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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问题的解决方案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列举此次翻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例子,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此外,并无明示是卖方提出的要求,符合合同委婉礼貌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英文合同中的被动语态大多翻译为汉语中的主动语态,这是由汉英行文特点不同决定的。例1原文:This form is intended to deal with matters common to most transactions involving the sale of a condominium unit.译文:本协议旨在解决大多数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常见问题。

翻译问题的解决方案

1.英文合同中被动语态的基本模式

一般有施动者的被动句构造如下:受动者+be+过去分词+by+施动者。有施动者的目的一是为了明确利益和责任的归属,避免日后造成经济纠纷或逃避责任,此时,有了施动者,就明确了具体条款的责任人和受益人;二是在英语商务合同中带施动者的被动语态常常是为了强调施事者,引起读者的注意。如在笔者翻译房屋买卖合同时遇到的合同条款如下。案例1:The common charges imposed by the Condominium for the Unit are ¥550.00 per month.这里合同用by指出这个费用是由公寓楼收的而非卖方,强调了受益人和责任人不是常规上的卖方,目的在于引起读者的注意,限定了权责方是公寓楼。而且通过添加施动者,简单明了地传达给买方所需缴纳的费用的信息。为了更好地理解,笔者这里再举个例子进行说明。案例2:All instruments 5 purchase prices shall be drawn on or issued by a bank or trust company authorized to accept deposits in New York State.这里通过by明确了何种银行,何种信托公司才符合该合同交易的条件,避免了合同双方在以后金钱来往上有分歧,同时这里明确指出了交易货币须能在纽约州通行。这里虽为被动形式,按照中文惯例,定语位于名词之前,所以可将做后置定语的被动语态前置,翻译为“……的”字结构,即:“在……的银行或信托公司”。无施动者被动句是商务英语合同中最常用的被动语态的形式。据Jesperson统计,约有70%-80%的英语被动句中不体现施事者。(姜奕,2008:5)原因很简单,一是出于礼貌原则或是商务活动惯例,不愿、不必或不便透露动作的实施者;二是通过上下文可以很容易得知施动者是谁;三是施事者本身不明确,可能是法律规定也可能是政府;四是合同旨在突出是动作本身。通过列举此次翻译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例子,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例3:The property may not be purchased if title to the Unit is not conveyed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在这句话中,我们无须添加被谁买卖,无论谁提出的要求,只要具有合理性,买方需要做的就是遵守。此外,并无明示是卖方提出的要求,符合合同委婉礼貌的原则。案例4:If a copy is attached to this Contract, the copy of the Certificate of Occupancy covering the Unit is a true and correct copy.这里我们无须添加施动者,对合同最终效果都没有任何影响,合同所要突出的是该动作本身。这是合同中不言而喻,心知肚明的成文,这也就符合我们刚才所说的商务活动惯例。案例5:Any assessments then due and payable to the Condominium have been paid to the date of the Closing.在这句条款里,原合同并未提及交付款项或评估的动作发出者,因为通过上下文可以很容易推断出施动者是卖方,即卖方在交割日期前已经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案例6:Term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Seller’s right, title and interest.这里就无须指明施动者,因为施动者是不明确的,施动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相关法规,我们要做的就是遵循其规律,按规定执行合同。

2.英文合同中被动语态的翻译方法

和基础英语一样,英文合同中如果不必知道行为主体、不知道行为主体或想强调行为结果时,就会使用被动语态。英语多以无生命的名词作主语,而汉语多是以人为事情主体,这就造成翻译过程中被动语态的不同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翻译方法。通常情况下,英文合同中的被动语态大多翻译为汉语中的主动语态,这是由汉英行文特点不同决定的。当原句主语是无生命的名词或未体现施事者时,英语被动句转换为汉语主动句则是最常见的一种处理方法,但根据具体情况,也有不同的主动形式上的转换。合同英文中的某些被动语态,可在不改变原文主语的情况下,翻译时将被动语态改成主动语态。比如当英文原句动作的动词不带有明显的受动色彩,只是形式或逻辑承接上的需要时,可以考虑按照原文语序顺序翻译,保留原文的主语。但为了符合中文说法,我们有时需要加上“旨在”“需要”“能”“应”等符合汉语的表达。

例1

原文:This form is intended to deal with matters common to most transactions involving the sale of a condominium unit.译文:本协议旨在解决大多数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常见问题。解析:此句符合转换为汉语主动语态的三个条件,原句主语是协议本身无生命,且无引导词by等引导的行为主体,同时,这里的动词intended无受动意义,所以我们可以将原句主语仍译为主语,顺序翻译为主动句。此时,为了符合中文的行文特点,我们选择添加“旨在”一词进行逻辑过渡。

例2

原文:Real estate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on the same basis as provided in the Declaration.译文:房地产税款应根据“宣言”中的标准进行分摊。解析:这句里有两处被动语态,前者的主语依然没有生命,没有施动者,所以我们可以采取原文主语仍译为主语,适当添加“应”使其流畅,这样的结构我们可以概括为“受事者+应/能/需要+动词”的主动结构;而后者是个省略主语做后置定语的被动语态,我们可以添加适当词汇,比如“根据”或“按照”使其做前置定语。可以看出“根据”“按照”“进行”等中文词语形式上为主动,实际上表被动含义。有些被动句中如果给出明显的施动者,即有明显的由by等介词引导的动作主体时,我们可以直接将其提前作为译文主语;而对于有些被动句子中无明显的施动者,而做主语的又不是无生命的名词时,通过上下文可以推测出动作发出者的,我们也可以将隐藏的施动者做主语,译为汉语主动句。

例3

原文:Excluded from this sale are: (i)furniture and furnishings(other than as specifically provided in this Contract).译文:本次买卖不包括:(i)所有家具家居设备(本合同另有说明的除外)。解析:这句里,虽然没有明显的施动者,但通过观察发现做主语的是一个句子而非上述情况的无生命的名词,而且通过上下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动者就是该合同,因此,我们可以自行调换sale的位置并让其做主语,使整句转换为常规的有施动者的汉语主动句。

例4

原文:Zon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landmark, historic or wetlands designation which are not violated by the Unit and which are not violated by the Common Elements to the extent that access to or use of the Unit would be materially and adversely affected.译文:按照分区法律法规,房屋及房屋使用的共同要素不能侵犯地标性建筑历史建筑湿地景观,以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解析:这里有明显的由by引导的施动者,所以将该施动者提前做主语,而把原文的主语转换为宾语。通过比较译文“标志性建筑不被侵犯”而言,调整逻辑关系后的语序更符合中文行文和商务惯例。因此,原句中出现由by引导施动者的被动句时,可以优先考虑译为施动者做主语的主动句。Either the City or Country in which either(a)Sellers, attorney maintains an office or (b)the Unit is located.译文:财产清算:2017年1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在卖方律师的办公室或买方贷款机构或其律师办公室处完成第6段所述的最终文件的交付及购买价尾款的支付。但前提是该办事处位于(a)卖方律师常务办事处或(b)该房屋所在的城市或国家。解析:这里我们注意到原句的主语有两个部分,如果顺序翻译则整个句子失去了平衡也不符合中文的特点,同时我们看到了后面介词引导的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考虑将原句的时间状语做译文的主语,看是否可行,发现这样翻译避免了主语过长,同时时间信息置于句首比较醒目,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英语被动语态译为加泛指主语的汉语主动句的情况通常出现在it做形式主语的句子中。在英语行文中,有时为了平衡句子结构,为了避免头重脚轻,当真正主语过长时选择放在句子后面,此时由it做形式主语,这种情况在英文合同中也很多见。所谓的泛指主语通常指“人们、大家、有人”等,当然也有一些固定的表达方式

例5

原文:“It is suggested that”可译为“有人建议”,“It is believed that”译为“人们相信”等。在此次翻译文本中,由于涉及购房合约,it引导的被动语态并不多见,通过以上说明,想必大家也领悟到了类似被动语态的翻译技巧,故不过多赘述。It做形式主语的被动语态,例如“It is estimated that”译为“据估计”,“It must be remembered that”译为“必须牢记”等,或是其他无明显施动者的被动句子可以适当译为无主语的主动句。

例6

原文:Provisions should be added, altered or deleted to suit the circumstances of a particular transaction.译文:为适应一些特定的交易情形,可对备款进行增改或删除。解析:在某些表明观点、态度、要求、呼吁、号召等的被动结构中,都可用汉语无主句进行处理,此时原句主语通常译为宾语。(温建平,2014:43)这里是指特殊情况下,对条款处理办法的要求,所以考虑翻译为无主句,并且无须指出条款修改者是谁。另外如果英文原文是“受事者+动词”的结构,可考虑译为汉语中“动词+受事者”的无主句结构。

例7

原文:If fuel is separately stored only, the value of fuel stored with respect to the Unit at the price then charged by Seller’s supplier(as determined by a letter or certificate to be obtained by Seller from such supplier), including any sales taxes.译文:若单独储存燃料,则该房屋存储的燃料按照由卖方供应商收取的价格(根据卖方从该供应商处获得的信函或证明为凭据)为准,其中包含销售税。解析: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原句的if条件句中的被动语态是“受事者+动词”的结构,在译文中我们可以转换为“动词+受事者”的无主句结构,更符合中文合同的特点。

所谓带表语通常是指“受事者+是+施事者+动词+(的)”结构,也可看作表判断的主动句。

例8

原文:The law governing Powers of Attorney is contained in the New York General Obligations Law.Article 5, Title 15.译文:“纽约一般义务法”第5条第15款是关于代理授权法管理的记载。解析:这句话若按照原语序,则会出现“被记载于”的生硬说法,同时这里的被动语态的使用意义是突出强调代理人授权管理法的条例是第几条,根据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译文中也应突出强调此信息,因此放在最显眼的主语位置。“关于……的”做谓语动词的表语,所以整句译为带表语的汉语主动句。

例9

原文:In the event real estate taxes have not, as of the date of Closing, been separately assessed to the Unit, real estate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on the same basis as provided in the Declaration or By-Laws.译文:如果截止交割日期,房地产税尚未单独评估,那么房地产税款是需要按照“宣言”或附则中的标准进行分摊的。解析:实际上,在构成较为常规,即“受动者+动词+(施动者)+状语”的英文被动语态里,我们不妨就按照原文的语意顺序翻译为“是……的”结构,我们称这种句式为判断句。其意义是对特定情况下,相应处理办法或相应情况(包括事物性质,状态,过程等)的一种判断。本句原文出现了未单独进行评估的情况,这时,我们就可以考虑采用此类判断句的翻译方法,更显公正客观。在英语中,有些固定的动词词组中含有名词性动词,比如pay attention to, make use of,change for等,当这些名词作为英文原句的主语时,我们可以考虑将其与原句谓语一起翻译为汉语的谓语,此时整句译文可以没有主语。

例10

原文:Care should be taken all the time to prevent these furniture from dust or wetness.译文:要注意一直保护这些家具,避免落灰,避免受潮。解析:这里出现了典型的动词短语take care,因此我们可以将其主语和谓语合并翻译为谓语动词,又因没有指名施动者,所以可译为没有主语的祈使句

例11(www.xing528.com)

原文:No representation is made that this form of contract complies with Section 5-702 of the General Obligations Law (“Plain language Law”)译文:不保证此合同形式符合《一般义务法》(《通俗语言法》)第5部分第702节的内容。解析:这里我们将主语representation与谓语made合并翻译为译文中的谓语,因为这两个词在英文中是以词组或是固定形式使用的,因此翻译时,我们不必将其拆开来译,那样反倒显得生硬,有翻译腔的嫌疑。这里仅举这两个例子供大家理解主谓合译的翻译方法。

从翻译的角度来看,英汉两种语言在文化背景、形态结构和表现手段上均存在巨大差异,在翻译过程中,能够直接进行对等转换的现象实不多见。(温建平,2014:17)但的确存在某些句子能直接从英语的被动语态翻译为汉语的被动语态的情况,主要是为了突出强调某一信息,此时需要借用中文的一些特殊词语或句式,如“被”“遭受、受到、挨、获得、遭到”“由、归”“为……所”“把/将/用/拿/靠”“用来/拿来”“予以、加以”等。但汉语被动式中因用字不同,语气也有差异:有些多书卷气,如“被”,有些偏口语化,如“让”“叫”等;而有的偏积极意义,如“受”,有的偏消极意义,如“挨”“遭”。因此根据语境不同,选词不同。汉语中最常见的体现被动语态的词语就是“被”字,由于汉语很少使用被动语态,尤其是这种带明显被字表达的被动态,所以被翻译为这种结构的句子通常是想突出强调某个部分。此外,被强调的结果通常是比较令人不愉快,但又必须引起重视的。

例12

原文:Only the unpaid installments which are then due shall be considered due and are to be paid by Seller at the Closing.译文:只有应付的未付分期付款将被视为应当支付,并应由卖家在交割时进行支付。解析:这里句首用了 only,可知全句旨在强调only引导的情况下的后果,此时,为了达到原文突出强调的效果,可译为汉语被动句,通过使用“被”字短语突出强调了是哪个部分被视为应当支付款项,可以使读者快速明确句子主要信息,避免了日后的主体纠纷。

例13

原文:Upon the making of such refund and payment, this Contract shall be deemed canceled and of no further force or effect and neither party shall have any farther rights against, or obligation or liabilities to, the other by reason of this contract.译文:在退款或付款后,本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并不再具有进一步的法律效力,因此任何一方均不得因本合同对另一方的权利、义务或责任做出限制。解析:同样,此句句首给出了语境,后果是合同作废失去法律约束力,是消极的后果,优先考虑译为“被”引导的被动句;同时通过“被”突出强调了何时才取消合同这一主要信息,使读者一目了然。相比上述表被动的虚词,此类的意义较为消极,通常指遭受不好(惩罚、灾害等)的事情,消极程度较“被”更高。由于“挨”是较为口语化的书法,很少出现在合同这种正式文体中,故这里不再举例,仅简单介绍。

例14

原文:Escrowee shall not be liable to either party for any act or omission on its part unless taken or treated in bad faith or in willful disregard of this Contract.译文:除非遭受恶意欺瞒或故意无视本合同,否则委托人对任何一方行为的疏忽概不负责。解析:这里bad faith与will disregard在合同执行中均为情节比较严重的过错,所以,根据奈达功能对等理论,为了对等地传达这种消极的效果,我们选取程度较高的“遭受”而非“被”字结构。汉语除了用“被”直接表被动外,更多的是用具有被动含义的虚词表达。这里将“予以、加以、获、受”分为一类,原因是这类词通常引导比较积极、令人愉快的结果。

例15

原文:Which is authorized to do business in New York State.译文:予以授权在纽约州开展业务。解析:这里authorized表示给予权利,是比较令人愉快的结果,考虑译为“予以授权”。同时可以不改变原句的主语和谓语,只需在动词前面加“加以”“予以”“用以”“通过”等表被动的字眼。

例15

原文:My Agent(s) shall be entitled to reasonable compensation for services rendered.译文:我方代理人有权对所提供的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解析:这里得到补偿是令人愉快的事,汉语固定表达是“获得补偿”,所以采用“获”字结构,译为“获得合理补偿”。

例16

原文:This POWER OF ATTORNEY shall not be affected by my subsequent incapacity unless I have stated otherwise below, under“Modifications”.译文:除非我在下文“修改”条款中另有说明,否则本授权书不受我后来行为能力丧失的影响。解析:这里直白翻译是身体欠安时,授权书也不被影响,后果积极。通过比较,“被”略生硬“受”更符合中文习惯。所以翻译英语被动语态时,应打破常规用“被”的固有思想,采用更合中文行文特点的词语加以翻译。这里将这几个归为一类,原因在于,该类词的使用通常是对客观或既定事实的陈述,主观色彩较少,具有客观公正性。

例17

原文:The preparation of the Statutory Gifts Rider should be supervised by a lawyer.译文:法定赠品附文的准备工作应由律师监督。解析:因为由谁监督是法律或政府规定好的,这里我们做客观陈述时,选取客观性最强的这类表被动的虚词最合适,这里我们使用的是“由”字结构最贴切中文行文。

例18

原文: All of which included property and fixtures are represented to be owned by Seller.译文:包含的财产和固定装置均归卖方一人所有。解析:这里归卖方所有不是卖方自己的主观意愿能左右的,而是法律的成文规定,这样在以后的合同执行中,该物品财产受到损害或是非法占有,都会有据可循。所以,该句只是对常理的陈述,无辩驳余地,选取客观性强的这类词,更符合中文特点。相比之下,“被……所有”稍显生硬不自然,有翻译腔的嫌疑。

例19

原文:This Contract made as of December, 2016 between 325AA LLC and LIUXIAOHUA.译文:本合同订立于2016年12月,合同双方分别是325责任有限公司与刘晓华女士。解析:这里合同制定日期也是既定的事实,不随外在因素改变。用“于”显得比较客观公正,符合合同文本严谨的风格。

例20

原文: 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ies between the terms of this Second Rider and the terms of the printed form or the terms of the first rider, the terms of this Second Rider shall be deemed to control and govern.译文:若第二附文条款与印刷表格或第一附文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第二附文为准。解析:这里我们采用“以……为”来处理该句的被动语态,在于其不带主观色彩,只是叙述该情况下的合理处理办法,符合该类虚词对既定事实和客观情况的描述的用法。

例21

原文:Before the Closing of contract, the risk of loss or damage to the Unit or the personal property included in this sale, by fire or other casualty, unless the property possessed by Purchaser, is assumed by Seller.译文:合同终止之前,本次交易中包含的物品和个人财产,因火灾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害风险由卖家承担,除非物品和个人财产所属权为买家所有。解析:这里买家既定的财产是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是客观事实,因为处理为汉语中“为……所”结构,彰显合同的公正严谨性。

本章以奈达的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为指导,首先对本次翻译的主要方向及任务有大致的了解,通过大量的合同本文翻译实践,发现了很多比较常见的被动语态的翻译难点并加以研读,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总结了一些可行的翻译策略并应用于本次翻译实践中,颇有成效,并积累了一定的心得,在这里与合同翻译者共勉。笔者通过研究合同本文中最为常见的被动语态的翻译,掌握了一定的翻译规律和技巧。宋德文认为被动语态更为正式,结构紧凑,连贯流畅,便于承前继后。学者郑静也指出,商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在国内与国际贸易活动中,不论在哪个行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要严格遵守规范的合同写作及翻译方法。同时,这种正式文本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在所有的应用文体中,合同文本是正式程度最高的契约文体,因此译者必须抱着严谨务实的态度进行规范的翻译,除了做到准确完整、行文通顺,还必须兼顾符合合同的文体特点。比如:在有明显的施动者时,应优先考虑将其作为译文主语;若无明显的施动者时,可以考虑译为无主句或是汉语中带虚词的被动结构句。尤其是对涉外商务活动人员来说,礼貌得体的表达常常需要借助被动语态的使用。被动语态不仅可以体现礼貌,它也暗藏着商务活动的动机和目的。汉语中被动语态常常靠“被”“遭受”等语气虚词,英语合同中,被动语态的形式多种多样:常常无施动者,也可用it做形式主语,也可单独做状语或后置定语等。简言之,被动语态在商务活动中有突出主题,强调施事的作用。本着这样的原则,在翻译英文商务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英汉两种语言在强调施事上的不同表达方式,灵活转换。当然,对于被动语态在商务合同中的应用,各学者看法不一,比如李克兴认为应减少被动语态的使用,因为被动句通常省去了行为者,容易使语意模糊,其次被动语态容易错误地强调信息。他认为表达主题的句子由主动语态的主谓宾句式构成是最简明、经济、有效的。因此,对于被动语态在商务合同中的使用和翻译还待进一步考量和探究,笔者在此只总结一二,其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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