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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初步,构成形态-建筑初步.下册

时间:2024-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3单元建筑形态构成单元课题概况单元课题时间:本课题共4课时。通过案例分析学习建筑形态构成的基本原理。熟悉建筑形态构成的基本造型手法。3.1建筑的形态构成3.1.1建筑形态构成的相关概念3.1.1.1建筑形态构成的研究对象建筑形态是一种人工创造的物质形态。建筑形态构成研究的内容包括平面的构思、建筑整体造型和建筑界面构成以及细部构件处理等,将其抽象分解成为构成要素,研究它们的构成手法与规律。

建筑初步,构成形态-建筑初步.下册

第3单元 建筑形态构成

单元课题概况

单元课题时间:本课题共4课时。

课题教学要求:

(1)了解建筑形态构成的相关知识。

(2)通过案例分析学习建筑形态构成的基本原理。

(3)熟悉建筑形态构成的基本造型手法。

(4)掌握建筑空间形式的组织和限定原则。

课题训练目的:

(1)将平、立构成中对点、线、面、体的训练与建筑平、立面以及形体的设计直接联系在一起

(2)初步体验建筑空间,培养对建筑空间美的感受和把握能力,为建筑设计奠定基础。

(3)训练学生由简单逐步过渡到复杂的审美体验;掌握点、线、面的作用和美学的基本原则。

(4)学会如何利用点、线、面来创造美的形态。

课题作业要求:经典建筑作品资料收集。

3.1 建筑的形态构成

3.1.1 建筑形态构成的相关概念

3.1.1.1 建筑形态构成的研究对象

建筑形态是一种人工创造的物质形态。任何复杂的建筑形态都可以分解为简单的基本形体,通过基本形体间不同组合而形成不同的造型。在建筑设计中,大至平面、体型,小至梁柱门窗、檐板、铺地、花饰、线脚等构件,都可以抽象、提炼成为高度抽象化的形体基本要素———点、线、面、体构成,作为建筑形态构成的研究对象。

3.1.1.2 建筑形态构成的研究内容

其实建筑形态的设计是伴随着功能、技术和环境设计同时进行的思考过程,是形象思维逻辑思维的结合,建筑设计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功能、技术、环境和形式的矛盾问题。为了便于分析,我们把建筑形态同建筑的功能、技术、经济、环境等因素分开,作为纯造型现象,抽象分解为一些具有一定几何规律的形体,同时排除了实际材料在建筑色彩、肌理、质地等方面的特性,突出其视觉特性。建筑形态构成研究的内容包括平面的构思、建筑整体造型和建筑界面构成以及细部构件处理等,将其抽象分解成为构成要素,研究它们的构成手法与规律。

3.1.2 建筑形态构成的基本要素

3.1.2.1 形体基本要素———点、线、面、体量1)点要素

(1)点要素的概念。点本身没有绝对的大小或形状,而在于大小对比关系。点要素在建筑空间里表示一个位置,在概念上是没有长度、深度和方向的。点要素在建筑形体中可以是各种形状,只要当点要素和周围的形相比,较小时就可以看成一个点。如朗香教堂立面上各种形状的窗,相比起如楼梯间、雨篷等其他部分构件,就可以看作为点元素,如图3-1-1所示。

图3-1-1 朗香教堂

(a)点要素一;(b)点要素二

(2)点要素的位置。点要素一般出现在顶部、一个线要素的两端、两个线要素的交点、体块上的角点等,或者作为一个空间范围的中心,如广场平面中心的纪念碑就可以作为点要素。

(3)点要素的作用与特征。点要素最主要的作用在于强调、确定轴线以及中心限定。作为力的中心,无论是建筑体量还是建筑空间中,点要素都具有构成重点的作用,并以场的形势控制其周围的空间。如位于法国诺曼底附近的圣米歇尔山,其山顶上的圣米歇尔教堂哥特式的尖顶高耸入云,无疑是整个山顶建筑群的制高点,如图3-1-2所示。

图3-1-2 圣米歇尔山

点要素在空间如果要明显的标出位置,必须把点投影成垂直的线要素如柱子、方尖碑或塔,所以一个柱状要素在平面上是被看作一个点,保持着点要素的视觉特征。如位于圣马可广场一角的钟楼高98.6米,有500余年的历史,楼上有一口大钟,每到规定时间就自动敲响,洪亮的钟声响彻全城。登上钟楼可以俯瞰全城,是威尼斯的地标之一,也是统帅圣马可广场的中心,如图3-1-3所示。

图3-1-3 圣马可广场

2)线要素

(1)线要素的概念。线要素在建筑中是以其方向和方位在空间构成中起作用。

(2)线要素的类型。建筑中线要素根据位置和方向可分为垂直线、水平线、曲弧线等几种类型。柱子是垂直线最常见的实例,梁或栏杆等构件则是水平线最常见的实例,而室内设计经常运用到的各种装饰线也是属于线要素的运用。

线要素又可分为实存线和虚存线。实存线有位置、方向和一定宽度,但以长度为主要特征,虚存线指视觉———心理意识到的线。一般实存线产生体量感,虚线产生空间感

(3)线要素的作用与特征。线要素的主要作用体现在空间限定、空间形态、秩序建立与影响表面肌理等方面。作为空间限定的线性要素,两个线要素之间可以形成一个虚面,暗示其中穿过该虚面的一个轴线,三根以上的线要素形成一个通透的虚面或者建立起一个视觉空间框架,如图3-1-4所示。

图3-1-4 线要素的空间限定

四个垂直线要素则限定了一个明确的空间形状,如图3-1-5、图3-1-6所示。线性要素还可以用于空间形态的创建,例如线性的建筑空间形态常用来解决与山地环境相结合的问题,或者为了营造一些特殊空间审美效果,如图3-1-7所示。线性要素秩序的建立,轴线是建筑形式与空间组合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轴线也许是建筑空间和形式组合中最原始的方法。虽然轴线是想象的,并不能真正看见,但它却是强有力支配全局的手段,如1.9英里长的林荫大道一端是林肯纪念堂,另一端是国会山,中间是华盛顿纪念馆,形成了一条轴线关系,如图3-1-8所示。

线要素还可以用来进行比例分割、改变尺度,或用作装饰构件。特别是尺度较小的线要素运用可以影响到建筑的表面质感。

3)面要素

(1)面要素的概念。面要素是二维的,由线要素进行某一方向上移动后产生的轨迹或围合体的界面。

(2)面要素的作用。面要素是建筑空间构成中最关键的要素,也是空间限定感最强的限定要素。在空间限定中,常将线材和块材组合成虚面来进行综合空间限定。如世博会小品建筑长廊的围合面就是由两种不同类型线材在空间上的不同组合形成的,如图3-1-9所示。

(3)面要素的类型。面要素可以分为实面和虚面;根据形状可分成直面和曲面,如图3-1-10所示。根据位置可分为水平面、垂直面;根据在建筑构件不同位置可分为顶面、墙面、基面。里特维德的乌德勒支住宅是风格派建筑的代表作,也是现代主义建筑在别墅设计上的典范,运用在视觉上相互独立的构件创造出重叠、穿插的构成形式,通过面和线这两种元素的均衡和变化营造出灵活、丰富的建筑形态,如图3-1-11所示。

图3-1-5 泰姬陵

图3-1-6 中国园林建筑

图3-1-7 线性平面

图3-1-8 华盛顿林荫大道

图3-1-9 面要素—世博小品建筑

图3-1-10 面类型—世博小品建筑

图3-1-11 乌德勒支住宅

(a)住宅外景一;(b)住宅外景二

(4)面要素的特征。直面给以延伸感、力度感,曲面给人的动感。用面限定空间来在围合中营造封闭和开放的感觉

4)体量要素

无论多么复杂的形体,都通过基本形的组合、变化形成。基本形有以下几个类型:球体、柱体、锥体、立方体等,如图3-1-12所示。

图3-1-12 基本形类型

3.1.2.2 形体基本要素的关系

1)基本形体的体型变化

(1)增加。在基本形上增加某些附加形体,但附加体不应过多、过大,以免影响基本形体的性质与主导地位。

(2)消减。在基本形体进行部分切挖,注意消减的量和部位会影响到原形的特征与视觉完整性。

(3)拼镶。不同质感、形状的表皮肌理与材料并置、衔接,并做凹凸变化,造成形体上不同特征部分的对比变化。

(4)倾斜。形体的垂直面与基准面形成一定角度的倾斜,也可使部分边棱或侧面倾斜,造成某种动势,但仍应保持整体的稳定感。

(5)分裂。基本形体被切割后进行分离形成不同部分的对比,形体可以完全分开也可以局部分裂,但应注意保持整体统一性和完整性。

(6)变异。收缩、膨胀、旋转与扭曲都属于变异的范围。

收缩指形体垂直面沿高度渐次后退,是体量逐渐缩小的变化。收缩可以自上而下形成上大下小的倒置感。

膨胀指基本形在各个方向或某些方向上向外鼓出,使外表面变异成为曲面或曲线,使规则的几何体具有弹性和生长感。

旋转指形体依据一定方向(水平或者垂直)旋转,使之产生强烈的动态和生长感。

扭曲指基本形体在整体或局部上进行扭转或弯曲,使几何形体具有柔和、流动感,包括顶面和侧面的扭曲,如图3-1-13所示。

2)基本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1)连接。由第三方形体将两个有一定距离的形体连为整体。连接体可不同于所连接的两形体,造成体量上的变化,突出原有两形体之特点。

图3-1-13 基本形变化

(a)基本形体型变化一;(b)基本形体型变化二;(c)基本形体型变化示意图一、二;(d)基本形体型变异;(e)基本形体型变异示意图

(2)分离。形体间保持一定距离,而具有一定的共同视觉特性。形体间的关系可作为方位上的改变,如平行、倒置、反转对称等,两者间距离不宜过大。

(3)接触。两形体保持各自独立的视觉特性,视觉上连续性强弱取决于接触的方式,面接触的连接性最强,线与点的接触连续性依次减弱。

(4)相交。两形体不要求有视觉上的共同性,可为同形、近似形,也可为对比形、两者的关系可为插入、咬合、贯穿、回转、叠加等,如图3-1-14所示。

图3-1-14 基本形的相互关系

(a)基本形的连接方式;(b)连接方式示意图

3)多元形体之间的构成关系

(1)集中式。集中式是由不同形体围绕占主导地位的中央母体而构成,表现出强烈的向心性。中央母体多为规整的几何形:周围的次要形体的形状、大小可以相同,也可彼此不同,集中式体形可为独立单体,或在场所中的控制点,为某一范围之中心。

(2)串联式。串联式是多个形体按照一定方向呈线状重复延伸构成。各形体可为完全重复的相同单元体,也可为近似形体或不同形体。构成的轨迹可为直线、折线、曲线等,除平面线式外,也可沿垂直方向构成塔式形体。

(3)组团式。组团式是依据各形体在尺寸、形状、朝向等方面具有相同视觉特征,或者具有类似的功能、共同的轴线等因素而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所构成的群体。它不强调主次等级、几何规则性及整体的内心性,可构成灵活多变的群体关系。

(4)放射式。放射式是核心部分向不同方向延伸发展构成,是集中式与线式的复合构成,核心部分可为突出的形体,作为功能性或象征性的中心。核心部分也可是虚体(外部空间),突出线性部分的体量。线性部分可以是规则式,也可是非规则式放射。

(5)其他式。散点式的自由布局形态并无一定的几何规律,常依功能关系或道路骨架联系各个形体。构成既富于空间变化又不失整体感的有机群体。在功能复杂而密度较低的公共建筑群或地形变化较大的居住建筑群中常被采用,如图3-1-15所示。

图3-1-15 多元形体之间的构成关系

(a)多元空间形态一;(b)多元空间形态二;(c)多元空间形态示意

3.1.2.3 建筑体量构成的构成法则

1)基本骨骼形式(www.xing528.com)

(1)重复。重复是基本形体反复出现,从其规律性、秩序性上产生节奏感。基本形可为一种,也可为两种以上,但种类不宜过多,以免破坏整体感。

(2)特异。特异是基本形有规律性的重复,个别形体或要素突破规律,在形体、大小、方位、质感、色彩等方面的明显改变,引起视觉上的刺激。

(3)渐变。渐变式基本形在形状、大小、排列方向上按照一定级差有规律的改变,产生强烈的韵律感。

(4)近似。近似是基本形彼此在视觉因素上相似,形体构成要素上又有一定差异。其重复出现既有一定的连续性,又有一定的形态变化,如图3-1-16所示。

图3-1-16 基本骨骼形式

(a)建筑基本骨骼形式案例;(b)基本骨骼形式示意

2)形式美学法则

在平面构成与立体构成中我们反复讨论到形式美学法则。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

建筑物或建筑群各个部分的布局和组成形式,以及它们本身彼此之间和整体间的关系,就是所谓的建筑构图。建筑设计中运用一定的手法组织空间布局、处理建筑立面、细部等,以取得完美的建筑形式的技法,我们将此类理论称为建筑形式美学法则。建筑形式美法则很多,这里主要探讨对比、均衡、稳定,如图3-1-17所示。

(1)对比。基本形体各有不同的空间、体量与方向的视觉特性,由此产生强烈的对比。对比可以是基本形个体之间的对比,也可以是个别形体同群体进行形状、大小、质感、色彩、实虚等方面的对比。

(2)均衡。均衡包括对称均衡与不对称均衡。对称本身就是均衡的。由于中轴线两侧必须保持严格的制约关系,所以凡是对称的形式都能够获得统一性。中外建筑史上无数优秀的实例,都是因为采用了对称的组合形式而获得完整统一的。中国古代的宫殿、佛寺、陵墓等建筑,几乎都是通过对称布局把众多的建筑组合成为统一的建筑群。在西方,特别是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后期,建筑师几乎都倾向于利用均衡对称的构图手法谋求整体的统一。

图3-1-17 形式美学法则

(a)建筑形式美学法则案例;(b)形式美学法则示意

对称均衡由于构图受到严格的制约,往往不能适应现代建筑复杂的功能要求。现代建筑师常采用不对称均衡构图。不对称构成中较大体量靠近平衡中心,较小体量远离中心,以取得视觉心理上的整体感,构成中注意统一的比例和尺度关系。这种形式构图,因为没有严格的约束,适应性强,显得生动活泼。在中国古典园林中这种形式构图应用也很普遍。

(3)稳定。同均衡相联系的是稳定。处于地球重力场内的一切物体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时候才有稳定的感觉。如下大上小的山,左右对称的人等。人眼习惯于稳定而均衡的组合。均衡而稳定的建筑不仅是相对安全的,而且在感觉上给人也是舒服的。

如果说均衡着重处理建筑构图中各要素左右或前后之间的轻重关系的话,那么稳定则着重考虑建筑整体上下之间的轻重关系。西方古典建筑几乎总是把下大上小、下重上轻、下实上虚奉为求得稳定的金科玉律。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现代建筑师则不受这些约束,创造出许多同上述原则相对立的新的建筑形式。

(4)主从(等级)。在一个有机统一的基本形或群体关系中,各个组成部分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

3.2 建筑的空间构成

3.2.1 建筑空间的概念

3.2.1.1 空间的概念

公元前6世纪,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意思是揉合陶土做成器具,有了器皿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中空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如图3-2-1所示。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人类对空间的理解。

空间这个概念有着相对和绝对的两重性,这个空间的大小、形状被其围护物和其自身应具有的功能形式所决定,同时该空间也决定着围护物的形式。“有形”的围物使“无形”的空间成为有形,离开了围护物,空间就成为概念中的“空间”,不可被感知;“无形”的空间赋予“有形”的围护物以实际的意义,没有空间的存在,那围护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我们对空间的感知必须借助我们对于形态要素所限定的空间界限的感知,只有当空间开始被形态要素所围合、塑造和组织的时候,建筑才产生。

图3-2-1 器皿

3.2.1.2 建筑的空间概念

国际建筑师年会利马会议的《马丘比丘宪章》明确指出“近代建筑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纯体积的视觉表现,而是创造人们能生活的内部空间”,提出现代建筑设计的重点乃是处理内部空间。“建筑内部空间是建筑的灵魂”,建筑的本质就是空间与结构的有机统一。人们利用各种材料建造各种建筑,但真正使用的是建筑的内部空间。因此,室内空间较之建筑外形具有更重大的意义。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建筑本质认识的深入而日益将室内空间提交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

3.2.1.3 建筑空间的特点

建筑的空间不同于绘画、雕塑、装饰艺术等的空间感。绘画中的空间感是通过控制线性透视的效果的强弱和画面纵深度来表现,是用三维的方法去展现三维空间,如图3-2-2所示。雕塑中的空间强调的是占用空间,是“量块感”,空隙的形态,如图3-2-3所示。建筑的空间强调的是“流动感”,是人与空间的结合,是空虚的形态,如图3-2-4所示。

图3-2-2 绘画中的空间感

图3-2-3 雕塑中的空间感

图3-2-4 建筑中的空间

(a)建筑中的空间一;(b)建筑中的空间二

3.2.2 建筑体量与空间关系

3.2.2.1 共生关系

建筑的体量与空间是建筑的重要特征,它们是一对共生关系,具有正负属性,如同图与底的反转关系。建筑体量是建筑物在空间上的体积,包括建筑的长度、宽度、高度。建筑体量是其内部空间构成的外部表象,是空间构成的结果。形态要素按照一定关系构成建筑空间的同时,构成了外部表现的实体。构成建筑内部空间形态的同时必然构成建筑的外部体量形态。因此,空间构成和体量构成是建筑形态构成研究的核心。无论是米兰大教堂哥特式的尖顶、佛罗伦萨主教堂的大穹顶,还是罗马斗兽场优美的环形拱廊,这些建筑内部空间与外部形态都是相对应的,如图3-2-5、图3-2-6、图3-2-7所示。

图3-2-5 米兰教堂

(a)米兰教堂外景;(b)米兰教堂内景

图3-2-6 佛罗伦萨主教堂

图3-2-7 罗马大角斗场

3.2.2.2 建筑外部空间

外部空间是由人创造的有目的的外部环境,是比自然更有意义的空间。由建筑师所设想的这一外部空间概念,与造园师考虑的外部空间,也许稍稍有些不同。因为这个空间是建筑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没有屋顶的建筑空间”。

建筑形态要素在构成内部空间的同时,既决定了周围的空间形式,取样也被周围空间形式所决定。建筑外部空间是指建筑与周围环境,城市街道之间存在的空间,它是建筑与建筑,建筑与街道或城市之间的中间领域,是一个有秩序的人造环境。建筑体量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了建筑的外部空间形态对城市范围内的影响,如图3-2-8所示。

图3-2-8 内外空间—上海陆家嘴

3.2.3 建筑空间构成方式

建筑空间与体量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建筑空间构成方式时不能完全脱离建筑体量构成方式。与建筑体量构成单个基本形的变化、两个基本形体之间相互关系、多元形体的构成关系相对应,建筑空间构成分为单一建筑空间构成、二元建筑空间构成、多元建筑空间构成三种类型,如图3-2-9所示。

图3-2-9 建筑空间与体量对应表

3.2.3.1 单一建筑空间构成

(1)空间形状。单一空间首先是按其形状被人们感知的。不同的单一空间体量给人以不同空间形状的感受。空间形状可以说是由其周围物体的边界所限定的,包括点、线、面、体等构成要素,同时具有形状、色彩、材质等视觉要素,以及位置、方向、重心等关系要素。空间形状是直接影响空间造型的重要因素。

(2)空间比例。空间的形状与空间的比例与尺度都是密切相关的,直接影响到人对空间的感受。比例是指空间的各要素之间的数学关系,是整体和局部间存在的关系。不同长、宽、高的空间给人不同的感受,一般而言,高耸的空间有向上的动势,给人以崇高和雄伟的感觉。纵长而狭窄的空间有向前的动势,给人以深远和前进的感觉。宽敞而低矮的空间有水平延伸的趋势,给人以开阔通畅的感觉,如图3-2-10所示。

图3-2-10 空间比例

(3)空间尺度。“比例”与“尺度”概念不完全一样。尺度是指人与室内空间的比例关系所产生的心理感受。不同尺度的划分可以产生不同的视觉效果和心理感受。就是长宽高比例相同的空间,与人尺度相比较,都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人体是一把基本标尺,与人体活动直接相关的部分如门、台阶、栏杆、窗台、坐凳等应该是真实可靠的,如图3-2-11所示。

3.2.3.2 二元建筑空间构成

(1)包容。包容指大空间中包含小空间,两个空间产生视觉与空间上的连续性。

(2)相交。相交指两个空间的一部分重叠而成为公共空间,并保持各自的界限和完整。

(3)连接。连接指两个相互分离的空间由一个过渡空间相连,过渡空间的特征对于空间的构成关系有决定作用。

过渡空间与它所联系的空间在形状、尺寸上完全一致,形成了重复的空间系列;过渡空间与它所联系的空间在形状、尺寸上完全不同,强调其自身的联系作用;过渡空间大于它所联系的空间并将它们组织周围,形成整体的主导空间;过渡空间的形式和特征完全根据它所联系的空间特征而定。

图3-2-11 空间尺度

(4)接触。接触指两个空间不重叠,但是表面或边线相互接触从而构成建筑空间。两个空间之间的视觉与空间联系成都取决于分割要素的特点。

靠实体分割,各个空间独立性强,分割面上开洞程度影响空间感;在单一空间里设置独立分割面。两个空间隔而不断;用线状柱子排列分割,空间有很强的视觉和空间连续性与通透性;以地面标高、顶棚高度或墙面的不同处理构成有个有区别而又相连续的空间,如图3-2-12所示。

图3-2-12 二元空间构成

(a)包容;(b)相交;(c)连接;(d)接触

3.2.3.3 多元建筑空间构成

(1)集中式。集中式是以一个主要空间为主导,次要空间的功能、尺寸可以完全相同,形成双向对称的空间构成;两大空间相互套叠后构成对称集中空间;或者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一个大的主导空间,主入口可根据环境条件在任何一个次要空间处,中央主导空间一般是规则式,体量较大,统率次要空间也可以以其形态的特异突出其主导地位,如图3-2-13所示。

图3-2-13 多元空间构成———集中式

图3-2-14 多元空间构成———放射式

(2)放射式。放射式是由主导的中央空间和向外辐射扩展的线式串联空间所构成。中央空间一般为规则式,向外延伸空间的长度、方位因功能或场地条件而不同,其与中央空间的位置、方向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空间形态,如图3-2-14所示。

(3)串联式。串联式是由若干单体空间按照一定方向相连接构成的空间系列,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并具有运动、延伸、增长的趋势,构成具有可变的灵活性,有利于空间的发展,按照构成方式不同分为不同的串联形式,如图3-2-15所示。

图3-2-15 多元空间构成———串联式

(4)组团式。组团式是将功能上类似的空间单元按照形状、大小或相互关系方面的共同视觉特征,构成相对集中的建筑空间,也可将形状、功能不同的空间通过紧密连接和诸如轴线等视觉上一些手段构成组团。组团式具有连接紧凑、灵活多变、易于增减和变化组成单元而不影响其构成的特点,如图3-2-16所示。

图3-2-16 多元空间构成———组团式

单元作业

1.作业内容

以小组为单位对建筑大师作品进行资料收集。

2.作业要求

1)资料收集形式

PPT汇报,每组选派一个代表。

2)资料收集要求

(1)总平面、平、立、剖、详图。

(2)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说明。

3)可供选择的建筑大师作品

(1)柯布西耶。

(2)密斯凡德罗。

(3)彼得埃森曼。

(4)理查德迈耶。

(5)安藤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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