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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现状及推进措施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成立了周济部长任组长的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已成为新一轮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地认真贯彻成都会议精神,普遍召开会议,制定文件和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开展转移培训工作,使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入了广泛开展的新阶段。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现状及推进措施

我国人口多,尤其是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淡水等资源不足,城镇化发展滞后等原因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漫长的发展历程。探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背景、趋势,对教育的需求,以及教育如何满足这种需求,为推动转移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是摆在教育战线尤其是职业与成人教育战线面前的重大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转移培训非常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对进城务工农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2 000万人次以上,使他们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6部门制定的《2003~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明确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果

近年来,在各地政府统筹领导下,教育、农业、劳动等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4年2月,教育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经验交流会,周济部长亲自到会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教育战线特别是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战线要充分利用职成教育资源,勇挑重担,全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3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各类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培训率和就业率。要扩大城乡各类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要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会议成立了周济部长任组长的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对进城务工农民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已成为新一轮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为了推动各地积极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教育部编印了10期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简报,宣传报道了浙江、江苏、陕西、北京、上海、安徽、重庆、贵州、四川、湖北、青岛、大连以及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江苏省宿豫县等地教育系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教育部还与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组织教育战线积极参与“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据农业部对14个省(区、市)的统计,在确定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中教育部门管理的学校占35%,居于首位。

各地认真贯彻成都会议精神,普遍召开会议,制定文件和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开展转移培训工作,使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入了广泛开展的新阶段。

(1)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目前已有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宁夏9个省(区、市)和青岛市召开会议,部署了培训工作。

(2)印发文件,制定规划。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等14个省区和青岛、大连印发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门文件。

目前,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或明确了培训任务,上述已开会或发文的26个省(区、市)2004年计划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 000多万人次。各地正在广泛开展转移培训工作,预计2004年的培训规模将明显超过往年。

(3)加强领导。目前已有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西藏、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宁波、厦门、大连、青岛等22个省(区、市)、4个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厅(局),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厅(局)长担任。

(4)组织实施培训工程,广泛开展转移培训。江苏省教育厅正在组织实施“现代农民培训工程”,其中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子工程,教育部门重点抓好每年没有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25 30万初中毕业生的转移培训,正在推广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的百分之百的培训,百分之百的转移、就业的做法。

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自2001年以来,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和“百万职工培训工程”,加强对转移前和转移后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仅2003年,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119万人次。2004年起又组织实施了“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决定从2004~2010年,全省培训农村劳动力1 000万人,其中种养专业户100万人,失土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400万人,已经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500万人。

四川省政府已决定“十五”期间,培养120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培训农村劳动力5 000万人次,推广500个农村科技示范致富项目,培训城镇从业人员1 000万人,为100万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培训。

陕西省正在实施职业教育的“一网两工程”,“一网”即建立一个网络,建成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农业类普通中专学校为骨干,以县级职教中心和职业高中为基础,以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为辐射点,开展项目引进、人员培训、生产示范和成果推广的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网络体系。 “两工程”一是职教强县富民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项目引进、人才培训、生产示范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把农村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进新项目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职教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加强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普遍提高,每人能够掌握一至二项专业技能,提高其竞争能力,促进其有序转移。通过“一网两工程”的实施,达到引进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培训一批人才,致富一方百姓的目的。目前已确定了41个实验县。2003年冬季至2004年6月底,全省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103万人次,输出44.8万人。

目前许多地方已将转移培训的目标分解到各市、州和职业学校、成人学校,逐级落实培训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转移培训工作。

(5)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模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部门采取城乡结合、东西部联办等方式举办中等学历教育,使农村和西部地区的学生转移到城镇和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实现稳定转移;通过短期培训,使学员掌握转移的一技之长,增强学员的转移和就业能力;通过举办夜校、周末学校、市民学校等方式,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适应第二、第三产业工作岗位和城镇生活的能力,促进了农民转移致富和从农民向市民转化。

模式一:职业学校举办中等学历教育,向城镇和第二、第三产业输送高素质的新增劳动者。近几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毕业生约350万人,其中约70%来自农村,他们主要在城镇和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新增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中等职业教育成为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广西有485所中等职业学校与广东省各类企业实行“定单办学”,每年向广东省的企业输出6万多名毕业生,约占中职毕业生的50%。青岛市组织全市职业学校面向全省和全国贫困地区招生,自2001年以来,全市平均每年面向西部地区招生1.5万人,累计使5万人在青岛市实现就业。

模式二:职业学校按照就业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实行“订单”培养培训。四川联合经济学校有在校学生11 000多人。他们开设服装制作与营销等10个市场急需的专业,在东南沿海设立了6个办事机构,学校先后与180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对口培训合同,已培训并安置农村学生2万多人,帮助1.7万农村家庭贫困户脱贫致富。湖南省怀化市万昌中专学校是万昌劳务公司举办的民办职业学校,学校集教育培训与劳务中介于一体,几年来,围绕用工市场需求设置专业,按照“订单”要求培养学生,千方百计搞好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共为沿海企业输送中职毕业生1万多名,毕业生就业率达98%,通过短期培训向沿海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多名。

模式三:职业学校实行“1+2”、“2+1”、“1+1+1”等灵活学制,促进城乡合作办学和东西部合作办学。近几年,教育部积极组织城市和东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与农村和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江苏与陕西、北京与内蒙古、上海与云南、广东与广西、福建与宁夏、天津与甘肃等省(区、市)的合作有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教育部确定了东部9个省份向西部有关省份对口招生的方案,各地共招了8 000多人,取得了新的进展。北京市共有35所职业学校面向西部对口招生,现有外省在校生6 886人。

模式四:短训班与长期班相结合,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转移前培训和转移后培训。江苏省正在推广宿豫县实施“两后双百”工程的办法。宿豫县对每年所有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进行100%的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实现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教育部门负责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确定培训对象并搞好培训。乡镇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按时参加培训。劳动部门负责技能考核,确保经培训合格的学员100%就业。2003年开设裁缝工、针织工、电子电工等12个专业,培训2~3个月,收费从290~1 036元不等。培训坚持公办学校成本收费、民办机构微利培训的原则,政府对培训经费适当补助,同时公办培训机构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宿条件。培训前由教育局、劳动局、镇村、培训机构及学生(家长)签订五方协议,通过五方联保,确保未升学的“两后”毕业生100%参加培训,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四川省江油市青莲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1986年以来坚持开展各类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先后举办了建筑短训班、建筑中专班、大专班,成为市建设局的“建筑务工培训基地”、市政府的“务工培训基地”,学校先后培训输出技术管理人员2 643人,中级技工5 211人,输出普通建筑民工25 410人,这些外出民工仅2003年就为江油市带回1.67亿元。浙江省绍兴县以乡镇成人学校为载体,全面启动农民工培训工作,通过“企业订单,学校出单,政府买单”,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向学校下招工定单,学校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列出培训菜单供农民选择,农民根据学习需求选择培训学校和专业。该县以区域性中心成人学校为基础,建立起4个农民培训中心。仅2003年,绍兴县各级成人学校开设转移农民培训班122期,培训农民11 275人次,90%以上的培训学员学到了一技之长,实现了进厂工.作或自主创业。柯桥、钱清等镇的成人学校与湖北、云南、四川等7个地区建立了跨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把培训中心办在湖北省监利县,年培训学员数千人。

模式五:充分利用城市各类教育资源对进城农民工开展文化、技术培训。2001年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同年,教育部召开的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也要求各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近年来,各地利用城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资源对进城的农民工开展了各类教育培训,取得了显著成绩。如河南、青岛、深圳市宝安区、江西赣州市,以及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义乌市、慈溪市、绍兴县等地方,成都建工集团、北京市将台中学、大连市瓦房店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等一大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青岛市制定了《关于职业学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全面开放了职业教育资源,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到城市职业学校进修学历和接受短期培训,使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还适当减免学习费用。2003年全市职业学校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2.7万人次,1万多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学历教育。近三年来,仅成都中等职业学校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短期培训就达14万人次。

模式六: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文明城市生活的培训。上海市郊区成人学校2001~2003年培训进城农民工26万人。深圳市宝安区和宁波市鄞州区把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作为社区教育工作的重点,2003年分别培训农民工5万多人和近5万人,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的素质。

模式七:许多行业、企业利用自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上海市教委与农民工输出地驻沪办事处开展培训达到70万人次。北京市电器工程学校面向西部进城务工人员开展空调制冷等技术培训,已累计培训6 00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www.xing528.com)

(6)积极筹措培训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在许多地方已经形成了政府扶持、学校和培训机构减收、农民支付一部分经费的解决方式。也有一些民办学校和劳务中介机构完全采用市场机制,农民缴费参加培训,学校和中介机构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的方式解决培训经费。在经济发达、政府重视的地方,常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如浙江宁波、绍兴、衢州和上海、广东的一些地方;在经济中等发达的地方常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学校减免一部分、学员支付一部分经费的办法;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也有采取先免费培训,就业后再收取培训经费的做法,如河南开封电子技术学校等。江苏省政府安排4 0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教育厅也拿出300万元专款用于转移培训工作,教育机构可以申请培训任务,经过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可补助100元/人;经过培训未实现转移就业,补助80元/人;未经过培训但推荐农民实现转移就业的,补助20元/人。

(7)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据我们对7个省所报材料的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约1 300万人。各地培训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增强了他们的就业与创业能力。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四川省2003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 370万人,教育、农业、劳动等部门对其中286万人开展了转移培训。在跨省输出的600万人中,共实现工资收入472亿元,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1.4倍。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说,经过职业技能培训输出的农民工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可以达到4 800元,比没有经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年收入的3 300元高出1 500元。

教育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农村住户劳动力抽样调查,2000年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相比,前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0.7%,比后者的60.1%,高出20个百分点,说明教育程度的高低已成为转移与否的重要条件。

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不仅与转移与否相关,而且成为打工收入多少的重要因素。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提供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显示,农村外出劳动力的人均寄(带)回现金与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之间呈高度正相关。2000年,文盲和半文盲的收入水平只有平均收入水平的81.7%,而高中文化程度的收入水平为平均收入水平的119.2%,大专及以上水平的劳动力的收入为平均收入水平的133.4%;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受教育时间每增加一年,每年可给家庭多带回198元的汇寄现金,受过培训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寄(带)回现金比总体寄(带)回的现金平均高出13.7个百分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对劳动报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村劳动力教育水平总体偏低,培训规模偏小。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2003年外出劳动力中,小学文化及以下的占26.2%,初中文化占61.3%,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占12.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为2.4%,受过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比例为18.5%。即外出务工人员中80%以上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80%以上没有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而2004年第一季度,城市劳动力市场用人需求要求56%以上的求职者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求46%以上的求职者具有技术等级。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主要从事建筑业、工业、餐饮业、商业和运输业,从农业转到这些行业就业,不经过相关技术培训难以适应。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率低于20%的现状,不能适应大多数农民工希望接受教育培训和企业招收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也形成了一方面用工单位常常招不到数量足够的具有较高文化和技能的劳动者,而另一方面大批进城农民工又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局面,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

(2)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总体上讲,东部地区培训工作普遍较好,中部、西部地区有好的典型,但不少地区培训工作刚刚起步,特别是贫困地区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在影响接受培训的因素中,本地没有培训学校是最主要的因素,其次是资金,然后是没有时间接受培训。

(3)培训政策尚不到位。目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多次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2004年中央财政专门划拨2.5亿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但受资助的只有250万人,只能起到示范作用。许多地方政府也拨款支持培训工作。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经费短缺仍是制约培训工作的根本原因。一些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因为农民无力付费或没有补助经费而难以持续开展培训;不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学条件很差,缺乏开展技术培训的设施和经费,培训工作难度很大。由于受税费改革和中小学教职工精简的影响,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数量从1999年的53.42万所减少到2003年的21.45万所,培训规模从1999年的9 548万人减少到2003年的6 677万人,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就近学习转移技能的机会。

三、抢抓机遇,努力开拓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新局面

(1)要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和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农业、教育、劳动、科技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尽快建立中央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部门优势,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同时充分发挥各自教育、培训、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组织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培训率和就业率。要像四川那样,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率每年提高几个百分点。尚未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地方,教育部门要抓紧成立,加强组织实施工作。

(2)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模式、办学机制、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要强化校企结合,努力扩大“订单”培养培训的范围,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要实行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在城乡合作办学和东西部合作办学中,实行“1+2”、“2+1”、“1+1+1”等模式,让西部地区和农村中职学生在当地学习一至二年,到东部、城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对口企业学习和实习,并在东部和城市就业。要推广陕西省教育厅举办东西部9省市146所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会,签约招生1.26万人的做法。

(3)扩大城乡各类职业学校面向农村招生的规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统筹城乡、东西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制定并落实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跨省、跨地区的招生规划,落实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资助经费,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为农村生源毕业生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提供服务。要学习借鉴江苏省积极开展职业学校的“南北合作”的办法。要面向农村初中毕业生积极组织生源,扩大招生规模,为实现2004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550万人以上的目标做贡献。

(4)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并重的制度。教育部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掌握一至二项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努力做到先培训后转移就业。

(5)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加强与劳动部门、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组织服务和跟踪服务。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要把教育培训与劳务中介紧密结合起来。各省(区、市)要像河南、广西、陕西、甘肃等地那样,建立省级就业服务机构,同时利用网络资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提供服务,降低学校就业服务的成本。东部与中西部的省级、市级、县级、学校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农村和西部的新增和富余劳动力经过教育培训后在城市和东部就业的机制和网络。

(6)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加强与用工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通过举办日校、夜校、周末学校等形式,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证书培训和学历教育。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培训进城务工人员。支持和帮助行业、企业开展农民工转移后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成人学校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的作用。

(7)多渠道筹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坚持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农民培训的经费投入。中央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县乡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建设,落实相关的经费和人员,使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发挥主要作用。各级扶贫资金中,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贫困家庭学员的转移培训。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积极申报成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勇于承担培训任务,努力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经费;发达地区要推广浙江、江苏等地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中西部农村要学习四川等地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农民工个人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的办法;有条件的学校和培训机构要对家庭经济贫困的学员适当减免费用,或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再偿还培训经费的做法;要采取培训券等方式,真正发挥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制定扶持措施,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与劳动等有关部门配合,督促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农民工的培训经费,加强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培训。

(8)建立督导和表彰奖励机制。各省(区、市)要加强督导评估,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列入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定期表彰奖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培训机构及先进个人。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形成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1] 本文原载于《中国成人教育》200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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