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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争端解决机制选择与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此,发展中国家应更多地参与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来。对中国而言,在争端解决机制选择中受到本国的政治经济因素影响,具有“中国特色”。目前,研究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相关文献较少,大多关注于如何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在具体的贸易争端中,中国主要利用双边磋商;在与发达国家的争端中,中国开始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的争端解决机制选择与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

关于发展中国家争端机制的选择,Davis(2005)曾经指出,由于经济法律资源能力的不足,发展中国家选择争端解决机制受到限制。相对于世界贸易份额,发展中国家申诉至WTO案件少于发达国家,且更具有选择性,最不发达国家更是如此;在WTO以外的谈判场合,发展中国家受到的限制甚至更大;这同时也说明了,在多边贸易回合中发展中国家的成本相对较低,且更具影响力,可以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互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利益。Davis(2006)充分肯定了WTO法律裁决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认为裁决可以使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在贸易争端中获得更好的结果,秘鲁和越南争端解决的案例充分验证了这一点。

在争端解决中,发展中国家没有强大的经济、政治实力和报复能力,常常是单边威胁的受害者(例如美国的单边措施)。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双边磋商解决争端,在双方都作出让步的情况下,减少了争端解决的时间成本,通过磋商促进了双方更多的合作,双方的福利得到改善。但是,在双边磋商中容易出现囚徒困境,并且在实力不对等的国家间弱国的利益往往受损。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参加区域组织增强合作的力量,特别是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之间签署的各种自由贸易协定,能够通过区域协调更好地解决成员间的争端,使得区域成员间的福利得到改善。但是,区域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有其局限性,不能适用于非区域组织成员,而且如果成员间实力不对称,弱国的利益难以保障。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在美国和墨西哥或加拿大的贸易争端中,通常墨西哥或加拿大的利益容易受损。鉴于此,发展中国家应更多地参与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和实践说明了,相对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该机制能够更好地维护弱国的利益,使世界福利得到改善。然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高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最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门槛过高,所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任重而道远。此外,发展中国家也可以通过区域谈判和多边谈判争取更多的利益,不断推动争端的合理解决,促进贸易的和谐发展。

实践中,双方在争端解决机制选择中存在着不断的博弈过程,因此政治经济因素对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民族特色和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在争端解决中,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供借鉴。对中国而言,在争端解决机制选择中受到本国的政治经济因素影响,具有“中国特色”。(www.xing528.com)

目前,研究中国争端解决机制选择的相关文献较少,大多关注于如何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其中,田丰(2006)分析了区域组织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互动问题,认为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区域组织增强自身的实力,提高未来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并根据争端领域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同选择区域组织或WTO争端解决机制[10]。但是,目前在实践中,中国运用区域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不多,这对于未来中国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上提供了思考。贺平(2009)以日本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为研究对象,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日美贸易摩擦中,日本开始选择双边主义与多边主义并重的争端解决机制;到9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运用WTO法律武器对付美国单边行动的做法被称作为“进攻性的法律主义”,但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把双刃剑,可能招致别国更多的诉讼,所以日本仍然以双边谈判为基础和核心之一。此外,日本还通过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区域组织缓解争端的压力。这对中国在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上不无启迪。张乃根(2003)、胡加祥(2008)、朱榄叶(2007,2009)等主要从法律的角度研究了中国如何更有效地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问题。Ji和Huang(2011)对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表现持肯定态度,他们从案例入手,分析了中国分别作为诉讼方、被诉方和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认为从争端诉讼的数量看,中国作为申诉方和被诉方是均衡的;中国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虽然中国入世时间较短,但在WTO中的总体表现可圈可点,并且中国开始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近年来,中国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进步表现是有目共睹,但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不足也是不可否认的,亟须完善乃是当务之急。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争端的解决主要通过各种谈判解决机制实现。这包括双边磋商、区域组织谈判(APEC)和多边贸易回合谈判等,相对于发达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范围相对有限。入世后,中国开始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机制上有了更多的选择。在具体的贸易争端中,中国主要利用双边磋商;在与发达国家的争端中,中国开始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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