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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正义建设的对策建议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还需要做到: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各级“一把手”的重要工作,提到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相同的高度,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融合推进,一体发展。

加强民族团结正义建设的对策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还需要做到:

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各级“一把手”的重要工作,提到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相同的高度,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融合推进,一体发展。适时组织民委委员单位、重点市州分管领导创建工作专题研讨班,建立创建示范区(单位)参观考察和互观互检的长效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创建工作专题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突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做好制定《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制定推进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创建工作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对接顶层设计,结合各自实际,分阶段、有步骤地层层推进、步步落实,扎实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能仅靠民委一家单打独斗、“体内循环”,需要与各地、各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广泛调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增强全社会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共同责任,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生活品质。

一是组织编写民族团结进步教材。加强民族团结教学资源建设,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推动编写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等教育培训通用特色教材。由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相关部门编写统一的民族团结校本教材,免费向中小学生发放。二是健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全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宣讲活动。三是提升互联网宣传能力。支持边远地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网上传播。

一是有效拓展创建主阵地。坚持抓基层、抓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社区(村)、机关、学校、企业、宗教场所等创建主阵地,并拓展到新社会组织、医院以及窗口服务单位,保证创建工作宽覆盖、广受益。二是推动纵深发展。要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协同创建。既要加快推进示范区(单位)建设,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先行先试;既要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创建,也要在散杂居地区、汉族群众中开展创建;既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要重在平时、抓好日常,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创建。三是面向基层群众。要搭建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重视在基层培育和选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育示范作用。特别是,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示范单位的名额分配,要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向一线的干部群众倾斜,激发各族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www.xing528.com)

一是加强创建成效评估。要以国家出台测评指标为契机,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教育基地测评指标,规范评审命名流程,争取到2020年,全省普遍推行新的测评办法和标准,评估结果作为命名表彰的重要依据,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建立民族关系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多层次的全省民族关系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民族关系监测预警机制,适时监测民族关系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对全省民族关系发展变化进行科学评估。三是提升创建考核权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党建、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

一是建立创建激励机制。建议省上出台政策,规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由命名机关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奖牌,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由省委省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予以物质奖励。二是建立创建竞争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示范单位及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开展复查考核,如果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问题,视实际情况撤销所授荣誉称号,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恢复其荣誉称号。三是建立创建跟踪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示范区(单位)和教育基地档案制度和数据库,通过数据资源加强跟踪反馈,加大创建成果的运用转化,加强已命名示范区(单位)的巩固提升,努力让创建成果充分普惠于民。

长远来说,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现阶段也是关系中国全局性的工作,更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福祉。所以,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还要与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为牵引,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要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力争到2020年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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