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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信贷服务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做法。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日趋淡化,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开始出现,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汽车消费信贷服务的发展趋势

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历史来看,历史上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是1919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设立的通用汽车票据承兑总公司。1930年,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推出了针对本公司生产的“甲壳虫”汽车的购车储蓄计划,向“甲壳虫”的未来消费者募集资金。此举是汽车金融服务向社会融资的先例,为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开辟了新的道路。

1.国际汽车金融的发展

由于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政府对发起设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和资金来源没有太多的限制,因此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投资主体比较广泛。根据参与投资的主体进行分类,汽车金融公司设立的方式包括3种:

(1)由汽车制造商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目前全球最大的三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都由汽车制造商单独设立。此类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除了承担促销母公司产品的重任外,还承销其他汽车制造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

(2)由大的银行保险公司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这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被称为“大银行财团附属型”。以上两种“附属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根据与被附属母公司的关系紧密程度,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内部附属”和“外部附属”两种类型。“内部附属”指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在所依附的母公司内部存在和运行,与母公司的关系较为紧密,受母公司的影响程度较大。“外部附属”指与母公司的关系有相对的独立性,不但拥有独立法人资格,而且在业务上独立运作。如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

(3)以股份制形式为主的独立型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这种公司规模一般较小,股东来源较广泛。在美国,绝大部分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都是以这种方式存在的。这种公司在提供金融服务的汽车品种品牌上没有完全固定,相对比较灵活。

国际汽车金融服务不仅覆盖了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而且延伸到汽车消费等相关领域。从金融服务的方式看,除了信贷业务外,还包括融资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以及信用卡、担保、汽车应收账款保理、汽车应收账款证券化等汽车消费过程中的金融服务。

在汽车金融市场中,从资金的提供方来看,中国主要资金提供方为商业银行,占比约为39%,其次为汽车金融公司和信用卡透支,占比分别为29%和28%,信用卡透支本质上也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中国汽车金融主体结构还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官方机构。而在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汽车消费信贷资金来源主要为第三方信用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和信贷联盟提供了60%以上的信贷资金。图8-1为我国与美国汽车金融市场资金结构对比。

图8-1 我国与美国汽车金融市场资金结构对比

(a)中国汽车金融主体结构;(b)美国汽车金融主体结构

2.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

国内汽车金融消费市场以商业银行为主导,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特征,具体可划分为起始阶段、发展阶段、竞争阶段和有序竞争阶段。

1)起始阶段(1995年—1998年9月)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起步较晚。当1995年美国福特汽车财务公司派专人来我国进行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时,我国才刚刚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理论上的探讨和业务上的初步实践。这一阶段,恰逢国内汽车消费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些汽车生产厂商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和规模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由于缺少相应的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我国汽车金融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以致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这一阶段一直延续到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为止,其主要特点为:(www.xing528.com)

(1)汽车生产厂商是这一时期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

(2)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消费信贷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

(3)汽车消费信贷的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对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意义、作用及风险水平尚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

2)发展阶段(1998年10月—2002年年末)

中国人民银行继1998年9月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后,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面对日益增长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需求,保险公司出于扩大自身市场份额的考虑,适时推出了汽车消费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服务。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方合作的模式成为推动汽车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流做法。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为:

(1)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大幅提高,由1999年的1%左右,迅速升至2002年的15%。

(2)汽车消费信贷主体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

(3)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达到巅峰,甚至一些地区汽车消费信贷能否开展都取决于保险公司是否参与。

3)竞争阶段(2002年年末—2003年上半年)

从2002年年末开始,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开始进入竞争阶段,其最明显的表现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已经由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上升为银行之间的竞争,各商业银行开始重新划分市场份额。银行的经营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由过去片面强调资金的绝对安全,转变为追求基于总体规模效益之下的相对资金安全。一些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起步较晚的银行,迫于竞争压力,不得已采取“直客模式”另辟蹊径。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

(1)银行“直客模式”与“间客模式”并存。

(2)银行不断降低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年限,放宽贷款条件、范围。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下降,风险控制环节趋于弱化,潜在风险不断积聚。

(3)汽车消费信贷占整个汽车消费总量的比例继续攀升,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上半年的20%左右。

(4)保险公司在整个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作用日趋淡化,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开始出现,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4)有序竞争阶段(2003年下半年至今)

长期以来积聚的信贷风险在一些地区已表现出集中爆发的态势,纵观整个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正在逐步由竞争阶段向有序竞争阶段发展,衡量标准为:

(1)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实现专业经营,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已成为整个市场发展的主导者和各方面资源的整合者及风险控制的主要力量。银行成为上游资金提供者,汽车经销商和汽车生产厂商成为汽车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

(2)产业趋于成熟,平均年增长率稳定为5%~8%。

(3)产品设计更具有市场适应,风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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