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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滞后期的抑制效应成因分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研发投入、产出两方面考虑,本章认为政府补贴对物联网上市公司研发活动在当期有促进作用,但在滞后期却产生阻碍作用。这与政府补贴对物联网上市公司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是相吻合的。物联网上市公司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对企业的成长至关重要,但政府补贴对研发活动在滞后期却呈抑制效应,对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产生不利影响,这应高度重视,并亟待采取措施,扬利抑弊。

政府补贴滞后期的抑制效应成因分析

其一,从长期来讲,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主要依赖于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又取决于研发投入的多寡、研发效率的高低。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我国物联网产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关键在于能否掌握产业链上的核心技术。与传统产业不同,共性技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至关重要,是突破核心技术的基础和关键所在。但是,共性技术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研发投入高,风险大,单独一个企业很难承担研发失败的风险;二是技术具有较高的外部性,容易溢出,导致企业缺乏动力;三是处于竞争前阶段,具有研究成果到实现产业化时间较长,不确定性较大等特点(马晓楠,耿殿贺,2014)。一方面,尽管政府重点支持的物联网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已经启动,但尚不完善(李晓钟等,2014);另一方面,在现代“两权分离”体制下,管理者需要在短时间内提高企业业绩以获得股东们的认可,故较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模仿,而对发明等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由于成本高、风险大、周期长而不够重视。

其二,由于申请获得的补助具有较低的资金成本,且申请后对企业的监管不严或者惩罚措施力度不强,故部分企业会使用政府补助替代自有资金进行研发,出现企业自有研发资金减少的情况,产生“挤出效应”。Wallsten S J(2000)实证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R&D投入具有替代效应。即使一些企业的政府研发补贴没有产生“挤出效应”,但由于缺少物联网领域人力资本等要素投入,研究队伍薄弱,企业的研发效率较低。

其三,当补贴收入很高时,企业可能更有兴趣进行“寻补贴”投资,使得原本用于研发的资源被转而用于申请补贴,而不是将资源用于提高生产率(Gwartney J et al.,1998)。由于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给予企业的补贴不仅面临着事后的道德风险,更为普遍地存在着企业在申请补贴时的事前逆向选择问题。在政策制定者信号甄别机制缺失或失效的情况下,企业所释放的虚假信号很可能达到欺骗政策制定者的目的,从而严重削弱政府补贴的激励效应,尤其是R&D补贴(安同良等,2009)。由于政府补贴“僧多粥少”以及申报过程中的腐败和寻租行为的存在,企业申请成本较高,且政府对成功申请获得补贴的企业的后续监管缺乏,追求短期绩效的管理者为了弥补前期的申请成本,往往会将补贴挪作他用,如利用补助资金开发短期见效的项目进行牟利,致使政府的研发补贴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鉴于研发活动对企业生产效率影响的重要性,本章从研发投入及研发产出两方面对政府补贴的效应进行进一步分析,模型如方程式(13-3)和(13-4)所示。

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影响的模型借鉴了郭晓丹等(2011)的研究成果,由于企业关于研发投入的决策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一段时期内企业家力图保持决策的连贯性,故企业上一期的研发支出往往会影响到当期的研发投入,如方程式(13-3)所示。

上式中,YFTRi,t表示第i家第t年物联网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用上市公司年报中研发支出项衡量。ε和τ分别表示由不同的时间效应、个体效应所造成的偏差,g、h表示待估参数;其他符号含义同上。在该模型中,解释变量中包含了被解释变量的滞后项,如若采用一般方法估计会出现有偏性和非一致性,故采用广义矩估计(GMM)方法,所得结果如表13-6所示。

表13-6 政府补贴对研发投入影响的GMM结果

(www.xing528.com)

注:***代表在1%水平上显著。

政府补贴对研发产出影响的模型如方程式(13-4)所示。

上式中,YFCCi,t表示第i家第t年物联网上市公司的研发产出,用各家物联网上市公司当年所获授权专利总数(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衡量,数据来源于CNIPR中外专利数据库;BTi,t仍然表示第i家第t年物联网上市公司的政府补贴,用利润表下“政府补助”原值衡量;ZCi,t表示第i家第t年物联网上市公司的资产,用资产负债表中年均总资产衡量;FZi,t表示第i家第t年物联网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用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衡量;e、f表示待估参数;其他字母含义同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变量间单位不统一,故代入方程式(13-4)中计算的数据是各变量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值。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13-7所示。

表13-7 政府补贴对研发产出影响的回归结果

注:******代表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由表13-6可知,各家物联网上市公司的当期研发投入大小主要取决于上一期投入额,而与政府补贴的关系不显著,这意味着政府发放补贴虽然是有明确导向的,但企业在实际运营中不一定能够按政府的要求将资金投入到物联网产业的技术研发中。由表13-7可知,政府补贴对于当期的研发产出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在滞后一期时则会产生不利影响。综合研发投入、产出两方面考虑,本章认为政府补贴对物联网上市公司研发活动在当期有促进作用,但在滞后期却产生阻碍作用。这与政府补贴对物联网上市公司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是相吻合的。物联网上市公司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对企业的成长至关重要,但政府补贴对研发活动在滞后期却呈抑制效应,对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产生不利影响,这应高度重视,并亟待采取措施,扬利抑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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