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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师出以律到本于廉耻的治军思想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了在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之外,他格外强调“本于廉耻”的治军思想。在他看来,加强廉耻教育,是提高治军水平的重要手段。在顾炎武看来,廉耻之心,不仅是士人需要,军人更需要。而且,“古人治军之道,未有不本于廉耻者”[94]。由此出发,顾炎武强调以“廉耻”教育作为治军手段的补充。

从师出以律到本于廉耻的治军思想

顾炎武信奉儒家“仁义学说”,不仅认为上古时期商汤、武王等人的治军思想都是主打“仁义”,始终本着一颗“仁义之心”,还对纪律之“律”另有解读:“以汤、武之仁义为心,以桓、文之节制为用,斯之谓律。”[76]在他看来,“用”只是其表,“仁义”才是其里。作为将帅,既需尊奉仁义之道,也应严格治军,做到表里如一。

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孙子,其治军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令之以文,齐之以武”[77],既有“文”的一面,也有“武”的一面,文武合于一途,目的是实现“治众如治寡”[78]和“齐勇若一”[79]的目标,使得整个军队能够始终保持整齐划一,从而达到“携手若使一人”[80]的效果。可见,种种治军之术的推行,最终目标也是要落实到“用”。也就是说,无论是“仁义为心”,还是“令文齐武”,其根本目标都是“用”。顾炎武的有关态度,与孙子并无二致。至于在具体治军理念上,差别也并不大,因为孙子的“文”,强调的是教育和驯化的一面,也可以说是“仁”的一种具体表现。

坚强的纪律是军队的根本,直接决定了军队到底能不能打仗。这是千古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因此顾炎武也对此予以强调:“虽三王之兵,未有易此者也。”[81]顾炎武为了证明这个道理,他接连举出了春秋时期的长勺之战和泓之战为例进行论证:“战长勺以诈而败齐,泓以不禽二毛而败于楚,《春秋》皆不予之。”[82]《春秋》为什么不认同这两个战例,顾炎武给出的解释是,获胜一方都是依靠诡诈而已,多少属于侥幸得来,而这并非战争的常态。依靠强大的军事实力取胜,依靠有着坚强纪律的军队来破敌,这才是战争的常态。所以顾炎武非常认同孙子“实力为本”的思想,突出强调了孙子“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83]的思想。这不仅是对孙子战略战术思想的认同,同时也是对孙子治军思想的赞许。至于孙子主张的“兵者诡道”[84]和“兵以诈立”[85],顾炎武便也只能选择性地予以忽略。

同样理由,在讨论殷纣之所以灭亡时,顾炎武更看重的是“法制废弛”和“上之令不能行于下”,而非“不仁”。[86]很显然,他并非故意与传统观点对立,片面追求标新立异,而是因为他对严明纪律有着特别的重视。在他看来,无论是“民玩其上,而威刑不立”,还是“主昏于上,而政清于下”,都会导致军队颓坏和国家覆亡,所以他才坚持将“法制废弛”视为紧要问题。[87]大明王朝一步步走向衰落直至灭亡,肯定是各个方面都出现了问题,但顾炎武尤其看重“法制废弛”这一因素,也在积极探讨解决办法。

除了在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之外,他格外强调“本于廉耻”的治军思想。在他看来,加强廉耻教育,是提高治军水平的重要手段。先秦兵书,如《吴子》《尉缭子》等都曾对“耻感教育”有所论及。比如《吴子》指出:“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88]在《管子》一书中,作者也是将“廉耻”当成“国之四维”的重要内容:“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89]从表面上看,《管子》是希望通过廉耻教育来加强“治民”,但其实其着眼点仍然在“治军”。因为贯穿《管子》军备思想和管理思想的一根主线就是“寓兵于农”,在作者眼中,“兵”即“农”,“农”即“兵”。这里之所以强调以廉耻“治民”,其实还是为了“治军”。

在“礼义廉耻”这四维之中,顾炎武更强调的是“耻”,所以虽是“廉耻”并用,其落脚点还是在“耻”。礼义是治人之大法,廉耻则是立人之大节,做不到“廉”,则无所不取,贪欲无所收敛。没有羞耻之心,就会无所不为。如果一个人走到无耻的地步,“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90]。所以顾炎武论士,每曰“行己有耻”:“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91]他还引用《孟子》的名言——“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和“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92],认为“耻”应为士人所必备。和历史上的那些传统儒家一样,顾炎武相信历史上曾经存在“三代”这样的黄金时代,礼义廉耻之心,在三代以下逐渐被士人抛弃,所谓“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93]。这才会导致人心不古,巨大的社会危机也便由此而产生。(www.xing528.com)

论述士人无耻,并非顾炎武的最终目的。他的最终目的是由此出发论述治军之道中的“廉耻”。在顾炎武看来,廉耻之心,不仅是士人需要,军人更需要。而且,“古人治军之道,未有不本于廉耻者”[94]。顾炎武进一步引用先秦兵学经典《吴子》《尉缭子》中有关论述进行证明:“古人治军之道,未有不本于廉耻者,《吴子》曰:‘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尉缭子》言:‘国必有慈孝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而太公对武王:‘将有三胜:一曰礼将,二曰力将,三曰止欲将。’……自古以来,边事之败,有不始于贪求者哉?”[95]因此顾炎武指出,自古以来,边事之败,都是始于那些贪得无厌之徒。而且,明军之所以战斗力不济,也正是因为丢失了诸如“廉耻”这些基本品质。尤其是辽东边防的将领,他们贪婪的欲望似乎永远无法得到遏制,无尽的贪欲使得他们迷失了自己,丧失了应有的战斗力。顾炎武不仅认为当时的武将不知廉耻,连大量文臣也不知廉耻,因而不可能有所作为。连绵不绝的辽东之祸,也便因此而生,而且无法避免。

由此出发,顾炎武强调以“廉耻”教育作为治军手段的补充。名篇《廉耻》中,他大量抒发由文臣武将的不知廉耻而引出的感慨。在明军连连吃到败仗的局面之下,各方人士都在积极寻找治军良方。顾炎武从传统治军思想中找到的则是“廉耻”这剂药方,遗憾的是这一药方同样没来得及派上用场,大明王朝就已早早地走向灭亡。

明军上下廉耻之心的缺失带来了诸多问题,但顾炎武也很清楚,要想解决军纪颓坏的问题,不能只寄望于廉耻教育,而且更应强调法制建设。所以,他又专门撰写《法制》对此加以申述。顾炎武指出:“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96]他还以秦始皇为例,说明健全法制的重要性。在他看来,秦始皇治天下,就是因为法制不够健全,以至于事无大小皆由自己决断,最终困于杂务而不得休息,由此而导致秦亡。

法制虽然重要,但是立法太繁也会遗患无穷。顾炎武引用叔向与子产书中“国将亡,必多制”一语,说明了法制繁密的危害,指出:“法制繁,则巧猾之徒皆得以法为市,而虽有贤者,不能自用,此国事之所以日非也。”[97]这个问题在明代显得尤为突出,前面所立之法“不能详究事势,豫为变通之地”,后人只得“复立一法以救之”,于是造成了“法愈繁而弊愈多”的现象。[98]因此,顾炎武认为,仅仅希望通过立法来救法,一定是行不通的:“立法以救法而终不善者也。”[99]所立之法,必须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并非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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