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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宗教信仰的起源及其发展都是中国思维方式的一部分

时间:2024-01-1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并非一开始就是一些无神论者,在文化发萌期,中国人也不例外地有过自己的宗教。主体与对象的统一始终囿于主体的狭小圈子中,从而对外在对象的宗教信仰就成为自我完善的内在道德修养。因此,一切真正的宗教都具有明显的出世倾向。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去建立一种否定真实的现世生活的外在性宗教,也没有必要在先祖帝王的牌位之上再安置一个上帝的神龛了。

在中国,宗教信仰的起源及其发展都是中国思维方式的一部分

中国究竟有没有宗教?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可谓见仁见智。我认为这个问题提得太笼统,因为宗教本身也有不同的涵义。若就低级宗教即侧重祭祀、律法的原始宗教而言,那么每个民族在其文化发展的早期都曾经有过一种由原始图腾崇拜发展而成的低级宗教(其特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中国殷人的鬼神崇拜即属于此。中国人并非一开始就是一些无神论者,在文化发萌期,中国人也不例外地有过自己的宗教。但是,谈到高级宗教,情况就不同了。所谓高级宗教,“它的意思就是使每个人自己直接地接触到‘终极的精神之存在’。就是说,同样是接触‘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但不是通过人以外的自然力量,也不是通过人的集体力量所具体化的制度等媒介间接地去接触。”【29】这里强调的是两个标准:第一,个人与“终极的精神之存在”的接触不应通过自然的形态(如希腊多神论中诸神的具体形态),也不应通过强制性的仪式制度(如原始犹太教的祭祀仪式和律法制度)等中介手段,而是通过直接的信仰,即所谓“上帝在你心中”。第二,“终极的精神之存在”与作为信仰者的人(或人心)是有差别的,并非绝对的同一。“上帝在你心中”并不等于“心即是佛”,前者是信仰者与被信仰者在认识过程(严格地说是信仰过程)中的统一。通过信仰,上帝显现于心中,但并不等同于心;后者则是二者在本体上的绝对同一,心与佛已无差别,心外无佛,主体即是本体。

如果按照这两个标准来看,可以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基本上没有高级宗教。在中国,“终极的精神之存在”说到底是一种“终极的伦理意识之存在”,它虽然不时地采用“天”、“道”、“理”等外在性的范畴来作为表现形式,但是它始终是植根于人心的。因此,人与“终极的精神之存在”的接触虽然无须通过“人以外的自然力量”,也无须通过“集体力量所具体化的制度”(实际上,这些制度在中国是强有力地存在着的,如三纲五常等宗法、礼教制度),但这种接触始终没有超出心之外。主体与对象的统一始终囿于主体的狭小圈子中,从而对外在对象的宗教信仰就成为自我完善的内在道德修养。这就是中国没有产生高级宗教的原因。

而且,任何真正的宗教信仰都基于一种否定现实的彼岸意识,恰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30】汤因比形象地指出:“此世是天国中的一个省份,但是这却是一个叛逆的省份。”【31】因此,一切真正的宗教都具有明显的出世倾向。然而在中国,由于伦理意识的现世性的特点,人们对于不甚满意的现世生活的留恋远远超过了对未知的彼岸世界的向往。再美好的天堂梦幻,在结结实实的现世心理的大墙面前都碰得粉碎。中国人宁愿让躯体在污浊的现实泥潭中艰难跋涉,也不愿意去追求那些虚无飘渺的灵魂拯救境界。比起来世,中国人更重视此生;比起灵魂,中国人更重视肉体。因此,虽然在中国也有相当数量的人信奉具有宗教气息的佛教,但是他们的目的并非灵魂得救,而是此身得救,是肉体的长生不老和轮回转世。轮回转世的概念并非指灵魂最终超脱肉身,而是指灵魂在来世托个好肉身(前世不修阴德,来世就要变成猪狗或长满癞疮的乞丐)。灵魂始终离不开肉身,它只是在诸多的肉身中转来转去。这种对肉身的珍惜比对灵魂下地狱的恐惧更直观,也更能影响中国人现世的道德生活。“由于继转生说而来的因果报应说,认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而其形体可能变为一个满身烂疮的乞丐或被蚤虱咬食的狗,这种亲眼目睹的惨状,可能比道听途说的刀山地狱更能使人警惕向善。”【32】

基督教看来(在印度佛教亦是如此),现世生活是苦难和罪孽的渊薮,是一种不能再糟的存在状况,因此人间就是地狱。至于那种更为可怕的地狱惩罚的思想在基督教中是一种晚出的思想,在早期基督教中并不渲染地狱惩罚的情况,而是偏重于基督耶稣对苦难众生的救赎意义。基督教的“救赎说”认为:由于人类祖先亚当、夏娃所犯下的“原罪”(偷食禁果),他们的子孙在天性中已埋下了一种“从恶”的倾向,因此不论一个人在此生中是否犯了“本罪”,他都不可能摆脱“原罪”的宿命。人类祖先的一次自由意志的堕落构成了人类永恒的罪孽和与此相应的“不幸意识”,因此整个现世生活(无论是穷奢极欲的帝王,还是饥寒交迫的穷人)都带有不可冲淡的悲剧色彩。唯一的拯救是通过对上帝及其独生子基督的信仰使灵魂脱离肉体,脱离此岸的生活,因信而蒙恩,使摆脱肉体羁绊的灵魂飞升于明净的天堂。现实生活是悲剧性的,人只有把脊背对向现世,才能瞻仰到上帝拣选和拯救的灵光。这种否定现世生活的“不幸意识”和彼岸憧憬构成了基督教信仰(同时也是印度佛教信仰)的牢固的心理基础。(www.xing528.com)

在中国,现世生活却是具有极大魅力的境况。好死不如赖活,生前的一切再不好,毕竟是现实的、直观的,而死后则是一个未知数。况且我们的祖先从未犯过“原罪”,他们所干的都是彪炳千古的丰功伟绩,昔日对于我们来说不是罪孽的起点,而是道德的渊源。因此,中国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不幸意识”,而是深深地陶醉于一种得天独厚的“幸福意识”中。这种“幸福意识”使得现世生活的每一个人,只要严守祖辈遗传下来的道德规范,都能够兑现为圣人,兑现为神。即便那些作恶多端的人,只要“放下屠刀”,也能“立地成佛”。拯救之道不在于信仰某个超凡绝俗的上帝,而在于“反求诸己”,“修身养性”。天堂就在此世,菩提即是此心。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去建立一种否定真实的现世生活的外在性宗教,也没有必要在先祖帝王的牌位之上再安置一个上帝的神龛了。

基于此,我认为,如果从拯救灵魂和超越现实的信仰内涵来说(而不是拘泥于表面上的宗教仪式),中国文化实为一种缺乏宗教信仰的人文主义文化。诚如梁漱溟先生所说的:中国人是“世界上唯一淡于宗教,远于宗教,可谓‘非宗教的民族’”。儒家对现实的伦理规范之外的一切东西都采取不予理论的态度。外来的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则被同化力极强的唯伦理性思维方式择其有利于教化之部分而用之,改造成中国式的“宗教”(如禅宗)。而其不利于现世的伦理规范和统治秩序的部分,则遭到无情的剿灭(如唐宋之际对摩尼教徒的迫害,清代康熙、雍正对天主教徒传教活动的抵制)。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从一开始就是糅杂儒家、老庄、阴阳五行道家及佛教等各种思想而成的一个大杂烩,它的核心是神仙崇拜,而神仙之所以被崇拜,并非由于他们是超越形体的精神,而是因为他们具有长生不老的身体。道教关注的是肉体的享受和不死,因此而发展了房中术、符术(驱鬼治病)、炼丹术等方术。因此道教说到底是一种此岸性的和肉体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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