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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文化理想:面向实践的反思

时间:2024-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哲学与社会文化理想真正的哲学总是最“出世”的,同时又是最“入世”的。他们既继承了中国哲学注重社会文化理想的传统,又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西方社会思想的有益成分。所谓哲学的人文精神,实质就是社会文化理想的精神表现,是人格化的社会文化理想。人们所形成或接受的社会文化理想,从总体上规范着人们的文化活动或行为。其实,人们的社会文化理想就是其全部实践理念之核心。

哲学与社会文化理想:面向实践的反思

哲学社会文化理想

真正的哲学总是最“出世”的,同时又是最“入世”的。哲学批判现实,崇尚理想,作为理想主义的观念形态而超越现实,自然具有“出世”的特征。但哲学的理想并不是世外的幻想,而是关于人的社会的文化理想,它深切地关心人,希望从根本上改变人的社会境况,使人更文化,建立更文化的社会状态。如此说来,哲学又是最“入世”的了。

无论古代东方或西方的哲人,莫不有其社会文化理想。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是以孔子的“仁”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理想,以墨子的“兼爱”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理想,和以老子的“无为”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理想。在古代希腊最有代表性的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崇尚“真、善、美”为核心的社会文化理想。近代西方则有各种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学说,表现了对理想社会的热烈追求。近代中国这方面的卓越代表当推康有为孙中山。他们既继承了中国哲学注重社会文化理想的传统,又在一定程度上吸取了西方社会思想的有益成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社会思想的核心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理想。

任何视野广阔的思想家都有自己的社会文化理想。人们的社会文化理想可以与其政治思想、宗教思想、艺术思想、科学思想、哲学思想等密切相关。特别是哲学思想,由于其高度的概括性和理论的超前性,常常可使这种社会理想更突出、更鲜明。在这里,我们要着重加以讨论的正是哲学和社会文化理想的关系。

人类首先是生活在自然和社会的现实中的存在物,同时又是有意识、能思想、能行动的主体。人本身作为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体,既是重现实的社会存在物,又是有理想的社会存在物,是一种能够产生理想和实现理想的存在,因而不仅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更是一种文化的存在。人类通过超本能的文化活动改变自然、改变现实,造成文化的社会、文化的人,即我们常说的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改造自身,包括人自身的精神世界。人作为一种文化的存在,不只生活在现实中,同时还生活在理想中,或者不如说是生活在现实与理想的相互作用之中。

现实与理想构成一种矛盾关系,人在现实与理想的对立统一中生存和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哲学是人对自身这种矛盾的存在和演化的反思。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仅仅把哲学看成是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和反思,还应当把它看成是对社会理想的构想和反思,看成是对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全面和深入的把握。不论实际生活中的人们怎样偏重于理想与现实的哪一个侧面,陷于理想主义或现实主义,哲学都需要保持对二者矛盾关系的辩证思考。

社会文化理想是哲学中的活的灵魂,是最关心人、最富于“人道”的部分。所谓哲学的人文精神,实质就是社会文化理想的精神表现,是人格化的社会文化理想。人们所形成或接受的社会文化理想,从总体上规范着人们的文化活动或行为。像实践理念一样,社会文化理想是由一般理论向具体实践转化的中介环节。其实,人们的社会文化理想就是其全部实践理念之核心。当然,社会文化理想首先是社会现实向社会理想的转化,是社会实践向科学理论转化的中间环节。现实与理想的基本关系如下:

认识 实践

现实Ⅰ─→理想─→现实Ⅱ

在新的现实基础上会产生新的理想。人的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的更迭,也是社会理想和社会现实历史发展的过程。

在社会文化理想与社会文化现实之间,矛盾常常表现为某种“悖论”的形态,似乎它也是人类理性不能解决的“二律背反”。为了与逻辑的悖论相区别,我们不妨称之为历史的悖论。历史的悖论几乎同逻辑的悖论一样多:人为追求自由之所为反而使自己陷于不自由,不追求自由,甚至不知自由为何物,反而倒是自由的;人要实现自己的社会文化理想,就要使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而这种社会文化理想可能正是人人都不要求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等等。正是因为人们在历史的悖论中生活,所以有时不免感到生活本身的荒谬。

社会文化理想来源于社会文化现实,但理想不是以肯定的而是以否定的形式对现实的反映。理想立足于现实,又超越了现实。理想的实现依赖于现实,应当从现实开始,需要与现实有起码的“原初”统一性。理想本来是改善现实的设想,在一定程度上乃是未来的现实。然而理想一旦确立又与当下的现实常常处于对立之中,理想否定现实,现实排斥理想。二者的隔阂越大,理想就越可能沦为难以实现的空泛的理想,现实也就越来越成为停滞不前的现实。脱离了现实也就架空了理想,扼杀了理想也就窒息了现实,理想的悲剧亦即现实的悲剧。

哲学家或思想家而言,他们的社会文化理想需要凭借现实的社会条件,在现实的社会文化基础上实现。他们必须首先使自己溶于现实、适应现实,像莲子那样先入于污泥、扎根污泥,才能开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可是在现实的泥塘中,往往浑浑噩噩,一粒莲子很可能在发芽、长叶、开花之前,就已经腐败化为泥土了。(www.xing528.com)

既有的社会文化现实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人群共同体系统,对于初进入该系统的人总是尽力加以同化,使之现实化、常规化、平庸化。如果说现实是“世人皆醉”,你要使自己融入现实,就得使自己也醉,而不能“唯吾独醒”。假若你的社会文化理想是唤醒众人,使世人皆醒,造成一个非醉的世界,那么当你自己也醉了时、怎么才能实现使众人皆醒的理想?而且,在注重现实的人看来,沉醉于理想的人才是真的醉了,唯有冷静的现实主义者才是真正清醒的人。在这里,所谓历史的悖论就在于:要想实现理想,就得放弃理想;要想改变现实,就得服从现实。但若真的放弃理想、服从现实,又如何能实现理想、改变现实呢?既然独醒不行,真醉也不行,那么也许只有一个办法:佯醉。表面醉了,实则清醒,与人共饮而并不真饮,徐图使众人皆醒的办法。可是这样一来,就会形成表里不一的“双重人格”,这是外表的现实主义与内里的理想主义的统一体。

“双重人格”在伦理观念中是一个贬义词,这里借用来说明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统一造成了人的行为的矛盾态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愿望。在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乃至冲突中,具有社会文化理想的人们唯一现实的选择就是使自身双重化,将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起来,否则就不可能实现自己的社会文化理想。古人云,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就其积极意义而言,屈即适应现实,适者生存;伸即伸张理想,求其发展。试看有史以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的社会文化理想的人,大都具有这种矛盾的性格,或者说是较好地解决了这种矛盾。

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中,很多人都被冲向极端。纯理想主义者愤世嫉俗,孤高傲世,落落寡和;纯现实主义者随波逐流,随俗沉浮,不思进取。于是,理想只是理想,现实仍是现实。有社会文化理想者往往缺乏实现它的现实社会力量,而有现实社会力量者又常常缺乏有待实现的社会文化理想。我们需要的是把这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在每个人那里实现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或者在不同人之间互补使之统一起来。要能够使社会文化理想有实现自己的现实社会力量,使现实社会力量导向实现一定的社会文化理想。社会文化的进步改善着社会和自然环境,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有益处,不论对于理想主义者抑或现实主义者都是一样的。

除了极端的理想主义者和极端的现实主义者,大部分人都是混合型的,只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所占的比例不同而已。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中说:“人类似分成二种人:一种是理想主义者,另一种是现实主义者,是造成人类进步的二种动力。……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种力,在一切人类活动里,个人的、社会的,或民族的,都互相牵制着,而真正的进步便是由这二种成分的适当混合而促成。”(1)能够将二者均衡地结合起来的人,也许可以称为现实主义的理想主义者或理想主义的现实主义者。

尤其令人感兴趣的是林氏对中国人的理智构造的判断:“伟大的现实主义,不充分的理想主义,很多的幽默感,以及对人生和自然的高度诗意感觉性。”(2)林氏对各国人的心理特征作了比较。在林氏看来,中国人有最高的现实主义和较低的理想主义,而这二者最均衡的是美国人。如果大致是这样,那么过低的理想上义肯定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不利于社会发展。革命和改革在本质上都是理想主义的。中国的革命和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也是因为它调动了民众强大的现实主义的潜在力量。目前中国处在现实主义的巨大潮流中,它似乎正在实现着我们的一些社会文化理想,同时又在无情地摧毁着我们的一些社会文化理想。国人之现实主义远重于理想主义,这种天平的倾斜是值得深切注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强调理想主义,重视社会文化理想的建构,无疑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果说人们有可能把理想主义变成一种幻想来接受或抛弃的话,那么我们的任务就应当是使之重新成为一种真理。没有理想的人不可能成为理想的人,没有理想的社会也不可能成为理想的社会。

社会文化理想具有在多样性基础上的统一性或一致性。许多看起来不同的社会文化理想,常常是从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上提出的文化要求,在社会文化进步的整体上可以是一致的。我们需要解决人的社会文化理想与社会的人的文化理想的统一问题。社会文化理想不仅要从长远上、整体上反映社会总体利益,而且应与个人的利益和需要直接联系起来,才能推动人们自觉地从现实走向理想。过去我们比较强调高远的社会文化理想,但缺乏个人文化理想的中介,使理想变得飘渺了,以致使人们失去为之努力的自觉和动力。现在我们有了这种个人需要、个人理想的驱动力,为实现全面的社会文化理想创造了必要的前提,这是重大的历史进步。由此可见历史的悖论不是靠思辨的逻辑,而是在历史本身的推进中解决的。

当然,仅仅个人的理想不一定是完全合理的文化理想,众多个人自发的追求也容易偏向物质的、感性的方面,精神的、理性的追求常常遭到忽视。社会文化理想是一种“系统工程”,需要总体的、全面的设计。有关社会文化理想的许多重要问题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哲学是对社会文化理想的反思,理应对这个根本性课题的解决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我们告别20世纪走向21世纪之时,社会文化理想问题更加突出出来。这个问题实际就是:我们希望如何创造新世纪的人类生活?我们需要一个何种形态文化的中国和世界?没有人能够替我们,而只能由我们自己做出回答。

(原载《长白论丛》1996年第5期)

【注释】

(1)《林语堂文选》(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第240页。

(2)《林语堂文选》(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0年版,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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