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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成效

时间:2023-0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全国推开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同时暴露出政策设计和运行机制上存在的缺陷。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迅速实施,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国家助学贷款的目的是用于帮助贫困大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欠费问题,保证了成本分担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由此可见,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增加高等教育投入的新渠道。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成效

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成效

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共8个城市进行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试点,但是由于多方面的顾虑贷款力度非常有限。从2000年9月1日起,政策宣传、调整和贷款条件的放宽以及各项工作的逐步到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2001年、2002年针对其问题,助学贷款政策作出了微调。在全国推开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同时暴露出政策设计和运行机制上存在的缺陷。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迅速实施,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具体而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维护了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

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过程中,贫困生的境况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江泽民指出:“各级政府要为受教育者提供尽可能公平的教育机会,尤其要解决处境不利的地区和人群的教育问题,增加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的目的是用于帮助贫困大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让更多的人上大学,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青年人都能顺利上完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方面,在统一的标准方面,要体现公平,保障高等教育人人机会平等。

自1999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全国申请贷款累计总人数395.2万人,银行审批人数240.5万人;申请贷款累计总金额305.6亿元,银行审批金额201.4亿元。其中,自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06年6月底,全国申请贷款人数211.1万人,银行审批人数154.3万人;申请贷款金额171.8亿元,银行审批金额131.7亿元。与2005年年底相比,审批人数和审批金额分别增加33.9万人和29.1亿元。[8]由此可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于广大贫困大学生来讲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喜讯,如此多的学生获得资助,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就学难问题,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教育公平。

(二) 缓解了贫困大学生家庭负担和生活压力(www.xing528.com)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以后,学生意识到是花自己的钱读书,会更珍惜学习的机会,在无形中调动了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随着国家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政策的实施,许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了学业,涌现出一批自强不息、奋发成才的优秀大学生,他们是当代大学生的楷模,激励着每一位在校学生。例如在逆境中锤炼意志的徐伟(天津工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024班学生);胸怀理想,知恩图报的王一硕(河南中医学院中药专业研究生);自强不息,刻苦成才的王亚丽(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2004届毕业生)。[9]

(三) 减轻了政府公共财政开支压力,有效缓解高等教育中经费紧张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但我国教育经费国民经济的比重却不升反降,到1995年和1996年达到低于2.5%的历史低位。具体到高等教育来说,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高等学校办学所需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高等学校不仅不向学生收取学费,而且要拨出相当一部分资金作为“助学金”,用以补贴学生学习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开支。有关统计资料指出,用于学生生活方面的开支大约占了高等院校经常费开支总额的20%。在政府财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经费投入的不足和规模的扩张导致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状况不断加剧。虽然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上升说明了政府财政对于教育和高等教育投资的决心并未减退,但是由于政府财政能力的下降,政府对高等教育拨款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一直在探索解决办法。除了挖掘潜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之外,各高校还发挥各自的优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实行成本补偿和成本分担。在改革和探索中,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外的筹资渠道在教育经费来源中的作用和地位逐年提高,学费已经成为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之后最重要的教育经费来源。然而在国家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摊制度以来,学生欠费十分普遍,而且欠费者远不限于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欠费问题,保证了成本分担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由此可见,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增加高等教育投入的新渠道。尽管这个渠道会增加财政贴息支出,但较之于增加财政拨款,政府的负担要轻得多。而且,直接向学生放款更有利于优化资金的用途,更有利于协调学生和学校的利益关系。

(四) 建立了以贷款为主体的资助模式,有助于调整和完善我国高校资助体系

在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方式改革的新形势下,单靠原有的奖学金、校内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资助办法,已难以覆盖和完全解决所有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利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逐渐提上日程。国家助学贷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新探索,它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它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旨在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近年来,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2004年进行重大改革后,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为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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