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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确保司法公正-法官的思考与探索

时间:2023-12-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就是要通过审判工作,平息矛盾,化解纠纷。

切实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确保司法公正-法官的思考与探索

褚进余

一、当前审判工作指导思想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区法院建立三年多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市高院的指导、监督下,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共审(执)结案件28851件,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对照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我们的审判工作、思想作风还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部分干警审判工作指导思想还不够端正,人民群众还不太满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案办案的思想不同程度还存在

有的法官办案只注重法律效果,而不重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认为法官办案只对法律负责,其他问题不可能考虑那么多,也没有必要考虑那么多;还有的法官明知案件判下去会对社会造成不好影响,但还是不择时机判下去,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被动。从当前当事人来信来访和申诉的案件看,我们不少法官所办的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并不存在什么问题。有一组数据能够说明这一问题,如1999年共审结各类案件6009件,受理申诉案件33件,进入再审程序的只有4件;2000年1~8月份,共审结各类案件4374件,受理申诉案件14件,进入再审程序的也只有4件。进入再审程序的只是极少数案件,说明案件的审判质量还是可以的,但为什么当事人不满意,究其原因是我们有的法官办案时不注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没有真正做到“官了、案了、民也了”。

(二)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还比较普遍

有的未按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书:有的法官在被告未收到诉状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就开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有的名为合议庭审理案件,但开庭时只有承办法官一人独任审判;有的未经公开宣判,就把判决书送给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有的离婚案件未经调解就作出判决。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个别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问题不够重视。1999年我院被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29件,40%左右属于程序上问题。

(三)办案作风粗暴、拖拉还时有发生

近年来,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法官不廉洁的事情很少,但反映法官话难听、脸难看、不耐烦、不让当事人把话讲完就粗暴打断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有的法官对当事人用语不文明,动不动就讲当事人“拎不清”;有的法官对当事人像对待犯人一样,动不动就训斥;还有的法官对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当事人反映很大。例如,我们法院有一个审判人员,有三件上诉案件没有及时移送二审法院,1件拖了13个月,2件拖了8个月,当事人从金山上海不知跑了多少次,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二、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

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这是全党和全国的工作大局,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因此,每一位法官都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办好每一件案件,要自觉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要运用法律手段,精心审理好涉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审理好涉及金融债权纠纷的案件,审理好涉及农村农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涉及其他公民、法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因此,要认真贯彻“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我国的经济建设有一个比较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树立服务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们法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要为人民掌好审判权,用好审判权。目前,有少数法官对待人民群众有“高人一等”的思想,这些同志实际上忘了自己是人民公仆的身份。

因此,我们要教育法官既要严肃执法,又要热情服务。要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帮人民群众所需;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人民,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不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一视同仁。我们要给当事人一种亲情感、亲切感,使当事人真正体会到法官是为人民办事的,是可以信赖的。

(三)要树立稳定意识(www.xing528.com)

没有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不可能搞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上不稳定的因素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增多。就我区而言,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很多,特别是在征地工的安置、职工劳动报酬、下岗工人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存在着很多矛盾,有些矛盾还相当激烈,很可能一触即发。人民法院就是要通过审判工作,平息矛盾,化解纠纷。1999年,我院受理群体性案件13批,涉及1700余人,由于工作及时、到位,通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和必要的法律手段,善于把群众的偏激情绪平息化解,把矛盾引导到诉讼的轨道上来解决,因此未造成任何一起严重后果。例如,1999年朱行镇金棠制衣有限公司800余名职工为解决厂里长期拖欠的工资款,集体闹事,哄抢厂里物资,阻塞交通,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我们法院在得知该事件后,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协助政府做好职工稳定工作。在职工就追索工资款起诉后,及时立案,及时财保,及时开庭,并在10天内将先予执行款送到职工手里,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要教育法官牢固树立“社会稳定,人人有责”的思想,把维护社会的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各种矛盾,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四)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党内存在的消极现象必然要反映到我们法院干警队伍中来,社会上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千方百计地拉拢和腐蚀我们的法官,如果我们的法官缺乏自控能力,就有可能被糖衣炮弹所击中。实际上,我们法院正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法官要耐得住清苦,反之就要犯错误,甚至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我院原山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刘菊观,收受当事人贿赂人民币3万元,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法官廉洁自律的教育,日显重要。因为,我们的法官手中有审判权,是社会上一些人腐蚀的目标,如果我们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要犯错误。为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法官廉洁自律的教育,使全体法官经得起改革开放的考验,经得起拒腐防变的考验。纪检监察部门不但要了解法官的工作圈、生活圈,还要了解他们的交际圈,掌握工作主动权。要使全体法官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公公正正办案。

(五)要树立公正执法意识

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关键是要落实到司法公正上来。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评价不是看你办了多少案件,而是看你办的案件是否公正。要使我们法院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最重要的就是每个法官都要自觉做到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坚决排除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干扰,确保司法公正。现在,对法官来讲,压力不是来自案件本身,而是来自社会。为此,我们要教育法官排除各种干扰,审理好每件案件,不但要保证实体公正,还要保证程序公正,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

树立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仅靠教育是不够的,还要靠制度来保证,要善于用制度来教育人、管理人、约束人。

(一)要建立和完善“三个分立”的审判工作制约机制

为了端正审判工作指导思想,确保司法公正,在审判工作方面,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立审分立的制度。全院的立案工作统一归立案庭负责,各业务庭和各人民法庭不再自行立案,做到立案的不审理,审理的不立案;二是建立和完善审执分立的制度,做到审案的不执行,执行的不审理,审案的法官除了在法庭上接触当事人外,平时不准接触当事人,防止不公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和完善审监分立。

审理案件的法官只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全院案件的法律监督均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监庭要对审理案件进行动态监督,并不定期进行案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全院通报。同时,搞好错案责任的追究。“三个分立”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司法公正。

(二)要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上的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

为了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2000年,我们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要搞好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工作,可以采取个人自报或庭长、分管院长推荐,群众评议,党组决定,院长任命的方式选好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并赋予他们裁判权,未被选上的法官当法官助理。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称职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当独任审判员或法官助理。二是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庭长实行竞争上岗,方法是个人自报,群众推荐,召开竞岗答辩会,在会上由竞岗者进行竞岗演说。会上请区人大、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同志参加,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由与会者当场测评,评议结果当场公布。会后,由党组审核决定,并按法定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大考核和任命。这样做,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选派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法官报考研究生。为了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近年来,我们已选派2位同志读研究生,2000年毕业了。同年,又有4名同志报考研究生。经过几年的努力,尽快多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三)要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制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为了增强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的考验,我们除了平时加强党风廉政方面的教育以外,重视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制度。一是建立法官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意识和法官的使命感;二是建立特邀监督员队伍的制度,不定期地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送征询意见表,听取人民群众对法官审判作风和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廉政意见箱,及时收集和掌握法官中的违纪线索;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使党风廉政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审判作风进一步改善,保证了审判任务的顺利完成,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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