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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论规模经济:协作与分工理论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考察了在简单协作条件下所存在的规模经济效应,提出了关于协作的理论,它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二个内容。可见,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规模不经济”的概念,但是,他通过分析管理与生产规模的关系,实际上揭示出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管理的限制这一规律。马克思对分工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指出:“一方面,它以

马克思论规模经济:协作与分工理论

如前所述,即使是生产方式完全保持不变,单纯由于同一资本雇佣的劳动力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也会使货币转化为资本,单纯的货币所有者转化为真正的资本家。“起初只是量的区别”,“不过,在一定限度内还是会发生变化”。马克思考察了在简单协作条件下所存在的规模经济效应,提出了关于协作的理论,它构成了马克思关于生产规模、资本规模和企业规模理论的第二个内容。

马克思系统分析了建立在一定生产规模基础上的简单协作比分散的个体生产所具有的多方面的优越性:①协作可以抵消各个劳动者在劳动能力上的差别,为资本家提供社会平均的劳动力。②即使劳动力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这主要是指劳动过程中共同消费的生产资料会由于规模生产而得到相对节约。③基于一定规模的协作劳动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不同于劳动的自然生产力的新的生产力,即直接由结合劳动本身所形成的集体力,这种集体力与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有本质的区别,它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④许多人在一起协作劳动,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⑤许多人一起协作劳动即使没有分工,他们的个人劳动也可以作为总劳动的一部分,代表劳动过程本身的不同阶段,从而使劳动对象更快地通过这些阶段。⑥在一些生产部门存在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个时期内必须达到一定的劳动效果,在这种紧急时期,能否投入足够规模的劳动力,对生产的整体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⑦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有些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对象本身就存在广泛的空间联系,因此,它必须通过协作劳动来进行;另一方面,协作也可以(与生产规模相比而言)缩小生产的空间范围,从而会由于劳动者的集结、不同劳动过程的靠拢和生产资料的积聚而节约非生产的费用。

马克思把采用规模生产进行协作劳动而产生的全部效果,都概括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这种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是发生在资本家的生产过程中的,因此,尽管它是“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但是它仍然属于资本家,而且“不费资本分文”,因为资本总是只对独立的雇佣劳动者个人支付劳动力价格。

既然采用规模生产具有诸多优越性,那么这种生产的规模和协作的规模是由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协作工人人数或协作的规模,首先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支付多大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力,也就是取决于每一个资本家在多大规模上拥有供许多工人用的生活资料。”当然,仅有可变资本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与可变资本相配套的不变资本,因此,“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3]。总之,单个资本家所拥有的资本量决定了雇佣工人进行协作劳动的规模。

但是,要使协作的规模效益得到发挥,是需要一定条件的,这就是管理。马克思从劳动二重性出发,分析了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二重性所决定的管理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管理是一种由劳动过程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并且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另一方面,它又是由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抗关系所决定的、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

随着协作劳动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的范围和职能也必然随之扩大和增加,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调节的必要性也增加了;另一方面,伴随生产的扩大,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也不断加深,从而资本为压制工人的反抗所施加的压力也必然增加。这就是说,生产规模越大,管理、调节和监督的范围越大,职能越多,难度也就越大。这样,管理就日益发展成为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成为社会化生产本身所必需的一种职能,成为资本在市场竞争中能否制胜的关键

可见,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规模不经济”的概念,但是,他通过分析管理与生产规模的关系,实际上揭示出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管理的限制这一规律。按照马克思的分析逻辑,我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结论:生产规模扩大的界限也就是管理的有限边界,只有在这个边界以内,生产规模的扩大才表现为规模经济递增;反之,超出这个边界,就会出现规模经济递减,从而出现“规模不经济”。因此,生产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不是不受任何条件的制约。如果说资本主义管理在其产生根源和职能上都具有二重性的话,那么,管理对于生产规模的制约也是二重的:一方面单是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就需要管理,同时生产规模的扩大又会给管理、调节增加难度,反过来又会使生产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另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资本家不仅脱离体力劳动,而且也越来越脱离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把这些职能交由经理和监工来完成,这样,资本家就越来越远离生产过程,对经理和监工的管理代替了对生产过程的直接管理。

总之,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成为制约生产规模扩大的重要因素,尽管在不同的生产部门这种制约作用会由于生产的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种管理的制约作用来源于生产规模的扩大本身。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辩证法,生产规模的扩大具有许多经济上的优越性,但生产规模的扩大又给自己规定了一定的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单是由于管理的失败就会使整个协作劳动的优越性丧失殆尽。

简单协作虽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但是它“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殊发展时代的固定的特殊形式”。协作不仅存在于古代、中世纪,而且在资本主义那些大规模运用资本而分工或机器还不起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始终是占统治的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协作的“典型形态”,并不是简单协作,而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它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期居统治地位。很显然,“分工条件下的协作”与“简单协作”的区别不在于协作,而在于分工。马克思对分工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虽然马克思并不是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角度来论述分工问题,但是,他的分工理论中却包含着关于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分析了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指出:“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和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它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不管工场手工业的出发点如何不同,“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4]。即存在劳动分工和协作关系的生产组织。

我们可以看到,工场手工业的形成本身就是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的过程,因为不管它是由哪一种方式产生,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不同的独立手工业者的“结合”和“协作”。因而,工场手工业的规模无疑比独立手工业要大得多。马克思不仅分析了采用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如何产生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也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劳动分工对于工人阶级的影响。

对于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马克思从协作的一般性质和分工的特点两个不同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一方面,马克思把工场手工业在生产效率方面的优越性仍然归结为“协作的一般性质”即单纯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进一步分析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①在分工条件下,每一个工人终生从事某种简单操作,从而成为“局部工人”,他花在这一种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②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不同的阶段过程由时间上的顺序进行变成了空间上的并存,在这里形成了与独立手工业中甚至简单协作中完全不同的连续性、划一性、规则性、秩序性,特别是劳动强度。在这里每一个局部工人必须在一定劳动时间内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成了生产过程本身的技术规律。③在局部劳动独立化为一个人的专门职能之后,局部的方法也就完善起来。“经常重复做同一种有限的动作,并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有限的动作上,就能够从经验中学会消耗最少力量达到预期的效果。”[5]在任何依靠人的身体器官运动所从事的活动中,经验的积累都是通过大量的动作反复来实现的。因此,在分工条件下局部工人终生从事某种固定操作,同样有助于操作经验的积累,有助于劳动方法的完善和劳动效率的提高。但是,劳动者之间的固定分工对于劳动效率的影响是二重的:一方面它提高了每一个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从而使生产的总体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不断从事单调的劳动,会妨碍精力的集中和焕发,因为精力是在活动本身的交换中得到恢复和刺激的”[6]。在劳动分工中,“局部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他的片面性甚至缺陷就成了他的优点”。因此,资本从分工中所获得的规模效益是以工人的全面发展的牺牲为代价的。而工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劳动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劳动生产力得到彻底解放的前提。奴隶般地屈从于劳动分工需要,使劳动对于工人来说表现为“外在的东西”“被迫的劳动”,从而使工人的劳动缺乏自觉性和创造性,结果使劳动效率受到很大的制约。不仅如此,分工和专业化使工人的劳动变成简单劳动,从而使劳动力发生“相对贬值”。因此,“消灭旧分工”就成为劳动者全面发展、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全面发挥的根本途径。[7]④在工场手工业中,由于总是好几代工人同时在一起干活和共同劳动,因此,便于技术上的诀窍得到传播、巩固、积累和流传,这同样有利于从总体上相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效果。⑤在工场手工业中,劳动工具因劳动分工而发生了分化和专门化,前者使同类的工具获得了适合于每种特殊用途的特殊的固定形式,后者使每种这样特殊的工具只有在专门的局部工人的手中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劳动工具的简化、改进和多样化,适应了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而且直接为机器的发明提供了物质条件,因为机器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结合而成的。

马克思在对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进行分析时,揭示了工场手工业生产规模扩大的一种规律性:“如果各个不同的局部工人小组之间最合适的比例数,已由经验为一定的生产规模确定起来,那么,只有使每个特殊工人小组按倍数增加,才能扩大这个生产规模”[8]。马克思以英国制瓶手工工场为例进行了具体说明,并且指出了这种生产规模扩大中所存在的两种规模效率。一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劳动和管理,因为不管规模大小,某些工作都可以由同一些人来做;二是可以使不同的“劳动小组”共享某些生产资料,从而使之得到“更经济的利用”。

马克思已经注意到工场手工业中存在的生产一体化现象,即不同的工场手工业结合为更大的工场手工业,他以英国的大玻璃工场自己制造坩埚和制造燧石玻璃的工场同磨玻璃业、铸铜业的结合为例,分别说明了“向上一体化”和“向下一体化”。马克思认为“结合的工场手工业虽有某些优点,但它不能在自己的基础上达到真正的技术上的统一,这种统一只有在工场手工业转化为机器生产时才能产生”[9]。马克思对工场手工业的结合所具有的某些优点并没有进行更具体的分析,但却明确指出了这种结合所缺乏的“技术上的统一性”,这实际上已经揭示了生产的一体化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必然受到技术限制的客观规律。当然,正如本文的分析所表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是决定生产规模的基础,但它并非生产规模和企业规模扩大的唯一制约因素。(www.xing528.com)

在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关于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相互关系的内容。只要我们把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同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有关理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当代意义。[10]在这里,我们同样主要是从生产规模、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的角度阐释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把分工分成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两种形式。他认为社会分工也有二重起源,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就是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产生。

马克思并没有直接用社会分工或商品交换(市场关系)来说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产生,而只是把商品交换和社会分工理解为工场手工业分工的前提条件。他指出:因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前提,所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求社会内部的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发展程度。

这就是说,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并不能单纯从市场关系(社会分工)的一体化得到说明,而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历史规定性中得到解释。马克思认为:“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方式的独特创造。”[11]

那么,为什么只能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规定性才能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呢?这是因为,如前所述,工场手工业是从简单协作发展而来的,因此,说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产生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资本主义简单协作是怎样产生的,二是在简单协作的基础上又怎样产生了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对于这两个问题,马克思都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属性这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的。

所以,与西方经济学不同,马克思不是把企业的特殊社会经济关系这个核心内容抽象掉,单纯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去说明企业及其内部分工的产生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理论说明不仅更加科学,而且更加符合历史实际。

既然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会不断发展成社会分工,那么,是否会出现社会分工最终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从而使工场或企业变成一种没有结构的原子型单位的结局呢?马克思的分析否认了这种可能性。

马克思通过比较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的“程度上的”和“本质的”区别,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说明了为什么社会分工不可能完全取代工场内部分工;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说工场内部分工分化或分离为社会分工的过程,也就是企业规模变小的过程;那么,工场内部分工的存在及其规模也就决定了企业本身的规模。因此,对工场内部分工存在的说明,也就是对企业最小规模的说明。

从生产的组织性、计划性来说,基于社会分工的社会生产和市场经济同基于工场内部分工的企业生产相比而言,它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使社会生产本身所需的平衡经常遭到破坏,并且市场竞争使人与人之间“发生正如在动植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因此,基于社会分工的市场经济既不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不能促进所有人的福利的共同增进。而工场内部的分工虽然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剥削为基础,以工人的个人劳动力受到“侵袭”并成为“畸形物”为代价,但它毕竟是一种计划生产,从这一点来说,它具有社会分工所缺乏的相对优越性,因而也就不可能完全被社会分工所替代。

总之,马克思是从“生产的组织性”和“计划性”的角度来比较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并从这一层面实际说明了为什么企业不可能完全被市场所取代的原因。应该说,马克思的分析是极为客观而深刻的,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百多年以后西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关于企业和市场的关系的理论分析,不过是重新“发现”早就被马克思所揭示过的东西而已。

同时我们还要指出,马克思绝没有对工场分工即资本主义企业的结构持绝对肯定的态度。整部《资本论》都是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而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分析批判则是《资本论》的重点和第1卷的主题,因此,工场内部分工由于生产的组织性而不能被社会分工完全取代的结论,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以内才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社会分工)连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企业制度为基础)都将最终被未来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取代。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包括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又是绝对不同的。

如果把马克思对社会分工和工场分工的关系的分析看作是关系市场与企业的关系的理论,那么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分析不仅具有无可争辩的现代意义,而且具有深刻的前瞻价值。同时,我们完全有理由把这一部分理论看作马克思关于企业规模发展规律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为我们理解当代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生产集中化和分散化并存的现象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马克思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如何导致生产效率的提高,揭示了企业内部分工发展、生产集中化从而企业规模扩大的深刻原因,并且通过分析工场内部分工向社会分工转化的过程,揭示了社会分工和市场关系不断发展,从而生产分散化和小型化的趋势。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中,包含着生产和企业的规模效益同生产和企业分散化和小型化趋势同时并存的辩证论题,从而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当代发达国家市场结构和组织的发展规律,提供了重要的理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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