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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前沿:探索伦理重构

时间:2024-02-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技前沿社会观念的伦理重构潘建红朱婷婷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社会的科技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人类通过科学技术实现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并且满足了自我不断提高的需求。科技前沿存在着诸多社会伦理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一些重要的社会观点进行伦理重构,这些观点主要包括社会发展模式观、科技价值观及科技系统观等。人类开始意识到传统发展观的问题,会影响人类社会正常的发展,甚至使社会走向衰退。

科技前沿:探索伦理重构

科技前沿社会观念的伦理重构

潘建红 朱婷婷

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社会的科技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人类通过科学技术实现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并且满足了自我不断提高的需求。但是,科技发展史告诉我们:作为手段和工具的技术应用往往是一柄双刃剑,在其表现出对人类社会积极作用方面的同时,如不加以合理地应用、管理和引导,必然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技术的解放力量”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马克思也曾深刻地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日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日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科技前沿存在着诸多社会伦理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一些重要的社会观点进行伦理重构,这些观点主要包括社会发展模式观、科技价值观及科技系统观等。

传统的发展观,源于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片面地利用科学技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而忽视了科技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战后,在这种传统发展观的指引下,西方世界一度出现经济繁荣与社会的发展,但是,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巨大的社会灾难也层出不穷。树立新的发展观,就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只考虑经济数量的增长,还要注意质量的发展,以此来形成科学的发展模式。新发展观摒弃了狭隘的科学功利主义,纠正科技价值认识和价值判断的偏差,避免人类在自然界的开发与改造中的一些不良的思想与行为。新发展观能为科技与伦理和谐发展提供指导。

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多,自然生态环境开始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科学技术发展使人类对自然的干预能力大大加强,人与自然的矛盾达到了空前尖锐的程度,并引发了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口等方面的问题。人类开始意识到传统发展观的问题,会影响人类社会正常的发展,甚至使社会走向衰退。要让科技继续发挥正面的作用为人类造福,必须改变传统的发展观。要改变传统的发展观,必须从思想层面正确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原有的一些社会观念进行伦理调适。

首先,要克服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我国学者余谋昌对人类中心主义做了解释,人类中心主义,或人类中心论,是一种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人类为了自己的欲望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制的开采和使用,并以自己为中心,俨然一副主人的态势,完全忘却了对自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在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中,如何处置自然从来没有什么道德限度可言,自然完全交付分类利用、控制和改造,道德只限于人类领域。为了利用科学技术大力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人类却主观地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人类却沉浸在征服地球的快乐中,享受着胜利的成果,当地球终于无法支撑人类的各种贪婪时候,人类开始受到了自然界的惩罚,地球的环境不断地恶化,生态问题严重,如水质污染、沙漠化、沙尘暴等现象严重。

其次,要摒弃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观念。功利主义是一种结果论,认为只要能最终给人类带来幸福的行为就是正确的,于是社会普遍都把侧重点放在发展科学技术来创造巨大的经济财富上,人们只想到要怎么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欲望。在这种观点看来,获得幸福就是要满足自我的物质需求,追求物质的享受,只要能够满足自我的欲望就能使自身获得幸福。密尔认为,“功利主义的信条是,幸福是值得向往的目的,且是唯一值得向往的目的;其他一切值得向往的东西都只能看作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尽管功利主义不是享乐主义,但是,功利主义必然带来享乐主义,功利主义在大众心中就是追求现实的物质享乐,就是一种享乐主义,功利主义所内蕴的享乐主义更能普遍地深入人心,这种享乐主义对西方人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并构成了工业文明不可缺少的文化成分。由于享乐主义贬低了精神生活,过分看重感官享乐和物质享受,或将一切快乐还原为感官享乐,所以它在现实中的流行势必会导致人的精神堕落和物欲的膨胀。人们对于科技、经济与社会的价值判断发生了偏移,产生的欲望变得无法抑制,对自然的破坏也就愈来愈严重。

再次,必须正确理解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区别。传统的发展观认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片面的关注和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以此达到增加经济速度的目的。实际上,发展的内涵远远大于经济增长,它除了包含有经济增长,还包括经济体制的优化法制的完善等,发展必然使人类能够获得幸福的生活。而仅仅经济增长的发展其实是一种片面的发展,也将只能是短暂的增长,虽然满足了人类暂时的物质需求享受,但是对长远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新发展观把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统筹兼顾起来,让科技发展与社会进步能做到协调一致,相得益彰。在新的发展观的指引下,科技和伦理能获得协调发展。而科学技术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更幸福的生活的,只有当科技发展与伦理进步之间形成和谐的关系,才能使科学技术的发展能真正地为人类服务,使人类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获得平衡,并且也只有在人与自然能和谐相处的前提下,人类社会才能健康、有序与和谐地发展。

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影响,人们往往对科技具有不同的态度,其中科技价值中立论、科技乐观主义等在社会上具有强势的影响。西方在经过了科学革命启蒙运动后,形成具有严密逻辑和实验方法特点的近现代科技文化,在这种科技文化的指引下,科学技术实现了快速发展的进程。“如果说科学世界观在17世纪是一个羞羞答答的处女,那么在18世纪则蜕变为放荡不羁的性感少妇,整个世界处于其淫威之下。从自然到人、从人的肉体到人的心理或精神、从个人到国家,一切的一切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变革,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也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点。“技术尽管不能被断定是问题之源,但却折射着所有的问题。”

“科技价值中性论”认为科学是“纯粹”的,而作为科学应用的技术是“中立”的。科学知识不反映人们的价值观,科技活动的动机、目的仅在于科技本身,并不渗透个人价值,科学家对其成果的社会后果不应当承担责任等。为此,科技的价值中立论认为在科技的研究、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不用考虑其后果,而在乎的只是科技的研究本身而已,为此,科技人员也不需为科技成果的应用负责任。有些科学家至今还持有这种看法:认为他们的行为只受知识本身的逻辑力量的影响,知识把他们引向哪里,他们就在哪里探索,而把实际应用的问题留给商人、政治家和将军去解决。而科技乐观主义则认为科技的应用和发展必然是会给人类带来积极影响,不会有消极或负面的作用的产生。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引发了一些社会伦理问题后,人们意识到科技并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会带来负面的影响。(www.xing528.com)

今天,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使人类交往实践日渐复杂,同时,也使主体活动后果的深远性愈益凸现;结果,迫使人们放弃技术价值中立论和盲目的技术乐观主义,进而认识到日益增长的惊人科技力量所担负的巨大责任。如曼哈顿工程的结局使当时的科学家们担忧地看到或许科技将成为人类自我毁灭的工具,核武器的出现使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问题。科学家们意识到科技不是万能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还在于要承担科技成果的不良后果。美国学者德思查汀指出“与所有的工具一样,科学的应用依赖于它的应用者的价值观和应用目的而我们对这种价值观和应用目的的审查,应当在这种工具的使用之前,而不是在此之后。”一些国家非常重视这些问题,成立了一些研究机构,进行了一些相关的研究,如麻省理工学院成立的以“探求社会、政治和文化力量对科学技术的影响,考察技术与科学观念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为其目的的“科学、技术和社会计划”就是典型的代表。

新的价值观则认为科技发展应具有一定的伦理约束与价值意蕴,新的科技价值观应正确认识到科学技术不仅会带来正面的作用,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科学家、科技工作者、普通民众和使用者都应担负起自我应负的责任,正确地对待科学技术,只有这样,科技价值才能获得真正的体现。面对现代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科技工作者需要以正确的价值观来指引,他们渐渐认识其社会责任,不仅发明新技术,还需要为这些技术的应用负责,尽量做到减少甚至消灭其带来的不良后果。爱因斯坦曾对居里夫人进行过这样的描述:“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是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正确的价值观应该是不畏惧经济和政治的压力,为了人类的幸福生活而克服自身弱点的不断进步的价值观。

新价值观在批判旧价值观的背景下产生,摒弃了科学技术乐观主义、悲观主义片面性,吸取其合理因素,追求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平衡与协调,试图建立一个人在其中能获全面发展,向上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它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新价值观为科技与伦理的和谐发展提供新的思维。确实,科学技术不是仅仅和研究者有联系的,今天,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与科学技术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公众需要树立科技价值观,来指导自己使用和看待科学技术,了解其属性及使用不良而造成的危害。如果知道了某项科技发明会产生不良后果,应该要停止使用,不能为了自身利益明知会造成危害还继续使用。科学家与公众之间须做好沟通,这里,科学家或科技工作者对公众要做好指导,这也是他们的义务,以此来实现公众对科学的理解,使其能够明辨是非。另外,企业家和政治家作为科学技术的使用者,在某些情况下,他们为了自身利益而驱使一些科技的发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于他们来说,正确的科技价值观也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当不同的社会群体都拥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尽可能减少负面作用,才能使科技与社会协同发展。

20世纪以前的科学观是典型的机械论的科学观。这种科学观认为事物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将自然和社会、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分割开来。反映在科学研究中,把各部分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把整体与复杂性归结于部分与简单性,实际上无法把握事物的整体性与实际的运行规律,更不能认识到科技与伦理是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一个整体。在这种科学观的指导和影响下,人们一味地通过控制自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从不考虑自然状态的改变,最后,必然会影响到人类自身。哈贝马斯指出:“现代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包括外部自然生态危机和内部自然生态危机两个方面,前者导致了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后者导致了人类学和人格系统的破坏。”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人的欲望不断地增加,他们的眼中只看到自然为自身的服务,却忽视了自己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控制自然”这个词是一个妄自尊大的想象的产物,是当生物学和哲学还处于低级幼稚阶段的产物,当时人们设想中的“控制自然”就是要大自然为人们的方便有利而存在。人类开始受到了自然的惩罚,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人们逐渐意识到机械的科学观带来的严重问题。并且认识到科技和社会之间并不是毫无关联的,它们之间不仅有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是很紧密的。人们面对科技对生态危机无法根治的现状,把

目光转向新的价值观念,以期把人与社会融于自然,使之成为一个整体。随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推进,人文的视野必然会超越人类自身的局限而将我们所身处的生态环境包含其中。实际上,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推动科技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发展的方向和内容,而科技的发展也使社会的发展更具有效率,两者之间相互影响,互相促进,人类、自然、社会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新的科学观应是关于人类、自然与社会紧密联系的观念,具有系统性。在观念形态上将科技的发展看成是一个系统。从系统视角来看待人类、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目的性与层次性。解决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创造和谐发展这个最终目的去分析原因。系统具有层次性的特征,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特征,据此进行有目的的研究。

第二,整体性与相干性。整个世界每个部分之间不是孤立的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19世纪60年代印第安酋长西雅图写给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的信中曾提到:“世界上的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每个部分联结在一起一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但人类所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因为降临大地的一切,终究会降临到大地的儿女们身上。”只有深刻了解了自然和人类社会之间的紧密关系,形成整体的科学观念,才能使自然和社会获得整体的发展,实现人类、自然、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关联复杂性。人类与自然、社会之间不仅存在着联系,而且这种联系不是简单的相互关联,它们之间还会产生相互的作用。在技术发展历程中,除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显见的社会因素外,许多隐含的社会伦理价值因素,例如,群体利益分配、文化选择、价值取向、权力格局和伦理冲突等,一直在其中发挥着重要影响。一方面,科技的发展受到了政治、经济与军事等的影响,政治的稳定程度、经济发展状况等都影响到科技的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程度。另一方面,科技的发展同时也受到社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社会的舆论、法律制度等。

第四,动态性。系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情况下,不同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特征,因此,也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此来创造科技和伦理和谐发展的条件。科学技术创造的初衷是为人类服务,在使用和发展过程中,其结果也许会发生变化,例如基因技术的研究是为了使人类更了解自身的基因组成和发展,使人类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对于一些疾病能够获得更好的有效的治疗。但是,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产生这些问题并不能说进行基因技术研究的初衷就是错的,也不能就断定基因技术永远是错误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更新发展,或许就能找出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这也正表明了科技系统发展的动态性特点。

新的科学观是在科技发展的大背景下孕育产生与发展起来的,这种发展观倡导在自然与科学图景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在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新科学观强调联系与综合,它实际是整体论科学观,将人类、自然与社会作为有机系统来研究与分析,为正确认识社会提供了基础。新科学观将科技与伦理有机地联系起来,为科技与伦理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原载于《求索》2010年第10期,是中国科协调研课题[项目编号:2009ZCYJ04-B]、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0-1b-022]“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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