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代科技咨询体系保障我国科技战略

现代科技咨询体系保障我国科技战略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科技治理理念,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从顶层设计、组织建设、人才队伍、方法优化、立法保障五方面加强科技咨询体系建设,为我国科技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保驾护航。

现代科技咨询体系保障我国科技战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治理理念,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从顶层设计、组织建设、人才队伍、方法优化、立法保障五方面加强科技咨询体系建设,为我国科技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保驾护航。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尽快组建统筹全局的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面向新科技革命设立专业领域咨询委员会(如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从综合性、专业性两个层面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的战略研究,从而提高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科学性。

第二,加强对科技咨询体系的规划布局和统筹优化。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中国科协等官方科技智库对政府科技决策的核心支撑作用;加大对非官方科技智库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第三方独立视角的辅助支持功能。

第三,完善科技咨询专业人才体系。构建科技咨询院士专家库,发挥战略性科学家的引领作用;打通政产学研人才流动管道,支持离退休高级官员运用“旋转门”机制;部分高校试点开设科技咨询博士生研究方向,完善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科技咨询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速度;加大对学科交叉、冷门领域的长期经费支持,稳定人才队伍。

第四,优化科技咨询方法体系。建立专家意见甄别机制,既尊重听取科学共同体的专业意见,也应避免少数科学家的不当意见被最高决策层采纳;加强科技咨询服务的证据化,运用大数据、长周期调查等方法提高科技咨询报告的前瞻性、战略性、精准性;以我为主,兼顾开放,通过国际交流碰撞新思想,传播中国新理念。

第五,深化科技咨询的法制化保障。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咨询机构的法定授权、法定责任、功能定位、组织管理,针对机构独立性、数据采集与保护、社会调查与试验、科技报告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等予以立法规制和保障,构建中国特色的新型科技咨询法制保障体系。(www.xing528.com)

【注释】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研究》(18VSJ059)阶段性研究成果。

[2]原文发表于《社会科学报》2019年3月28日第3版。

[3]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4]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