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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利润的成因及合理性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超额利润是指超过正常利润的那部分利润,又称为纯粹利润或经济利润。动态的社会涉及创新和风险,不完全竞争存在垄断,超额利润的存在与这些因素有关。因此,由创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是合理的,是对创新者给予的鼓励和补偿。垄断者可以抬高销售价格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获得超额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垄断者可以压低收购价格,以损害生产者或生产要素的供给者而获得超额利润。

超额利润的成因及合理性

超额利润是指超过正常利润的那部分利润,又称为纯粹利润或经济利润。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静态社会里,不会有这种利润的产生。只有在动态的社会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才会产生这种利润。动态的社会涉及创新和风险,不完全竞争存在垄断,超额利润的存在与这些因素有关。

(一)创新与超额利润

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指对原有均衡的突破,也就是说,创新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实行新的组合。创新主要涉及五个方面:(1)引入一种新产品;(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一个新市场;(4)获得一种原料的新来源;(5)采用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因此,由创新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是合理的,是对创新者给予的鼓励和补偿。

(二)风险与超额利润

风险是从事某项事业时失败的可能性,由于未来具有不确定性,人们对未来的预测有可能发生错误,风险的存在就是普遍的。在生产中,由于供求关系难以预料的变动,自然灾害政治动乱以及其他偶然事件的影响,也存在着风险,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用保险的方法加以弥补。这样,从事具有风险的生产就应该以超额利润的形式得到补偿。

(三)垄断与超额利润(www.xing528.com)

由垄断而产生的超额利润称为垄断利润。垄断的形式可以分为两种:卖方垄断与买方垄断。卖方垄断也称专卖,指对某种产品出售权的垄断。垄断者可以抬高销售价格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获得超额利润。在厂商理论中分析的垄断竞争的短期均衡、完全垄断的短期与长期均衡,以及寡头垄断下的超额利润,就是这种情况。买方垄断也称专买,指对某种产品或生产要素购买权的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垄断者可以压低收购价格,以损害生产者或生产要素的供给者而获得超额利润。垄断所引起的超额利润是垄断者对消费者、生产者或生产要素供给者的剥削,是不合理的,这种超额利润也是市场竞争不完全的结果。

延伸阅读

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

1995年,在美国第一次接触互联网的马云决定在中国成立一个互联网公司,他要做一个网站,把中国的企业收集起来向全世界展示。1999年,初次创业失败后,马云回到杭州,凑了50万元本金创立了阿里巴巴。先后获得高盛和软银集团2 500万美元投资后的阿里巴巴顺风顺水,马云也于2000年登上《福布斯》杂志封面。2003年,马云创建淘宝网,向当时全球C2C领域的领头羊eBay发起挑战。eBay遂与多家主流网站结成“同盟”,对抗淘宝。正当淘宝处于水深火热之时,eBay宣布对会员收费,马云即刻发声:“淘宝在未来3年内都将免费!”这一决策也使eBay匆匆退出中国市场。同年十月,阿里巴巴成功上线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宝,并于2005年收购雅虎中国。至此,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版图的整体轮廓显现。

如今任何人都无法否认,阿里巴巴已经成为一个体量庞大的经济体,正在对全球产生巨大的影响。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项业务,另外也从关联公司的业务和服务中取得经营商业生态系统上的支援。其业务和关联公司的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1688、阿里妈妈、阿里云、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等。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BABA”,创始人和董事局主席为马云。2015年全年,阿里巴巴总营收943.8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88.44亿元人民币。2017年2月20日,阿里巴巴确认牵手百联集团,新零售在上海落地;3月21日,阿里巴巴宣布全资收购大麦网;7月11日,阿里巴巴成立“五新执行委员会”,由CEO张勇担任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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