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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策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部地区要大力宣传国家规模经营的方针政策、规模经营的方法措施以及规模效益和规模优势。要在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实现规模效益。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加强政府管理,有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策

上述问题在西部地区西北干旱地区具有普遍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在坚持家庭经营为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土地流转步伐,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新路子,不断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规模效益。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典型示范。解决“观念怎么转变”的问题。一方面是群众观念的转变。西部地区要大力宣传国家规模经营的方针政策、规模经营的方法措施以及规模效益和规模优势。要让农民明白,单家独户、自给自足的自然农业从长远看已经没有增收空间,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来种地。土地流转不仅不会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关系,而且可以产生规模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是政府观念的转变。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引导、扶持。要在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实现规模效益。

(2)提升新型主体,培育职业农民。解决“主体如何培育”的问题。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承包农户是基础,种养大户是过渡,家庭农场是骨干,农民合作社是中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引领。西部地区要根据其不同地位和作用,有步骤有侧重地不断培育提升。财政、农业、畜牧等涉农部门要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项目,优先扶持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防止财政性资金项目直接安排给流转土地后的业主项目,其产生的新增效益由业主独享而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分享;防止用财政性资金扶持对农民没有带动作用的业主,形成对邻近同产业农民的不平等竞争。可以考虑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信贷财政贴息贷款对象。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奖励补贴。鼓励村级集体组织、未就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休人员等组织和个人创办或领办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发展现代农业。

(3)推进易地搬迁,拓宽就业空间。解决“人到哪里去”的问题。一方面是农民到哪里去,也就是人如何居住的问题。易地搬迁是一条让贫困群众走出山区、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有效捷径,也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客观需要。建议欠发达地区易地搬迁按照“城镇村结合、跨区域搬迁”的思路全面推进。在范围上,要打破原有行政区域划分,跨村跨乡镇跨区域搬迁。在方式上,要以中心村、乡镇、城市为中心设置安置点,采用“有土安置”“产业带动”“无土安置”等模式积极推进。“有土安置”就是以中心村或中心区域为主的安置点,要以小规模为主,重点解决深山区向浅山区搬迁群众,主要依靠大量土地退耕还林发展多种经营;“产业带动”就是以乡镇或集镇为主的安置点,要以大规模为主,重点解决浅山区向川区搬迁群众,主要依靠规模化、集约化农业及相关产业带动发展;“无土安置”就是以城区或城郊为主的安置点,要以适度规模为主,重点解决川区或其他愿意进城的搬迁群众,主要依靠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城市生活发展二、三产业。在保障上,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整合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区,发挥资金整体效益和正向激励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也应该放在这里。在保证“管理渠道不变、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农网改造、乡村公路、人畜饮水、财政“一事一议”、园林绿化、扶贫开发整村整乡推进、退耕还林、农村能源社会事业、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及其他各类扶贫资金,集中用于项目区建设,全面解决安置区路、水、电、医疗学校、绿化、户籍等与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探索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另一方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和必然结果。只有转移农业劳动力并使其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才能增加,实现规模经营才有可能;规模经营的实现,必然会产生农业富余劳动力,只有将其实现稳定转移而不回流,才能保证农村人均耕地面积的增加。要以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要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小城镇转移;要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技能;要深化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镇安家落户。(www.xing528.com)

(4)加强宏观管理,健全服务机制。解决“服务怎么搞”的问题。西部地区要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合作机制,乡镇、村、社要及时了解掌握农业生产过程中资金、劳力等方面具体情况,引导农民互帮互助,团结协作,搞好生产。探索建立专业咨询指导机制,农业、畜牧、农技、经管等涉农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成立专门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政策、技术服务。探索建立综合服务机制,农业、农机、种子等涉农部门要在保证提供优良籽种、优质农机具的同时,指导农民科学运用,统筹使用。进一步发挥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做好农业补贴发放试点工作,坚持“谁种粮补给谁”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粮食直补是对种粮农民的“特惠”政策而非对全体农民的“普惠”政策,探索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补贴试点工作,提高各项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引导性。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加强政府管理,有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5)坚持分类指导,创新经营方式。解决“方式怎么创新”的问题。要按照“农户自愿、村级组织、合作运行”的办法,采取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一次性流转耕地的租赁经营(种养大户+基地+农户或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农业企业或工商企业投放良种、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建基地的订单经营(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全程进行代耕、代种、代收和农户日常田间管理相结合的合作经营(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农户出资、协会服务”的土地“托管”经营(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与此同时,西部地区大多是贫困地区,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合作社走,合作社带着贫困户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需求走”的精准扶贫模式,建立健全贫困户和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带动机制。

(6)完善社保制度,创新服务方式。解决“社会如何保障”的问题。加快健全完善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土地流转后顾之忧,加快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与此同时,要增强金融支持“三农”能力。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期限,延长贷款周期,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将金融机构资金“抽水机”变为“供水泵”,积极解决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发展资金困难问题,增强金融支持“三农”能力。要创新农业保险的方法、措施,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类别,保障农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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