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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与改革路线

时间:2023-05-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安石是宋代杰出的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古代典籍对王安石的经济思想的形成虽然有不小的影响,但毕竟是居于第二位的。这个不同,表现在王安石经济思想方面的时代特征更加清晰、更加鲜明,阶级烙印更加深刻,影响亦更加深远。这条改革路线,集中体现了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在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改革路线中,发展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人同自然界的关系中,王安石极其重视人类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

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与改革路线

王安石(1021—1086年)是宋代杰出的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在他的全部思想中,经济思想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变法革新起了重大的作用。同稍早于他的李觏一样,王安石也是从古代典籍中汲取营养,以充实他的思想认识,其中《周礼》对他的影响最大。王安石当政之后,曾组织人力,对《书经》、《诗经》和《周礼》进行了校订注释,谓之《三经新义》,而《周礼新义》一书则是由他自己撰写成功的。可惜的是,这部著作已经佚散不全了。虽则如此,从这些残卷中我们还能够看出《周礼》所给予他的影响。古代典籍对王安石的经济思想的形成虽然有不小的影响,但毕竟是居于第二位的。最主要的还是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就这个条件而论,与李觏大致是一样的。不过,由于两人家庭情况的不同,经历的不同,特别由于王安石仕途风顺,从地方官、侍从之臣一跃而成为变法革新的设计者和主持者,王安石的经济思想的发展和变化就与李觏大不相同了。这个不同,表现在王安石经济思想方面的时代特征更加清晰、更加鲜明,阶级烙印更加深刻,影响亦更加深远。

王安石面临了这样一个历史时代:社会生产呈现了某种程度的萎缩,兼并势力发展、在赋役重压下广大农民群众日益贫困,国家财政日益竭蹶,内外交困,积贫积弱,宋封建统治处于危机四伏的局势。究竟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才能扭转这个局面呢?从长期的实践和缜密的考察中,王安石逐步形成了如下一条经济改革的路线,即: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国家财政的好转,调整经济关系中的某些环节,缓和社会矛盾,从而稳定和加强宋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这条改革路线,集中体现了王安石的经济思想。

在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改革路线中,发展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王安石早年任职州县时就具有了这一思想,他说,

尝以谓方今之所以穷空,不独费出之无节,又失所以生财之道故也。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33]

所谓的“生财之道”,是王安石经常所说的“治财”或“理财”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并没有任何神秘的地方,而是调动人们、组织人们向天地亦即自然界索取财富,只有这样才能富庶起来。在人同自然界的关系中,王安石极其重视人类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他以种植、园圃和畜牧业为例,说明了这个问题:

九谷不能自生,待三农而后生;草木能自生而不能相毓,待园圃而后毓;鸟兽能相毓而不能自养蕃,待薮牧而后养蕃;养蕃者,养而后蕃之也。[34]

农业国民经济的基础,特别是在封建时代更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王安石在多项生产中,总是把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在此后当政的改革工作的序列中,又总是把抓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正因为王安石是这样重视农业生产,重视广大群众在生产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他以极其乐观的态度写道:“游民慕草野,岁熟不在天”[35]。这就是说:只要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那些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也都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那么,岁熟与否,就决定于人而不在天了。这种人定胜天的思想,无疑对人们起着巨大的鼓舞作用!

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使民众富庶,而同时,也使国家财政充裕起来。王安石在提到这个问题时,总是把发展生产作为解决国家财政的前提条件:“任民以职,然后民富,民富然后财贿得而敛,敛则得民财矣!”[36]“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用为急,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理财以农事为急……”[37]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王安石以极其精辟的语言把发展生产同国家财政的关系给以有机地联系起来:“盖因天下之力以坐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38]把发展生产或者说开源放在第一位,即是王安石财政观的本质和特色。

在王安石的财政观中,开源固然受到重视而被放在第一位,节流也同样受到王安石的重视。他曾经指出:“且天地之生财有时,人之为力也有限,而日夜之费无穷。以有时之财,有限之力,以给无穷之费,若不为制,所谓积之涓涓而泄之浩浩,如之何使斯民不贫且滥也。”[39]由此透彻地说明了节流的意义。仔细考察起来,王安石所提出的节流即节制财用,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义。一个是要社会上节制财用,反对人们的竞逐奢华,因而对一些奢靡的事物要给限制,特别是在传统的抑商影响之下,对“工商逐末者重租税以困辱之”,在这一点上同他的前辈李觏有点类似。另一层意义则是针对封建国家“费出之无节”,提出了封建国家要大力节制财用,亦即大力压缩各项经费和不必要的开支,甚至连国家专利制度也要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所谓节财用者,非特节邦国之财用而已,邦国不敢专利以过制,万民不敢擅财而自侈,然后财用可节也。”[40]在尔后的改革中,王安石大力裁汰冗兵,总数达三四十万人之多,熙宁年间国家财政好转,与军费开支的撙节是分不开的。所以,节流在王安石的财政观中虽然占不了第一位,也是很重要的。

如上所述,只要能够把劳动者调动起来,组织起来,“游民慕草野”,社会生产就能够发展起来,国家就能够富庶起来。但是,谁能够把劳动者调动起来、组织起来呢?王安石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在《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一文中,详细地论述封建国家在这方面所起的重大作用:

……夫合天下之众者,财;理天下之财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而天子犹为不失民者,盖特号而已耳!虽欲食蔬衣蔽,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给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犹不得也。然则善吾法而择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财,虽上古尧舜犹不能毋以此为先急,而况于后世之纷纷乎?[41]

在《翰林学士除三司使制》中又说:

夫聚天下之众者,莫如财;理天下之财者,莫如法;守天下之法者,莫如吏。[42]

上述王安石的这些话,集中表达了一个意思,即:要想理财,既包括发展生产,又包括解决国家财政,就只能够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创制立法,进行从上到下的改革。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这是包括王安石变法在内的古今中外的进行改革的必由之路。离开了国家政权,就谈不到经济改革。当然,历史上的改革,所依靠的国家政权的性质有所不同,改革所取得的效果和作用也有所不同。(www.xing528.com)

王安石虽然主张国家政权积极地干预经济生活,却反对国家竭泽而渔的理财方针。他在《周官新义》中说:“民轻犯法,多由于民贫;民之贫,以赋敛之重;赋敛之重,以国用之靡,故使刑官献民数而内使司会冢宰以制国用也。”特别是他早年在《与马运判书》中打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盖为家者,不为其子生财,有父之严而子富焉,则何求而不得?今阖门而与其子市,而门之外莫入焉,虽尽得子财,犹不富也”。这些话清楚地说明了,竭泽而渔的理财办法,不但不能增加社会财富,而且反而引起社会的骚动和不安。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王安石也不赞成对社会经济生活采取过多的、过分的干预政策。这明显地表现在对待国家专利制度上。前引《周官新义》中提到,“邦国不敢专利以建制”;他对宋神宗还当面说过,“榷法不宜太多”[43]。不赞成国家专利搞得太多,这是王安石一贯的思想。还在鄞县县令任上,王安石给两浙转运使的一封信中就对禁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伏见阁下令吏民出钱购人捕盐,窃以为过矣!海旁之盐,虽日杀人而禁之,势不止也。今重诱之使相捕告,则州县之狱必蕃而民之陷刑者将众”[44]。对榷茶,他也持有鲜明的反对态度。所以,当着嘉祐年间朝廷议论变官榷为通商时,他是赞成的:“国家罢榷茶之法而使得自贩,于方今实为便,于古义实为宜。有非之者,盖聚敛之臣将尽财利于毫末之间,而不知与之为取之之过也”[45]。在执政之后,曾有人建议榷卖京东路铁,在王安石的反对下而告搁浅。

为什么王安石提出“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第一,既要行征榷,就得严禁令,像上述榷盐之类,“虽日杀人而禁之,势不止也”,激起人民的反抗,不利于宋封建统治;第二,王安石清醒地看到,由于国家官僚机构毛病太多,实行过多的专利制度,例如榷铁、制作铁器,必然重犯汉武帝时候铁器制造得既不好、价钱又贵的弊端,对国家、对人民都是不利的;第三,从国家专榷和民间自由贸易情况比较来看,茶则“官场所出粗恶”,盐则多掺杂灰土,而价格又高,民间贩卖或非法私贩的茶、盐,价廉物美,因而广大消费者不喜欢官府买卖的茶、盐,而喜欢民间自由贸易的茶、盐。从这种实际情况出发,王安石是不赞成榷法太多的。

但王安石也不赞成国家统统放弃专利制度,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这是因为,在王安石看来,封建国家承担均平赋税的职责,如果对专利制度予以放弃或者不加任何干预,那末,“阡陌闾巷之贱人,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如是”[46],就是说,在这个时代里,一些有政治身分的贵族、官僚、豪势固然能够进行兼并,而那些没有什么地位的、所谓的“贱人”,即新兴的商人和高利贷者也同样能够进行兼并。这就如王安石所指出的,需要国家政权利用征榷专利制度,发挥自己的威势,以抑制兼并势力,因而对专利制度不能放松。但,国家专榷制度也不能过分依靠豪商巨贾。王安石在《茶商十二说》中,指出榷茶“须仰巨商”“为害甚广”,如对巨商“加饶”过多,对国家所损就大,诸如积压之损、陷税之损、退额之损、力禁之损等等,使货物质量日低,价格日高,一坑害国家,二坑害消费者,“如此不可不去也”[47]

显而易见,在征榷问题上,王安石既不赞成搞得太多,卡得过死;也不赞成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在王安石执政期间,只有川茶开始征榷,铁则没有征榷,王安石是实践了他的“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的。从宋以后历史发展的趋势看,国家对征榷制度(不仅茶、盐、酒等,也有多种矿冶)越是放宽,即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越是少一些,就越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反之,商品经济的发展就要受到不良的影响。王安石对榷法所持的态度,显然是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这一趋势的。

王安石既然把理财作为国家大计,认为是国家的当务之急,他就必然要回答义和利的问题。从此可以看出,王安石的义利观,与儒家正统派是有分歧的,而与他的前辈李觏类似,但比李觏更前进了一大步。王安石认为,“夫闵仁百姓而无夺其时,无侵其财,无耗其力,使其无憾于衣食,而有以养生丧死,此礼义廉耻之所兴,而二帝三王戒敕百工(即百官的意思)诸侯之所先,后世不可以忽者也。”[48]这个说法,导源于管子,即把“礼义廉耻之所兴”建立在“财利”这样一个物质基础上。与此同时,王安石还把官吏们的鲜廉寡耻归之于俸禄太薄,“盖人主于士大夫能饶之以财,然后可责之以廉耻。方今士大夫所以鲜廉寡耻,其原亦多出于禄赐不足,又以官多员少之故,大抵罢官数年而后复得一官。若罢官而止俸,恐士大夫愈困穷而无廉耻”[49]。所以,他一直主张增加俸禄,用以养廉。正因为王安石的义利观具有这一认识,所以在变法伊始,当反对派反对陈升之,称他以宰相的身份而言财利应深以为耻时,王安石即毫不迟疑地宣称,言财利乃是真宰相之任。在《答曾公立书》中,王安石为青苗法辩护说:“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50]在亲自批驳韩琦反青苗法的奏章并以条例司名义发布的文告中,王安石堂堂正正地向社会上宣布了他的这个理财观点。王安石的“理财乃所谓义也”,与前述苏洵的“利者义之和”,都突破了儒家正统派的说教,为义利观增加了新的内容。

作为王安石经济思想中最值得注意的和最富有积极意义的是他的“抑兼并”的思想。王安石在同宋神宗的一次谈话中提到:“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用为急,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疾苦、抑兼并、便趋农为急。”[51]这些话的意思是,不仅如前所指,要想解决财政问题,必先发展生产,而要发展生产,必先把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而且特别重要的是,要发展农业生产,必先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而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就必先去掉妨碍农民进行生产的一些弊害,即“去疾苦、抑兼并”;——只有作到这一步,才能“便趋农”,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其中所谓的“去疾苦、抑兼并”,就是对现有的国家与农民之间、兼并势力同农民之间经济关系的某些环节,进行调节,从而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样,王安石就把理财——发展生产——调节生产关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构成为王安石经济思想的精髓。

“抑兼并”,这是王安石一贯的思想,而且也有其演变过程。王安石早年任职州县时,在《兼并》、《发廪》、《寓言》等诗篇中,便表达了他的摧抑兼并的思想,到《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的文章中,这个思想更发挥得淋漓尽致。王安石认为,兼并之所以要加摧抑,主要是因为这个势力是造成国穷民困的根源,“后世不复古,贫穷主兼并”[52]。因而要解决国穷民困的问题,就只有走摧抑兼并的这条路。为此,他同李觏一样,憧憬古代的井田制度,“愿见井地平”。及至执政之后,王安石便从诗人的幻想转变到政治家的面向实际,认为恢复井田已是不可能的了,不仅他自己不再谈什么井田了,而且对程颢张载等人的井田议也认为是“致乱之道”[53]。于是王安石摧抑兼并的思想便沿着这个方向发展:“今百姓占田连阡陌,顾不可夺之使如租庸调法授田有限。然世主诚能知天下利害,以其所谓害者制法而加于兼并之人,则人自不敢保过限之田”[54]。不是径直地解决土地问题,而是通过某些法令政策给豪强兼并以一定的限制,这就是王安石执政后抑兼并思想的重大的变化。

抑制兼并当然是调动广大生产者积极性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但,仅做到这一步,即所谓“区区抑兼并”,仍然不行。还必须注意到另一个方面,做如下的一些事情,“婚丧孰不供?贷钱免尔萦。耕收孰不给?倾粟助之生。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55],使劳动生产者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得到某些改善,才能够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王安石提出这两方面问题,即在“以其所谓害者制法而加于兼并之人”的同时,还要“以其所谓利者制法而加于力耕之人,则人自劝于耕而授田不敢过限”,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才能够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便趣农”,从而使生产得到发展。

在上述王安石思想的指导下,熙宁以来实行的新法,大都贯彻了“去疾苦、抑兼并”的精神,用以调整国家、地主与农民之间的某些关系。青苗法的实施,在于抑制高利贷盘剥,使一般自耕农民能在“凶年”“常保其田土,不为大姓兼并”[56]。王安石特别重视役法的改革,他公开宣称他之所以“汲汲于差役法”,是利用这次变革作为抑制豪强兼并的重要手段。当着浙西豪户年出六百贯役钱的消息传到朝廷,王安石曾对宋神宗说:“出六百贯者或非情愿,然所以摧兼并,当如此!”[57]均输法、免行钱、市易法的实施,则是为限制城市富商大贾、高利贷者对市场的垄断和对小商小贩的兼并,使小商小贩获得较为宽广的出路。当着市易法收到“京师大姓多止开质库” 这样一个效果时[58],王安石明确表示要继续立法,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与此同时,为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王安石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将赈济粮款一次发到灾民手中,使既能渡过灾荒年景,又能在灾荒中恢复生产。实行青苗法后,利用青苗钱,或作无息贷款,或作为救灾之用,大力开展对农田水利的兴修,使青苗法确实发挥了“耕敛补助、裒多补寡”的作用。至于到官府应役的或者为官府佣雇的工匠,在王安石变法期间,在生活条件上也获得了一些改善。所有这些变革和措施,对社会生产的发展确实起了推动的作用。

王安石虽然注意了对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但他并不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不仅是因为这些改善是不大的,更重要的是,王安石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去进行生产,是为了从发展的生产中获得更多的租税,前引《周官新义》中“民富然后财赋可得而敛”的话,就充分说明这一问题。王安石虽然实行了摧抑兼并的政策,他却代表了包括兼并大地主势力在内的地主阶级的广泛利益。这是因为,王安石变法不仅没有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亦即没有触动豪强兼并者的最根本的利益,而且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旨在维护包括豪强兼并势力在内的地主阶级的统治。王安石极为重视《周礼》,乃是因为认真实行《周礼》所确定的原则,就可以巩固封建统治。所以,他在《周礼义序》中说:“性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之书。”[59]从“夫子之自道”中深刻地反映了王安石实行变法的根本目的。

虽则如此,王安石的经济思想是值得重视的,集中表现这一经济思想的熙宁时期的变法革新则是值得肯定的。宋代是我国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时代,前此的汉唐,后来的元、明,都不足以与其相比。在两宋经济发展过程中,北宋又超过了南宋,而王安石变法时期又是北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宋代经济之所以如此其发展,以农民为主的个体生产特别是其中自耕农的个体生产之得到发展当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北宋初年以来一个明显的趋势是,客户比数递年下降,到熙宁五年下降到最低点,从百分之四〇下降至三〇·四。客户比数下降,意味着自耕农民比数上升,到王安石变法时期大约上升了百分之一〇。户籍中这一重要变化展示了宋代经济的发展。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以及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的变法革新,对这一重要变化和发展显然起了促进作用。随着宋代经济的发展,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也就在古代丰富的文化宝藏中显示了它所独具的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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