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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环境文化建设问题解决方案

时间:2024-02-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结果一方面旅游区丧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气、透明的水体、静谧的氛围;另一方面,游客游览的兴致因环境污染而降低。由于旅游区本身设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养不高,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景点垃圾遗弃量日益增加。超过景点容量的超规模接待破坏了旅游区自然生态系统平衡。

旅游环境文化建设问题解决方案

第二节 旅游环境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旅游环境问题

旅游环境问题是指由于外界作用使上述旅游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使游客旅游活动的满足程度受到影响。旅游环境质量是旅游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旅游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危机,突出地表现在旅游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上。一方面,旅游发展给旅游硬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不仅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应。另一方面,这些负效应也相应地会损坏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软环境,当地居民对旅游发展将持保留态度或抵触心理,进一步而言,对于旅游软环境文化的保护、开发是不利的。

1.旅游环境问题

(1)旅游环境破坏

生态旅游也有着旅游开发和旅游者的活动,如果在这一过程中缺乏合理的、科学的规划和引导,就会导致生态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如旅游者到墨西哥太平洋沿岸观看月夜沙滩上乌龟下蛋,为让旅游者看清楚,海滩饭店打出耀眼的灯光,结果使乌龟无法辨认海岸方向,也下不了蛋。此类事件不胜枚举。

(2)旅游环境退化

生态旅游虽然是以不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以有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但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经营者、活动者的行为都多少对生态旅游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会导致生态旅游环境退化。如生态旅游者所产生的固体垃圾中往往含有重金属、酚、氰化物等,毒性很强,经雨水淋溶而进入土壤,会使土壤寸草不生,有时导致土壤酸化或碱化;也可能含有杂草种子而影响生态旅游地草木、花卉生长,影响环境绿色美;如被直接抛入水体或由天然降水冲入水体,或经由土壤进入地下水等,引起水体BOD、COD、SS病原菌等污染,影响水体水质和水生生物的生长等,固体垃圾还会助长苍蝇、鼠类、蟑螂、蚊虫以及其他害虫繁殖,传播疾病,导致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健康受损等。又如大气污染通常将氟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经叶面气孔→海绵组织→栅栏组织来破坏叶绿素;粉尘附于叶面之上,擦伤叶面,阻碍光照,使植物叶面产生伤斑,或者直接使植物叶片枯萎脱落,轻者可使植物生理机能受阻,致使病虫害侵袭,重者使植物死亡等。

(3)旅游环境不协调

生态旅游在很多人眼中在很大程度上都属于自然旅游,特别强调旅游活动场所与自然的和谐一致。但是有些旅游设施、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行为、旅游者的行为仍与生态旅游环境不协调。如黄果树瀑布下游7千米处的天星景区,其内修建了一个体量过大、黄色琉璃瓦屋顶的茶室,与景区似一个天然盆景公园的特色很不协调,破坏了自然美,违反了自然法则。在突尼斯,政府要求在游览地新建饭店的高度不得超过周围地区棕榈树一般高度;在加那利群岛的兰萨特岛上,旅游局不仅规定了建筑风格,而且还规定了门窗油漆的颜色只能是白色、蓝色和绿色等。

2.产生旅游环境问题的原因

(1)人类经济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

人类经济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可以分为三方面:第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生产排放的废物及产生的噪音污染了旅游区的自然环境,扰乱了旅游区应有的宁静。结果一方面旅游区丧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气、透明的水体、静谧的氛围;另一方面,游客游览的兴致因环境污染而降低。第二,不合理的资源利用与农业生产方式破坏旅游区的自然生态平衡,旅游资源直接受到影响,例如森林砍伐、过度开采地下水、开山炸石等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游览水体水位下降、奇山丽景惨遭破坏等。第三,在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规划中,忽视旅游资源的存在,使得区域经济结构类型、生产力布局方式、城市发展方向与旅游业正常、持续发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相适应。如在云南石林旅游区建设大型水泥厂,在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建设灰窑、煤窑等。

(2)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

旅游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旅游过程产生的垃圾对景点环境的污染以及旅游活动本身对景点自然生态平衡及旅游意境的影响。由于旅游区本身设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养不高,随着旅游活动规模的扩大,景点垃圾遗弃量日益增加。旅游区内大量垃圾随意抛洒、堆积,破坏了自然景观,污染了景点水体,使旅游区水体富营养化。我国许多旅游区水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相当一部分旅游水体的透明度、色度、嗅味等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旅游水体标准,漂浮物、悬浮物、油迹污染物已经影响游客感官,使其旅游兴致降低。

超过景点容量的超规模接待破坏了旅游区自然生态系统平衡。构成自然景观的生态系统对旅游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载能力,这种承载能力由生态系统的结构所确定,超过其承载能力的旅游活动将使旅游区生态系统结构发生变化,旅游区旅游功能丧失。主要表现在大量游人将旅游区土地踏实,使土壤板结,树木死亡;大量游人在山地踩踏,破坏了自然条件下长期形成的稳定落叶层和腐殖层,造成水土流失,树木根系裸露,山草倒伏,从而对旅游区生态系统带来危害。不当的旅游活动本身所带来的问题是严重的,忽视这种影响,只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扩大规模,无限制地接待游客,将对旅游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损害。

(3)旅游开发和建设破坏旅游区环境(www.xing528.com)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有关设施建设与旅游区整体不协调,造成旅游资源、旅游区生态环境,特别是旅游气氛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古迹复原处理不当,新设项目与旅游区景观不协调,改变或破坏了旅游区所有的且应当保留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和气氛,利于具体的旅游对象,其旅游价值主要表现在其本身所蕴涵的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格。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时,这些无疑是应当保留且极力保护并充分予以表现的,忽视旅游区的整体协调及其所蕴涵的内涵,盲目开发,只会使景点不伦不类,进而丧失其旅游价值,使游客的兴致减退。城市建设破坏旅游气氛,主要表现在新建建筑与旅游城市的整体建筑不协调,使作为旅游对象的城市失去其本来面目。

二、旅游环境法律问题

旅游主管部门与实业部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均已形成共识,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在政策制定方面,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对外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文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巴西联合国环发大会后发布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等。这些法律法规都不同程度地与旅游环境保护有关,初步形成了一套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在对旅游环境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环保行政主管与实业部门精诚合作、联手防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令人不尽满意之处。

1.旅游环境保护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我国的旅游业尚没有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法,我国政府1985年才将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旅游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关于环境保护虽然在立法上做了许多工作,但在法律、法规的监督执行方面却缺乏健全管理。旅游区大多数的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环境保护手续,有的虽然办了,但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把关,流于形式。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指出:“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方案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质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然而事实上,这些措施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30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尚不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或者文物所在单位处以罚款或者责令赔偿损失。”其中何谓“尚不严重”,罚款赔偿如何界定,都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加之一个时期以来,旅游区没有权威性的环境保护机构,往往一个旅游区分属几个部门主管,形成旅游部门、环保部门多头领导,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利于旅游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开展。

2.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3.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环保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账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4.保护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坐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生态意识的缺乏也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在文物上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非常普遍。

5.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

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旅游业极限容量或负荷能力,简称旅游容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不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环境、社会、文化、经济以及旅游者旅游感受质量等方面带来无法接受的不利影响的旅游业规模最高限度,一般量化为旅游地接待的旅游人数最大值。在这个最高限度的临界点以下,增加额外的消费人数不会引发问题产生;当超过临界点之后,由于存在着负的外溢效应,即外部负效益,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

旅游业的综合性规定着旅游业极限容量的多维化特征,物质容量、环境容量、心理容量、社会容量以及经济容量等五方面共同决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及其影响的大小和波及范围。旅游容量分析是确定旅游开发、旅游者使用的最大限度以及旅游业资源的最佳利用的一种基本方法,它不能代替目的地环境、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估和对这些影响的连续观察。作为一个必要补充,影响评估有利于确保旅游业在其容量内的正常运行,同时可以观察到在确定旅游容量时所忽视的影响问题,发现潜在的影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修订最初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其负面影响。

旅游环境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如此类的问题加剧了旅游与环保的矛盾,使保护主义者和实业部门的冲突、游客和目的地居民的冲突以及居民之间的冲突更加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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