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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兵制的转变与兵民分离相一致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兵民分离的情况,是与整个世兵制盛衰相一致的。二是兵户子孙世袭为兵。在世兵制下,兵士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世代代为国家尽当兵戍守的义务。相比于曹魏,孙吴的世兵制表现为兵户制,起源于部曲和私家兵的普遍化。

世兵制的转变与兵民分离相一致

由于自耕农的生产方式遭到了根本性的破坏,人口凋敝之下的户籍制度已无法支撑稳定的兵员结构。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天下大乱,各地豪强趁势起兵称雄,其建立起来的私人武装往往采用多种方式,主要是以雄厚资财为基础的募兵、收服降兵和料简。其中料简是指各地豪强在其所控制的人口中,选取精壮之士充兵,在很大程度上伴有强征的性质。如《三国志·吕虔传》记载,“太祖以虔领泰山太守。郡接山海,世乱,闻民人多藏窜。袁绍所置中郎将郭祖、公孙犊等数十辈,保山为寇,百姓苦之。虔将家兵到郡,开恩信,祖等党属皆降服,诸山中亡匿者尽出安土业。简其强者补战士,泰山由是遂有精兵,冠名州郡”[7]。鉴于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各武装集团自然无法像两汉时期那样建立起稳定的征兵制度,只能是以临时征募为主,纳降和料简等多种征兵方式相混合。而长期战乱和生产生活秩序的破坏,大量人口为生存计,以奴婢、童仆、徒附和宾客等形式依附豪强,“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8]。豪强地主尽可从这些大量的依附人口中选择精壮,组成声势浩大的私家兵,这是当时最为直接和经济的兵士来源。而大量的人口和有组织的家兵的供给,在经济凋敝的战乱时代又是一笔大的费用负担,因此当时的豪强多为州牧、郡守等地方长官和世家大族,有财力供养私人武装。为保证将领和士兵的忠诚,防止叛乱逃亡,以曹操为代表的军阀又沿用将领的质任制,将士兵的家属统一起来,集中管理,逐渐形成了军户。这种建立在人身依附关系上的大量私家兵、统一供给和军户,使得这时的家兵已经深具世兵制的特征,即终身服役、世代为兵、兵民分离和另立户籍。

这种世兵制,不同于征兵制或募兵制,其特点,一是兵民相分离。从三国以来,兵士即已与农民截然分为二途。兵士之家即士家,另立专项管理的户籍,一入兵户,即不再是普通民户。如三国时,随着豪强兼并战争的深入和魏蜀吴几大主要力量完成了局部的统一,各政权先后以行政手段将人口分成三类:专职农事生产的普通民户,建立在大规模屯田基础上的屯田户,以及专职打仗的兵户。以此实行民兵分籍管理的制度,国家的户籍分为普通民户、屯田户和兵户三类。民户与屯田户不再服兵役,兵役完全由兵户承担,兵户间实行内部婚配,不得与普通平民通婚。这种兵民分离的情况,是与整个世兵制盛衰相一致的。二是兵户子孙世袭为兵。在世兵制下,兵士终身当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世代代为国家尽当兵戍守的义务。为保证兵户的稳定和忠诚,管理上实行“质任”制度,即将士兵的家属聚居在一起,集中管理。士兵如有逃亡,其妻子家属便没官成为奴婢。三是兵户身份渐趋卑贱。在征兵制下,人人有服兵役的义务,兵农合一,因此三国以前兵民无身份高低之分。实行世兵制后,大抵“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尤强者隶中央,其次则配私家,更羸者则留南亩。其兵入士籍者待遇优厚,又可免除劳役,形成了兵胜于民的事实。后来随着战争频繁,当兵不再待遇优厚,且士兵还被委以杂役,报酬越来越差。特别是随着战争的旷日持久和经济压力加重,各国纷纷利用兵户屯田,提高劳动力使用效率,兵户之家承受打仗和生产的双重剥削,自是苦不堪言。如咸宁元年(275),武帝诏书云,“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9],可见“出战入耕”已经成了常态。兵户地位迅速降低,他们被强制为兵,没有人身自由,只尽义务却享受不到什么权利,兵士在当时社会上变成一种特殊卑下的身份,“士伍”“兵伍”成为卑贱者的同义词东晋时期是士族门阀政治时代,社会等级制度和门第观念下,这种情况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兵士的地位近乎奴婢。军伍的地位如此,状态如此,实际战力如何自然可想而知。

三国时期,魏蜀吴政权都实行世兵制,其中魏吴两国更以世兵制为主要兵役制度。曹魏世兵制以“士家”制度为基础,以“使人役居户,各在一方”[10]的错役制和士家内部婚配制为特色。从形成的历史过程来看,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曹操起兵初期青州兵首开父死子继、军民分离制度之尝试。初平三年(192),百万青州黄巾军入兖州,曹操领兖州牧,“追黄巾至济北。乞降。冬,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号为青州兵”[11]。此后,青州兵作为曹操起家的骨干力量,采取兵士家口随营,终身为伍、世代相袭的方式,一直保持着独立编制和番号。正如有学者分析指出的,“青州黄巾降户则已成为一个有别于一般民户的特殊社会集团,充当青州兵的特定兵源”[12],青州兵是曹魏探索世兵制的首次尝试。第二阶段是官渡之战平定冀州后,曹操行质任之制,迁将领、兵士的家属于邺城。这些在邺的家属仰食国家,被视为人质的同时也提供了稳定的兵源,形成“士家”。同时,士兵却在异地服役,以便于统治者控制,即为错役。第三阶段是大规模军屯立户。建安元年(196),枣祗、韩浩等人建议曹操始兴屯田,曹操也从秦国优先发展农业而兼并天下,汉武帝依靠屯田稳定西域的历史案例中,认识到屯田的重要性,“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13]但这一时期,曹军忙于战吕布,征刘备,灭袁绍,下赤壁,战事紧张,自然无暇大规模屯田。赤壁之战后,曹操深感无力统一全国,始经营北方做长远计,大规模屯田定户开始施行。建安二十四年(219),时为军司马的司马懿提出“且耕且守”的经国远筹,得到曹操采纳。“昔箕子陈谋,以食为首。今天下不耕者盖二十余万,非经国远筹也。虽戎甲未卷,自宜且耕且守。”[14]此后,屯田形成定制,带甲将士在戍守征战的同时兼有屯田的任务,此即军屯。军屯作为一种重要的屯田力量,是屯田兵户的来源。相比于曹魏,孙吴的世兵制表现为兵户制,起源于部曲和私家兵的普遍化。另外,相较于曹魏的青州兵,山越是孙吴世兵制的重要来源。孙权在建安五年(200)掌权后,即开始镇抚山越,以免后患。建安二十二年(217),陆逊建言:“方今英雄棋跱,豺狼窥望,克敌宁乱,非众不济。而山寇旧恶,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难以图远,可大部伍,取其精锐。”孙权纳其策,遣陆逊征讨,“遂部伍东三郡,强者为兵,羸者补户,得精卒数万人”[15]。从补兵与补户的区别中,可见兵民分离的实行。吴嘉禾三年(234),诸葛恪为抚越将军,领丹阳太守,以围困与招抚并用的方针出征山越,“山民饥穷,渐出降首”,“老幼相携而出”。[16]前后共得山越十万众,将壮丁四万众编入军队。孙权遣尚书仆射薛综劳军,表彰此举“元恶既枭,种党归义,荡涤山薮,献戎十万。野无遗寇,邑罔残奸。既扫凶慝,又充军用。藜稂莠,化为善草。魑魅魍魉,更成虎士”[17]。总体上,世兵制下,东吴并没有实施质任制和错役制,“兵户”的地位要高于曹魏的士家。蜀国民寡地狭,军队来源和给养一直是大制约。早在建安中期,刘备依附荆州刘表时,诸葛亮就提出安定流民游户的政策。“后汉建安中,刘表为荆州牧,刘备时在荆州,众力尚少。诸葛亮曰:‘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平居发调,即人心不悦。可语刘荆州,令凡有游户,皆使自实,因录以益众可也。’备言其计,故表众遂强。”[18]关于蜀国“士家”制度,由于相关史书仅有零星记载,学界在此问题上还有争议。总体来说,三国时期世兵制得到了较快发展和普及,尤以曹魏为甚,基本实现了普遍化和制度化。

西晋脱胎于曹魏政权,承袭其兵户和士家制度,故世兵制也得到了沿袭。统一全国后,西晋在军制上做了一些改革并继承了这些成果,原先魏、蜀、吴三国的兵户都成为西晋的世兵,世兵制遂进入全盛阶段,当时的中、外军之主要兵源,皆为世兵。西晋中央有专门的营署“押领”百姓,这些属于兵户的子弟,从孩童时起就要为官府服各种杂役,长大后从军,到六七十岁方可免役。太康元年(280)平吴后,晋武帝曾下诏,“诏诸士卒年六十以上罢归于家”[19],由此可见晋军士卒服役的年龄上限。关于这方面内容,《晋书》多有记载。如西晋官员刘卞“本兵家子,质直少言”,因“卞兄为太子长兵,即死,兵例须代,功曹请以卞代兄役”[20]。“八王之乱”起,晋惠帝“乃发王公奴婢手舂给兵廪,一品已下不从征者、男子十三以上皆从役”[21]。除服兵役外,兵户还要耕田输租,在地位上比自耕农要低一些。东晋立国后,世兵制仍继续盛行,世袭性进一步加强,即便是法律原本规定不相袭的谪兵,事实上也要袭代,世兵制遂成为当时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22](www.xing528.com)

世兵制适应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利于获得固定兵源,提高了兵员的素质。而兵户当兵是世袭职业,作战技能较强,作战经验丰富,因此较具有战斗力。世兵制还吸收了战乱时代社会上的大量游民与流民,解决了其基本生计问题,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世兵制下,以众将、兵卒和部曲的家属为人质,加强了对兵权的控制,抑制了拥兵割据的倾向,有利于军队的集中统一,这对于结束群雄割据,并促成全国的统一,不无一定的作用。

东晋时期,由于战事频繁,世兵损耗过大,得不到有效补充,呈难以为继之趋势。迫不得已发奴隶、罪犯和流民补兵户,结果兵户的身份地位进一步降低,兵役被视为贱役,兵士逃亡现象日益严重,进一步加剧了补充兵源的困难。此外,私家分割的现象又使情况更加恶化。当时封建王朝常常以兵户赐予功臣和权贵,而将领也多有擅自霸占兵户的现象,如东晋末年,刘毅为豫州刺史,“及西镇江陵,豫州旧府,多割以自随”[23],这就进一步削弱了世兵制的基础。进入南朝后,世兵制虽仍为主要的集兵方式之一,但已明显趋于衰落:世兵的数量日益减少,世兵的士气与战斗力日益萎靡。按汉时兵制,男子23岁为正卒,50岁可免兵役。统治者为弥补常年战争引起的兵源严重不足,大大降低兵士从役年龄,延长服役时间。《宋书》载,时臣沈亮启宋文帝陈府事云,“伏见西府兵士,或年几八十,而犹伏隶;或年始七岁,而已从役。衰耗之体,气用湮微,儿弱之躯,肤肌未实,而使伏勤昏稚,骛苦倾晚,于理既薄,为益实轻”[24]。因社会地位低下,士气低落,战场上兵士逃亡现象十分普遍。梁武帝萧衍时,时任郡丞、参军的郭祖深上书力陈时弊:“又梁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及投募将客,主将无恩,存恤失理,多有物故,辄刺叛亡。或有身殒战场,而名在叛目,监符下讨,称为逋叛,录质家丁。合家又叛,则取同籍,同籍又叛,则取比伍,比伍又叛,则望村而取。一人有犯,则合村皆空。”[25]严峻的现实,迫使统治者不得不对世兵制进行改革,常常以放免军户的办法,刺激世兵为自己效力。如刘宋文帝时,赵广举事,众至10万,围困成都。益州刺史刘道济以世兵战斗力不强,更忧惧其临阵倒戈,便下令“免吴兵三十六营以为平民,分立宋兴、宋宁二郡”[26]。又如,宋孝武帝也曾下诏令“军户免为平民”[27]。这种解除兵户身份,使之归属平民的做法,就从根本上瓦解了世兵制的根基,盛行一时的世兵制于是走到了尽头。南朝如此,北朝的情况亦类似。北魏充当“镇戍兵”的兵户,也随着镇戍兵的武装举事,而成为统治者的对立面,最终逐渐终结了北魏的兵户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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