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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形象艺术反映世界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艺术与哲学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不同,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它的具体可感的形象性。前者是通过对大量事实材料的科学概括,直接以抽象概念、理论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后者则是通过塑造一系列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形象,反映出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真实图卷。“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这种抽象的理论概括只能出现在《共产党宣言》中,而在巴尔扎克的小说里是没有的。

如何利用形象艺术反映世界

艺术哲学等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不同,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它的具体可感的形象性。

(一)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

一切文学艺术作品都具有一定的形象性,可以说,形象性是文学艺术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正如别林斯基所说的:“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说话,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然而他们说的都是同一件事。……一个是证明,另一个是显示,可是他们都是说服,所不同的只是一个用逻辑结论,另一个用图画而已。”[39]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将某些理论著作同一些文艺作品做个比较。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与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都是十九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生活在作者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但它们在反映社会生活的方式上却截然不同。前者是通过对大量事实材料的科学概括,直接以抽象概念、理论体系的形式表现出来;后者则是通过塑造一系列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形象,反映出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真实图卷。“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这种抽象的理论概括只能出现在《共产党宣言》中,而在巴尔扎克的小说里是没有的。《欧也妮·葛朗台》是通过塑造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形象,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虚伪的家庭关系的。一个是抽象的逻辑论证,一个是具体的形象描绘。又如,同是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反映,毛泽东的《中国农村各阶级的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理论著作,就同歌剧白毛女》、古元的木刻《烧毁地契》、王式廓的素描《血衣》等文艺作品,在认识世界的方式、反映生活的形式上完全不同。

总之,没有形象,就没有艺术,失掉形象性这一基本特征的作品,也不能称做文艺作品。但是,文学、音乐美术等不同文艺形式,其形象性又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能凭感官直接把握的,需要通过语言的中介,经过读者联想与想象才能得以实现;音乐虽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们的听觉,但其创造的形象却是不够明晰、不够确定的,仍然需要通过声音的中介,引起听众的联想与想象。绘画、雕刻等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是视觉形象,在空间中有着确定的形式,是完全明晰的,可以直接为欣赏者的眼睛所把握。

既然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那么,艺术的其他重要性质和特点也就都与它的形象性相关。因而,我们以后对艺术的其他性质如真实性和审美特征等的考察,也都会涉及它的形象性问题。艺术的形象有些什么特性呢?按照一般的说法,艺术形象有三大特性:具体性、概括性、感染性。也有的理论家把真实性、典型性、情感性、审美性等看做是艺术形象的重要特性。这些说法都是有道理的,但论述的角度和重点不同,归纳问题的方法也就各异。现在,我们仅从艺术的认识本质的角度,谈谈艺术形象的特性。

(二)艺术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艺术形象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进行审美认识并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审美创造的结果,同时又是观众的审美对象。审美认识、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都涉及到感性,同时又涉及到理性。所以,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是艺术形象的一个重要特性。

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以感性的形态呈现在欣赏者的面前,即是说,它必须以具体的、可感的现象形态作用于观众的感官。从创作过程来看,它有感觉、直觉的认识基础,任何艺术家都是从个别的、具体的生活感受开始进入创作的,并不是从抽象的概念出发或图解概念。从艺术欣赏的角度来看,作品的形象首先投之于观众的感官,诉之于观众的直觉。离开个别的、具体的、直观的可感性,形象便不存在,作品本身也不存在。如果有人在美术展览会上指着一面白墙说“这就是我的作品”,而观众除了这面墙什么也看不到,那么这种子虚乌有的皇帝新衣式的“作品”,就根本没有形象,也就根本不是什么艺术。

艺术的形象都是具体的、可感知的,而不是抽象的、凭感官无法直接把握的。这一点似乎是容易理解的,不成问题的。但是,需要在这里做些说明的是:关于形象与抽象,不要做狭窄的理解。我们所谓的“形象”,首先指的是视觉或听觉的形式,而“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40];而我们所谓的“抽象”,是指理论体系上的抽象,并不是指作为流派的“抽象派”艺术的“抽象”。理论体系或理论认识上的抽象,是指在思维中抽取事物的本质、规律而扬弃具体的现象和感性形式。例如,“石头”这个概念是抽象的,它扬弃了现实中一切具体石头或岩石的实际形式。而文学作品描述说“这一块白色的大理石”时,就已经不是很抽象了,具有了一定的形象性,它不是别的石头,而是“这一块”石头,而且是一块“白色的大理石”。而当我们眼前摆着一件亨利·摩尔的白色大理石雕刻时,它已经完全是个别的、具体的、直观的,凭着我们的视觉和触觉看得到、摸得着的艺术品了。显然,它是形象的,是具有视觉形式的,并不因为它的“抽象风格”而成为抽象的纯粹思维成果。艺术史家们称之为“抽象艺术”的风格和流派,大概是为了方便区别于历史上的再现型和描绘性的作品,从严格的理论意义上讲并不准确。一切艺术作品都是形象的,根本没有所谓抽象的艺术。艺术形象不仅是指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物态化的情感的抒发同样是艺术形象。艺术形象的第一层含义,就是它的可以作用于欣赏者感官的感性因素,是它的形式。(www.xing528.com)

但是另一方面,艺术形象又不能仅仅是它的感性形式或感性因素,它还必须以具体的感性形式表现深刻的理性内容,以可感的现象形态表现深层的审美情感和审美理想,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从创作过程来看,形象是构思的传达和表现,是艺术认识的物化形态。而艺术的认识,是一种能动的认识,不是被动的、机械的反映,所以不仅关系到感性,同时也关系到理性。正是理性认识中积极的形象思维活动,才使艺术能动地反映个别事物的表象,并通过个别的属性特征表现一般的属性特征,从而创造出一个新的艺术形象。这个形象较之反映个别现实事物的感性阶段的表象,更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从欣赏的角度来看,真正的艺术形象不仅作用于观众的感官,引起感觉上的快适,而且还必然作用于观众的理知,引起人们的思考,陶冶人们的情操,使人们能够得到理性上的满足,得到审美享受,美感在本质上应是感官的快适与理性的满足的统一。

关于艺术的形象特性,有两种片面的观点:一种认为形象只关系感性而与理性无关,如从康德的“纯粹美”谈到克罗齐的“直觉说”以及现当代艺术理论中的反理性倾向;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形象只关系理性而与感性无关,例如当代艺术理论中的庸俗社会学观点,以及所谓“概念艺术”之类的说法。这两种片面、极端的观点都没有正确理解艺术的形象特征,也没有理解艺术形象的固有特性。

某些格调低俗甚至是淫秽色情的图画或影视剧,也能刺激人们的感官,而且只能引起人们的感官刺激,但这不是艺术作品,不是艺术形象。另一些配合文字说明的科学插图或挂图,可以传授知识,只涉及理性而无关乎感性,这也不是艺术作品,不是艺术形象。中外艺术史上大量优秀的作品,不仅具有感性的生动具体性,而且达到了对理性的普遍必然性的把握,创造出感染人们思想和情感的成功艺术形象。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和《奴隶》、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等等,都是以生动的感性形式表现出深刻的理性内容。即使是西方现代派艺术,也并不如那些评论家或某些艺术家本人所说的,都是潜意识的发露,都是直觉的表现。立体主义的追求形体的内在结构美,抽象主义的重视情感的表现或形式的节奏与韵律,都不是在感性认识阶段所能做到的。如果说波洛克的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创造了一种视觉形象的话,那么蜗牛爬出的五彩缤纷的画布就决不是什么艺术品。艺术是人创造的,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是自由的、自觉的、有意识、有理性的,而动物不是。人能够以艺术的方式“掌握世界”,能够认识和把握“美的规律”,也恰恰在于人能够进行理性的思维。至于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们的所谓表现梦境幻觉或潜意识,涉及到艺术的假定性和艺术作品的内容问题,但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确的:其作品没有一件是完成于梦幻之中的。

(三)艺术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艺术形象,是艺术家按照他对社会生活的独特的审美认识创造出来的,既有客观的现实生活的根源,又有主观的意识作用,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是艺术形象的另一个重要特性。

关于艺术形象的这个特性,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艺术作品中的形象,是社会生活的再现和反映,这是它的客观基础和现实来源;另一方面,它同时又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独特认识与评价,在它上面表现着艺术家主观的情感、思想和审美理想。鲁迅曾经这样说过,艺术家的创作“表面上是一张画或一个雕像……其实是他的思想和人格的表现”[41]。可以说,任何艺术作品的形象都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虽然在不同门类、不同形态、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创作方法的艺术作品中,主观与客观这两种因素各有侧重,但仅仅是侧重不同、侧重的程度不同而已,都不可能完全排除其中的任何一种因素。

例如,浪漫主义艺术偏重主观的表现,强调情感与理想;现实主义艺术偏重客观的再现,强调写实与逼真。但是,浪漫主义艺术中的形象都有客观的基础和现实生活的来源,现实主义艺术中的形象又都体现着艺术家的主观意识。德拉克洛瓦是浪漫主义艺术大师,他的代表作《自由神引导人民》中的自由女神形象是主观理想的象征,同时也是人民的化身,而这幅画所反映的不正是一八三〇年法国人民“七月起义”这一客观现实吗?现实主义艺术的代表画家库尔贝的《石工》、《割麦的农妇》等作品,真实地再现了十九世纪法国普通劳动人民的生活,看起来一切都符合客观实际,但画中所体现的不正是作者对于当时社会生活的独特认识和评价吗?又如,现代主义艺术大师毕加索的名作《格尔尼卡》,从创作方法来看,显然侧重表现主观的强烈思想感情。但是,他的思想感情却有着社会生活的客观根源,如果没有德国法西斯对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毁灭性的轰炸,恐怕也不会有这件名作的问世。正如毕加索自己所说:“艺术家同样是一位时刻留心世界事务的人,他们可能悲痛、激动或幸福……怎能以漠然的态度超然于生活之外呢?”[42]再如,罗中立运用照相写实主义手法创作的《父亲》,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完全客观的再现,非常注重细节的逼真。但观众站在这幅画前被强烈地感染和震撼了,他们体会到,在这一客观地再现的艺术形象里面,恰恰表现了作者强烈的情感和主观态度,以及他对现实的认识和理想。

就艺术创作的手段或方法而言,无论是侧重反映客观对象特征的“再现”,还是侧重抒发主观感受的“表现”,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纯客观或纯主观的艺术形象,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有些强调主观表现或艺术形式的理论家如克莱夫·贝尔等,贬低或否定艺术史上再现型艺术;又有些强调客观再现或艺术内容的理论家,贬低或一味排斥表现型艺术。其实,他们都没有正确理解艺术创作中主观与客观的辩证关系,没有正确理解艺术形象中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关系,也没有正确理解内容与形式、再现与表现的关系。这就关系到我们下面要重点讨论的一个问题:艺术认识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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