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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因子对资源利益差异性的影响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不可再生资源时间利益差异性来看,由于早期发展阶段,资源数量相对充足,人们并未制定有关资源的制度,或者说并未考虑资源利益中的制度因子,然而当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开始完全体现出来时,制度因子对资源利益的影响便不容小觑了。因此,国际利益制度的缺失是未来子孙后代不可再生资源时间利益难以保障的关键所在。从可再生资源的时间利益差异性来看,可再生资源利益将是子孙后代获取资源利益的主要路径。

制度因子对资源利益差异性的影响

制度因子和技术因子予以匹配才能够使得资源利益得以平滑,制度因子一方面是技术因子得以施展作用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均衡资源时空利益的关键所在。

从不可再生资源时间利益差异性来看,由于早期发展阶段,资源数量相对充足,人们并未制定有关资源的制度,或者说并未考虑资源利益中的制度因子,然而当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开始完全体现出来时,制度因子对资源利益的影响便不容小觑了。从全球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能源和气候为代表的国际资源利益制度一直备受各国关注,国际资源制度不仅会影响各国资源利益,更会影响到资源未来利益,国际制度的制定更表现为各国利益的博弈,因此,国际资源利益制定的约束力很难形成。20世纪90年代以来围绕气候进行的谈判形成了欧盟发展中国家和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在内的其他发达国家三大阵营。利益的巨大分歧使得国际资源利益制度谈判举步维艰,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就是最好的佐证。就二氧化碳排放来看,自1960年开始,二氧化碳排放量一直呈上升趋势,直至2010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达到33 615 389千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重大气象灾害比50年代多了5倍。因此,国际利益制度的缺失是未来子孙后代不可再生资源时间利益难以保障的关键所在。

从可再生资源的时间利益差异性来看,可再生资源利益将是子孙后代获取资源利益的主要路径。然而,这一路径需要制度来进行保障,一方面,制度因子需要引导人们消费可再生资源的理念,另一方面,制度因子应该对可再生资源技术进行保障。20世纪70年代以来,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思想就已经得到了关注。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发布了《世界保护战略:可持续发展的生命资源保护》,紧接着,次年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并于1987年做了《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在该报告中明确将“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作为核心,人们对不可再生资源利益的过度摄取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要保证子孙后代的利益,发展可再生资源势在必行。由图6.2我们可以看出可替代性能源和核能占能源使用总量的百分比已经有所提升,但是上升速度十分缓慢,这还需要制度因子予以激励。

从不可再生资源空间利益差异性来看,在已经汲取大量资源利益之后的发达国家试图将保护资源环境的任务转移给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需要吸收大量资源利益的发展中国家,这有失公允。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一般人口较为稠密,因而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总量比较上并不占优势,制度因子要起作用必须考虑人均量和历史消耗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一直强调发展中国家需要承担更多责任的发达国家在人均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上均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且由于自身国内环境制度的约束,其通过国际产业转移来享受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利益。它们在今天仍然享受着更多的资源利益。首先,从能源消耗来看(图6.5),2006年之前,美国、日本、法国和德国的人均能源消耗要明显大于中国、墨西哥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从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比较来看,高收入经合组织国家的人均消耗要远远高于低收入国家,甚至在2011年达到低收入国家能源消耗量的13倍之多。其次,从二氧化碳排放量来看(图6.6),1960—2011年,美国、日本、法国和德国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远远高于中国、墨西哥和印度,高收入水平经合组织国家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远远高于低收入国家,2011年高收入水平经合组织国家达到中等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3.3倍和40倍,不可再生资源利益相差甚大。最后,从国际产业转移视角来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资源约束不断增强,高能耗和高污染产业在发达国家中的生产成本不断增加,随着国际产业转移浪潮,发达国家不断将这些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根据赵贺(2001),日本和美国分别已将60%以上和39%以上的高污染或高能耗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8]然而,发展中国家不仅在此过程中承担着大量的能耗支出,随着资源与环境成本的增加,发展中国家还要受到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以中国为例,我国的能耗费用支出占GDP比重远超美国,每年大气污染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GDP的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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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5 人均能源消耗国际比较

图6.6 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国际比较

从可再生资源空间利益差异性来看,发达国家不仅享受着发展中国家的不可再生资源转移的利益,资源制度因子的高约束反而促使其开始享受可再生资源的利益。一方面,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化阶段,资源制度约束的严苛促使其产业结构实现了升级,另一方面,资源利益制度因子的作用使得其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制度的创新。发达国家的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程度远超发展中国家。由图6.2,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发达国家已经逐步开始享受可再生资源利益,而发展中国家若再不加大开发可再生资源技术力度,在不可再生资源耗竭之时,将受制于发达国家可再生资源的先进技术,在损失资源利益的同时丧失国际制度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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