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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化建设促进投资体制改革:国际实践分析

时间:2023-05-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球自贸区网络初步形成,将保障我国对外贸易投资的制度性权益,拓展了外部市场空间。基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先导作用,相对于其他领域,交通运输的规划制定和机制建设推进相对较快。截至2017年4月,交通运输部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30多个涉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的双边和区域运输协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

机制化建设促进投资体制改革:国际实践分析

(一)以备忘录和联合声明形式的双边合作进展快速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高层积极推动,在国家领导人出访、伙伴关系对话会议国际会议中,深入阐释“一带一路”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就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广泛共识。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发布的各类联合声明或公告中,“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不断被提及。在一些声明公告中,已明确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相关内容或计划,有欧洲“容克计划”、蒙古“草原之路”倡议,等等。

(二)双边投资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推进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中的56个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为双方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但大部分投资协定缔结于1996年之前,例如2007年以后新签署或重新签署的“一带一路”64个沿线国家包括:东盟十国自贸协定中的投资协定(2009)、印度(2007)、乌兹别克斯坦(2011)、斯洛伐克(2007年5月附加议定书生效)、以色列(2009)。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截至2017年3月,我国尚没有与沿线国家有新增或新修订的双边投资协定。

我国自贸区战略明确会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4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

目前,我国已与澳大利亚韩国、瑞士、冰岛、哥斯达黎加、秘鲁、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巴基斯坦、东盟等国家、地区和组织签订了自贸协议,其中东盟各国、新加坡和巴基斯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政府明显加快了在“沿带沿路”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进度。中国正与以色列、海合会、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第二阶段)进行自贸协定谈判,与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谈判以及RCEP等区域性贸易谈判已启动或已积极推进。与印度、摩尔多瓦、尼泊尔、格鲁吉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在开展双边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全球自贸区网络初步形成,将保障我国对外贸易投资的制度性权益,拓展了外部市场空间。

(三)多边合作机制下的对话和沟通积极推进,多边机构建立并开始运营

目前,多边合作机制下的对话和沟通正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相关的多边合作对话发展快速,主要包括中国—东盟“10+1”、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SCO)、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亚投行、金砖银行等新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将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融通。另外我国将积极争取与现有多边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进行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www.xing528.com)

(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机制化建设推进相对较快

“‘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提出,要考虑多层次机制的作用,包括“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作用”。基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先导作用,相对于其他领域交通运输的规划制定和机制建设推进相对较快。截至2017年4月,交通运输部已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30多个涉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的双边和区域运输协定。[9]

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为例。2015年,GMS六国经过近10年时间,完成了《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简称《便运协定》)17个附件和3个议定书的国内批准程序,《便运协定》理论上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由于协定签署年代较早,协定本身也面临着全面修订的问题。为明确次区域互联互通,特别是改善运输软环境相关工作的未来方向、内容和时间框架,2016年7月14、15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联合委员会(联委会)特别会议暨高官会举行会议进行商讨。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GMS六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率领的各国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代表团约60名代表出席会议。2016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简称“联委会”)第5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2013年底联委会第4次会议以来各国在推动次区域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工作进展,研究确定了修订和实施《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简称《便运协定》)的有关安排,并发布会议声明,宣布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便运协定》早期收获。

(五)各类交流平台取得积极进展

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国际论坛正持续推进,正积极发挥信息沟通和互通往来的作用,主要平台包括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平台。一些地方、民间性质的历史文化交流也在不同层次展开,包括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等。

2015年“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明确要举行“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2017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来自29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与会,来自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的1 500多名代表参会。该次论坛主题是“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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