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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农村试点与全国宣传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同时,各地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进行试点。196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的通知》,将《前十条》和《后十条》同时下发全国,使全国家喻户晓,做一次伟大宣传运动。决定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行点面结合,后又派出大批工作队,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农村试点与全国宣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提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企图复辟的观点时,还提出了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所以,十中全会后,一些地区就开始进行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河北保定地区进行了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的“小四清”,查出一些干部确有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贪污盗窃等行为。湖南省也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毛泽东在外视察时,分别在长沙、邯郸听取了汇报,并肯定了这些做法。

1962年2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着重讨论了城乡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会上,毛泽东介绍了湖南和河北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让与会者讨论。毛泽东在会上还特别强调要防止中国出修正主义。他认为,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才能防止修正主义。要把社会主义教育好好抓一下。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指示》。这个指示规定,运动只在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民机关、国营和合作社营企业事业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和文教部门中进行。至于农村人民公社和县级以下的工商企业中如何开展运动,将另行安排。

会后,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中央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机关立即组织领导干部“洗手洗澡”,开展运动。与此同时,各地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进行试点。接着,中共中央又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转发了东北局、湖南省委关于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的报告和河北省保定地委关于进行“四清”(即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及邢台地委关于建立贫下中农组织的报告,并在转发批语中指出:“社会主义教育是一件大事”,各地“应当在农忙间隙,在不误生产的条件下,抓住进行”,特别强调:“要注意分步骤的方法、试点的方法和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的政策。”

1963年5月2日至13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有部分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局书记参加的小型会议,研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问题,制定《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由于其内容共10条且为与后来的《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也是10条内容)相区别,后称这个文件为《前十条》。其内容包括:(1)形势问题;(2)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否还有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存在的问题;(3)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4)我们的同志对于敌情的严重性是否认识清楚了的问题;(5)依靠谁的问题;(6)目前农村中正确地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政策和方法问题;(7)怎样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的问题;(8)“四清”问题;(9)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问题;(10)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进行调查研究的问题。

《前十条》对当时阶级斗争的形势作了十分夸大的估计,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地主富农总是企图复辟。他们向我们进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千方百计地腐蚀干部,篡夺领导权。文件断定有些社、队的领导权,实际上已落在地主富农分子手里,其他机关的有些环节,也有他们的代理人,如果不抓阶级斗争,那就不要很长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因此,必须“重新组织革命阶级队伍”,打退阶级敌人的进攻,并且把农村中的“四清”运动同正在进行的城市中的“五反”运动,看作都是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1963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及7个附件,要求各地按照该文件定出计划,经过试点,有领导、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去推行,争取在两三年内全部办到,并且力求办好。还规定暂不准备推行这个运动的县社和大队则暂时不要传达。这样的布置是比较稳妥的。因而在贯彻《前十条》的试点阶段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还没有造成很大的危害。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广,在社教中出现了许多关于具体政策的问题。为此中共中央于1963年9月6日至27日召开了工作会议,讨论了农村工作、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等问题,通过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2)领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3)团结95%以上的农民群众;(4)关于贫、下中农组织;(5)中农问题;(6)团结95%以上的农村干部;(7)关于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8)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整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9)对于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处理;(10)正确地对待地主、富农子女问题。

《后十条》虽然强调团结95%以上的干部、群众,并作了许多政策性规定;也强调必须分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限,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团结中农,特别是正确对待上中农;要正确对待地、富、反、坏分子,也要正确对待地主、富农子女,并对这些问题规定了许多政策界限。但是,《后十条》仍然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规定的,继续不适当地强调了阶级斗争和防止修正主义,并明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要求大搞群众运动。这就使“左”的错误继续发展。

196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两个文件的通知》,将《前十条》和《后十条》同时下发全国,使全国家喻户晓,做一次伟大宣传运动。决定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行点面结合,后又派出大批工作队,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www.xing528.com)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指导下,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夸大敌情,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这些情况上报以后又进一步影响中央领导人的看法。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会上提出了许多过火的措施。毛泽东在会上谈防止修正主义的问题时说:在农村和城市大约有1/3的权力不在我们手里而掌握在敌人手里。他提出中国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的问题。根据这样的认识,会议强调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革命,对烂掉了的单位要夺权,不仅要追“四不清”干部在下面的根子,还要追他们在上面的根子,把运动搞深搞透,认为这是铲除修正主义的社会基础,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根本大计。会议还对运动作了新的部署,城市要增加划阶级的内容,整个运动要延长时间。

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共中央还对《后十条》作了重要修改。修改过的《后十条》,强调指出,阶级敌人“对干部拉拢腐蚀,实行和平演变,建立反革命两面政权”,是当前阶级斗争的主要特点;要求把放手发动群众放在第一位;解决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团结95%以上的群众是团结95%以上的干部的基础;整个运动都要由工作队领导,领导人必须亲自蹲点;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地区,要认真进行补课,对于运动的部署,提出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解决“四清”问题和对敌斗争问题,第二阶段主要是组织建设,整个运动大约需要五六年或更长的时间完成;并规定了毛泽东提出的衡量运动搞得好还是不好的六条标准。显然,修改过的《后十条》,进一步发展了“左”倾向。特别是不再依靠基层干部开展运动,而是完全由工作队领导。这是导致扩大打击面的又一个步骤。与《后十条》修改草案下达的同时,中共中央还批转下发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开展运动的典型经验,接连发出一些关于“反右倾”、对“已经烂掉”的单位和地区进行“夺权”等指示。这就进一步促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左”倾错误的泛滥。

从1964年5、6月间的中央工作会议开始,社教工作进入到问题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夺权斗争成为主要内容,广大基层干部受到冲击。这期间,从中央和各地领导机关组织了大批工作队,主要领导干部亲自蹲点,并且采取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法,集中大量工作队员到一地开展社教。在开展社教的地方,社教工作由工作队领导,在许多地方组织了贫下中农协会代替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原来的干部大部被赶下台,而清查的内容也由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主的“小四清”转为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的“大四清”,许多干部受到伤害,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扩大了打击面,开展了过火的斗争,形成许多冤、假、错案,并且出现了混乱、动荡的局面。

为了总结社教运动的经验,纠正这一时期出现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64年12月15日至1965年1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社教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会议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二十三条》部分地纠正了1964年下半年以来运动中一些“左”的做法,要求对待干部应一分为二,尽快解放大部分干部,逐步实行群众、干部、工作队三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强调要走群众路线,不要搞神秘化,反对“人海战术”、“繁琐哲学”。尽管《二十三条》对1964年下半年以来社教运动中的一些错误作法进行了纠正,对于保护广大基层组织和干部,克服运动中神秘主义、简单粗暴的作法、保证生产和日常工作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二十三条》依然在总体上是坚持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对我国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十分严重,提出了在整个过渡时期存在着阶级矛盾、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特别是提出了,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些当权派有的在下面,有的在上面,甚至在省和中央部门也有一些反对搞社会主义的人。“走资派”的提出,为后来“文化大革命”提供了一个重要理论依据。

《二十三条》传达贯彻之后,运动中的混乱和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在实际工作中克服了1964年下半年以来的错误作法,农村中的社教大多放在农闲时进行,一直到了“文革”初期。到1966年春,全国有约1/3的县、社进行了“四清”。

历时3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发动和领导的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政治运动。这次运动对于纠正干部中存在的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的许多缺点,起了一定的作用;对于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刹住封建迷信活动等歪风,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它是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指导下,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的处理;在一些问题上还颠倒了是非,如把包产到户等适合农业生产发展的责任制形式,看成是“单干”、“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强行制止,把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与包产到户合称为“三自一包”,作为“修正主义的国内纲领”加以批判;在工商企业中,对一些有利发展经济搞活流通及许多正确的规章制度加以否定;特别是在政治上使“左”的错误有了进一步发展。

“四清”运动虽然发生了严重偏差,但因为运动只在局部地区开展,而且是有领导地分期分批进行的,还纠正过运动中出现的某些偏差,特别是在运动中还强调不误生产,并把增产或减产作为衡量运动搞得好坏的标准之一。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减轻了运动的消极方面的损失。全国工农业生产尚未受到大的影响;社会没有发生大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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