就是城市居民的职工,不论新老,一般都不精减。通知还规定了精减职工的待遇和回乡安排等问题。这个通知得到迅速执行。到1961年底,城镇人口减少了1300万人左右,精减职工872万人,粮食销量减少了40亿斤,工资总额减少了15亿元。

196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作出《关于进一步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决定》提出,全国职工人数要在1961年末的4170万人的基础上,再减少1056万人到1072万人。全国城镇人口要在1961年末1.2亿人的基础上,再减少2000万人(包括从城镇减到农村去的职工在内)。上述精减任务,要求在1962年、1963年内基本完成。1964年上半年扫尾。《决定》强调指出,精减职工的工作,必须与国民经济的调整,特别是工业的调整和企业的裁并结合起来进行。县办工业企业要迅速进行清理,至少关掉2/3;少数保留下来的企业,职工也要大加精减。省辖市和专区所属的企业必须关一批,大减一批职工。省、市、自治区和中央直属的工业企业必须按行业统一排队调整,该关的坚决关闭,该合并的坚决合并,该缩小的坚决缩小,该改变任务的坚决改变任务。除此之外,农村社办工业企业和城市公社工业企业一般地应当停办。城市手工业企业也要加以清理,凡是适合个体生产的,应当退回到个体手工业或家庭副业。

从1961年1月开始,经过两年半的时间,到1963年6月,全国共精减职工1887万人,减少城镇人口2600万。这样,既减轻了国家财政困难,缓和了粮食供应的紧张状态,又有利于稳定市场物价,还充实了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支援了农业生产,促进了工厂企业的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