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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的语音特点及其现实问题

时间:2023-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汉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调,大体对应汉语拼音的一、二、三、四声。虑及我国法律文书制作的现实状况,目前过于强调法律文书语言的声、韵问题,颇有好高骛远之嫌,此处存而不论。

法律文书的语音特点及其现实问题

一、法律文书语音的特点

作为语言的物质外壳,语音不仅将语义内容以物质形态传递出来,而且凭借自身具备的各种特性,生动形象地传达情境、感触和思想。虽然法律文书的语言多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但众多法律文书,特别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制作的诉讼文书常常要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进行宣读或口头表述,故而其语音方面的特点同样值得人们予以探究。

音节是人们从听觉上最容易分辨出来的最基本的语音单位,一个汉字就是一个音节。汉语的音节结构由声、韵、调三部分组成。声即声调,是一个音节高低升降的变化形式。现代汉语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调,大体对应汉语拼音的一、二、三、四声。四声可分成平仄两类:阴平、阳平属平声,上声、去声属仄声。平声字上扬,音感宏亮,读时声音可以拉长;仄声字下抑,音感清快,读时声音短促。声调具有区别意义的作用。韵即韵律,汉语语音的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色各种要素,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能够构成声韵、平仄、停延、高低、轻重、长短、快慢等节律的基本形式。虑及我国法律文书制作的现实状况,目前过于强调法律文书语言的声、韵问题,颇有好高骛远之嫌,此处存而不论。

调为语调,狭义的语调专指语音高低起伏的变化。语调的结构一般分为调头、调核、调尾三个部分。汉语普通话的语调有平调、升调、降调和曲调四种。前三种语调是单向的,曲调是双向的。[1]为了表达各色情感和语气的需要,人们在运用语言时会选择不同的语调:平调,即调头、调核、调尾基本维持在同一语音高度上,无明显的高低变化,多用来叙述、说明,通常表达沉静、庄严的内容;降调,即调头或调核高于调尾,多用于陈述、感叹和祈使句,通常体现肯定、沉重、请求的语气;升调,即调头或调核低于调尾,多用来表达疑问、命令,通常展现疑问、反诘、激愤的情绪;曲调,由升调和降调混合而成,多用于恐惧、惊讶、讽刺、夸张的句式,适宜宣泄复杂的情感。

法律文书重在以理服人,期间情感的流露大都比较克制和隐忍,奉行“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春秋笔法”。所以在语调方面,制作者无需刻意追求丰富多彩的变化,以选择平调和降调为上。升调和曲调偶尔会在公诉意见书、辩护词代理词等更易展露情感的文书中出现。如:(www.xing528.com)

借口总是有的,难道还有比集体上访、发生冲突,影响了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事件更大的事情吗?县,是一个基层单位。在一个县级的单位里,一般说,涉及国家机密的时候是不多的。假如不涉及国家机密,我倒是希望相关的干部公开一下:在那紧要的关头,在农民上访和所谓“聚众扰乱”的时候,你们那时正在处理什么重要的、非立即处理不可的国家公务?

还有,要考虑一下:我们的干群沟通渠道是不是畅通?或者说,沟通的渠道是不是还存在?如果这个渠道是存在的,是畅通的,会不会发生以前的上访、今天的审判?这个结论,不需要我来下。我也不愿意下。所有关注本地上访、关注尚未彻底解决的土地纠纷的人,关注本案审理结果的人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

上引这段文字,采用平调和降调,制作者的意图和观点也完全能够清楚完整地呈现出来,可是辩护人却运用了升调和曲调,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既吸引了“听众”的注意,也加深了他们对其所提出观点的印象,尤其重要的是增强了说服力。当然,曲调和升调在法律文书中不宜频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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